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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規(guī)定(9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4-04-27 19:50:12 查看人數(shù):31

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規(guī)范腳手架搭設、拆除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在腳手架上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廠造、修船、分段施工腳手架搭設工作。

3 搭設材料

3.1.1 鋼管? 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4.5mm鋼管,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3.1.2 扣件? 應與鋼管配套,應有出廠合格證。發(fā)現(xiàn)有脆裂、變形、滑絲的不得使用。

3.1.3 木腳手板? 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寬度不小于220mm的松木板制成。凡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大橫透節(jié)和容易折斷的不得使用。

3.1.4 鋼腳手板? 要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凡是裂紋、破損、扭曲的不得使用。

3.1.5 掛跳用麻繩? 應用直徑14-16mm的棕麻繩,凡腐朽、霉爛、多處繩結的不準使用。

4.搭設規(guī)定

4.1 搭設腳手架要有足夠的強度,應有較好的穩(wěn)定性,必須保證安全。要有保證人員好上下腳手架的設施及腳手架上要有足夠的工作面,保證人員在腳手架上好施工。

4.2 鋼管扣件式腳手架

4.2.1 雙排腳手架立桿間距為2.5m,因條件限制,最大間距不得超過3m。超過20m高的腳手架,每間隔一根立桿需用雙根鋼管做立桿,底部立桿應用長短不同的鋼管架設,以避免接頭在同一水平線上。

4.2.2 大橫桿底層高為2m,以上每層高為1.8米,艙內每步高度根據(jù)實際情況搭設,但每層高不得超過2米。大橫桿三層之內應設臨時斜撐,三層以上應設固定斜撐,如不好設置須設拉撐,拉撐為每三層,立撐為三根間距設置一個。船體外殼四周已連接的腳手架可以不設斜撐和拉撐。

4.2.3 橫桿伸出大橫桿的距離不得大于300mm,若超出時應加斜撐方可擱置腳手板。

4.2.4 艙內如只有二層高的腳手架也須設斜撐或拉撐,確保腳手架不晃動。

4.2.5 靠近船舷里排的立桿,離船外殼距離為200-250mm。

4.2.6 腳手架的寬度底層不應小于400mm,三層以上不應小于600mm。腳手板搭接長度應為200-300mm,下面一塊跳板,應挑出小橫桿150—200mm,且應用12號鐵絲扎牢,腳手板與腳手板拼鋪應盡量拼緊,其間隙不得超過50mm。任何木跳板至少兩塊拼鋪。

4.2.7 腳手板鋪設,有卡槽的鋼質腳手板卡槽應卡在小橫桿上,無卡槽的鋼質腳手板和木質腳手板鋪設后應用12號鐵絲與小橫桿扎牢,嚴禁出現(xiàn)嫩擱及探頭板現(xiàn)象,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且要用釘子釘牢。

4.2.8 腳手架超過15米高的,底部應裝掃地桿。

4.2.9 單船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須經(jīng)本單位領導審核并報安全處歸檔。

4.2.10 腳手架每層應在500、1050mm高處設兩道欄桿。所有靠泊碼頭船舶的登船梯、跳板、過檔跳均必須鋪設安全網(wǎng),防止人員墜落。

4.2.11平面腳手架每隔9米左右搭設剪刀撐,鋼管角度與地面成45o-60o夾角。

4.2.12 腳手架要有操作人員好上下的梯子,船外殼腳手架每側必需裝2~4個斜梯,斜梯水平角度為70°—75°,斜梯的防護欄桿為雙道,上道為1050mm,下道為500mm。斜梯的下方應掛好安全網(wǎng),大艙內每邊應裝設斜梯或直梯,直梯每層必須有可供臨時休息的平臺,平臺四周應裝有雙道欄桿,嚴禁使用單根立柱做的爬梯。

4.2.13 腳手架與登船梯連接時,登船梯每層要和每層跳板貫通,搭接處必須用鐵跳板,且坡度不得大于1:10。

4.3 掛跳

4.3.1 掛跳的掛鉤、鏈條、角鐵等受力部件要有足夠的強度,確保掛跳安全。

第2篇 腳手架搭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管理

1、搭設前應對腳手架及附件等逐一進行檢查,不得使用變形、損傷和銹蝕的管件及附件。

2、必須嚴格按圖搭設,搭設高度超過45m時需進行驗算, 并采取相應的加固措施。

3、應在結構的外邊緣樓面上彈線,以保證腳手架與建筑物的距離一致。

4、要注意腳手架基礎施工的質量,避免發(fā)生不均勻沉降。底座底部應有

切實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基座滑動。

5、管件及附件吊運捆扎牢靠,保證在垂直運輸時不發(fā)生散落,也要防止因捆扎不當使管件及附件等發(fā)生變形及損壞。

6、所有連接件(扣件、鎖片等)必須處于固定位置??奂谑褂眠^程中會松動,必須定期檢查緊固。

7、只有在影響施工操作時方可拆除門架式腳手架內側的交叉桿,不能全部拆除而影響腳手架的穩(wěn)定性。到操作完畢應立即裝齊全部交叉桿。絕對禁止內外側交叉桿件同時拆除。當拆除一側的交叉桿時,腳手架上下部間必須滿鋪腳踏板或水平架。

8、首步門架的底端內外立桿應扣有統(tǒng)長縱向鋼管一道,以保證門架底部的間距和防止滑移。 從最高一步向下每隔5步設一道水平加固桿,其間設交叉桿,以保證整片腳手架的穩(wěn)定性。

9、門架式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嚴禁硬裝拆,或用物體重擊和用撬棍橇動,要避免使門架及附件造成損傷和變形。

10、門架式腳手架上允許同時操作的步數(shù)如下:

40~50m時,允許2步同時操作;

19~40m時,允許3步同時操作;

18m以下時,允許4步同時操作。

11、搭設完畢的腳手架,要及時掛設側向密目網(wǎng),施工處的水平安全網(wǎng),側向安全網(wǎng),人行馬道,上下安全爬梯等防護付件,必須規(guī)范整齊。

