雅居樂物業(yè)印章管理規(guī)定
雅居物業(yè)印章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印章使用,建立嚴格的印章使用審批流程,避免給公司帶來損失,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章類型:
1、公司公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財務專用章、項目管理處章、部門用章
二、使用范圍:
1、公司公章代表公司行為,具有最高效力;關于公司印章管理權在綜合管理部,公司財務專用章及合同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2、公司合同章用于公司對外簽定合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3、公司財務專用章用于財務票據簽發(fā)和各種押金、收據用章;
4、項目管理處章代表項目管理處管理行為,只用于管理處日常管理和運做需要用章,不得隨意用于其他方面;
5、部門用章代表公司職能部門行為,一般用在專業(yè)管理規(guī)定或者通知、工作聯系函等方面。
三、印章的申請和使用:
1、由于工作需要,各部門(管理處)申請印章必須向公司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允許后,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刻制,并予留《印簽式樣》(異地項目自行刻制,但需向綜合管理部提交印簽式樣)。印章由專人管理,管理印章員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指定,異地項目印章管理由綜合管理部業(yè)務歸口管理人員負責保管。
2、各分公司、部門、項目公章應設專人管理。
3、加蓋公章應由經手人填寫用《用印審批表》,并由公司或各部門(項目)負責人審核需蓋章的文件內容。
4、加蓋公司或分公司公章需經公司或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加蓋各部門、各項目印章需經部門及項目經理批準,加蓋會館印章應由主管經理批準。
5、各項目人員出入證、車輛出入證、裝修許可證等需加蓋公章時必須在結款后用印,并進行詳細登記。
四、印章的管理:
1、印章不得隨意由他人使用。印章使用人領用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
2、不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定私自用章者予以辭退。
3、由于印章管理不善印章流失到外部,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印章管理員予以辭退;或領用人使用后未歸還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領用人予以辭退。
4、管理處籌建完畢后,起用新管理用章,須經過公司綜合管理部下發(fā)'關于啟用***物業(yè)管理中心'印章的通知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印章的銷毀:
1、分公司或者項目(部門)撤消,所有用章統一由綜合管理部收取并銷毀,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留公司用章或者項目用章。違反規(guī)定,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支持性表格:
《用印審批表》wh-zh-b-009
《印簽式樣》wh-zh-b-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