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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3-12-21 07:04:29 查看人數:23

汽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1篇 汽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在裝卸、搬運工作之前,應首先明確所搬運工作的種類、狀態(tài)、體積、重量等,然后確定安全操作的方法,不得盲目操作。

2.裝載冒載時,要封剎牢固,不得超過交通規(guī)則中所規(guī)定的尺寸。

3.裝運設備和大件貨物時,車拖盤應采取防滑措施,如墊托木、草包等,并用繩索綁牢。

4.裝大件或冒載物資時,如高于擋板高度時,隨車裝卸人員應坐在大件后面或后半部。

5.易損、易碎件要輕裝輕卸。

6.吊裝大件時,要用繩索綁牢,并嚴格檢查,確認沒有問題后,方可起吊。

7.隨車裝卸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必須在車停穩(wěn)后,方能上下車。

(2)載重物資超高的汽車,不準坐人。確認工作需要時,一定要在后邊留出安全乘坐位置。

(3)一定要把車箱門關好,并將掛鉤掛好。

8.使用起重機械工作時,必須按起重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

9.裝卸酸類物品時,必須戴好防護用品,以免被酸灼傷。

1o.在搬運或裝卸危險物品時。易燃、易爆物要防止震動或摩擦,要輕運輕放,嚴禁吸煙或帶引火物,以防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

11.使用吊車時,嚴禁在吊起的重物下面通過、逗留和工作。

12.搬運堆放工作物時,必須從上而下逐層進行、禁止從下向上抽取搬運,以防倒塌傷人。

13.汽車在出入倉庫時,裝卸人員要下車步行。

14.使用三角架時,必須遵守三角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2篇 載重汽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載重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載重汽車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靈敏有效。

3、運載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等危險品時,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

4、在施工現(xiàn)場行駛時應遵守現(xiàn)場的限速規(guī)定。無限速規(guī)定時,應根據現(xiàn)場道路及周圍人員情況確定車速,但最大時速不得大于15 公里。

5、在施工現(xiàn)場倒車應先鳴笛,確認安全以后方可倒車。

6、使用起重機、裝載機、挖掘機裝卸車時,汽車駕駛員不得停留在駕駛室內。

第3篇 汽車4s店產生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工藝環(huán)節(jié)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本文件規(guī)定了本公司各維修車間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2 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各維修車間崗位安全操作。

3 規(guī)定

3.1 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1 工作前先穿戴好勞防用品,并檢查應用工具如(錘柄、鉗子等)是否有松動裂紋現(xiàn)象,同時應清除各種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工作時,用力滑脫傷人。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1.2 拆裝機件要正確使用扳頭、套筒等工具,用力要適當,榔頭不得直接敲擊淬火或硬質機件,應用鋁銅棒墊敲。

3.1.3 拆裝車輛車架時應用馬鐙擱穩(wěn),不得使用易碎物品作為墊物;修理傾卸車需頂車廂時,應撐好撐腳,用墊木塞緊,車輪應用三角木塞緊。

3.1.4 使用千斤頂工作時要選好地面和頂物的受力點,防止地面下陷,墊塊破碎,頂物滑移;需拆車輪或進入車身下工作時,車身一定要用馬鐙擱穩(wěn)。

3.1.5 在車身下面工作,不得啟動發(fā)動機。

3.1.6 使用提升機檢修車輛時,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提升機操作規(guī)程操作。

3.1.7 多人或多工種同時操作一輛車時,要注意互相呼應,上下配合,防止工具部件墜落傷人。

3.1.8 發(fā)動機運轉時,注意運轉部位對人體的傷害,嚴禁在調試發(fā)動機時往化油器內灌注汽油。

3.1.9 清洗發(fā)動機時,首先要拆除電源,防止發(fā)生搭鐵起火,清洗應用柴油和其它溶劑,嚴禁汽車發(fā)動后,熱缸體清洗。

3.1.10 在試驗高壓線圈點火時,不得靠近易燃部位,不準扳動風扇葉子調整分電器觸點間隙和點火正時。

3.1.11 裝銷子或軸孔時,不得用手指試對眼孔,不得將手伸入變速箱內檢查齒輪。

3.1.12 拆車時廢油必須倒入指定廢油箱內,油箱由專人負責放入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使用后油污紗頭不得隨地亂拋。