11、搭設完成的腳手架要及時掛牌驗收使用,安全標識要清晰醒目。

第3篇 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yè)安全管理細則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所轄區(qū)域腳手架作業(yè),保證人員在搭設與拆除施工期間的作業(yè)安全。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qū)域內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新建項目參照執(zhí)行。

3編制依據(jù)

3.1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3.2 jgj130-2022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4 釋義

4.1 腳手架:臨時搭設的供工作人員工作的平臺,為搭設中需要的設備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撐,幫助人員進入工作現(xiàn)場。

4.2 步距:兩層腳手架之間的高度差。

4.3 縱距:兩立桿之間的距離。

4.4 立桿:處于豎直狀態(tài)的支撐桿件。

4.5 大橫桿:處于水平狀態(tài)的支撐桿件,用來橫向聯(lián)接立桿。

4.6 條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橫桿下。

4.7 小橫桿:連接大橫桿,用以鋪設踏板;或是聯(lián)接里外立桿,以建立工作平臺。

4.8 橫梁:橫跨大橫桿用來支撐構成工作平臺的踏板的管子。

4.9 踏板:用來搭設平臺底板的板件。

4.10 斜撐桿: 保持腳手架橫向穩(wěn)定的構件。

4.11 斜桿 :聯(lián)接兩個或更多個平行構件的結構件,以保持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

4.12 對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聯(lián)接管件的部件。

4.13 回轉扣件:用于聯(lián)接不是成直角的兩根管件。

4.14 直角扣件:用于聯(lián)接成直角的兩根管卡。

4.15 墊板:方形鐵板,用于放置在立桿下。

4.16 鐵絲:用來將腳手架聯(lián)接到固定結構上。

4.17 護欄:工作平臺上,聯(lián)接在立桿之間,防止人員墜落。

4.18 擋腳板:立于工作平臺邊緣的板件,以防人員滑出平臺或材料墜落。

4.19 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

4.19.1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4.19.2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4.19.3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19.4吊籃腳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4.19.6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4.20 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

4.20.1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4.20.3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2.1 《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作業(yè)票》以下簡稱“作業(yè)票”。

4.2.2 “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以下簡稱“腳手架作業(yè)”。

5 職責

5.1 公司工程部負責審核“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搭設和拆除施工方案,對腳手架作業(yè)進行專業(yè)監(jiān)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制定本細則,監(jiān)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zhí)行該細則的情況。

5.3 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

5.4 作業(yè)相關人員職責

5.4.1 作業(yè)人員職責

a) 腳手架作業(yè)人員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從事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b) 在作業(yè)前應充分了解作業(yè)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yè)中的危害因素;

c)作業(yè)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jīng)確認無誤,獲監(jiān)護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d)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yè)、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yè);

e) 腳手架作業(yè)結束后應清理現(xiàn)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 監(jiān)護人員職責

a) 對作業(yè)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yè);

b) 對腳手架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監(jiān)護,作業(yè)期間不得擅離現(xiàn)場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當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y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警;

c) 作業(yè)完成后,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腳手架作業(yè)監(jiān)護人由施工單位指派,申請單位可根據(jù)作業(yè)需要增派監(jiān)護人

5.4.3 申請單位作業(yè)負責人職責

負責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種資質審查,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yè)完成后,負責作業(yè)完工驗收。

5.4.4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yè)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在作業(yè)票上簽署意見(“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安全作業(yè)票必須由施工單位領導簽署)。

5.4.5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必須到現(xiàn)場了解作業(yè)地點及周圍環(huán)境情況,審查作業(yè)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實后,方可簽字批準腳手架作業(yè)。(“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安全作業(yè)票必須由申請單位領導審批)

6 要求

6.1 管理原則

6.1.1 腳手架作業(yè)必須辦理作業(yè)票,作業(yè)涉及高處、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動火等其他危險作業(yè)時,還應辦理相關作業(yè)許可證。

6.1.2作業(yè)票作業(yè)時間不超過7天,超過規(guī)定時間需要繼續(xù)作業(yè)的,應重新辦理作業(yè)票。

6.1.3 “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必須編制作業(yè)方案,作業(yè)方案應經(jīng)過施工單位和申請單位領導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備案。

6.2 管理內容

6.2.1 人員要求

a) 腳手架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國家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b) 作業(yè)時要正確穿戴、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6.2.2 作業(yè)前要求

作業(yè)前,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條件和人員情況,做詳細的交底。

6.2.3 搭設要求

a) 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兩步跨。

b)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

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

c) 立桿頂端應高出建筑物屋頂1.5m。

d) 腳手架底部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墊鐵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e) 大橫桿設于小橫桿之下,在立桿內側,采用直角扣件與立桿扣緊,大橫桿長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 大橫桿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應符合以下要求:對接接頭應交錯布置,不應設在同步、同跨內:相鄰接頭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大于縱距的1/3。

g) 小橫桿兩端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桿上。

h) 每一主節(jié)點(即立桿、大橫桿交匯處)處必須設置一小橫桿,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緊在大橫桿上,該桿軸線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長度以100mm為宜,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的靠墻一端至墻裝飾面的距離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層上非主節(jié)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jù)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立桿間距的1/2。

i) 腳手板一般應設置在三根以上小橫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小橫桿,并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以防傾翻。腳手板平鋪,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頭板。

j) 搭設中外架要及時與結構進行牢固拉結,以保證搭設過程中的安全,要隨搭隨校正桿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適度擰緊扣件。

k) 橫向斜撐設置在同一節(jié)內,由底到頂呈之字形連續(xù)布置;橫向斜撐除在拐角設置外,中間每隔6跨設置一道。

h) 腳手架的外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高度在24m以下的雙排腳手架,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l) 剪刀撐的接頭除頂層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頭均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m) 剪刀撐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小橫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距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n) 剪刀撐是在腳手架外側交叉成十字形的雙桿互相交叉。并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成整體,增加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

o)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p) 用于大橫桿對接的扣件開口,應朝架子內側,螺栓向上,避免開口朝上,以防雨水進入,導致扣件銹蝕、銹腐后強度減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 腳手架通道和作業(yè)平臺欄桿應不少于3根(1根擋腳欄桿,2根護欄),對承重架和高度超過25米的腳手架,應采用雙立管搭設,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6.2.4 過門洞的處理

