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物業(yè)管理公司物資財產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管理公司物資財產管理規(guī)定
一、范圍:
凡購入、調撥等不同來源取得的財產設備,均屬于資產的范圍。
二、分類:
第一類:專用設備;
第二類:交通工具;
第三類:一般設備,包括辦公和公務用的家具設備;
第四類:其它,凡不屬于以上各類資產均列入其它。
三、計價:
1、新建、購入和調入的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賬。
2、無償調入和舊有的資產,無法查原價的,可估價入賬。
3、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價注銷。
四、管理:
1、各項目區(qū)域辦公室為項目區(qū)域資產管理部門,并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驗收、登記、領發(fā)、調配、清查、維修以及處理報損、報廢等具體管理工作。
2、對在用的資產,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登記,落實到部門、人,實行'誰用誰管,人走物不走'的原則。
3、制定'資產登記表'一式二份,辦公室和使用部門各存一份,以便定期檢查核對。各部門發(fā)生資產使用人員變動工作時,應及時辦妥調整移交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