3.1.13 拆裝分解避振器時,需檢查彈簧壓縮器是否可靠,避免工件彈出傷人。

3.1.14 拆裝輪胎時,禁止使用錘子猛烈敲擊鋼圈。

3.1.15 車輛輪胎拆除后。車身必須用馬鐙擱穩(wěn),不得使用千斤頂代替馬鐙,防止車身塌下。

3.1.16 輪胎禁止接觸各種油類、酸類及火種,修補輪胎的原材料如膠水、生橡膠等,嚴禁接觸明火。

3.1.17 滾動輪胎時應戴好手套,一次不得超過二只。

3.1.18 使用輪胎拆裝機、平衡機及其它設備時,應按該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3.1.19 輪胎充氣時,應先檢查壓力表,安全閥是否有效,壓力是否妥當,并檢杳鋼圈、鎖環(huán)是否鑲配落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方可充氣。

3.1.20 檢修輪胎鋼圈時,應檢查鋼圈、鎖環(huán)有否變形、損傷,防止充氣時鎖環(huán)彈出傷人。

3.1.21 車輛試車,應按試車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駕車。

3.1.22 工作完畢,做好設備保養(yǎng),整理工具,打掃場地等工作,易燃物品、原材料及時歸倉,并切斷電源、氣源。

3.2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 工作前穿戴好勞防用品。

3.2.2 發(fā)動機在運轉時檢查電器、電路,必須注意旋轉部位,謹防打傷頭部、手部。

3.2.3 在配置電液時,應將硫酸慢慢注入蒸餾水中稀釋,嚴禁將蒸餾水沖入硫酸中去,以防引起灼傷事故。

3.2.4 需充電時,應將電瓶蓋揭開,充電完畢后,應裝好瓶蓋,并檢查電瓶蓋上通氣孔是否暢通,防止阻塞而引起泄漏和爆炸。

3.2.5 清洗電器設備使用汽油時,嚴禁火種接近,用后必須妥善保管或處理。

3.2.6 使用電烙鐵,要注意擱放妥當,用完后立即撥去插頭,以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3.2.7 檢查電器、電路部分時,要與駕駛員配合好,以防旋轉部分傷害身體。

3.2.8 登高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

3.2.9 修理車輛必須拉牢手制動,并用三角墊木填好車輪,以防走動。

3.3 鈑金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1 工作時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氣焊、氣割時,應戴好防護眼鏡。凡動用明火必須持有特種操作證,嚴格遵守氣焊、氣割安全規(guī)定。

3.3.2 使用手錘等手用工具時,應檢查是否有松動裂縫、損壞等現(xiàn)象,同時,要清除各種工具手柄上的油污,防止用力滑脫傷人。

3.3.3 使用各類設備時,應遵守有關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3.3.4 多人同時操作時要相互配合,呼應注意安全。

3.3.5 在整車上需動用明火拆裝零部件時,應遵守有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放止火警事故發(fā)生。

3.3.6 拆下汽油箱子,應統(tǒng)一歸放,嚴禁煙火。

3.3.7 駕駛室頂或其它高處不得放置墊鐵和各類工具,防止滑落傷人。超過二米以上高處作業(yè)時,要遵守登高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

3.3.8 工作完畢,乙炔、氧氣管及各類工具必須歸放到位并清掃環(huán)境,做好設備保養(yǎng);人離設備,隨手切斷電源,氣源。

3.4 漆工安全操作規(guī)定

3.4.1 漆工作業(yè)場所和油漆房嚴禁煙火。操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4.2 各種油漆、香蕉水、膩子、化學配料及汽、柴、煤油及各類酸類物品,應按規(guī)定保管存放。

3.4.3 工作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噴漆時,要戴好防毒口罩,其中的活性炭要經常調換,工作環(huán)境要保持衛(wèi)生和通風。

3.4.4 使用噴燈外殼不得沾上油,使用時,氣不能打得過足。點火時要選擇適當安全地方,噴口不得對著自已和他人。

3.4.5 需油漆或噴漆的車輛和工件,應放置穩(wěn)固。防止車身滾動或工件傾倒傷人。

3.4.6 油漆車廂、欄板、車頂需登高時,登高用具應安全有效,高度超過二米以上的應按登高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3.4.7 使用移動式空壓機時,要遵守該設備操作規(guī)程。