過門洞,雙排腳手架可挑空1~2根立桿,即在第一步大橫桿處斷開。懸空的立桿處用斜桿撐頂,逐根連接三步以上的大橫桿,以使載荷分布在兩側立桿上,斜桿上端與地面的夾角要成60°左右,凡斜桿與立桿、大橫桿相交處均應采用旋轉扣件連接,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門洞桁架下的兩側立桿應為雙管立桿,副立桿應高于門洞1~2步。出入口處搭設防護棚,掛防護網(wǎng)。

6.2.5 驗收要求

a)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guī)范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jīng)過驗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許使用。

b) 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guī)范進行,凡不符合規(guī)定立即整改,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做好記錄,并由檢測人員簽字。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結果負責,施工方應對不符合項的整改負責。

6.2.6 腳手架拆除

a) 拆除腳手架前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 要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 要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b) 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c)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除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d)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e) 卸料時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運至地面的構、配件要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按品種、規(guī)格隨時碼堆存放。

6.2.7 配件維護

a) 扣件式腳手架鋼管宜采用材質q235a的直縫電焊鋼管,或者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直徑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 木跳板應選用50mm厚,250mm寬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鐵絲綁頭,緊箍兩道。(或用薄鐵皮包箍)。

c) 金屬跳板要注意檢查卡扣處鉚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斷裂、變形等情況。

d) 使用完畢的腳手架材料和構件、零件要及時回收入庫,分類整理和存放。

e) 彎曲的鋼桿件要調直,損壞的構件要修復,損壞的零件要更換。

f) 鋼鐵件應注意防銹,鋼管應定期涂刷防銹漆,門架的活動關節(jié),非鍍鋅扣件及螺栓應涂機油防銹。

g) 木跳板嚴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蓋板的缺陷,且使板面過滑。

h) 木跳板上無用的釘子要拔出,不得將釘子弄彎而不將其拔出。

i) 當木跳板有嘰嘰嘎嘎的響聲時,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應仔細檢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時整修或報廢,報廢的木排板應做好標記。

7 工作程序

《危險作業(yè)許可管理細則》。

8 附則

本細則由生產(chǎn)管理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腳手架搭設安全作業(yè)票 (保存期為1年)

腳手架拆除安全作業(yè)票 (保存期為1年)

第4篇 門式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搭設程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門式腳手架的搭設應與施工進度同步,一次搭設高度不宜超過最上層連墻件兩步,且自由高度不應大于4m;

2)滿堂腳手架和模板支架應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的方法搭設;

3)門架的組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應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應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應自兩端相向搭設或自中間向兩端搭設;

4)每搭設完兩步門架后,應校驗門架的水平度及立桿的垂直度。

2、搭設門架及配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撐、腳手板應與門架同時安裝;

2)連接門架的鎖臂,掛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3)鋼梯的設置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鋼管并應采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上;

4)在施工作業(yè)層外側周邊應設置180mm高的擋腳板和兩道欄桿,上道欄桿高度應為1.2,m下道欄桿應居中設置。擋腳板和欄桿均應設置在門架立桿的內側。

3、加固桿的搭設除應符合本規(guī)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與門架同步搭設;

2)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

4、門式腳手架連墻件的安裝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安裝;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在連墻件安裝完畢前必須采用確保腳手架穩(wěn)定的臨時拉結措施。

5、加固桿,連墻件等桿件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接鋼管的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應為40n·m~65n·m;

3)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于100mm。

6、懸挑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的要求,搭設前應檢查預埋件和支承型鋼懸挑梁的混凝土強度。

7、門式腳手架通道口的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要求,斜撐桿、托架梁及通道口兩側的門架立桿加強桿件應與門架同步搭設,嚴禁滯后安裝。

8、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可調底座,可調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等污物填塞螺紋的措施。

拆除

1、架體的拆除應按拆除方案施工,并應在拆除前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應對將拆除的架體進行拆除前的檢查;

2)根據(jù)拆除前的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體上的材料,雜物及作業(yè)面的障礙物。

2、拆除作業(yè)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體的拆除應從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桿件必須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拆除。

3)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架體。拆除作業(yè)過程中,當架體的自由高度大于兩步時,必須加設臨時拉結。

4)連接門架的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在拆卸該門架時拆除。

5)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止退裝置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6、拆除作業(yè)中,嚴禁使用手錘等硬物擊打、撬別。

7、當門式腳手架需分段拆除時,架體不拆除部分的兩端應按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門架與配件應采用機械或人工運至地面,嚴禁拋投。

9、拆卸的門架與配件、加固桿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體上,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宜按品種,規(guī)格分別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應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應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管理規(guī)定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合登高作業(yè)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體時,施工作業(yè)層應鋪設腳手板,操作人員應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作業(yè),并應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穿防滑鞋。

3、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作業(yè)層上嚴禁超載。

4、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混凝土泵管,卸料平臺等固定在門式腳手架上。

5、六級及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架上作業(yè);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拆作業(yè);雨,雪,霜后上架作業(yè)應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間,當預見可能有強風天氣所產(chǎn)生的風壓值超出設計的基本風壓值時,對架體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

7、在門式腳手架使用期間,腳手架基礎附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撐和加固桿,在施工期間禁止拆除。

8、門式腳手架在使用期間,不應拆除加固桿,連墻件,轉角處連接桿,通道口斜撐桿等加固桿件。

9、當施工需要,腳手架的交叉支撐可在門架一側局部臨時拆除,但在該門架單元上下應設置水平加固桿或掛扣式腳手板,在施工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安裝交叉支撐。

10、應避免裝卸物料對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產(chǎn)生偏心,振動和沖擊荷載。

11、門式腳手架外側應設置密目式安全網(wǎng),網(wǎng)間應嚴密,防止墜物傷人。

12、門式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防雷措施,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在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護。

不得攀爬門式腳手架。

14、搭拆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作業(yè)時,必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并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

15、對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應進行日常性的檢查和維護,架體上的建筑垃圾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5篇 腳手架搭設拆除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編制目的

