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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管理安全規(guī)定(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10 15:30:06 查看人數(shù):95

氣瓶管理安全規(guī)定

第1篇 氣瓶管理安全規(guī)定

1.0 目 的

為了確保廠務部維修工作安全,特制定此規(guī)定。

2.0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種氣體鋼瓶(如氮氣、氧氣、乙炔、氬氣、氫氣、激光氣等)。

3.0 規(guī)程正文

3.0.1 氣瓶使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專業(yè)技能與安全常識,并經(jīng)培訓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3.0.2 氣瓶必須存放在規(guī)定區(qū)域,并用專用支架和鐵鏈牢固固定。助燃氣、可燃氣氣瓶必須分置,間距不得小于3 米。

3.0.3 氣瓶存儲區(qū)10m 范圍內(nèi),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氣瓶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遠離熱源、振動源、射線源,防止暴曬、雨淋。

3.0.4 各種氣瓶必須配有清晰規(guī)范之辨識標簽,注明介質(zhì)種類,是否為空瓶。

3.0.5 氣瓶及附件應保持干燥、清潔,嚴禁沾染油污及架設各種電線電纜,不得沾染灰塵及腐蝕性介質(zhì)。

3.0.6 使用前必須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有無變形、劃傷、腐蝕,顏色、標記是否清晰可辨,是否超期使用等,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和減壓器。

3.0.7 氣瓶不用時必須裝好瓶嘴保護帽,拆卸保護帽應用手或扳手,嚴禁錘擊。

3.0.8 應嚴格遵守操作順序:

1) 開啟瓶閥應輕緩,操作者應站在瓶閥出口側后,先擰松調(diào)節(jié)螺釘,后開啟瓶閥;

2) 關閉瓶閥應輕而嚴,先關閉瓶閥,后擰緊調(diào)節(jié)螺釘,不能用力過大,防止損壞閥門;

3) 操作時瓶口、所戴手套、扳手等不得粘有油脂。

3.0.9 若瓶閥凍結,應將氣瓶移入室內(nèi)常溫環(huán)境,或用40℃以下溫水澆淋解凍。嚴禁明火烘烤或高溫輻射解凍。

3.0.10 連接調(diào)壓器、回火防止器、軟管、氣化器、緩沖器、焊(割)前應微開瓶閥吹除瓶閥出口的灰塵雜物。

3.0.11 瓶閥與減壓器連接螺紋應嚙合良好,高低壓表靈敏準確。

3.0.12 各種氣瓶應豎立穩(wěn)固或裝載在專用氣瓶車上使用,搬運氣瓶必須使用氣瓶車,做到輕裝輕卸,不得碰撞、敲打、暴曬、加熱氣瓶,嚴禁拋、滾、滑、翻、肩扛、腳踹。近距離移動氣瓶應手搬瓶肩轉動瓶底,嚴禁臥放使用乙炔氣瓶。

3.0.13 禁止在氣瓶上焊接,引弧。

3.0.14 電氣焊共同作業(yè)時,瓶底必須墊有絕緣膠板,與氣瓶接觸的構件、管道要有良好接地,以防靜電引發(fā)火災。

3.0.15 氧氣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應留有0.3--0.5mpa 壓力。

3.0.16 禁止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試壓、吹掃或驅(qū)動氣動工具。

3.0.17 不得自行為氣瓶充氣或拆卸氣瓶組件,嚴禁切割氣瓶,嚴禁使用明火試漏(應使用肥皂水試漏)。

3.0.18 嚴禁帶壓擰緊閥桿,更換填料。

4.0 參考文件及說明:

4.0.1 相關ehs 文件與國家有關法規(guī)。

4.0.2 本規(guī)定未盡之處,可參考有關ehs 文件(指導書,規(guī)程等)。

4.0.3 若本規(guī)定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ehs 文件(指導書,規(guī)程等)存在矛盾之處,

以有關法律、法規(guī)、ehs 文件(指導書,規(guī)程等)為準。

第2篇 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了加強氣瓶貯存、使用的管理,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特制訂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各施工現(xiàn)場所有盛裝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鋼制氣瓶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guī)程》? sd267-88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5009.1-92

《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質(zhì)技監(jiān)局國發(fā)[2000]250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氣瓶的綜合管理工作。

5.2氣瓶貯存保管單位負責氣瓶入庫檢驗、保管、發(fā)放、回收工作,并做記錄。

5.3氣瓶使用單位負責氣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5.4項目部、專業(yè)公司專職安全員負責對氣瓶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3篇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

氧氣瓶、乙炔氣瓶是儲存和運輸氧氣、溶解乙炔氣體的專用壓力容器,屬于特種設備。為了保障氣瓶的使用安全,國家先后頒布了《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永久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等法規(guī)和標準,對氣瓶的設計、制造、檢驗、充裝、運輸、儲存和使用等環(huán)節(jié),都做出了科學和明確的規(guī)定。

1、 使用的氣瓶必須是國家定點廠家生產(chǎn)的。氧氣瓶必須是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過的,超檢驗期的氣瓶嚴禁充裝。新瓶必須有質(zhì)量證明書或合格證,有安全質(zhì)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

2、氣瓶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驗合格,壓力表定期校驗合格。各工區(qū)應當建立氣瓶安全技術檔案。

3、項目部、各工區(qū)物資設備部門要制定氣瓶采購、運輸、儲存、發(fā)放、回收、退返的辦法,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臺帳。與信譽度高的廠家或供貨方簽訂購銷合同,并明確安全責任。

4、采購氣瓶時必須確認瓶身貼有質(zhì)監(jiān)部門的檢驗標識和質(zhì)量合格標簽,否則不準進貨。同時應查看手輪是否完好、是否漏氣,瓶體外觀有無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膠圈。