3.4.8 手用鏟漆工具的握手部位應裝有要質、膠木等物質的手柄、鏟漆時,用力適當。

3.4.9 使用電動工具前,應先檢查電器絕緣部份是否有破損、漏電等現(xiàn)象,并按各類工具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以確保安全作業(yè)。

3.4.10 油漆烘房應有專人保管,使用時應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4.11 及時清洗手上和其它裸露部位沾有的油漆和其它化學物品。

3.4.12 工作完畢,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按規(guī)定存放妥當;并清除場地上的棉紗、破紗皮、油漆等廢物,清掃積水,整潔場地。人離崗位切斷電源、氣源。

3.5 工具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1 工具間內應保持整潔、干燥、通風、道路暢通。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3.5.2 各類工卡量具、刀刃具、專用工具等,應按不同品種的規(guī)格堆放整齊。精密器具必須妥善地放置在工具架內,以確保其精密度。

3.5.3 各種工具和量具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工具借出前要認真檢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外借使用(如移動式電動工具的絕緣必須可靠)。

3.5.4 必須認真執(zhí)行“消防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切實加強防火管理工作。

3.5.5 日常保養(yǎng)工作需要用汽油、柴油,防銹油等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理,不得任意亂放。庫內嚴禁吸煙和明火。

3.5.6 油棉紗、廢紙盒、木箱、草繩等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理,不得任意亂放。

3.5.7 發(fā)放砂輪時,要對砂輪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砂輪質量、硬度、強度、粒度和外表要裂縫等缺陷時,不得發(fā)出使用。在進行砂輪靜平衡校驗時,要遵守砂輪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 危險品倉庫管理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3.6.1 危險品倉庫管理員應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應掌握了解所管理物品的性質,懂得保管危險品業(yè)務知識,認真執(zhí)行危險品保管的規(guī)定,經常檢查庫內的安全情況。

3.6.2 加強對危險品的保管,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倉庫管理規(guī)定,做到帳、卡、物三相符。危險品入庫應按物品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

3.6.3 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容盛器必須專人負責保管,嚴禁亂堆亂放,使用過的化學易燃品廢料不得隨便亂倒,應集中保存,統(tǒng)一處理。

3.6.4 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得超過規(guī)定數量,高溫季節(jié)倉庫內要早晚通風,做好降溫工作,并規(guī)定高溫季節(jié)的領用易燃物品時間。

3.6.5 嚴禁將火種帶入倉庫,庫內所有一切用電設備,應按設計規(guī)范采用防爆密閉設備。夜間停電應用手電筒,不準用明火燈。倉庫周圍必須配備適量的、有效的滅火器材。

3.6.6 對毒品必須設專用倉庫存放,嚴格執(zhí)行“三雙”制度(既雙人采購、雙人保管、雙人銷毀)。

3.6.7 危險品庫房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準隨意讓他人代發(fā)各種危險物品,庫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3.7 氣焊、電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3.7.1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地下、高空作業(yè)時要帶好安全帶。

3.7.2 乙炔氧氣不得靠在電線、電燈下邊10公尺內,不得放在有油類的地方,氧氣瓶不得在日光下暴曬,在裝減壓器時,禁止站在出氣口對面,焊槍火焰不得對準人和氣管,電焊機須在干燥場所工作。

3.7.3 工作前需對氣管、焊槍、電焊機有關安全部分進行檢查,符合標準方可工作。

3.7.4 氣焊點火時,先開乙炔,再開氧氣,滅火時先滅乙炔,后滅氧氣,有回火現(xiàn)象,應立即關閉氧氣,再關閉乙炔,再開氧氣吹凈槍嘴內雜質,再關氧,熄滅后放在水中冷卻,嚴禁將未熄火的焊槍放在水中冷卻。

3.7.5 焊接各種密封物件或各種容器時,要先溜氣孔對油污及可疑物的容器焊接要清洗干凈,容器內照明燈電壓為12伏。

3.7.6 氣焊防火安全要經常檢查換水,嚴禁二個焊工合用一個回火防止器、防暴膜,損壞后要及時更換。

3.7.7 下班時要關閉氧氣,不得漏氣,乙炔排污,整理好管路,放置好焊槍,電焊要切斷電源,整理放置好焊槍、面具、導線、要做好工作場地的整理。

第4篇 載重汽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

(一)出車前的檢查

1.在發(fā)動機未發(fā)動之前,必須做下列檢查:

(1)汽車外部是否完整,牌照、反光鏡等齊備。

(2)輪胎外表及氣壓情況。

(3)油箱蓋是否蓋好,油量是否充足。

(4)水箱中水量是否充足,開關是否關好,氣溫在10℃以下時,應加注熱水。

(5)注油箱、機油量和油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

(6)風扇、皮帶是否完備。

(7)各線路及高低壓線有無松脫現(xiàn)象。

(8)轉向機構、拉桿和連頭情況,離合器踏板有無自由行程。

(9)各種行燈是否完整好用。

(10)隨用工具是否備齊。

(11)制動器的作用是否正常。

(12)駕駛座位的高低和靠背前后是否合適。

2.在發(fā)動機發(fā)動時和發(fā)動后:

(1)發(fā)動時,使用馬達最長時間不超過5秒鐘。

(2)不得用倒車、頂車的方法發(fā)動車。

(3)察聽發(fā)動機聲音是否正常。

(4)檢查各儀表的工作情況是否正常。

(5)調試喇叭聲音響度,雨刷靈活情況。

(6)檢查有無漏油、漏水現(xiàn)象。

(7)汽車發(fā)動后、需慢慢運轉1-2分鐘,以便發(fā)動機良好地潤滑。當達到一定溫度后。方可徐徐起動,不得猛加油門。

(8)在出車開始時,要先試驗離合器和制動器的作用效果。

(二)行車中應注意:

1.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隨時注意馬路上車輛與行人的動態(tài),切勿隨意談笑。

2.行駛中要特別注意發(fā)動機或其它部分的異聲或氣味,發(fā)現(xiàn)有不正常情況時,要立即停車檢查,如有故障則需檢修,不得冒險。

3.要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4.隨時注意轉向器和制動器的作用時否正常。

5.路面不平處應減速、稍帶剎車,切勿高速行駛。通過泥濘路面時,應保持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

6.汽車涉水和通過漫水橋時,應事先查明行車路線,并需有人引車,水深如超過排氣管時,不能強行通過,以免發(fā)動機熄火。

7.在坡道上熄火停車時,應拉緊手剎車。下坡掛倒檔、上坡掛前進檔,并將前后車輪楔牢。

8.氣制動的汽車,嚴禁氣壓低于2.5kg/℃起步,如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于4kg/cm2,不得滑行。

9.裝運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險品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

10.起步:

(1)開動前,應看兩面的反光鏡及車前車后有無障礙物,并鳴喇叭,再慢慢行駛。

(2)用二檔起步,逐級變速,不得超級升速,嚴禁用三檔起步。

(3)排檔吃進后,松離合器動作必須與加速動作相配合。離合器接觸時必須慢抬,即經接觸后應迅速抬起。所加油門的大小,要能達到起動后發(fā)動機仍能繼續(xù)正常運轉,而不至發(fā)生困難為適度。要避免在離合器接合前空駛油門,浪費汽油。

11.加速換檔:

(1)采用雙重離合法(即踏兩腳離合法),進行變速動作時,力求敏捷迅速,并應不使轉動機件發(fā)生響聲。

(2)減檔過程中,盡量避免空加油門和發(fā)動機轉速過快。

12.交會超車:

(1)車輛交會時,要提前降低車速,做到禮讓“三先”夜間會車必須在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關閉大燈,改用小光燈,不準使用防霧燈。兩車問的距離盡量放寬,時刻準備剎車。

(2)超車時,應在平直寬闊的路上,要確認前方無來車并在前車允讓后時行,要盡速超過,超過后不能立即轉入正道,以免剎車時,發(fā)生與后車相碰事故。

(3)行駛中,應注意后車喇叭聲響,如后車要超車時,選擇適當地點,并觀看前方有無來車,同時靠邊減速行駛。

13.轉彎

(1)轉彎前減速,鳴號聽從崗警指揮,與前車保持一定距離,并注意轉向角度。

(2)如可能利用淌車轉彎時則利用之,并稍帶剎車。

14.倒車時,必須有人在后面指揮。

15.在廠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

16.廠內行駛時,不要用大光燈。

17.在廠內行駛時,要充分注意危險地點,以及懸掛的警告牌,要隨時注意上空及兩旁的電線或其它障礙物。

18.嚴禁非駕駛人員駕駛汽車,司機因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19.往車上裝大型物件,用挖掘機裝土石方時,司機應離開駕駛室,以防物件突然下落傷人。