1.為保證施工安全,對腳手架的搭設、使用、驗收、拆除進行控制,特訂本管理規(guī)定。

2.本管理規(guī)定了腳手架搭設、拆除施工程序、分級驗收、使用維護的主要內容、實施要求等。

二、編制依據(jù)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001j84-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gj128-2000,j43-2000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dl5009.1-2002

三、管理職責

1.機電物資部部負責購置或租賃腳手管(桿)、扣件、腳手板、架等部件的維修、管理,確保所發(fā)放的材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2.新購置的腳手架管、扣件,廠家、供貨商必須提供出廠檢驗 報告,產(chǎn)品合格證等有效證件、必須是具備生產(chǎn)能力的合法生產(chǎn)廠家。

3.無論是購置、租賃的管材、扣件到場后由機電物資部組織,施工管理部、技術質檢部、安全保衛(wèi)部參加,進行查、驗證工作,確認無產(chǎn)品缺陷、滿足安全要求后施工人員方可領用。

4.施工管理部負責組織安裝腳手架的管理,對腳手架整體高度在10米及以上腳手架方案的編制和使用前的完工驗收工作。

5.技術員(專工)、安全員參與特殊腳手架使用前的竣工驗收,對腳手架和井架的搭設過程實行巡視監(jiān)督。

6.腳手架的荷載不得超過270kg/㎡.搭設好的腳手架應經(jīng)安全保衛(wèi)部及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并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

7.一般腳手架的搭設、驗收由施工管理部的管理人員、施工場所的安全員及使用班組的負責人檢查驗收。

8.項目部負責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9.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日常維護工作。

10.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參與所有腳手架、井架使用前的驗收,并對施工、使用過程進行巡視監(jiān)督。

四、腳手架管理內容

1.控制要求

(1)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架子工,必須持有地方政府或專責機構頒發(fā)的有效證件,進入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工作前參加安全技術交底,明白交底內容并親筆簽字后方可上崗工作,嚴禁無證人員搭、拆腳手架。

(2)腳手架搭設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按作業(yè)指導書的要求搭設。

(3)搭設特殊腳手架的作業(yè)指導書須單獨編制,按重要施工項目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施工單位組織實施。

(4)嚴禁用鋼(木)模板、開箱板、方(圓)木、鋼管等代替腳手板。

(5)腳手架、井架搭設的技術要求,必須符合dl5009.1-200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建設部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

(6)正在搭設、拆除的腳手架必須拉設警戒區(qū)域,在明顯位置懸掛“禁止使用”的標志。所有的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掛牌禁示,標明搭設人、搭設日期、允許載荷和使用單位。

(7)借用腳手架時,借用單位必須征得原使用單位的同意,并進行可靠性檢查后方可使用。

(8)腳手架的實際承重量嚴禁超過設計承重量。

(9)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2.腳手架分類

(1)腳手架分為特殊腳手架和普通腳手架兩類。

(2) 特殊腳手架主要包括:

①墜落高度在10米及以上的吊裝、安裝、組合、檢修用掛、支、懸吊腳手架和過橋、平臺。

②外挑1.5米及以上的挑式腳手架。

③在帶電區(qū)、貴重設備區(qū)、易燃易爆等危險區(qū)內有可能對人身、設備 、機械造成嚴重后果的腳手架。

④經(jīng)過道路、橋梁、高壓線的棚護架。

(3)普通腳手架:除5.2條之外的其它施工用腳手架均為普通腳手架。

3.鋼管腳手架選材

(1)鋼管腳手架應用外經(jīng)為48mm—51mm,壁厚為3mm—3.5mm的鋼管,長度以4m—6.5m及2.1m—2.8m為宜。凡彎曲、壓扁、有裂紋或嚴重銹蝕的鋼管,嚴禁使用。所用管材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安全資質證三證齊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安全資質證三證齊全;凡有脆裂、變形或滑絲的,嚴禁使用。

(3)鋼腳手板應用厚2mm—3mm的a3鋼板,規(guī)格長度為1.5m—3.6m、寬度為23cm—25cm、肋高為5cm的為宜。板的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應有防滑孔。凡有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4.腳手架搭設

(1)腳手架搭、拆人員在進行施工作業(yè)前,必須接受技術人員的安全交底。

(2)對架管、扣件、腳手板等材料進行使用前的檢查驗收,不合格品嚴禁使用。

(3)荷載超過270kg∕㎡的腳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并經(jīng)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搭設。

(4)在構筑物搭設腳手架應驗算構筑物強度。

(5)腳手架不得鋼、木混搭。

(6)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鋼管立桿應設置金屬底座或加墊板。如遇松土時應增加掃地桿。(7)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每隔6根-7根立桿,應設支桿及剪刀撐,支桿和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支桿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 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m、橫向每隔7m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8)腳手架應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架與墻面的距離不得大于20cm。

(9)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10)腳手板應鋪設平穩(wěn)并綁扎牢固,不平的地方用木板墊平釘牢。

(11)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應搭設由上而下兩道橫桿及圍欄組成的防護欄桿,上桿離架子底部高度1.05m--1.2m,并設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wǎng)。

(12)采用垂直爬梯時梯檔應綁扎牢固,間距不大于30cm.嚴禁手中拿物攀登。

(13)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寬度不得小于1.5m,并設防滑條,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于30cm。

(14)腳手架應經(jīng)常檢查,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應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檢查 。

(15)非專業(yè)工種人員不得搭、拆腳手架。搭設腳手架時作業(yè)人員應掛好安全帶,遞桿、撐桿人員應密切配合。施工區(qū)域周圍應設圍欄和警告標志,并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5.腳手架搭設后的檢驗

(1)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jīng)相關人員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掛牌使用。

(2)搭設高度在10米及以下的腳手架,由架工負責人和使用工地的安全員負責檢查驗收,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見附表)上簽字認可后掛牌使用。

(3)搭設高度在10米以上的腳手架,由架工負責人、安全員、技術質檢部負責檢查驗收,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上簽字認可后掛牌使用。