5、加強氣瓶裝卸車和運輸?shù)陌踩芾?,杜絕野蠻裝卸:

5.1 運輸時應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碰擊和滾動,禁止用吊機或起重電磁吸盤直接吊運鋼瓶。

5.2 氧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瓶間應使用木架或橡皮隔離,以防止互相撞擊。汽車裝運氧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同一方向,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

5.3 夏季運輸和露天作業(yè)時,氧氣瓶要采取遮陽措施,防止曝曬,避免氣體膨脹造成超壓。

5.4 車上嚴禁煙火,并應配有滅火器材。

5.5 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和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乙炔氣瓶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或同倉儲存。運輸途中乙炔氣瓶必須直立,嚴禁臥放。

5.6 氣瓶卸車時,要配備一定勞力,輕緩卸車,嚴禁拋滑、推倒、順地面滾動,較遠搬運應使用手推車,平穩(wěn)裝運。分發(fā)至各工地的氣瓶,材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領用登記冊,由工地負責人簽認,負責妥善保管及回收。

6、 氣瓶的儲存:

儲存氧氣瓶的庫房應為獨立的單層建筑,應符合一、二級耐火等級的要求;氣瓶庫房應設置有足夠泄壓面積的泄壓裝置;門窗應向外開;地面應平坦不滑,砸擊時不產(chǎn)生火花;儲存氣瓶庫房與住宅的距離應不小于50m;與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的距離應不小于100m;氧氣瓶不準與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庫房內(nèi)照明和電器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倉庫內(nèi)不準有取暖設備,通風應良好;倉庫周圍10m以內(nèi)不準堆置可燃物、明火作業(yè)和吸煙;氧氣瓶應垂直立放,并應置于架子上。庫房內(nèi)的氣瓶應將滿瓶、空瓶分開存放,空瓶瓶身應用石筆標記。

7、 氧氣瓶使用時,首先要做外部檢查。檢查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壓力表等是否有缺陷。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滑扣、表針動作不靈或爬高等,應及時報請維修,切忌隨便處理。禁止帶壓擰緊閥桿,調(diào)整墊圈。檢查漏氣,應使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 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8.1 從事氣焊、切割作業(yè)的人員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違紀。

8.2 氧氣瓶禁止與油脂接觸。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過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氧氣瓶及其附件。

8.3 使用氣瓶時,應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可燃易爆物質(zhì)等,其使用時安全距離應在10m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使用的安全距離應不少于5米,并不能同室存放。乙炔瓶禁止臥放使用,以防丙酮液體泄漏流出。

8.4 禁止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安裝減壓器前,應先開啟瓶閥吹掉瓶嘴處污物,減壓器與氧氣瓶連接后,在開啟氧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側后面。開啟瓶閥動作要輕緩,應監(jiān)視壓力,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嚴防氣瓶閥門泄漏或者開氣速度過高,以防高速氣流與瓶口摩擦產(chǎn)生靜電和火花。減壓器如發(fā)生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氧氣瓶的閥門關閉。

8.5 冬季使用氣瓶時,瓶閥或減壓器可能出現(xiàn)結霜、凍現(xiàn)象??捎脽崴蛘羝怅?,嚴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鐵器敲打瓶筒。也不能猛擰減壓器的調(diào)節(jié)螺絲,以防氣體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8.6 氧氣瓶內(nèi)的氧氣不應用盡,氧氣瓶壓力降至0.196mpa時應停止使用,并標寫“空瓶”標志。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壓以防止其它氣體倒流進入瓶內(nèi)。

8.7 氧氣瓶和瓶閥不得粘有油脂。不得與礦物油、有機油料、可燃粉塵、有機纖維及易燃易爆氣體接觸或共同存放。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氧氣軟管等。瓶網(wǎng)、減壓器、氧氣軟管沾有油脂,應清擦干凈才能使用。軟管如老化有裂紋時應及時更換。

8.8 氧氣瓶庫房和氧氣使用現(xiàn)場應備有氮氣、二氧化碳、1211和干粉等滅火器材,附近應設置消火栓及干砂。

8.9 嚴禁使用國家已明令淘汰的乙炔發(fā)生器。禁止用液化石油氣罐替代乙炔氣瓶。

8.10 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吊至高處作業(yè)并使用,如確實需要使用時,可將膠管加長,或設置作業(yè)平臺支放穩(wěn)固。

8.11 從事氣焊切割作業(yè)人員,要加強自身安全與保護,按規(guī)定配備并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減少職業(yè)危害,確保安全。

9、購買、更換氣瓶時,瓶體外觀有缺陷、無瓶帽和防震膠圈的氣瓶一律不予更換,以確保安全。

第4篇 氣瓶安全管理使用管理規(guī)定

氧氣瓶、乙炔氣瓶是儲存和運輸氧氣、溶解乙炔氣體的專用壓力容器,屬于特種設備。為了保障氣瓶的使用安全,國家先后頒布了《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永久氣體氣瓶充裝規(guī)定》等法規(guī)和標準,對氣瓶的設計、制造、檢驗、充裝、運輸、儲存和使用等環(huán)節(jié),都做出了科學和明確的規(guī)定。

1、 使用的氣瓶必須是國家定點廠家生產(chǎn)的。氧氣瓶必須是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過的,超檢驗期的氣瓶嚴禁充裝。新瓶必須有質(zhì)量證明書或合格證,有安全質(zhì)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

2、氣瓶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驗合格,壓力表定期校驗合格。各工區(qū)應當建立氣瓶安全技術檔案。

3、項目部、各工區(qū)物資設備部門要制定氣瓶采購、運輸、儲存、發(fā)放、回收、退返的辦法,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臺帳。與信譽度高的廠家或供貨方簽訂購銷合同,并明確安全責任。

