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盤條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總則:為加強盤條庫安全生產監(jiān)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操作人員的身心健康,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車間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盤條庫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進入盤條庫生產區(qū)域必須穿帶好勞保用品:眼鏡、安全鞋、安全帽、工作服、防塵口罩。
第二條:本規(guī)定生產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
第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sop進行操作,不懂、不明確、不允許操作。
第四條:上班前要充分休息,禁止在酒后、疾病或過度疲勞的情況下操作機器,如感到身體不適要及時報告領班。
第五條:盤條庫內嚴禁煙火。
第六條:禁止觸摸運動中的鋼絲(含亂絲盤條)及零部件。
第七條:禁止在盤條庫內打鬧嬉戲。
第八條:盤條備料時,叉齒、地面必須做好防護防止刮傷盤條,放置盤條時必須用三角木楔固定,防止?jié)L動傷人。
第九條:嚴禁非叉車操作人員駕駛叉車;叉車所承物品不能超重,嚴禁物品升高時行車。行車時注意瞭望,轉彎明示,通過視線障礙區(qū)時須鳴笛,車間內限速5km/h;嚴格遵守叉車使用須知。
第十條:無論行車是否在工作狀態(tài),還是處于停車狀態(tài),人和設備都不允許在行車底逗留。
第十一條:使用行車吊裝盤條晃動嚴重時,應及時調整。禁止用c型鉤撞擊,放線支架。
第十二條:剪扎帶時周圍不得有人(操作者本人除外)操作者應剪扎帶尾段四分之三處,站立處應與盤條長邊呈90°夾角。注意扎帶彈出傷人,盤條繃出傷人。
第十三條:盤條焊接時,應待焊點退火后冷卻至常溫(防止高溫燙傷)鋼絲從焊機上取下結束焊接,焊接完成后將焊機推到指定位置。
第十四條:廢絲、扎帶及時入桶(鋼絲兩頭不能漏出廢絲箱),地面廢絲及時清理。
第十五條:盤條放線區(qū)域內,正常生產時禁止站人。
第十六條:當盤條放線區(qū)域有亂絲停車,處理前應先按下除磷箱急停開關。
第十七條:盤條放線亂絲后。禁止搶別頭,盤條亂絲圈小于20cm (約一手掌)嚴禁強行取直,應剪斷取下小圈,重新焊接(盤條掰斷傷人)。
第十八條:亂絲停車處理后檢查亂絲急停開關工作正常后應迅速撤離,防止其它放線盤條甩出傷人。
第十九條:任何異常情況發(fā)生時,按tesc各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
第二十條:發(fā)現任何不安全隱患,及時向領班報告。
第二十一條: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有權拒絕不安全指揮,有權阻止他人不安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