(4)在 帶 電 區(qū)、易 燃、易 爆 等 危 險 區(qū) 內 搭 設 有 可 能 對 人 身、設 備、機 械 造 成嚴 重 后果的腳手架,由搭設單位負責人、班組技術員、工地安全員、安全保衛(wèi)部、技術質檢部負責檢查驗收,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上簽字認可后掛牌使用。

(5)未經(jīng)檢查、驗收、簽證和掛牌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6.腳手架維護

(1)經(jīng)驗證合格的腳手架,由使用單位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向搭設人員反映,并要求搭設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整改。

(2)腳手架的日常檢修、維護由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

7.腳手架拆除

(1)腳手架拆除前,工地專職安全員、安全保衛(wèi)部、技術質檢部技術負責人檢查、驗證腳手架的牢固性;對存有隱患的腳手架必須采取加固措施,確保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安全。

(2)腳手架拆除前,拆除單位應在拆除區(qū)域必須拉設警戒繩,在各通道口懸掛“正在施工、禁止入內”警示牌,并設專人監(jiān)護,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3)腳手架拆除應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作業(yè)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4)拆除腳手架前,必須清理干凈腳手架上和周圍設備或建筑物上的遺留物。

(5)拆除過程中嚴禁將鐵絲、桿件、扣件、腳手板等從高空拋擲或放置在設備上,必須一次性拆除干凈,當天運到指定地點,并分類擺放整齊。

(6)施工單位需要將特殊腳手架進行部分拆除時,必須經(jīng)技術人員對方案的可靠性進行驗證。對部分拆除后的特殊腳手架應采取加固措施,并組織相關部門重新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再次掛牌使用。

(7)腳手架拆除前應進行一次拆除前檢查,檢驗合格后驗證人在《腳手架檢驗表》上簽字認可后,懸掛腳手架拆除警示卡方可進行拆除作業(yè)。

8.其它要求

(1)施工現(xiàn)場放置的各種腳手架部件,必須分類擺放整齊,嚴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邊沿部分必須設置防墜落擋板。

(2)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設腳手架時,立桿的底部必須加保護墊板。

(3)在已經(jīng)油漆、保溫的管道,貴重設備、儀表管道、重要設施等近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擠壓、碰撞上述設備;嚴禁將腳手架焊接在設備上。

(4)在帶電區(qū)或升壓站搭設腳手架時,必須用木桿件和尼龍軟梯,嚴禁使用鋼管、鋼爬梯等金屬材料。

(5)當需要在人行通道處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高度必須大于2米,嚴禁利用通道或平臺欄桿做腳手架的支撐。

(6)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距離必須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顯處掛置醒目的提示和警告標志。

(7)在搭設腳手架的過程中,嚴禁用相鄰的腳手架作受力桿件。

(8)鋼筋吊架或鋼筋爬梯的上端,必須用雙股8#鐵絲與可靠的構筑物(或構件)纏繞兩圈綁扎牢固,未經(jīng)許可,嚴禁將鐵絲拆除。

五、本管理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6篇 門式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搭設程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門式腳手架的搭設應與施工進度同步,一次搭設高度不宜超過最上層連墻件兩步,且自由高度不應大于4m;

2)滿堂腳手架和模板支架應采用逐列,逐排和逐層的方法搭設;

3)門架的組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應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應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應自兩端相向搭設或自中間向兩端搭設;

4)每搭設完兩步門架后,應校驗門架的水平度及立桿的垂直度。

2、搭設門架及配件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交叉支撐、腳手板應與門架同時安裝;

2)連接門架的鎖臂,掛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3)鋼梯的設置應符合專項施工方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鋼管并應采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上;

4)在施工作業(yè)層外側周邊應設置180mm高的擋腳板和兩道欄桿,上道欄桿高度應為1.2,m下道欄桿應居中設置。擋腳板和欄桿均應設置在門架立桿的內側。

3、加固桿的搭設除應符合本規(guī)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與門架同步搭設;

2)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

4、門式腳手架連墻件的安裝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安裝;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在連墻件安裝完畢前必須采用確保腳手架穩(wěn)定的臨時拉結措施。

5、加固桿,連墻件等桿件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接鋼管的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應為40n·m~65n·m;

3)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不應小于100mm。

6、懸挑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的要求,搭設前應檢查預埋件和支承型鋼懸挑梁的混凝土強度。

7、門式腳手架通道口的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要求,斜撐桿、托架梁及通道口兩側的門架立桿加強桿件應與門架同步搭設,嚴禁滯后安裝。

8、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可調底座,可調托座宜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等污物填塞螺紋的措施。

拆除

1、架體的拆除應按拆除方案施工,并應在拆除前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應對將拆除的架體進行拆除前的檢查;

2)根據(jù)拆除前的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拆除方案;

3)清除架體上的材料,雜物及作業(yè)面的障礙物。

2、拆除作業(yè)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架體的拆除應從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桿件必須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拆除。

3)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架體。拆除作業(yè)過程中,當架體的自由高度大于兩步時,必須加設臨時拉結。

4)連接門架的剪刀撐等加固桿件必須在拆卸該門架時拆除。

5)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止退裝置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嚴禁敲擊。

6、拆除作業(yè)中,嚴禁使用手錘等硬物擊打、撬別。

7、當門式腳手架需分段拆除時,架體不拆除部分的兩端應按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采取加固措施后再拆除。

8、門架與配件應采用機械或人工運至地面,嚴禁拋投。

9、拆卸的門架與配件、加固桿等不得集中堆放在未拆架體上,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宜按品種,規(guī)格分別存放。

安全管理

1、搭拆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應由專業(yè)架子工擔任,并應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管理規(guī)定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合登高作業(yè)者,不得上架操作。

2、搭拆架體時,施工作業(yè)層應鋪設腳手板,操作人員應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作業(yè),并應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穿防滑鞋。

3、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作業(yè)層上嚴禁超載。

4、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混凝土泵管,卸料平臺等固定在門式腳手架上。

5、六級及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架上作業(yè);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拆作業(yè);雨,雪,霜后上架作業(yè)應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在使用期間,當預見可能有強風天氣所產(chǎn)生的風壓值超出設計的基本風壓值時,對架體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