4、采購氣瓶時必須確認瓶身貼有質(zhì)監(jiān)部門的檢驗標識和質(zhì)量合格標簽,否則不準進貨。同時應查看手輪是否完好、是否漏氣,瓶體外觀有無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膠圈。

5、加強氣瓶裝卸車和運輸?shù)陌踩芾?杜絕野蠻裝卸:

5.1 運輸時應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碰擊和滾動,禁止用吊機或起重電磁吸盤直接吊運鋼瓶。

5.2 氧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瓶間應使用木架或橡皮隔離,以防止互相撞擊。汽車裝運氧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同一方向,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

5.3 夏季運輸和露天作業(yè)時,氧氣瓶要采取遮陽措施,防止曝曬,避免氣體膨脹造成超壓。

5.4 車上嚴禁煙火,并應配有滅火器材。

5.5 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和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乙炔氣瓶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或同倉儲存。運輸途中乙炔氣瓶必須直立,嚴禁臥放。

5.6 氣瓶卸車時,要配備一定勞力,輕緩卸車,嚴禁拋滑、推倒、順地面滾動,較遠搬運應使用手推車,平穩(wěn)裝運。分發(fā)至各工地的氣瓶,材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領用登記冊,由工地負責人簽認,負責妥善保管及回收。

6、 氣瓶的儲存:

儲存氧氣瓶的庫房應為獨立的單層建筑,應符合一、二級耐火等級的要求;氣瓶庫房應設置有足夠泄壓面積的泄壓裝置;門窗應向外開;地面應平坦不滑,砸擊時不產(chǎn)生火花;儲存氣瓶庫房與住宅的距離應不小于50m;與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的距離應不小于100m;氧氣瓶不準與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庫房內(nèi)照明和電器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倉庫內(nèi)不準有取暖設備,通風應良好;倉庫周圍10m以內(nèi)不準堆置可燃物、明火作業(yè)和吸煙;氧氣瓶應垂直立放,并應置于架子上。庫房內(nèi)的氣瓶應將滿瓶、空瓶分開存放,空瓶瓶身應用石筆標記。

7、 氧氣瓶使用時,首先要做外部檢查。檢查重點是瓶閥、接管螺紋、減壓器、壓力表等是否有缺陷。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滑扣、表針動作不靈或爬高等,應及時報請維修,切忌隨便處理。禁止帶壓擰緊閥桿,調(diào)整墊圈。檢查漏氣,應使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 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8.1 從事氣焊、切割作業(yè)的人員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違紀。

8.2 氧氣瓶禁止與油脂接觸。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過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氧氣瓶及其附件。

8.3 使用氣瓶時,應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可燃易爆物質(zhì)等,其使用時安全距離應在10m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使用的安全距離應不少于5米,并不能同室存放。乙炔瓶禁止臥放使用,以防丙酮液體泄漏流出。

8.4 禁止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安裝減壓器前,應先開啟瓶閥吹掉瓶嘴處污物,減壓器與氧氣瓶連接后,在開啟氧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側后面。開啟瓶閥動作要輕緩,應監(jiān)視壓力,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嚴防氣瓶閥門泄漏或者開氣速度過高,以防高速氣流與瓶口摩擦產(chǎn)生靜電和火花。減壓器如發(fā)生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氧氣瓶的閥門關閉。

8.5 冬季使用氣瓶時,瓶閥或減壓器可能出現(xiàn)結霜、凍現(xiàn)象。可用熱水或蒸汽解陳,嚴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鐵器敲打瓶筒。也不能猛擰減壓器的調(diào)節(jié)螺絲,以防氣體大量沖出造成事故。

8.6 氧氣瓶內(nèi)的氧氣不應用盡,氧氣瓶壓力降至0.196mpa時應停止使用,并標寫“空瓶”標志。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壓以防止其它氣體倒流進入瓶內(nèi)。

8.7 氧氣瓶和瓶閥不得粘有油脂。不得與礦物油、有機油料、可燃粉塵、有機纖維及易燃易爆氣體接觸或共同存放。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氧氣軟管等。瓶網(wǎng)、減壓器、氧氣軟管沾有油脂,應清擦干凈才能使用。軟管如老化有裂紋時應及時更換。

8.8 氧氣瓶庫房和氧氣使用現(xiàn)場應備有氮氣、二氧化碳、1211和干粉等滅火器材,附近應設置消火栓及干砂。

8.9 嚴禁使用國家已明令淘汰的乙炔發(fā)生器。禁止用液化石油氣罐替代乙炔氣瓶。

8.10 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吊至高處作業(yè)并使用,如確實需要使用時,可將膠管加長,或設置作業(yè)平臺支放穩(wěn)固。

8.11 從事氣焊切割作業(yè)人員,要加強自身安全與保護,按規(guī)定配備并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減少職業(yè)危害,確保安全。

9、購買、更換氣瓶時,瓶體外觀有缺陷、無瓶帽和防震膠圈的氣瓶一律不予更換,以確保安全。

第5篇 工業(yè)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公司氣瓶的安全管理,根據(jù)國家《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符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所規(guī)定壓力范圍的氣瓶有:氧氣瓶、乙炔氣瓶、氮氣瓶。

第三條 領用氣瓶時,領用人必須檢查氣瓶上是否粘貼符合國家標準的警示標簽和充裝標簽。

第四條 搬運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第五條 存放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倉庫內(nèi)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nèi)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備滅火器材;

3、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同一方向;

4、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

5、乙炔瓶存放時應保持直立,不能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條 氣瓶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

1、所選用的氣瓶漆色、字樣與所充裝的氣體應符合規(guī)定;

