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油品調運公司招標管理實施細則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保證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招標工作合法、有序、有效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z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管理綱要》、《zz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司招標管理辦法》,結合油品調運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招標活動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擇優(yōu)選擇企業(yè)實力、信譽、技術能力和價格合理的投標單位。
第三條 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工作實行統(tǒng)一制度、分權制衡、歸口審查的原則。
(一)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招標制度,統(tǒng)一業(yè)務流程和工作程序,統(tǒng)一適用集團公司專家?guī)臁f(xié)作企業(yè)準入目錄;
(二)分權制?:將各層次、各階段的職能劃分職能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xié)作、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機制;
(三)歸口審查:對招標項目中的有關內容,按業(yè)務性質,分別由相關專業(yè)部門審查。
第四條 招標工作要堅持科技創(chuàng)新優(yōu)先、效率優(yōu)先,節(jié)能環(huán)保優(yōu)先、質量優(yōu)先、性價比最優(yōu)的原則。
第五條 招標工作實施“回避”制度。
(一)部門回避:招標部門不能負責項目實施活動,項目實施部門不能組織招標活動;
(二)人員回避:招標領導小組成員和評標小組成員與投標單位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在招標活動中必須回避。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油品調運分公司成立招標領導小組。招標領導小組是招標責任和組織實施的主體,根據工作特點和業(yè)務需要,組織重大建安項目、設備及物資采購、承運商選擇等項目招標。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領導構成如下:
組長:z副組長:z、z成員:穆新剛、成瑞民、綜合辦公室、財務資產部、調度管理部、安全質監(jiān)部部門負責人及紀檢干事、工會小組組長。
招標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分公司招標管理、商務談判和物資采購,具體包括一下內容:
(一)貫徹落實集團公司招標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負責制定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管理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等;
(二)對項目的招標進行組織和協(xié)調,接受上級招標監(jiān)督領導小組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三)負責向上級單位匯報招標工作;
(四)完成公司交辦的涉及招標的其它有關工作。
第七條 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企業(yè)發(fā)展部,負責招標管理工作的日常事物;詢價組由財務資產部、調度管理部負責;技術質量組由安全質監(jiān)部負責;法律事務組由企業(yè)發(fā)展部法律事物人員負責;監(jiān)督組由黨務紀檢干事和公會小組組長負責。紀檢人員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一)招標辦職責是:
1.依據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管理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公司招標工作;
2.負責組織公司招標方案的編制及報審工作,按照批準的招標方案,開展招標活動;督促落實相關合同的簽訂、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招標管理信息和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有關資料;
4.處理公司招標工作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招標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詢價組職責是:
1.負責制定部門相關招標項的價格詢查制度,建立價格信息庫;
2.對招標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提出建議;
3.完成招標標的物的市場價格查詢,向企業(yè)發(fā)展部提供標的物的市場價格信息。
(三)技術質量組職責是:
1.負責對招標標的物的有關技術、質量、安全、環(huán)保執(zhí)行標準的制定和審定;
2.檢查落實對招標項目質量技術要求的執(zhí)行情況。
(四)法律事務組職責是:
負責對投標方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識別合作中的風險事項,提出專業(yè)的規(guī)避風險措施。
(五)監(jiān)督組職責是:
1.對招標領導小組的工作范圍、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全程監(jiān)督、控制;
2.有權參與招標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3.審查合同簽訂與招投標結果的一致性;
4.受理舉報,并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 招標程序
第八條 招標申請
(一)項目實施單位(公司各職能部門)提交招標申請,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計劃批準文件、規(guī)格、質量執(zhí)行標準、技術要求、數量、建議價格及擬采用的招標方式、潛在投標單位等;
(二)招標辦在接到“招標申請”后,對招標項目進行市場價格咨詢調研,了解市場的最高價和最低價及有關信息;
(三)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招標項目有關規(guī)格、技術、質量、安全、環(huán)保執(zhí)行標準等方面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提交招標辦;
(四)招標辦組織編制招標方案,按管理權限報工貿公司審批,并上報企業(yè)發(fā)展部;
(五)招標方案批準后,招標辦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招標文件,由公司法律事務人員進行法律審核后發(fā)布;
(六)企業(yè)發(fā)展部對潛在投標單位考察、資質審核、評標專家的抽取進行監(jiān)督;
(七)招標辦或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拒絕所有報名單位及資質情況單獨登記,報名后的資料提交資格審查小組審核,并確定合格投標單位,發(fā)售招標文件;
(八)招標辦在招標活動結束后,將招標文件、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技術協(xié)議副本交項目實施單位和法律事務部,項目實施單位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簽訂合同。
