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學院校校園交通秩序管理規(guī)定
技術學院(校)校園交通秩序管理規(guī)定
一、校園內設立明顯的交通標志,各種機動車駕駛員進入校園,要按規(guī)定限速行駛,禁止鳴笛,要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校內學習駕駛各種機動車,嚴禁無證人員駕駛機動車,校門內外兩側禁止停放各種車輛。
三、外單位機動車未經批準,禁止停放在校園內,經批準的車輛,應停放到指定位置。
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按指定的地點存放,并自覺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
五、電動車、摩托車進入校門,須在門口值班室領取“機動車車輛出入證”,妥善保管,不要折疊,出門時再交上;丟失者,經調查情況屬實,需交納補證費20元。
六、教職工個人車輛(轎車)憑個人書面申請,經部門和主管領導簽字,到保衛(wèi)處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出入校園。
七、除校屬車輛及辦理通行手續(xù)的教職工車輛、施工車輛,無特殊情況,禁止其它車輛通行。
八、行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靠人行道右邊行走,不準在馬路上玩耍、打鬧,要注意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