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電動、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全、電動、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簡稱工器具)的管理職責、試驗、使用、檢查、保管、采購、報廢等內容。
1.2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及外包施工單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2006《手持式電動工具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dl 5009.1-9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8]23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電廠動力部分)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5]83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試行)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5]516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試行)
3 ?工器具的分類
3.1 ?安全工器具
3.1.1 ?絕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操作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接地線等。
3.1.2 ?一般防護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繩)、耐酸堿膠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sf6氣體檢漏儀等。
3.1.3 ?登高作業(yè)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鋁合金梯、絕緣梯、軟梯)、腳扣、升降板(平臺)等。
3.1.4 ?安全圍欄(網(wǎng))、安全警告牌、設備標示牌。
3.2 ?電動工器具
3.2.1 ?手持式電動工具:電鉆、手槍鉆、沖擊鉆、電錘、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電動磨頭、手提切割機、電動坡口機等。
3.2.2 ?移動式電動機具:金屬切割機、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潛水泵、濾油機、移動式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3.3 ?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絲繩(套)、卸扣等。
4 ?管理職責
4.1 ?安全監(jiān)察部
4.1.1 ?安全監(jiān)察部是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4.1.2 ?審查工器具生產(chǎn)廠方是否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產(chǎn)品許可證”、“產(chǎn)品鑒定證”和“入網(wǎng)證”,監(jiān)督工器具購置符合強制性安全標準。
4.1.3 ?監(jiān)督工器具是否按時、按標準定期檢查和試驗。
4.1.4 ?監(jiān)督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監(jiān)督外包施工單位現(xiàn)場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4.1.5 ?收集和反饋工器具的質量信息,監(jiān)督檢查工器具的報廢與處置工作。
4.1.6 ?每半年對各部門工器具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4.2 ?計劃經(jīng)營部
4.2.1 ?按計劃要求采購,按質量要求進行入庫驗收(外觀檢查)并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合格后方可入庫或交使用部門,不合格的堅決予以退貨。
4.2.2 ?按要求對庫存的工器具做好保管、保養(yǎng)工作。
4.2.3 ?做好報廢工器具的回收處理工作。
4.3 ?工器具使用部門
4.3.1 ?各部門安全員
4.3.1.1 ?部門安全員是管理工器具的兼責人,負責本部門工器具的管理,制定本部門工器具的管理實施細則,建立本部門工器具臺帳。
4.3.1.2 ?安排本部門工器具定期檢查和試驗。
4.3.1.3 ?負責制定、申報本部門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
4.3.1.4 ?負責檢查、監(jiān)督本部門、班組、個人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確使用。
4.3.1.5 ?每季度對本部門工器具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4.3.2 ?班(值)組
4.3.2.1 ?各班組應指定專人負責公用工器具的管理,工器具管理員應按要求建立本班組的工器具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和檢查記錄齊全;負責工器具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一般的外觀檢查、機構檢查、功能檢查等),防止工器具變形、銹蝕和損壞,確保使用前完好;發(fā)現(xiàn)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并設有不準使用的標志(見附錄d),停止使用。
4.3.2.2 ?? 運行(包括燃料運行)使用的工器具按值(班)移交的,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工器具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4.3.2.3 ?個人保管的工器具,由保管人負責外觀檢查。
4.3.2.4 ?每月對本班(值)組工器具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并對班組、部門、公司等檢查做好記錄。
4.3.2.5 ?班組安全員負責制訂、申報本班組工器具添置、更換或調換計劃,并報部門安全員。
5 ?工器具的試驗
5.1 ?工器具的保管人應根據(jù)附錄a中的要求進行日常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并配合部門安全員做好定期送交試驗工作。
5.2 ?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操作桿、高壓驗電器、 接地線、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絲繩、卸扣、腳扣、升降板、安全帶等安全工器具,統(tǒng)一委托舟山電力安全工器具檢測站進行定期試驗,試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標有試驗合格標志。
5.3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動機具的電氣絕緣試驗由所在部門的電氣班組負責試驗。
5.4 ?一般的外觀檢查、機構檢查和功能檢查由所在部門、班組負責實施。
5.5 ?新購置、經(jīng)檢修或更換過零部件的工器具必須經(jīng)檢查、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5.6 ?受損、受潮、不完整、不合格或超過試驗周期的工器具應停止使用,并送交部門安全員安排試驗。
5.7 ?自制的安全工器具及出了質量問題的同批安全工器具必須進行試驗。
6 ?工器具的使用和檢查
6.1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工器具,凡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確使用和操作方法的人員不準使用。
6.2 ?嚴禁使用不合格和超過試驗周期的工器具。
6.3 ?工器具使用中發(fā)現(xiàn)損壞,應停止使用。
6.4 ?工器具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安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使用說明書及規(guī)范中的要求。
6.5 ?絕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擦拭干凈,使用時謹防接觸尖銳或油垢的物件,絕緣安全工器具使用后及時做好清潔干燥工作,并按定置要求存放。
6.6 ?手持式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要接在漏電保護器后,使用前應檢查漏電保護器動作是否良好。
6.7 ?工器具發(fā)出或收回時,管理員必須進行一次常規(guī)檢查;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員也應進行常規(guī)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的不準使用,分開存放并立即向本部門安全員匯報,以便及時安排修復或更換。
6.8 ?絕緣手套
6.8.1 ?絕緣手套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6.8.1.1 ?手套的型號、規(guī)格、生產(chǎn)廠家等標記清晰、完整。
6.8.1.2 ?手套表面必須平滑,內外應無針孔、疵點、裂縫、砂眼、雜質、修剪損傷、夾緊痕跡、粘連、發(fā)脆等各種明顯缺陷和明顯的波紋及明顯的鑄模痕跡。
6.8.1.3 ?吹鼓手套,由袖口向手指方向滾至手腕,滾卷過程中未卷部分應無漏氣現(xiàn)象。
6.8.2 ?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內。
6.8.3 ?使用絕緣安全工器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6.8.4 ?使用金屬外殼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6.9 ?絕緣靴(鞋)
6.9.1 ?絕緣靴(鞋)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6.9.1.1 ?靴(鞋)面或靴(鞋)底有標準號,有絕緣標志、安監(jiān)證和耐電壓數(shù)值。
6.9.1.2 ?絕緣靴(鞋)宜用平跟,外底應有防滑花紋、靴(鞋)底(跟)磨損不超過1/2。
6.9.1.3 ?絕緣靴(鞋)應無破損,靴(鞋)底防滑齒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絕緣層者為不合格。
6.9.2 ?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內,并避免接觸尖銳的物體,避免接觸高溫或腐蝕性物質,防止受到損傷。
6.9.3 ?雷雨天氣或一次系統(tǒng)有接地時,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應穿絕緣靴。
6.9.4 ?嚴禁將絕緣靴挪作它用。
6.10 ?絕緣墊
6.10.1 ?絕緣墊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6.10.1.1 ?帶電作業(yè)用絕緣墊應有明顯的雙三角符號、等級和制造廠標識;普通絕緣膠墊應有明顯等級和制造標識。
6.10.1.2 ?上下表面應不存在有害的不規(guī)則性,如小孔、裂縫、局部隆起、切口、夾雜導電異物、拆縫、空隙、凹凸波紋及鑄造標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