7、在門式腳手架使用期間,腳手架基礎附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yè)。

滿堂腳手架與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撐和加固桿,在施工期間禁止拆除。

8、門式腳手架在使用期間,不應拆除加固桿,連墻件,轉角處連接桿,通道口斜撐桿等加固桿件。

9、當施工需要,腳手架的交叉支撐可在門架一側局部臨時拆除,但在該門架單元上下應設置水平加固桿或掛扣式腳手板,在施工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安裝交叉支撐。

10、應避免裝卸物料對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產(chǎn)生偏心,振動和沖擊荷載。

11、門式腳手架外側應設置密目式安全網(wǎng),網(wǎng)間應嚴密,防止墜物傷人。

12、門式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工地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防雷措施,應按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在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護。

不得攀爬門式腳手架。

14、搭拆門式腳手架或模板支架作業(yè)時,必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并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

15、對門式腳手架與模板支架應進行日常性的檢查和維護,架體上的建筑垃圾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7篇 外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guī)定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6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桿件的設置的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積水,底座是否有松動,立桿是否懸空;扣件是否松動;腳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

7在腳手架的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及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相鄰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

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第8篇 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安全管理細則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所轄區(qū)域腳手架作業(yè),保證人員在搭設與拆除施工期間的作業(yè)安全。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qū)域內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新建項目參照執(zhí)行。

3?編制依據(jù)

3.1 jgj128-2000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3.2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4?? 釋義

4.1 腳手架:臨時搭設的供工作人員工作的平臺,為搭設中需要的設備及材料提供可靠的支撐,幫助人員進入工作現(xiàn)場。

4.2 步距:兩層腳手架之間的高度差。

4.3 縱距:兩立桿之間的距離。

4.4 立桿:處于豎直狀態(tài)的支撐桿件。

4.5 大橫桿:處于水平狀態(tài)的支撐桿件,用來橫向聯(lián)接立桿。

4.6 條板:水平非承重件,在橫桿下。

4.7 小橫桿:連接大橫桿,用以鋪設踏板;或是聯(lián)接里外立桿,以建立工作平臺。

4.8 橫梁:橫跨大橫桿用來支撐構成工作平臺的踏板的管子。

4.9 踏板:用來搭設平臺底板的板件。

4.10 斜撐桿: 保持腳手架橫向穩(wěn)定的構件。

4.11 斜桿 :聯(lián)接兩個或更多個平行構件的結構件,以保持腳手架整體穩(wěn)定。

4.12 對接扣件:用于固定和聯(lián)接管件的部件。

4.13 回轉扣件:用于聯(lián)接不是成直角的兩根管件。

4.14 直角扣件:用于聯(lián)接成直角的兩根管卡。

4.15 墊板:方形鐵板,用于放置在立桿下。

4.16 鐵絲:用來將腳手架聯(lián)接到固定結構上。

4.17 護欄:工作平臺上,聯(lián)接在立桿之間,防止人員墜落。

4.18 擋腳板:立于工作平臺邊緣的板件,以防人員滑出平臺或材料墜落。

4.19 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

4.19.1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4.19.2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4.19.3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19.4吊籃腳手架工程。

4.19.5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4.19.6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4.20 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

4.20.1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4.20.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4.20.3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2.1 《腳手架搭設(拆除)安全作業(yè)票》以下簡稱“作業(yè)票”。

4.2.2 “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以下簡稱“腳手架作業(yè)”。

5 職責

5.1 公司工程部負責審核“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搭設和拆除施工方案,對腳手架作業(yè)進行專業(yè)監(jiān)督管理。

5.2 公司健康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制定本細則,監(jiān)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zhí)行該細則的情況。

5.3? 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

5.4 作業(yè)相關人員職責

5.4.1 作業(yè)人員職責

a) 腳手架作業(yè)人員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從事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b) 在作業(yè)前應充分了解作業(yè)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yè)中的危害因素;

c)作業(yè)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jīng)確認無誤,獲監(jiān)護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腳手架作業(yè);

d)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yè)、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yè);

e) 腳手架作業(yè)結束后應清理現(xiàn)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 監(jiān)護人員職責

a) 對作業(yè)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yè);

b) 對腳手架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監(jiān)護,作業(yè)期間不得擅離現(xiàn)場或做與監(jiān)護無關的事;當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y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警;

c) 作業(yè)完成后,檢查作業(yè)現(xiàn)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腳手架作業(yè)監(jiān)護人由施工單位指派,申請單位可根據(jù)作業(yè)需要增派監(jiān)護人

5.4.3 申請單位作業(yè)負責人職責

負責腳手架作業(yè)方案、安全措施及特殊工種資質審查,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yè)完成后,負責作業(yè)完工驗收。

5.4.4 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yè)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負責在作業(yè)票上簽署意見(“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安全作業(yè)票必須由施工單位領導簽署)。

5.4.5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必須到現(xiàn)場了解作業(yè)地點及周圍環(huán)境情況,審查作業(yè)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實后,方可簽字批準腳手架作業(yè)。(“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安全作業(yè)票必須由申請單位領導審批)

6 要求

6.1 管理原則

6.1.1 腳手架作業(yè)必須辦理作業(yè)票,作業(yè)涉及高處、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動火等其他危險作業(yè)時,還應辦理相關作業(yè)許可證。

6.1.2作業(yè)票作業(yè)時間不超過7天,超過規(guī)定時間需要繼續(xù)作業(yè)的,應重新辦理作業(yè)票。

6.1.3 “危險性較大的”和“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腳手架作業(yè)必須編制作業(yè)方案,作業(yè)方案應經(jīng)過施工單位和申請單位領導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備案。

6.2 管理內容

6.2.1 人員要求

a) 腳手架作業(yè)人員必須經(jīng)國家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b) 作業(yè)時要正確穿戴、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6.2.2? 作業(yè)前要求

作業(yè)前,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條件和人員情況,做詳細的交底。

6.2.3? 搭設要求

a) 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兩步跨。

b)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立桿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