20.冬季行車要搞好防滑措施,帶好防滑鏈。車停后,必須將冷卻水放掉。

21.要做到“十慢”。

即起步慢、轉彎慢、泥滑雨天慢、會車慢、倒車慢、拖車慢、人多交叉路口慢、視線不良慢、過橋慢、上坡慢。

22.要做到“十不開車”

即車門不關好不開車、安全設備不良不開車、人沒坐穩(wěn)不開車、翻斗沒落好不開車、胎架站人不開車、貨物沒裝好不開車、接班沒檢查不開車、超高超長不開車、沒帶駕駛證不開車、身體不好不開車。

23.要做到“十不”

即不飛、不搶、不看清楚不倒、開車不吸煙、不違章、開車不吃東西、開車前不喝酒、思想不溜號、不叫非司機開車、不搶坡?lián)寴颉?/p>

24.要做到“十好”

即剎車好、燈光好、喇叭好、駕駛作風好、行人動態(tài)觀擦好、車輛保養(yǎng)好、信號標志看好、技術規(guī)程遵守好、安全操作措施執(zhí)行好、互相團結好。

司機必須牢記:“開英雄車、霸王車、賭氣車、”等現(xiàn)象是違章行為,必須予以堅決反對和制止。

25.除執(zhí)行上述規(guī)程外,還必須執(zhí)行72年3月25日和83年5月30日山東省公安廳頒發(fā)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guī)則”。

第5篇 出租汽車公司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前言

為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我公司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出租汽車行業(yè)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定編印《**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手冊》,公司要求全體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文明駕駛,禮貌待客,服務周到,確保安全。

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出車前的操作規(guī)程:

1、車輛安全性能的檢查。主要包括車輛的制動、轉向、燈光系統(tǒng)的性能檢查,水箱的水位、機油、剎車油液位的檢查、雨刮器的檢查和發(fā)動機性能的檢查、檢查確認車門和車廂關實等,保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項技術性能指標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服務設施、設備齊全,功能有效,車容車貌、服務標志符合要求,不做個性化裝飾。

2、運營證件的檢查。檢查運營所必備的各種證件,包括機動車駕駛證、準駕出租汽車證、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卡、準運證、計價器檢定證、車船稅、養(yǎng)路費交納憑證、出租汽車司機治安備案證和居民身份證等。

3、運營標識的檢查。檢查出租汽車的運營標識,包括頂燈、監(jiān)督電話、租價標簽等,檢查計價器的完好情況。

4、儀表儀容的檢查。著裝整潔合體(按規(guī)定的季節(jié)穿著職業(yè)裝),儀表整潔干凈,男司機不留長發(fā)、胡須,女司機不濃妝艷抹。

5、運營所需物品的檢查。備足運營所需的零鈔,帶好運營中需要的飲用水、食品等。

6、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正確佩帶服務標志,配飾得體,衣著整潔、無破損、無異味。

7、儀容儀表整潔衛(wèi)生,修飾大方,精神飽滿,需化妝時要淡雅適度,不應在服務時化妝。

8、備足零鈔和有效票據。

行車中的服務操作規(guī)程

1、車輛行駛性能的檢查。隨時注意車輛制動、轉向、燈光系統(tǒng)和發(fā)動機的工作情況,保證上述系統(tǒng)的正常運轉。

2、頂燈燈光的檢查。天黑以后要打開頂燈,檢查頂燈是否明亮。

3、車輛涉水后要對制動系統(tǒng)進行檢查。

4、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文明駕駛,禮貌待客,服務周到,確保安全。

5、運用普通話服務,使用文明用語(請、您好、對不起、謝謝、再見),做到語言文明、語氣可親、態(tài)度和藹、微笑服務。

6、在不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情況下,就近靠邊停車,乘客上車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主動為乘客打開車門,目視乘客上車。

