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銹鋼壓力容器制造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 為了提高不銹鋼壓力容器制造的質量,確保其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 不銹鋼壓力容器的制造除應符合gb150《鋼制壓力容器》、gb151《鋼制管殼式換熱器》、《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及設計圖樣和有關技術要求外,還應符合本規(guī)定。
1.3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不銹鋼壓力容器的制造。常壓不銹鋼容器的制造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 材料
2.1 用于制造壓力容器的不銹鋼材料及焊材均應符合相應的國家和行業(yè)標準。進口材料的技術性能在符合國外有關規(guī)定的同時,還必須符合我國有關標準、規(guī)范。其質量證明書應由村料生產單位提供,內容必須齊全、準確。
2.2 用于制造一、二類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的不銹鋼材料,其質量證明書中項目不全或實物標志不清時,須進行必要的檢驗或試驗,判明其牌號符合相應的質量標準后方可使用。
2.3 不銹鋼材料需作晶間腐蝕復驗的,按gb4334《不銹鋼晶間腐蝕試驗》或gbi223《不銹耐酸鋼晶間腐蝕傾向試驗方法》進行,設計圖樣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編制: 審核: 批準:
2.4 制造壓力容器的不銹鋼不得有分層,表面不允許有裂紋、結疤。經酸洗供應的不銹鋼板表面不允許有氧化皮和過酸洗。
2.5 不銹鋼原材料應按鋼號、規(guī)格、爐批號分類在室內放置。并與碳素鋼材料有嚴格的隔離措施。
2.6 不銹鋼材料上應有清晰的入庫標記。該標記應采用無氯無硫記號筆書寫,不得打鋼印,不得使用油漆等有污染的物料書寫。
3 制造環(huán)境
3.1 不銹鋼壓力容器的制造應有專用固定生產場地,應與碳素鋼制品嚴格隔離。不銹鋼壓力容器如附有碳素鋼零部件,其零部件應分開制造。
3.2 為防止鐵離子和其它雜質的污染,不銹鋼壓力容器生產場所應保持清清、干燥,嚴格控制灰塵。地面應鋪設橡膠或木質墊板。生產中應使用專用的滾輪架、吊夾具以及工裝設備。
3.3 在不銹鋼壓力容器制造過程中。操作人員應穿著軟質橡膠工程鞋,鞋底不得帶有鐵釘等尖銳異物。
3.4 不銹鋼零部件應配有木質堆架,不得任意堆放。在不銹鋼零部件周轉和運輸過程中,應配備必要的防鐵離子污染和磕碰劃傷的運送工具。
3.5 不銹鋼材料在清除油脂、油漆之類的雜質后方可進行熱加工。熱成型或熱處理過程使用的加熱爐氣氛中硫或硫化物的含量符合有關標準。
3.6 不銹鋼壓力容器的表面處理應有獨立的場地,并配備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4. 加工成型及焊接
4.1 不銹鋼板下料時,應將不銹鋼扳移至專用場地下料;嚴禁在不銹鋼材料垛上直接切割下料。加工過程中不能去除的不銹鋼材料表面嚴禁用鋼針劃線和打樣沖眼。
4.2 不銹鋼材料移植標記和檢驗確認標記應在不銹鋼板上用無氯無硫的記號筆書寫同時做好下料的書面記錄。在制造不銹鋼壓力容器過程中,如發(fā)現材抖標記不清晰時,需經檢驗確認以后及時補寫。
4.3 不銹鋼板應采用等離子切割或機械加工下料。當利用機械加工下料時,機床應清理干凈。不銹鋼板卷圓時,卷板機應用無鐵離子的材料覆蓋軋輥表面。
4.4 不銹鋼封頭采用熱成型時,要控制爐內溫度。嚴格控制始壓溫度與終壓溫度,并做好記錄。不允許與碳鋼封頭同爐加熱。
4.5 經熱加工成型的不銹鋼封頭、彎管、鍛件等零部件,凡是有抗晶間腐蝕要求的。均需采取固溶或穩(wěn)定化處理措施,固溶或穩(wěn)定化處理應有熱處理工藝和熱處理時間一溫度曲線記錄。
4.6 殼體組裝過程臨時所需的楔鐵墊板等與殼體表面接觸的用具應選用與殼體相適應的不銹鋼材料。不銹鋼壓力容器嚴禁強力組裝,組裝過程中不得使用可能造成鐵離子污染的工具。不銹鋼壓力容器筒體的開孔。應采用等離子切割或機械加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