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

c) 立桿頂端應高出建筑物屋頂1.5m。

d) 腳手架底部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v向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墊鐵底座表面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e) 大橫桿設于小橫桿之下,在立桿內側,采用直角扣件與立桿扣緊,大橫桿長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f) 大橫桿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應符合以下要求:對接接頭應交錯布置,不應設在同步、同跨內:相鄰接頭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大于縱距的1/3。

g) 小橫桿兩端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桿上。

h) 每一主節(jié)點(即立桿、大橫桿交匯處)處必須設置一小橫桿,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緊在大橫桿上,該桿軸線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外架立面外伸長度以100mm為宜,雙排腳手架橫向水平桿的靠墻一端至墻裝飾面的距離不宜大于100mm。操作層上非主節(jié)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jù)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立桿間距的1/2。

i) 腳手板一般應設置在三根以上小橫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小橫桿,并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以防傾翻。腳手板平鋪,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墻面120mm~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頭板。

j) 搭設中外架要及時與結構進行牢固拉結,以保證搭設過程中的安全,要隨搭隨校正桿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適度擰緊扣件。

k) 橫向斜撐設置在同一節(jié)內,由底到頂呈之字形連續(xù)布置;橫向斜撐除在拐角設置外,中間每隔6跨設置一道。

h) 腳手架的外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高度在24m以下的雙排腳手架,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xù)設置剪刀撐。

l) 剪刀撐的接頭除頂層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頭均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

m) 剪刀撐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小橫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距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0mm。

n) 剪刀撐是在腳手架外側交叉成十字形的雙桿互相交叉。并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成整體,增加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定。

o)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p) 用于大橫桿對接的扣件開口,應朝架子內側,螺栓向上,避免開口朝上,以防雨水進入,導致扣件銹蝕、銹腐后強度減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q) 腳手架通道和作業(yè)平臺欄桿應不少于3根(1根擋腳欄桿,2根護欄),對承重架和高度超過25米的腳手架,應采用雙立管搭設,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6.2.4 過門洞的處理

過門洞,雙排腳手架可挑空1~2根立桿,即在第一步大橫桿處斷開。懸空的立桿處用斜桿撐頂,逐根連接三步以上的大橫桿,以使載荷分布在兩側立桿上,斜桿上端與地面的夾角要成60°左右,凡斜桿與立桿、大橫桿相交處均應采用旋轉扣件連接,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門洞桁架下的兩側立桿應為雙管立桿,副立桿應高于門洞1~2步。出入口處搭設防護棚,掛防護網(wǎng)。

6.2.5 驗收要求

a)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guī)范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jīng)過驗收的或整改中不允許使用。

b) 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guī)范進行,凡不符合規(guī)定立即整改,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做好記錄,并由檢測人員簽字。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結果負責,施工方應對不符合項的整改負責。

6.2.6 腳手架拆除

a) 拆除腳手架前要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 要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 要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b) 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c)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除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d)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e) 卸料時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運至地面的構、配件要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按品種、規(guī)格隨時碼堆存放。

6.2.7 配件維護

a) 扣件式腳手架鋼管宜采用材質q235a的直縫電焊鋼管,或者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直徑為φ48壁厚3.5mm或φ51壁厚3.0mm;

b) 木跳板應選用50mm厚,250mm寬的木板,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橫透節(jié)的板材不得使用。木跳板端部需用8#或10#鐵絲綁頭,緊箍兩道。(或用薄鐵皮包箍)。

c) 金屬跳板要注意檢查卡扣處鉚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斷裂、變形等情況。

d) 使用完畢的腳手架材料和構件、零件要及時回收入庫,分類整理和存放。

e) 彎曲的鋼桿件要調直,損壞的構件要修復,損壞的零件要更換。

f) 鋼鐵件應注意防銹,鋼管應定期涂刷防銹漆,門架的活動關節(jié),非鍍鋅扣件及螺栓應涂機油防銹。

g) 木跳板嚴禁刷油漆,以防油漆遮蓋板的缺陷,且使板面過滑。

h) 木跳板上無用的釘子要拔出,不得將釘子弄彎而不將其拔出。

i) 當木跳板有嘰嘰嘎嘎的響聲時,表明跳板可能有缺陷,應仔細檢查;跳板有缺陷要及時整修或報廢,報廢的木排板應做好標記。

7 工作程序

《危險作業(yè)許可管理細則》。

8 附則

本細則由生產(chǎn)管理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腳手架搭設安全作業(yè)票? (保存期為1年)

腳手架拆除安全作業(yè)票? (保存期為1年)

第9篇 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規(guī)定范本

1 目的

為規(guī)范腳手架搭設、拆除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在腳手架上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廠造、修船、分段施工腳手架搭設工作。

3 搭設材料

3.1.1 鋼管 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4.5mm鋼管,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3.1.2 扣件 應與鋼管配套,應有出廠合格證。發(fā)現(xiàn)有脆裂、變形、滑絲的不得使用。

3.1.3 木腳手板 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0mm,寬度不小于220mm的松木板制成。凡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大橫透節(jié)和容易折斷的不得使用。

3.1.4 鋼腳手板 要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凡是裂紋、破損、扭曲的不得使用。

3.1.5 掛跳用麻繩 應用直徑14-16mm的棕麻繩,凡腐朽、霉爛、多處繩結的不準使用。

4.搭設規(guī)定

4.1 搭設腳手架要有足夠的強度,應有較好的穩(wěn)定性,必須保證安全。要有保證人員好上下腳手架的設施及腳手架上要有足夠的工作面,保證人員在腳手架上好施工。

4.2 鋼管扣件式腳手架

4.2.1 雙排腳手架立桿間距為2.5m,因條件限制,最大間距不得超過3m。超過20m高的腳手架,每間隔一根立桿需用雙根鋼管做立桿,底部立桿應用長短不同的鋼管架設,以避免接頭在同一水平線上。

4.2.2 大橫桿底層高為2m,以上每層高為1.8米,艙內每步高度根據(jù)實際情況搭設,但每層高不得超過2米。大橫桿三層之內應設臨時斜撐,三層以上應設固定斜撐,如不好設置須設拉撐,拉撐為每三層,立撐為三根間距設置一個。船體外殼四周已連接的腳手架可以不設斜撐和拉撐。