2、氣瓶的安全附件要齊全、完好,瓶閥應有保護裝置(如:氣瓶配戴瓶帽等),氣瓶上應配戴兩個防震圈;

3、氣瓶的有關技術資料齊全,應符合檢驗期限;

4、瓶體經(jīng)外觀檢查無缺陷,能夠保證安全使用;

第七條 使用氣瓶過程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2、使用氣瓶前,使用人需向氣瓶第一責任人說明使用用途、地點及時間,在得到許可,并且雙方簽字登記后方可使用。

3、禁止對氣瓶敲擊、碰撞,閥門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4、開啟氣瓶閥門時應小心緩慢的進行,操作者應站在側面以免氣流傷人;

5、氣瓶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皮管應用夾頭緊固,不漏氣,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6、氧氣瓶、乙炔瓶及其減壓器等,禁止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嚴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準倒放;

7、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曬;

8、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須大于10米;

9、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氣瓶和電焊在同一地點使用時,瓶底應墊絕緣物,以防氣瓶帶電;

11、在密閉和狹小的空間進行作業(yè)時,要保證有良好的通風;

12、各類氣瓶的減壓器不準互相代用,并確保不漏氣;

13、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子電焊引弧;

14、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5、工作完畢,應將氣瓶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16、氣瓶使用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到氣瓶存放指定地點,并到責任人處登記使用完畢;責任人需對歸還氣瓶進行仔細檢查,確保正常安全。

17、責任人需保管好《氣瓶使用登記表》,并在每月5號前將前一個月的使用記錄交由部門存檔管理;

第八條 氣瓶發(fā)生爆炸,或因氣瓶事故引起著火、中毒事故時,應及時上報。

第九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外協(xié)工隊的氣瓶安全管理。

第6篇 實驗室壓力氣瓶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壓力氣瓶的管理范圍:

(一)本規(guī)定適用于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裝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低于60℃的液體的氣瓶。

(二)本規(guī)定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一)臨界溫度小于-10℃的為永久氣體;

(二)臨界溫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為高壓液化氣體;

(三)臨界溫度大于70℃的為低壓氣體

壓力氣瓶使用的基本條件:

(一)使用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

(二)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四)定期對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辦理壓力氣瓶使用的程序:

(一)使用單位在購買或租用壓力氣瓶之前,首先向資產(chǎn)設備管理處申請。填寫使用氣體審批表一式兩份,經(jīng)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報資產(chǎn)設備管理處審批。使用氣體審批表一份用于備案,另一份用于購買或租用所需氣瓶。

(二)使用部門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落實壓力氣瓶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購買或租用的氣瓶要注意放置在安全位置使用,確保安全。

(四)壓力氣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

壓力氣瓶的搬運、充裝、存放和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一) 搬運、充裝注意事項

1、在搬動存放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和減少碰撞。

2、搬運充裝有氣體的氣瓶時,一般用特別的擔架或小推車,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轉動。但決不允許用手搬著開關閥移動。

3、充氣氣瓶的運輸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危險品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運輸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氣瓶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充裝有氣的氣瓶裝車運輸時,應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滾動碰撞;裝卸車時應輕抬輕放,禁止采用拋卸、下滑或其他易引起碰擊的方法。

4、充裝有互相接觸后可引起燃燒、爆炸氣體的氣瓶(如氫氣瓶和氧氣瓶),不能同車搬運或同存一處,也不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氣瓶瓶體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損壞,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裝氣體,應送交有關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應在具有充氣資質(zhì)、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單位充裝氣體。

(二)存放、使用原則

1、壓力氣瓶必須分類分處保管,直立放置時要固定穩(wěn)妥。使用時應加裝固定環(huán)。氣瓶要遠離熱源,避免曝曬和強烈震動;實驗室內(nèi)存放氣瓶量不得超過兩瓶;不適合放在樓內(nèi)存放的壓力氣瓶,應存放在樓外氣瓶房,但一定要注意分類分處保管。

第7篇 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防止瓶內(nèi)的丙酮隨乙炔流出,甚至會通過減壓器而流入椽皮管 ;應避免劇烈震動、碰撞,以免瓶內(nèi)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儲存。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減壓器與瓶閥之間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的情況下使用。否則會形成乙炔與空氣的混合氣體,一旦觸及明火就會立刻爆炸。

3.要用專用板手開啟乙炔氣瓶。開啟乙炔瓶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轉。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 。

4.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0℃時,余壓為0.05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余壓為0.1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時,余壓力0.2兆帕,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nèi)應有單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放置在乙炔瓶庫。

6.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離開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按與垂直地面處的兩點間距離計算)。

7. 瓶閥冬天凍結,嚴禁用火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熱水解凍。

第8篇 乙炔氣瓶氧氣瓶安全管理

施工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電焊機一次線(搭鐵線)長度應小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小于30m。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為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

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距離的規(guī)定(依據(jù))

在生產(chǎn)過程中溶解乙炔氣瓶(以下簡稱乙炔瓶)與氧氣瓶廣泛地應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經(jīng)常同時使用,氧氣為助燃氣體,乙炔為易燃氣體,氧氣與乙炔又分別盛裝在移動式壓力容器中,在使用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乙炔瓶與氧氣瓶放置在同一個地點,無安全距離;氧氣瓶與油脂接觸,乙炔瓶水平滾動后,未豎直靜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溫度在40℃以上,夏天露天作業(yè)無遮蓋;氧氣、乙炔瓶未按規(guī)定留余壓等,這些問題,曾導致了一些傷亡事故的發(fā)生。因為是溶解乙炔,氣瓶里有丙酮,如果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話,在閥門打開(使用過程)的時候,有可能導致丙酮流出與空氣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極限 2.55%~12.8%(體積)。氧氣瓶盛裝的是高壓氧氣,存在著物理和化學兩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氣被壓縮而壓力升高后,有與周圍常壓取得平衡的趨向,當與常壓之間的壓差愈大,這種趨向也愈大。當很大的壓差一旦以極短的時間在相當大的空間內(nèi)迅速地達到這種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稱的“爆炸”。如果通過較小的孔隙在相對較長時間內(nèi)達到這種平衡,就形成“噴射”。二者都能造成嚴重后果。 化學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質(zhì),一旦遇有可燃物質(zhì)和引火條件,即可發(fā)生猛烈燃燒,甚至出現(xiàn)爆炸性火災。