7、乘客提帶行李時,應協(xié)助乘客將行李放入行李廂內。行李廂應由駕駛員開啟和閉鎖。

8、乘客上車后,應主動提醒坐在前排的乘客系好安全帶,提醒乘客不要將頭、手伸出車外。勸阻乘客提出的不利于安全行車的要求。

9、開車前,駕駛員應檢查車門是否關牢,問清乘客的目的地和乘車要求后,壓下空車標志燈,起步行車。如乘客不知目的地的詳細地址時,主動熱情地幫助查找。

10、根據乘客目的地選擇最近、合理的路線行駛。停車時,應在允許停車路段按乘客目的地就近停車。在交通法規(guī)禁止上下乘客的地方,駕駛員應勸拒乘客上下車。

11、營運途中,如乘客改變目的地,應按乘客意愿重新選擇合理路線。

12、遇有道路交通堵塞或臨時封閉等原因確需改變原行駛路線時,應按乘客意愿改道行駛。如乘客不同意改道要求下車時,應按實際里程收費,不得拒絕乘客下車或多收車費。

13、根據乘客的要求使用空調、音響等設備。勸阻乘客在車內吸煙。

14、車輛到達目的地后,駕駛員按計價器的顯示金額,報清當次業(yè)務費用,主動給付本車發(fā)票。 遇計價器顯示外另加收費用時,向乘客說明并交付票據。

15、乘客下車時,應提醒乘客開車門時注意行人、車輛安全,在條件允許下,協(xié)助提拿行李及物品,巡視車廂,提醒乘客帶好隨身物品,發(fā)現(xiàn)乘客遺留物品,應及時歸還,向乘客道別。

16、乘客下車后,應檢查座套有無污損、褶皺和車內衛(wèi)生狀況,確保座套整潔、車內衛(wèi)生良好。

17、夜間行車應當開啟出租汽車頂燈。

18、對老、幼、弱、病、殘、孕、傷者等特殊乘客,應優(yōu)先供車,熱情主動幫助乘客順利乘車。遇到乘客不適時,應提供必要的幫助或撥打救助電話。

19、站場(點)候客必須按規(guī)定停放等候,按先后順序自覺排隊,不穿插搶客、拉客,服從站場管理人員指揮。

20、出租汽車在營運中發(fā)生事故時,駕駛員應按規(guī)定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乘客,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高速路事故)部門,以便及時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21、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中如與乘客發(fā)生矛盾和糾紛時,態(tài)度要冷靜,要虛心聽取乘客的批評意見,做到以理服人,得理讓人,不強詞奪理。

22、運營中應尊重不同國家、地區(qū)、民族的風俗習慣。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問題,根據乘客要求介紹當地旅游景點和風土人情。

23、遇需要救助對象時,應主動提供服務和幫助。

24、遇搶險救災等突發(fā)事件時,應服從指揮調度。

收車后的服務操作規(guī)程

1、車廂的檢查和清理。對車廂進行檢查和清理,發(fā)現(xiàn)乘客遺失物及時上交,做好車廂和車身的衛(wèi)生,關窗鎖門。

2、安全、防火檢查。對車輛存放的停車場的周遍環(huán)境進行檢查,車輛應停放在安全區(qū)域,遠離火源和危險物品,切斷車輛電源,鎖好門窗,有防盜系統(tǒng)的開啟防盜系統(tǒng)。

3、對車輛進行維護檢查,保持車況良好。

4、檢查服務設施、設備,確保功能有效。

5、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標識完整。

6、發(fā)現(xiàn)乘客遺留物品,應及時上繳公司待尋找失主認領。

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禁忌

1、嚴禁將車輛交給無出租汽車從業(yè)資格的人員駕駛營運。

2、未經乘客同意,不得再招攬他人同乘。

3、計價器發(fā)生故障,不得繼續(xù)營運。

4、乘客要求等候時,不遠離車輛,不鳴號催促,不翻看、藏匿乘客放在車上的物品。

5、與乘客交談的內容應健康文明,不信謠傳謠。

6、乘客之間交流時忌插話。

7、不在乘客面前挖鼻孔、掏耳朵、剃牙等。

8、不舍近求遠無故繞道。不挑客,不無故拒載、議價、中途甩客和倒客。

9、不向乘客索要物品和小費,不違章使用票據。

10、不得私自調校計價器和里程表。

11、行車途中不飲食、不接打手機。不光腿、赤足,不穿拖鞋、背心。

12、不在車內吸煙,不向車外拋物,不隨地吐痰、便溺。

13、不說粗話、臟話,不惡語傷人。

14、不開快車、飛車、賭氣車,嚴禁酒后、疲勞、帶病駕車。

15、載客時不應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不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16、不在車內外擅自張貼廣告,不在車內安裝使用對講機。