第九條 項目部門生產性物資采購招標需提前3個月報申請計劃,并經公司調度管理部審核確認后報公司招標辦;非生產性物資采購招標需提前2個月報申請計劃。
第十條 招標前期準備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詢價組對招標項目,進行市場價格咨詢調研,了解市場的最高價和最低價及有關信息,并于三個工作日內將其意見提交招標管理辦公室;
(二)質量技術組對招標項目有關規(guī)格、技術、質量、安全、環(huán)保執(zhí)行標準等方面進行審查,并于三個工作日內將審查結果提交招標管理辦公室;
(三)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按照管理權限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在對潛在投標人考察、資質審核、評標專家的抽取時,各部門應相互監(jiān)督;
(五)招標辦在招標活動結束后,將招標文件、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技術協(xié)議副本交項目實施單位和法律事務部門,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簽訂合同;
第十一條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項目單位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可以在協(xié)作單位目錄中選擇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工作。招標代理機構在委托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代理招標的項目進行具體組織和服務。招標工作結束后,招標代理機構應該向委托方提交完整的招標資料。
第三章 招標范圍
第十二條 招標的管理范圍包括油品調運分公司的工程、承運商、設備、材料和服務全部招標項目。
(一)工程招標范圍:包括新建、改擴建,大修與技改等項目的建筑,裝飾裝修,設備安裝與維修和其它各類土木工程的建設施工以及附帶服務;
(二)設備、材料招標范圍:包括設備、材料和進口物資等貨物及大件運輸等附帶服務;
(三)服務招標范圍:包括項目規(guī)劃、勘測、設計、監(jiān)理、評估等各類服務項目。
(四)承運商招標范圍:包含所有油(氣)承運商。
第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一)建設工程項目單項合同估算金額在5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設備、物資、生產消耗性材料等采購,單項合同估算金額在5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生產消耗性材料應當以年度或季度計劃的需要量計算,原則上進行一次性招標);
(三)勘察、設計、監(jiān)理,以及非生產物資采購等其它服務項目,單項合同估算金額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一)、(二)、(三)項規(guī)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200 萬人民幣以上的;
(五)公司認為需要招標的項目。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經批準后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受自然地或環(huán)境限制的;
(二)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以選擇的;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四)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五)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招標節(jié)支相比,不符合經濟合理性要求的。
第十五條 具備如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企業(yè)自投、自建、自用非公用、公益的設施,本企業(yè)施工隊伍資質能滿足要求;
(二)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單仍具備承保能力的;當年已進行招標的非安裝設備購置項目,在相關條件無變化的情況下,確需增加購置數量的;
(三)設計招標中,已建成項目需改、擴建或技術改造,由其它單位進行設計影響項目功能配套性的;
(四)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或其它不適宜招標的;
(五)不可預見、非項目單位過失引起的緊急情況的。
(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緊急采購小批量生產性物資,經工貿公司招標領導小組集體決定的;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 評標小組
(一)小組的組成及成員的產生
1.評標小組由招標單位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yè)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專家應在開標前由工貿公司招標辦在集團公司評標專家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
2.評標小組應有質量技術組、詢價組人員參加。
3.專家?guī)煳唇⒅?專家由生產、基建、供應、技術、設計以及相關專業(yè)部門推薦,報工貿公司招標領導小組確定。
(二)評標小組職責
1.評標小組負責評標活動,向招標領導小組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小組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評標職責。
2.評標小組負責按照項目招評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全部投標單位和投標文件的技術、商務等進行綜合評審,對招標文件的規(guī)范性進行審查,提出評標報告,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標明排列順序。招標項目不設資格預審小組的,負責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3.評標小組設負責人的,評標小組負責人由評標小組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領導小組確定。
第十八條 招標組織管理中,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招投標資格預審小組、評標委員會成員和領導小組成員,并主動回避:
(一)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
(三)曾因在招投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投標有關活動中有違法違紀行為而受過處罰的。
第十九條 油品調運分公司在項目招標準備階段,進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和組建評標小組;評標小組成員名單應當保密。
第二十條 招標項目的評標小組成員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且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漏涉及招標的信息。
第二十一條 招標工作的監(jiān)督