1、《溶解乙炔氣瓶安全檢查規(guī)程》第50條乙炔瓶使用規(guī)定“同時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與明火距離一般不小于10米”;兩瓶之間未有明確的距離描述。

2、《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48-1999:在使用時具明火點的距離是大于10米,但氧氣、乙炔瓶間的距離我國規(guī)定似乎沒那么明確。

3.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第552條要求“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8米”。

4.《氣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第二條寫明“氧氣瓶、乙炔氣瓶應分開放置,間距不得少于5米?!?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工行業(yè)標準 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hg 23011 - 1999 一、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

(1)氧氣瓶是運送和貯存高壓氧氣的容器,其容積為40l,工作壓力為15mpa。按照規(guī)定,氧氣瓶外表漆成天藍色,并用黑漆標明“氧氣”字樣。

(2)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3)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4)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5)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 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nèi)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zhì)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nèi)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nèi)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第9篇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安全管理措施

瓶裝供應站(簡稱供應站或供應點)是在城鎮(zhèn)中設于居民區(qū)專門供應居民用戶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站點。供應站的作用是接收由灌瓶廠(站)用汽車送來的氣瓶,再將氣瓶供應居民用戶使用。

供應站的規(guī)模與設置差別很大,一般大、中城市在居民集中居住區(qū)設置專門的供應站,中、小城市的供應站多數(shù)與灌瓶廠(站)結合。

設有建筑物的供應站一般由瓶庫、營業(yè)室、辦公室、灶具維修間及倉庫等組成。

這里介紹的內(nèi)容為單獨設置在居民區(qū)內(nèi)的設有建筑物的供應站。

一、瓶裝供應站的規(guī)模及設施

1. 規(guī)模

供應站的規(guī)模與居民居住現(xiàn)狀有關。對單獨設置在居民區(qū)內(nèi)的供應站,其供應范圍以半徑為0.5~1km為宜。我國城鎮(zhèn)燃氣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其規(guī)模以5000~7000戶為宜,一般不超過10000戶,這種規(guī)模及供應范圍方便居民換氣,也便于管理。

2. 供應站的瓶庫與儲瓶量

供應站的瓶庫由重瓶和空瓶組成。重瓶的儲量為計算月平均日銷售量的1.3~1.5倍,總存重瓶容積不超過1000m??掌苛繛橛嬎阍缕骄珍N售量的1倍。

瓶庫內(nèi)重瓶與空瓶要分區(qū)碼放。15kg以下的重瓶可雙層碼放。

(1) 重瓶庫面積

式中a1——重瓶庫面積,m2;

k——考慮通道在內(nèi)的附加系數(shù),一般k=1.3~1.5;

k——日銷售高峰系數(shù),一般k=1.3~1.5;

n1——日平均銷售量,瓶;

n2——每平方米面積存放鋼瓶數(shù),對10kg或15kg鋼瓶取9(瓶/m2)。

(2) 空瓶庫面積

式中a2——空瓶庫面積,m2。

3. 氣瓶周轉率

供應站的氣瓶周轉率應與城市灌瓶廠(站)共同考慮。氣瓶周轉率與居民用氣情況、運輸條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有關。對大型城市一般為10%~20%,其中供應站考慮多少比例,應根據(jù)各城市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例如,北京市的氣瓶周轉率為16%左右,供應站占6%。

天津市灌瓶廠(站)與供應站各占一半。

南京市氣瓶周轉率為18%,供應站占10%。

隨著天然氣應用的快速發(fā)展,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規(guī)模將不斷縮小,應根據(jù)氣源結構的調(diào)整而有所變化。

4. 其他設施

① 一個供應站除了作為主要建筑物的瓶庫以外,與其必須配套的營業(yè)室、辦公室,經(jīng)驗上取建筑面積為10~15m2,灶具維修間取12~16m2,倉庫面積在供應用戶為5000~7000戶時取12m2。

② 人員設置:對5000~7000戶的供應站,在北京、天津、南京等地,一般設9人左右。其中供氣站站長1人,營業(yè)員1人,灶具維修2人,管理員1人,瓶庫工人4人。

二、瓶裝供應站的選址及平面布置

1. 選址

① 供應站的地址應設置在用戶供應區(qū)域的中心。供應半徑不超過1km,應便于屆民換氣。

② 有便于運瓶汽車出入的道路。

③ 有便于消防用的消火栓。

④ 供應站周圍應有非燃燒體的實體圍墻。

⑤ 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見表4-23。

表4-23 供應站的瓶庫與站外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單位:m

序號

項目

總存瓶容積/m3

≤10

>10

1

明火、散發(fā)火花地點

30

30

2

民用建筑

10

15

3

重要公共建筑

20

25

4

主要道路

10

10

5

次要道路

5

5

2. 平面布置

供應站的總平面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如下所述。

① 瓶庫可根據(jù)地區(qū)氣候條件采用非開敞式、半開敞式和全敞開式建筑。瓶庫主要一側應有運瓶汽車的回車場地,瓶庫的平臺高度應與運瓶汽車的車廂底高度相適應。