第6篇 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 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3 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 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30.1.6的規(guī)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7 作業(yè)中出現(xiàn)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 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 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 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 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 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7篇 汽車廢氣分析儀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儀器要放置在干燥通風的地方保管。

(2)要保持儀器的清潔。

(3)在使用儀器之前,要對儀器進行1—2分鐘的預熱。

(4)對儀器要定期的進行標準氣校正。

(5)在測量尾氣時要配合廢氣抽排系統(tǒng)進行使用。

第8篇 汽車運輸瓶裝氣體及低溫液化氣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長途運輸瓶裝氣體及低溫液化氣體,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防曬防雨,懸掛標志。

一、瓶裝氣體系有爆炸危險的物質,所以在長途運輸裝卸時,首先要確認其瓶閥無泄露和瓶體無損傷,其次應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車廂裝卸氣瓶的部位墊橡膠墊子,以免使氣瓶受到撞擊或擦傷。低溫液化氣體系有低溫及有爆炸危險的物質,所以在長途運輸及灌卸低溫液態(tài)氣時,首先要確認其閥門無泄露和罐體無損傷,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裝卸的氣瓶在確認其瓶閥不泄漏和瓶體無損傷后,為了防止氣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層氣瓶的下面應放置帶凹槽的底墊或塞上制動墊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經過山道和坡度較大的橋梁時,還必須用繩索捆扎。

三、氣瓶在車上除直徑較大、瓶身較短(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順車廂橫向臥放,瓶頭均應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車油箱的一側。氣瓶在車上擺放的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擋板,且不準超過5層,(馬車運輸擺放不準超過3層)。

四、運輸小容積氣瓶應將其裝入帶有松軟填充物的箱里運輸。

五、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300m3,毒性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100m3,運輸同類化學性質液化氣體的氣瓶容量為30okg時,必須有押運人員押運。

六、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氣體的運輸里程超過400km時,必須配備兩名司機輪換駕駛,以防因疲勞釀成交通事故,危及氣瓶安全。

七、化學性質相抵觸的氣體(如氧氣或氯氣與氫氣、乙炔氣和液化石油氣)不得同車運輸,氧化性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不準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裝在一輛車上,以防止著火爆炸。

八、運輸氣瓶的車上嚴禁煙火,嚴禁在車上吸煙,并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防毒防護用具。運輸可燃性氣體的車輛排氣口應戴有阻火器,且保證排氣管不出明火。

九、車輛上應有防傾倒、撞擊的措施和防雨、防曬的措施,夏季運輸氣瓶時,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有遮雨遮陽設備,炎熱地區(qū)應遵守當地政府關于夏令季節(jié)裝運氣瓶有關安全規(guī)定,夏季裝運應盡量在早晚時間進行,避免白天運送氣瓶(特別是二氧化碳氣瓶)。

十、氣瓶及槽罐屬于化學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在車前懸掛符合gbl91《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guī)定的標志,還應在車上明顯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裝載危險品的警告標志牌,以引起過往的其他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嚴禁使用自卸汽車、掛車或長途客運汽車捎帶氣瓶,同時也不允許裝運氣瓶的貨車搭乘無關人員。

十二、車輛起動與停車應緩慢,行進中要避免緊急剎車和急轉彎。車輛還應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有關危險品運輸的安全規(guī)定,例如按指定路線行車,車輛經過城鎮(zhèn)時,不應在鬧市區(qū)中間穿行,應盡量走城鎮(zhèn)邊緣及車、人流量少的道路。車輛不準在城鎮(zhèn)中心、機關、學校、橋梁、倉庫、人員稠密的公共場所,以及居民區(qū)和有明火的地方???。在路途中臨時??烤筒突蛐菹r,應停放在安全陰涼的地方,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十三、車輛不準高速行駛,不準搶行超車、會車。一般前后車輛應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離。

十四、司機與裝卸和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十五、如用馬車運輸氣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鬧市時,馭手應下車步行。

十六、到達運輸目的地后,車輛進入裝卸或灌卸區(qū)域時,汽車發(fā)動機的排氣管上應裝有火星熄滅器,否則不能進入裝卸區(qū),要確認打開車廂板或解開繩索氣瓶不會墜落時,方可卸車。