4.2.3 橫桿伸出大橫桿的距離不得大于300mm,若超出時應加斜撐方可擱置腳手板。

4.2.4 艙內如只有二層高的腳手架也須設斜撐或拉撐,確保腳手架不晃動。

4.2.5 靠近船舷里排的立桿,離船外殼距離為200-250mm。

4.2.6 腳手架的寬度底層不應小于400mm,三層以上不應小于600mm。腳手板搭接長度應為200-300mm,下面一塊跳板,應挑出小橫桿150—200mm,且應用12號鐵絲扎牢,腳手板與腳手板拼鋪應盡量拼緊,其間隙不得超過50mm。任何木跳板至少兩塊拼鋪。

4.2.7 腳手板鋪設,有卡槽的鋼質腳手板卡槽應卡在小橫桿上,無卡槽的鋼質腳手板和木質腳手板鋪設后應用12號鐵絲與小橫桿扎牢,嚴禁出現(xiàn)嫩擱及探頭板現(xiàn)象,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且要用釘子釘牢。

4.2.8 腳手架超過15米高的,底部應裝掃地桿。

4.2.9 單船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須經(jīng)本單位領導審核并報安全處歸檔。

4.2.10 腳手架每層應在500、1050mm高處設兩道欄桿。所有靠泊碼頭船舶的登船梯、跳板、過檔跳均必須鋪設安全網(wǎng),防止人員墜落。

4.2.11平面腳手架每隔9米左右搭設剪刀撐,鋼管角度與地面成45o-60o夾角。

4.2.12 腳手架要有操作人員好上下的梯子,船外殼腳手架每側必需裝2~4個斜梯,斜梯水平角度為70°—75°,斜梯的防護欄桿為雙道,上道為1050mm,下道為500mm。斜梯的下方應掛好安全網(wǎng),大艙內每邊應裝設斜梯或直梯,直梯每層必須有可供臨時休息的平臺,平臺四周應裝有雙道欄桿,嚴禁使用單根立柱做的爬梯。

4.2.13 腳手架與登船梯連接時,登船梯每層要和每層跳板貫通,搭接處必須用鐵跳板,且坡度不得大于1:10。

4.3 掛跳

4.3.1 掛跳的掛鉤、鏈條、角鐵等受力部件要有足夠的強度,確保掛跳安全。

4.3.2 跳與跳之間應水平相接,并用鐵絲扎牢。

4.3.3 掛跳下部應與地面物拉緊,確保掛跳不晃動。

4.3.4 掛跳要設置人員好上下的直梯。

4.3.5 懸掛腳手架上,不允許兩人以上同時在懸掛腳手架上作業(yè)。

4.3.6 采用鋼質掛片搭設的掛跳,帶鉤狀的跳板鉤頭必須落入鋼質掛片的小橫檔上,并用鐵絲固定。

4.3.7 掛跳跳板寬度:低于5米高的寬度不得小于400mm,超過5米高的及臨水跳板寬度不得小于600mm。

4..3.8 艙內木跳不可用船上設備做支撐,也不可用梯子橫檔做支撐。

5.腳手架的使用

5.1 鋼管腳手架載荷為270kg/m2,掛跳為200kg/m2,鋼管腳手架每塊跳板只允許2人同時作業(yè),掛跳只允許2人在跳上作業(yè)。

5.2 腳手架跳板上堆放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80kg。

5.3 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搭設腳手架及隨意挪用腳手架,更不許隨意拆動腳手架或切割腳手架。

5.4 繩跳的麻繩如有損傷應立即通知架子工更換。

5.5 在跳板上施工人員,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清除跳板上的雜物。

5.6 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腳手架有影響安全的因素,應停止工作并通知架子工整改。

6.檢查與驗收

6.1 腳手架搭設部門應有專人對腳手架進行日常檢查。

6.2 腳手架的驗收由搭設單位進行質量自檢,在《腳手架作業(yè)施工安全確認單》上簽字確認,施工單位生產(chǎn)主管對搭設范圍及要求進行驗收,安全處主管安全員對腳手架搭設進行安全確認。

6.3 船外殼腳手架每段搭設完畢,由搭設單位、使用單位和安全處主管安全員驗收合格后,在示意牌上寫明搭設隊名、時間、驗收人、使用單位、驗收人,并在梯口等醒目處掛“腳手架驗收合格”示意牌。

6.4 當天搭設的船外殼貨艙及樓子的腳手架,當天由檢驗人員驗收。

6.5 腳手架搭設投入使用后搭設單位應每隔一周對腳手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整改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在示意牌上更改驗收日期。

6.6 廠安全處對船外殼腳手架實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各單船項目經(jīng)理部對艙內腳手架實行日常監(jiān)督檢查。

7.拆除腳手架

7.1 工程結束后,不需再用腳手架時,必須由項目部通知搭設腳手架的負責人書面通知腳手架搭設單位,由腳手架搭設專業(yè)人員進行拆除,其他施工人員不得自行拆除腳手架。

7.2 船外殼腳手架拆除應有拆除方案并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其他腳手架的拆除,單位負責人應口頭向操作人員技術交底,并講清拆除程序。

7.3 拆除腳手架現(xiàn)場須設置警戒線和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拆除作業(yè)區(qū)。

7.4 作業(yè)前,應檢查腳手架是否安全,特別是腳手架的拉撐物是否可靠,扣件連接是否松動,如整體腳手架晃動較大,在腳手架上操作有不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拆除,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xù)進行拆除工作。

7.5 正式拆除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清理地面障礙物,對附近管線采取保護措施。拆架時,嚴禁將腳手架跳板和鋼管、扣件砸在現(xiàn)場的各類氣包及電源閘刀柜等設施上。

7.6 架子工不允許單人進行拆卸作業(yè),嚴禁單人拆除如腳手板、長桿件等較重較大的物件。

7.7 作業(yè)結束后,拆下的鋼管、扣件等材料不準隨處亂扔,施工人員應及時運走,堆碼到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影響通道和環(huán)境。

7.8 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和割除腳手架、欄桿,確因生產(chǎn)需要拆卸和割除腳手架、欄桿的,應報項目部和安全處,經(jīng)同意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能拆卸和割除。

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規(guī)定(9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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