② 營業(yè)室和灶具維修間應布置在方便用戶出入處。

③ 辦公室、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應與瓶庫有1om的防火間距。

三、瓶裝供應站的防火安全要求

1. 供應站建筑物防火要求

供應站的瓶庫建筑的耐火等級為二級。

當瓶庫為非開敞式建筑物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 供應站瓶庫用電負荷

從防火安全出發(fā),瓶庫用電負荷為三級。

3. 供應站的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及范圍

①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混合氣體可能出現(xiàn)的場所為1級區(qū)。供應站的瓶庫屬1級區(qū)。其范圍為非開敞式、半開敞式和開敞式瓶庫的建筑物的內(nèi)部空間。

②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混合氣體不可能出現(xiàn),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xiàn)的場所為2級區(qū)。供應站半開敞式和開敞式瓶庫的敞開面向外水平距離7.5m,垂直高度3m以下的空間為2級區(qū)場所。

瓶庫在自然通風良好條件下,通向露天的門和窗外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3m以內(nèi)的空間為2級區(qū)場所。當門、窗外有障礙物導致通風不良時,2級區(qū)的水平距離要延伸至7.5m。

4. 供應站應設置便攜式檢漏報警告器,用以巡視檢測。

5. 供應站應有直通外線電話。

6. 供應站內(nèi)及瓶庫內(nèi)應設有干粉滅火器。

四、瓶裝供應站的管理

供應站的管理,要體現(xiàn)安全管理的要求。管理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供應站業(yè)務管理,站內(nèi)環(huán)境及裝卸車、鋼瓶安全管理、灶具維修、事故應急措施等。

1. 供應站業(yè)務管理

① 供應站站長應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訂的供應站各崗位職責及供應站職工手冊。

② 供應站的業(yè)務應按業(yè)務流程作業(yè),主要有如下幾項。

a. 供應站送氣流程,如圖4-2所示。

b. 供應站銷售流程,如圖4-3所示。

c. 業(yè)務交接班流程。收款員根據(jù)當班的全部業(yè)務,做出交接班記錄及日報表,并以現(xiàn)金、售氣小票。重瓶和空瓶庫存數(shù)向下班交接,同時上報公司調(diào)度。重瓶員、空瓶員清點的瓶數(shù)與收款員核對無誤后,共同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并向下班交接。

2. 站內(nèi)環(huán)境及裝卸車

(1) 站內(nèi)環(huán)境要求

① 站內(nèi)空、重瓶不得隨意碼放。

② 站內(nèi)嚴禁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③ 站內(nèi)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應使用方便。

④ 站內(nèi)場院嚴禁吸煙或燃燒雜物,設禁煙標志。

⑤ 經(jīng)常保持運瓶汽車的通道暢通無阻。

⑥ 站內(nèi)各處要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

(2) 裝卸車

① 應制訂裝卸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② 裝卸車人員要穿戴防靜電的防護用品。

③ 卸車過程中發(fā)生重瓶大量漏氣,應及時處理,并報公司技術安全部門。

④ 裝卸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3. 鋼瓶安全管理

① 供應站在銷售重瓶的過程中,應嚴格檢查出售的重瓶,存在下列問題的重瓶不能出售。

a. 漏氣瓶。

b. 超重1kg以上的重瓶。

c. 無底座或護罩的重瓶。

d. 其他有明顯缺陷,影響用戶安全使用的重瓶。

② 對每一個供應站均應規(guī)定供應不漏氣瓶的合格率,應為100%。

③ 貫徹執(zhí)行公司制訂的判定不合格鋼瓶的標準。

4. 灶具維修

① 維修灶具應在灶具維修間進行,嚴禁在院內(nèi)修理。

② 灶具維修間內(nèi)不得存放漏氣瓶或兩個以上的重瓶。

③ 制訂裝修灶具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維修灶具。

④ 對用戶報修的灶具,修理時間一般不應超過24h。

5. 事故應急措施

① 供應站均應制定事故應急方案,以便及時處理事故。

② 事故應急方案的內(nèi)容包括:

a. 報警程序;

b. 組織指揮系統(tǒng);

c. 各崗位人員在應急事故中的任務;

d. 搶修與救護;

e. 清理與保護現(xiàn)場。

第10篇 工業(yè)氣瓶安全管理辦法

氣瓶存儲:

1、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要了解氣瓶、氣體的安全知識。

2、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可燃、助燃氣體氣源;距離明火10米以外。

3、瓶庫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安全標志,并備有滅火器。

4、空瓶、實瓶應分開存放,乙炔瓶與氧氣瓶不能同儲一室。

5、儲氣的氣瓶應戴好瓶帽,實瓶一般應立放貯存。臥放時,應防止?jié)L動,瓶閥應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過5層,妥善固定。氣瓶排放應整齊,固定牢靠。

6、實瓶的貯存數(shù)量在滿足當天使用量和周轉量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貯存量。

氣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規(guī)則

1、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

2、夏季防止曝曬;嚴禁在瓶體上引弧。

3、嚴禁用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4、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永久性氣體瓶剩余壓力應大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有大于0.5~1%的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5、氣瓶立放不穩(wěn)固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6、氣瓶瓶閥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別是氧氣瓶。

7、不得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確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氣瓶的安全使用

1、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的小車并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2、氧氣瓶一般應立直放置,且必須安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以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nèi)雜質(zhì),并輕輕的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后,要緩慢開啟閥門,防止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5、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接的螺母要擰緊,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6、嚴禁氧氣瓶閥、氧氣減壓器、焊(割)炬、氧氣膠管等沾上易燃物質(zhì)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災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氣瓶時,應有防曬措施,嚴禁陽光照射;冬季不要發(fā)在火爐和距離熱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結凍現(xiàn)象,只能用不超過40℃熱水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金屬物敲擊,以免瓶閥斷裂。

