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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消防規(guī)定,特制訂本規(guī)定,望各部門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1、消防安全由校長負責、協調,有部分教職工組成義務消防隊。
2、實行部門防火責任制,并由部門領導擔任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范圍內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3、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別是辦公用房的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特別是室內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管理消防設備的部門要負責管理好消防設備,定期運轉和保養(yǎng),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5)組織制訂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和封堵,嚴禁在通道上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通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
6、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7、辦公室內煙頭及火柴余燼隨時熄滅。
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fā)生事故。
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10發(fā)現火警,應立即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氣閘和門窗,迅速離開工作場所,應徒步從樓梯下去。
11、根據市消防管理暫行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并可處以行政處理:
(1)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的;
(3)使用電爐、電熱鍋、電熱杯等的;
(4)亂掛、亂接電器線路的;
(5)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第2篇 二中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豐東二中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食堂、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防事故發(fā)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某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食堂、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防事故發(fā)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