招標小組應當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督的順序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具體按照下列步驟和內容實施:
(一)事前監(jiān)督
1.是否按規(guī)定上報招標方案;
2.各職能小組是否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
3.招標辦是否采納了各小組提交的意見;
4.對沒有按程序進行的,予以糾正;
5.抽查詢價的價格是否真實。
(二)事中監(jiān)督
1.檢查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程序組織運行操作的情況;
2.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3.遵守和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
4.其他有關情況。
(三)事后監(jiān)督
1.通過走訪專家、未中標企業(yè),了解本次招標有關情況;
2.對本次的招標工作進行總結。查找各個招標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并寫出報告;
3.對出現的責任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四)招標小組監(jiān)督招標工作每一環(huán)節(jié),要記錄每一環(huán)節(jié)的實施負責人和每一環(huán)節(jié)的結果,并由環(huán)節(jié)實施人簽字確認。
第五章 招標方案的編制和審批
第二十二條 招標辦根據招標申請組織編制招標方案,招標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立項批件、初步設計概算、招標規(guī)模、標段劃分、招標項目組成員名單、邀請招標的擬邀請投標單位、招標方式、招標文件、開標會議議程等;詢價組調查的價格信息及擬定的最高限價,以及其它事項。
第二十三條 招標文件一般包括的內容如下:
(一)招標項目的基本概況,資金來源的實際情況及項目的審批情況;對投標單位的資信、資質要求;
(二)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技術資料和規(guī)格、設計要求等;
(三)交貨、峻工或者提供服務的期限、質量等級要求;
(四)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要求;
(五)投標書的編制要求及其送達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投標文件格式及投標有效期;
(六)開標時間、地點和評標依據、標準、程序、方法等;
(七)其它必要事項。
第六章 招標
第二十四條 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實施
(一)采用公開招標的,由招標單位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集團公司網站發(fā)布。
(二)采用邀請方式招標的,由招標單位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資質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三)投標邀請書和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單位的名稱或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對投標人的要求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二十五條 采用邀請方式進行招標的項目,原則上進行無標底招標,多次報價程序。編制的標底作為防止串通投標、哄抬標價和分析投標價是否合理的參考。
第二十六條 需要事先設立標底的,由招標單位負責編制,經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并與招標單位共同封標。所有接觸標底的人員均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七條 招標單位確定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視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八條 招標單位應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同時,也可以在投標書中,要求潛在的投標單位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yè)績情況,并會同招標領導小組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
第二十九條 招標單位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單位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匯票、支票等方式。
第七章 投標
第三十條 應當要求投標單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對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辦;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單位簽收,不得開啟。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應當拒收或原封退回。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一般由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組成。
(一)技術標書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單位概況及業(yè)績介紹、有關投標的說明;
2.投標單位主要人員素質、技術裝備、工藝技術水平、
產品性強等和其執(zhí)行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
3.施工組織方案,計劃(交貨期)工期保證措施,和技術保證、質量安全、環(huán)境保護控制措施;
4.招標單位與投標單位簽定的技術協(xié)議中的主要技術參數,及其保證措施。
(二)商務標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商務報價及其構成和測算依據、說明;
2.商務合同中主要條款的認可及優(yōu)惠條件的承諾和其它的必要事項。
第三十二條 投標單位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八章 開標、評標和定標
第三十三條 開標由招標管理辦公室主持,邀請所有投標單位參加,評標小組全部成員出席。招標管理辦公室對開標過程進行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開標時,由招標小組成員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宣讀投標價格和其它主要內容,并由投標單位簽字確認。
第三十五條 評標方法有以下方式:
(一)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二)綜合評估法;
(三)性價比法;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定允許的其它評標方法;
(五)經評審如果評標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第三十六條 中標單位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中標: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低于成本價除外)。