9、氧氣瓶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壓力,以便充氧時鑒別氣體的性質(zhì)和防止空氣或者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nèi)。

10、氣瓶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zhì)等。一般規(guī)定相距10米以上,與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氣瓶閥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果鄰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應盡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到火場高熱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時除了遵守氧氣瓶的安全使用外,還應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應受到劇烈震動和撞擊,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時應直立放置,不能躺臥,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4、開啟乙炔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圈。

5、乙炔瓶體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攝氏度,防止高溫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nèi)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6、乙炔瓶內(nèi)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壓表讀數(shù)最后必須留有0.05mpa以上壓力,并將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7、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攝氏度以下的熱水解凍。

8、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瓶內(nèi)。

第11篇 壓力氣瓶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實驗室

壓力氣瓶的管理范圍:

(一)本規(guī)定適用于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裝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低于60℃的液體的氣瓶。

(二)本規(guī)定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一)臨界溫度小于-10℃的為永久氣體;

(二)臨界溫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為高壓液化氣體;

(三)臨界溫度大于70℃的為低壓氣體

壓力氣瓶使用的基本條件:

(一)使用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

(二)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四)定期對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辦理壓力氣瓶使用的程序:

(一)使用單位在購買或租用壓力氣瓶之前,首先向資產(chǎn)設備管理處申請。填寫使用氣體審批表一式兩份,經(jīng)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報資產(chǎn)設備管理處審批。使用氣體審批表一份用于備案,另一份用于購買或租用所需氣瓶。

(二)使用部門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落實壓力氣瓶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購買或租用的氣瓶要注意放置在安全位置使用,確保安全。

(四)壓力氣瓶使用時要防止氣體外泄,使用完畢,及時關閉總閥門。

壓力氣瓶的搬運、充裝、存放和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一) 搬運、充裝注意事項

1、在搬動存放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和減少碰撞。

2、搬運充裝有氣體的氣瓶時,一般用特別的擔架或小推車,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轉動。但決不允許用手搬著開關閥移動。

3、充氣氣瓶的運輸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危險品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運輸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戴好氣瓶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充裝有氣的氣瓶裝車運輸時,應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滾動碰撞;裝卸車時應輕抬輕放,禁止采用拋卸、下滑或其他易引起碰擊的方法。

4、充裝有互相接觸后可引起燃燒、爆炸氣體的氣瓶(如氫氣瓶和氧氣瓶),不能同車搬運或同存一處,也不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氣瓶瓶體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損壞,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裝氣體,應送交有關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應在具有充氣資質(zhì)、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單位充裝氣體。

(二)存放、使用原則

1、壓力氣瓶必須分類分處保管,直立放置時要固定穩(wěn)妥。使用時應加裝固定環(huán)。氣瓶要遠離熱源,避免曝曬和強烈震動;實驗室內(nèi)存放氣瓶量不得超過兩瓶;不適合放在樓內(nèi)存放的壓力氣瓶,應存放在樓外氣瓶房,但一定要注意分類分處保管。

鋼瓶肩部,用鋼印打出下述標記:

制造廠、制造日期、氣瓶型號、工作壓力、氣壓實驗壓力、氣壓實驗日期及下次送驗日期、氣體容積、氣瓶重量。

3、為了避免各種鋼瓶使用時發(fā)生混淆,常將鋼瓶上漆上不同顏色,寫明瓶內(nèi)氣體名稱。

各種氣體鋼瓶標志

氣體類別

瓶身顏色

字樣

標字顏色

腰帶顏色

氮氣

氧氣

天藍

/

氫氣

深綠

壓縮空氣

壓縮空氣

白液

/

/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氦氣

/

氯氣

草綠

/

石油氣體

石油氣體

/

4、壓力氣瓶上選用的減壓器要分類專用,安裝時螺扣要旋緊,防止泄漏;開、關減壓器和開關閥時,動作必須緩慢;使用時應先旋動開關閥,后開減壓器;用完后,先關閉開關閥,放盡余氣后,再關減壓器。切不可只關減壓器,不關開關閥。

5、使用壓力氣瓶時,操作人員應站在與氣瓶接口處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時嚴禁敲打撞擊,并經(jīng)常檢查有無漏氣,應注意壓力表讀數(shù)。

6、氧氣瓶或氫氣瓶等,應配備專用工具,并嚴禁與油類接觸。操作人員不能穿戴沾有各種油脂或易感應產(chǎn)生靜電的服裝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燒或爆炸。

7、可燃性氣體和助燃性氣體瓶,與明火的距離應大于十米(確難達到時,可采取隔離等措施)。

8、使用后的氣瓶,應按規(guī)定留0.05 mpa以上的殘余壓力??扇夹詺怏w應剩余0.2 mpa~0.3 mpa(約2kg/cm2~3kg/cm2表壓);氫氣應保留2 mpa,以防重新充氣時發(fā)生危險,不可用完用盡。

9、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查。充裝一般氣體的氣瓶三年檢驗一次;如在使用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或嚴重損傷的,應提前進行檢驗。

(三)幾種特殊氣體的性質(zhì)和安全、

1、乙炔:乙炔是極易燃燒、容易爆炸的氣體。含有7~13%乙炔的乙炔—空氣混合氣體,或含有30%乙炔的乙炔—氧氣混合氣最易發(fā)生爆炸。乙炔和氧、次氯酸鹽等化合物也會發(fā)生燃燒和爆炸。

