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整合傳播部價格及招標管理規(guī)定
**集團整合傳播部價格及招標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充分利用公司傳播資源,同時,為使整合傳播有關價格及招標工作規(guī)范化運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電器整合傳播部、分公司整合傳播科及其相關業(yè)務往來單位。
3價格管理
3.1整合傳播部總部的價格檔案由綜合管理科建立和維護;在整合傳播部綜合管理科指導下,分公司財務人員負責建立和維護分公司價格檔案。
3.2總部及分公司的價格檔案必須記錄每次單項合同的價格情況。
3.3價格檔案作為合同審核、審計的依據(jù),單項合同報批時,如超出價格檔案的上限時,必須作出書面說明或在審核時注明原因。
3.4總部的價格檔案每季或半年提報財務部審核,財務部有權對各項價格提出控制要求。分公司的價格檔案每季或半年報整合傳播部綜合管理科審核,綜合管理科對各分公司各項價格提出控制意見,同分公司溝通確定標準。
3.5《**電器廣告價格(上標)》(另附)為過渡性價格標準,待各分公司價格檔案建立后,以價格檔案為準。
4招標
4.1前提
4.1.1總部項目費用在10萬元以下、分公司項目費用在5萬元以下,根據(jù)價格檔案或《**電器廣告價格標準(上標)》,在服務商(廣告代理商、供應商)中選擇、確定予以執(zhí)行。
4.1.2總部項目費用達10萬元(包括10萬元)以上、分公司項目費用達5萬元(包括5萬元)的,必須經(jīng)過招標確定。
4.1.3如屬央視、贊助活動、被賣斷的媒體投放、緊急事件處理等無法招標的項目,必須提交比價分析材料或緊急情況說明。
4.1.4電視、報紙等常規(guī)發(fā)布媒體可采用階段性招標。
4.2招標程序
總部
分公司
財務
主管
分公司傳播科
分公司
服務商
財務部
綜合管理科
職能科室
整合傳播部
填報
填寫招標書
填寫招標書
備案
備案
發(fā)標
發(fā)出招標書
發(fā)出招標書
反饋
反饋
收集
收集
收集
審核
開標
開標
批準
部長確定
審核
合同報批簽定
合同報批簽定
執(zhí)行
4.3招標要求
4.3.1對所招標項目填寫《**電器廣告項目招標書》(附表1)
4.3.2競標單位不少于3家服務商;
4.3.3要求競標單位同一時間以密封形式反饋競標書。
5檢查與考核
在整合傳播部部長的指導下,綜合管理科組織對價格與招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建立獎懲制度,對成本控制執(zhí)行較好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有關規(guī)
定的單位和個人提出批評并予以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電器廣告項目招標書》
附加說明:
本規(guī)定由整合傳播部負責解釋說明;
本規(guī)定從批準之日起實施。
編制:整合傳播部綜合管理科
審核:
批準:張
**電器廣告項目招標書
編號NO:
招標項目名稱
競標公司名稱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項目內(nèi)容
材料
制作工藝
數(shù)量
發(fā)票要求
交貨期限
包裝要求
付款方式
交貨地點
回復時間方式
競標公司反饋意見
報價
其它要求
競標公司蓋章
蓋章:月日
編制:
審核:
注:1、此表作為標書和競標公司的反饋函;
2、此表附件為相關招標項目的樣品、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