第三十七條 評標小組按中標單位數量多2名推薦中標候選單位,并按得分多少標明排列順序。每次評標活動截止后,評標小組應當在招標會議結束時向招標管理辦公室提交評標報告。
第三十八條 中標單位由招標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一)凡集團公司批準招標方案的重大項目中標單位,由油品調運分公司招標單位領導小組研究,按計劃中標單位數量多2 名提出擬選意見,報工貿公司審定。
(二)油品調運分公司批準招標方案的項目中標單位,由所屬招標單位領導小組研究,按計劃中標單位數量多2名提出擬選意見,報油品調運分公司審定。
(三)中標單位確定后,國內招標公示3-5 天,國際招標公示5-7 天;
(四)公示期間,如有投訴,監(jiān)督小組予以調查處理;
(五)無投訴公示期滿后,招標管理辦公室在中標通知書上加蓋印章,并向中標單位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六)中標通知書具有法律效力。從發(fā)出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之內,招標管理辦公室應當督促項目單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七)在招標文件要求中標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單位應當提交。
第三十九條 中標單位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不能鑒訂和履行合同的,視情節(jié)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油品調運分公司相關市場。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招標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按廢標處理:
(一)投標書未按規(guī)定密封、未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權委托人)簽章;
(二)投標文件未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三)投標文件逾期送達,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要求;
(四)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授權本次招標項目投標委托書為準)未按時參加開標會議;
(五)同一投標文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最終報價的;投標單位串通投標報價,多數或全部投標單位的投標價格雷同的;
(六)投標單位資質與投標人資質不一致、資信文件不齊全,投標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受權委托人。
第四十一條 投標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次招標無效:
(一)投標人之間串通、哄抬標價的,或與招標方相關人員串通,搞虛假招標投標的;
(二)投標單位之間相互約定,在投標活動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的;
(三)投標文件與事實不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低于成本價投標的;
(四)以不正當手段干擾招標、評標工作的;
(五)中標單位未按中標要求簽訂合同或提供的產品不符合投標文件的;
(六)未按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
(七)其它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 在招標活動中,參于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監(jiān)督小組將建議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一)將應當招標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guī)避招標的;
(二)評標小組成員違反本辦法,收受投標單位財物或其他好處的;評標小組成員或參于評標的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中標候選單位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
(三)以不正當手段干擾招標、投標和評標工作的,以及其它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四)招標單位違反本辦法,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單位的潛在投標單位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投標的其它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
(五)在評標小組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單位以外,確定中標單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小組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單位的;
(六)招標管理辦公室、相關業(yè)務部門違反本辦法,怠于行使相應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它違反國家有關律的法規(guī)和損害企業(yè)利益的行為。
第十章 資料管理
第四十三條 招標活動的資料須按照國家檔案管理標準實施。招標管理辦公室負責招標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具體如下:
(一)詢價組、質量技術組向招標管理辦公室提交的書面意見,招標方案、招標文件;
(二)投標、開標簽到表,投標
單位技術(商務)標書、確認后的技術協(xié)議書、,各次報價文件,報價匯總表;
(三)評標記錄、評標標準、評分比較一覽表、評標匯總記錄、每次價格談判的記錄、廢標原因,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的紀要;
(四)中標通知書、所有有關招標的原始往來函件,招標小組記錄;
(五)開標記錄必須有投標代表和記錄人的簽字;
(六)評標報告、中標結果必須有評標小組成員的簽字;
(七)其它需要歸檔的資料。
第十一章 競爭性談判
第四十四條 適用范圍
(一)凡不符合招標條件的;
(二)經二次招標未成功的;
(三)單一來源的項目;
(四)只有兩家投標潛在投標單位的。
第四十五條 操作及管理
適用競爭性談判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參照邀請招標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采用商談的方式組織競爭性談判。競爭性談判方式分技術談判和商務談判。
(一)技術談判由項目單位牽頭,調度管理部和投標單位共同進行協(xié)商,簽訂技術協(xié)議;
(二)商務談判按照資金量大小和分級管理權限組織實施。
第四十六條 競爭性談判參照招標程序執(zhí)行。投標單位要在報價單上明確項目名稱、規(guī)模、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第四十七條 招標管理辦公室要做好“商談記錄” ,評委要在“商談記錄”上簽字。雙方代表對商談結果進行簽字確認。
第四十八條 競爭性談判結果的確認,按照標的金額大小,經相關程序審批后生效。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企業(yè)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工貿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