存放乙炔氣瓶的地方,要求通風良好。使用時應裝上回閃阻止器,還要注意防止氣體回縮。如發(fā)現(xiàn)乙炔氣瓶有發(fā)熱現(xiàn)象,說明乙炔已發(fā)生分解,應立即關閉氣閥,并用水冷卻瓶體,同時最好將瓶體移至遠離人員的安全處加以妥善處理。發(fā)生乙炔燃燒時,絕對禁止用四氯化碳滅火。

2、氫氣:氫氣密度小,易泄露,擴散速度很快,易和其他氣體混合。氫氣與空氣混合氣的爆炸極限:空氣偏含量為18.3:59.0%(體積比),此時,極易引起自然自爆,燃燒速度約為2.7米/秒。

氫氣應單獨存放,最好放置在室外專用的氣瓶房內(nèi),以確保安全,嚴禁放在實驗室內(nèi),嚴禁煙火。應旋緊氣瓶開關閥。

3、氧氣:氧氣是強烈的助燃氣體,在高溫下,純氧十分活潑;溫度不變而壓力增加時,可以和油類發(fā)生急劇的化學反應,并引起發(fā)熱自然,進而產(chǎn)生強烈爆炸。

氧氣瓶一定要防止與油類接觸,并絕對避免讓其它可燃性氣體混入氧氣瓶;禁止用(或誤用)盛其他可燃性氣體的氣瓶來充灌氧氣。氧氣瓶禁止放于陽光曝曬的地方。

4、氧化亞氮(笑氣):具有麻醉興奮作用,受熱時可分解成氧和氮的混合物,如遇可燃性氣體即可與此混合物中的氧化合燃燒。

第12篇 氣瓶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purpose

1. 加強氣瓶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chǎn)的安全運行,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guī)定。

2. 制定一個流程,用于明確氣瓶的采購、驗收入庫、存放、使用、檢查和報廢的管理。

二、范圍scope

本程序適用于xxxxx廠區(qū)生產(chǎn)作業(yè)場所中使用的可搬運的鋼質(zhì)氣瓶,如氧氣瓶、乙炔瓶、氮氣瓶等,不包括用于防護的空氣呼吸氣瓶、滅火器瓶、民用液化氣瓶等。

三、術語及定義terms and definitions

3.1 氣瓶: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盛裝永久氣體、液化氣體或混合氣體的無縫的特種氣瓶。主要參數(shù)包括: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60。c,公稱壓力1~30mpa,公稱容積0.4l~3000l;

說明: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等于1.0mpa.l

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低于60。c液體的氣瓶屬于特種設備,其管理除應遵守本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其他應遵守的法規(guī)或標準,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等。

四、職責responsibility

4.1物控

4.1.1負責編制氣瓶采購計劃

4.2采購

4.2.1 負責聯(lián)系有資質(zhì)的廠家進行氣瓶的購買、入庫及充裝,并索取相關證明材料

4.3 倉庫.

4.3.1負責對所采購氣瓶的驗收、登記建檔、存放的安全管理

4.3.2 負責對現(xiàn)場領用氣瓶進行出入庫的記錄

4.3.3. 負責對氣瓶存放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4 使用部門

4.4.1 負責氣瓶的領用和用完后歸還倉庫

4.4.2 負責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5 ?ehs

4.5.1 負責本規(guī)定的制定、傳達、培訓、修訂

4.5.2負責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對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

4.5.3負責對相關人員進行氣瓶安全知識的培訓

4.5.4負責對不符合標準的氣瓶進行報廢處理

五、內(nèi)容contents

5.1?氣瓶的采購及充裝

負責氣瓶的采購、入庫、充裝,在采購過程中要求滿足以下原則:

5.1.1 確保廠商有相應的資質(zhì)

5.1.2在確保質(zhì)量與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滿足價格擇優(yōu)原則

5.1.3就近原則,為保證供應的及時率,采購需要考慮方便與就近采購

5.1.4考慮一定的庫存;

5.1.5對需要充裝的氣瓶聯(lián)系廠家進行充裝

5.2 驗收并入庫

5.2.1 新進氣瓶由倉庫管理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準予入庫,并登記,建立臺賬。

驗收時,需對氣瓶進行檢查,檢查應遵守“五查一登記”原則,“五查一登記”是指: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瓶身肩部和護罩上有無鋼印.瓶身顏色是否符合要求

?查氣瓶出廠合格證

?查氣瓶有無防震圈

?查氣瓶有無防護帽

?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tǒng)一,其他安全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登記:所有項目檢查合格后登記驗收

5.3 氣瓶存放

5.3.1 存放氣瓶的倉庫周圍10米內(nèi)不得有易燃物品,不得進行焊接、氧割等明火作業(yè)。倉庫需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若是露天存放,需設有遮陽措施,以免夏季時被暴曬。

5.3.2氣瓶在存放時,應采取固定、防傾倒措施。所有氣瓶的防震圈需保持完好,每個氣瓶需有不少于兩個防震圈,其他安全附件保持完好。氣瓶臥放時,應設置防滾動措施,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應不高于5層。.

5.3.3 空瓶與滿瓶應分開存放,氧氣瓶和乙炔瓶分開存放,至少保持5m距離,氧氣瓶不得與油脂、有油污的物品存放。

5.3.4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zhì)互相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須分開儲存,并在附近設有防毒用具及滅火器材。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5.3.5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xiàn)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nèi)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

5.3.6倉庫管理人員應對氣瓶的存放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檢查頻率為每天一次,檢查內(nèi)容見附件“氣瓶日常安全檢查表”。

氣瓶管理安全規(guī)定(十二篇)

1.0 目 的為了確保廠務部維修工作安全,特制定此規(guī)定。2.0 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種氣體鋼瓶(如氮氣、氧氣、乙炔、氬氣、氫氣、激光氣等)。3.0 規(guī)程正文3.0.1 氣瓶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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