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交通主管部門安全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提高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jù)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廠運輸主管部門對從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年度考核。
廠運輸主管部門對危險貨物運輸?shù)目己藚⒄毡巨k法進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是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目標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設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勵。獎勵的對象為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獎勵資金也可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及購置必要用品。
第五條、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總額為兩萬元,由安全投入資金組成。每年按實際支出進行補充,保持總額不變。
第六條、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行: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則;
3、自查自評與組織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4、獎優(yōu)罰劣的原則。
第七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內容分為基礎工作和安全效果兩部分:
1、基礎工作主要考核貫徹法規(guī)政策、組織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宣傳教育、安全檢查、事故管理、市場準入關、從業(yè)資格關、車輛技術關、站場安全監(jiān)督、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情況。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運輸責任行車事故次數(shù)和人員傷亡情況。
第八條、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期為上年12月21日至當年12月20日。廠運輸主管部門在12月下旬對年度目標管理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將自查資料和自評結果于12月31日前書面報廠部;
2、廠成立評審組負責考核初評工作;
3、評審組提出考核意見,報分管負責人審查;
4、分管負責將考核審查意見提交廠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5、廠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結果通報全廠,并根據(jù)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第九條、廠部每年下達一次基礎工作目標和安全效果目標的具體指標,并與各運輸主管部門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運輸部門應當按照責任承諾的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目標的完成。
第十條、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A工作分值為70分,安全效果分值為30分。
每年度按評分標準(另制)進行考核評分。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綜合評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綜合評分達到60分為合格,其中綜合評分居全省前兩位的為優(yōu)秀;第三至第八位的為良好。
考核當年轄區(qū)內道路運輸企業(yè)發(fā)生一次亡10人以上的特大責任行車事故,或三次每次亡3人以上的重大責任行車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
第十二條、廠通報考核結果,同時依據(jù)考核等次,對運輸主管部門給予以下獎懲:
1、考核等次為合格以上的,返還當年上交的風險抵押金;考核為不合格的,不再返還其當年上交的風險抵押金。
2、考核為優(yōu)秀的,分別給予2000元的獎勵;考核為良好的,分別給予1000元的獎勵。
第十三條、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保證自評資料真實、結論準確。廠將加強檢查監(jiān)督,對隱瞞事故情況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給予撤銷獎勵、通報批評的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四條、本辦法不影響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責任追究規(guī)定的執(zhí)行。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廠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