十七、裝有液化石油氣的鋼瓶運輸距離不得超過50公里。

十八、氣瓶經鐵路、水路和航空運輸時,應遵守交通部發(fā)布的《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以及鐵路、水路、民航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十九、運輸瓶裝乙炔的車、船和儲存使用乙炔的場所,應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汽車運輸乙炔時,應遵守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規(guī)定。

第9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作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照jgj33—2001第3.2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c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5.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6.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7.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的空間。

8.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1.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13.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擋。

14.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6.起吊重物達到額定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7.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18.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19.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20.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21.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現(xiàn)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2.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屯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yè)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lián)絡手段進行指揮。

24.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5.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c時,不得高速行駛。

26.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7.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yè)。雨雪過后作業(yè)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10篇 運礦汽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及車輛保養(yǎng)規(guī)程

2、出車前應詳細檢查方向、制動、照明等各部位,確保齊全、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3、嚴禁酒后駕車和連班駕車作業(yè)。

4、駕駛室內不得超過規(guī)定人數,嚴禁車廂內和駕駛室外平臺坐人。

5、裝車時,駕駛員不得將頭和手臂伸出駕駛室外,使用時禁止檢查維護車輛。

6、下雪路滑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否則嚴禁開車。

7、遇有大霧,視線不足20米,靠右原地停車,大霧過后再行駛,嚴禁盲目行車。

8、汽車不準停車在有坡度的地方,遇特殊情況,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支好輪胎,拉好手剎。

9、汽車司機在掌子面裝礦時,必須聽從電鏟人員指揮,在粗破翻礦必須聽從撬礦工的指揮。

10、運礦車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開到宿舍、食堂、更不能私自下山。

11、運礦汽車嚴禁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12、運礦汽車卸完礦時,要將舉升手柄推到空位,確認箱斗降到位,方可行駛。

13、當班第一車在排土場排巖時,應下車檢查排土場邊沿有無下塌的危險,排出場安全土檔高度必須大于車輪直徑的一半,確認無問題時方可作業(yè)。

14、凡舉起箱斗進行檢查、維護、加油,檢修時,必須將車輪用三角物卡緊,大箱斗用支承木支承,以防箱斗下落傷人。

第11篇 汽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后應將工具清點檢查并擦干凈,按要求放入工具車或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合適工具或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溝內,防止廢油污染。

4、修理作業(yè)時應注意保護汽車漆面光澤、裝飾、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車間內不準吸煙。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yè)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角木將前后輪塞穩(wěn),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guī)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wěn)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yè)。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guī)范精心進行作業(yè)和檢查調試。

7、修竣發(fā)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guī)定加足潤滑油、冷卻水,置變速器于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fā)動車輛。

8、發(fā)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正前方與后方,并注意周圍障礙物。

第12篇 電子汽車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起動前的準備工作

一、檢查接線是否正確。

二、給系統(tǒng)通電,儀表預熱15分鐘。

電子汽車衡的維護與保養(yǎng)

一、每日過磅前先開機預熱15分鐘;如長期不使用,需每三個月開機預熱1小時。下班或長期不用時在關機后應拔掉電源插頭與九芯插頭。

二、稱量顯示儀、打印機、電腦等應置于干燥、通風的室內,注意防塵防潮,不宜放在陽光直射下使用。

三、遇打雷時應停止過磅,每天下班后應關機并拔掉電源插頭與九芯插頭,防止傳感器與儀表等電器設備的損壞。

四、秤臺四周不得卡有異物,檢查限位間隙是否≥5mm。傳感器的鋼球是否松動到位。

五、車輛上秤時速低于5km/h,不允許在秤臺上急剎車、久留,過完磅后立即駛離秤臺。

六、保持接線盒的干燥,每6個月更換一次接線盒內的干燥劑。

七、保持秤臺與基礎的清潔、干燥、不過磅時,不允許堆放重物與車輛。

八、禁止在秤臺上電焊作業(yè)。

九、禁止超過衡器最大稱量的車輛過磅。

十、不要使用任何工業(yè)溶劑清洗儀表,以防損壞;用軟布沾上無水工業(yè)酒精擦外殼與鍵盤。

汽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十二篇)

1.在裝卸、搬運工作之前,應首先明確所搬運工作的種類、狀態(tài)、體積、重量等,然后確定安全操作的方法,不得盲目操作。2.裝載冒載時,要封剎牢固,不得超過交通規(guī)則中所規(guī)定的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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