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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12 20:54:11 查看人數:24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公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檢查標準》順利實施,依據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規(guī),并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稱“安全防護”,包括施工現場的基坑、溝槽防護、施工現場的各類洞口、建筑工程的臨邊防護,各種腳手架、提升機(井字架、龍門架)及“三寶”的使用和高處作業(yè)防護。

3、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

4、施工現場開挖的基坑,深度在5m以內時,應按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防護,深度超過5m時,必須編制專項支護方案,并經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5、基坑除應進行可靠支護以外,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邊坡進行檢查和監(jiān)測。

6、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材質必須符合規(guī)定,搭設必須牢固,凡要求設兩道防護欄的防護設施,上一道欄桿必須能夠承受1000n的外力。

7、施工現場的基坑防護欄、樓層臨邊防護欄、樓層內1.5×1.5m以上的洞口防護欄,樓梯防護欄、電梯井口防護門等專用防護欄和防護門,均應涂紅白相間的安全色。

8、防護設施任何人不準擅自拆改,因施工需要必須改動時,必須經安全負責人同意,但應采取臨時措施。

9、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必須采用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產品,購置新的防護用品時,應對產品和有關的證件及相關的安全技術資料進行檢查驗收,產品的許可證、合格證應存檔備查。

10、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應佩戴正確。

11、安全帽應經常檢查,不合格的安全帽不準佩戴且應定期檢測,塑料安全帽自出廠之日起超過二年半、玻璃鋼安全帽超過三年半時,應按購置的批量進行抽樣檢測。

12、安全網應按安全防護檢查標準的要求進行支設和張掛,在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安全網不準使用,當無法準確認定安全網是否符合負載要求時,應進行負荷試驗,做負荷試驗的人形砂包的重量不得小于100kg,水平安全網的試驗沖擊高度不應小于10m,立網的試驗沖擊高度應不小于2m。

13、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14、安全帶在使用前對各部位的零部件應認真進行檢查,破損、變形、霉變或零部件不全的安全帶不得使用。

15、在正常情況下,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使用滿二年之后,應重新對安全帶進行沖擊試驗,試驗時,使用的模擬人形的重量不應小于100kg,沖擊高度不得小于1m。

16、腳手架在搭設前應制定搭設方案,高大異形腳手架應進行專項設計和計算,并報技術部門審批后,報安全部門備案。

17、腳手架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驗收,普通腳手架驗收時,應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驗收組,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主管生產工長、架子搭設負責人等人員參加。

18、高大異型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由工程處組織檢查驗收組,驗收組應由工程處的技術、安全等部門或負責人組成,同時會同項目經理部的相關人員進行合驗。

19、當腳手架隨施工層搭設時,可根據搭設和使用情況以一層或一段為一個驗收單元,隨搭隨驗收。

20、外掛架、吊籃架等工具式腳手架,在組裝后,必須進行荷載試驗,并將試驗過程和結果詳細記錄。

21、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必須嚴格限制使用荷載,結構使用的承重腳手架不得超過2646n/㎡,裝修架不得超過1960n/㎡,外掛架、懸挑架及吊籃等腳手架的荷載量不得超過1176n/㎡,經專項設計的腳手架不得超過設計荷載,并應按設計的荷載量,懸掛限制荷載量的警示牌。

22、施工現場內凡采用鋼管扣件搭設的腳手架,鋼管應噴桔紅色油漆防銹。

23、施工現場的各種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的搭設、安裝或拆除,必須由專業(yè)架子工操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4、凡搭設、安裝或拆除各種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前,必須根據架子的特點,向操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5、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各種腳手架及井字架(龍門架),應經常進行檢查,檢查應分為定期,不定期及特殊情況檢查等三種形式。

26、工程處應至少每月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做一次定期檢查,檢查情況應填入“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安全防護)”部分中。

27、項目經理部每半月應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定期檢查,檢查結果應填寫自檢記錄。

28、工地安全員應每天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各種腳手架進行全方位檢查,檢查情況應填寫“北京市施工安全日檢表”。

29、大風、大雨、雪等惡習劣天氣過后,必須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各種腳手架進行認真檢查。

30、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腳手架檢查,無論采取何種檢查形式,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都必須及時組織整改,并應制定整改的期限,責任人及整改措施。

第2篇 施工現場火源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火源須有專人負責管理,負責人的姓名貼在火源處。

2.灶具、燃氣開水爐、電熱器只能在食堂(廚房)內使用,并要嚴格遵守安全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安裝和移動。

3.用火時,使用者不得離開外出,用完要及時息滅或關閉。 來源:考試大

4.每天下班前檢查所有用火設備,做到斷火、斷電、斷氣。

5.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灶具管路,電源線路的完好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必要時請專業(yè)管理部門進行檢修。

6.變配電室、倉庫、材料堆場、宿舍、辦公室和值班室等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種機械電機、電閘箱禁止用水直接沖洗。

8.消防器材要擺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員要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9.違反安全防火管理規(guī)定,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將按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相應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3篇 某某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某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局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以及裝飾、裝修和房屋修繕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凡入局施工的單位,在施工前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

第四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每個月至少對工地進行1次消防安全檢查。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應當及時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審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條 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九條 施工現場范圍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第十條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不留隱患。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yè)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yè)。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yè)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電熱器具。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置足夠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對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建設工程,應當安裝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tǒng)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臨時消防豎管。嚴禁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圈壓埋占。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對施工單位處警告或罰款;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并處罰款:

(一)未按規(guī)定向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

(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違反本規(guī)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設置宿舍不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

(五)未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或者影響臨時消防車道暢通的。

(六)未按本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給水系統(tǒng)和對消防設施進行圈壓埋占的。

(七)未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和可燃物品的。

(八)未按操作規(guī)程安裝使用電器設備、電氣焊的。

(九)未按規(guī)定申報批準,私自動火作業(yè)的。

第4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項

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員流動大、露天和高處作業(yè)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為主,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線、雨雪、風霜、雷電等作業(yè)環(huán)境惡劣 ,導致操作人員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煩躁違章操作的現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每個月、每天、甚至每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諸多困難。為避 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傷害的發(fā)生,施工人員要從經濟、技術、質量、安全的全局出發(fā),在國家和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指導下,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可 能發(fā)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fā)生安全問題的環(huán)節(jié)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發(fā)生。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現場管理中具有安全 生產法規(guī)的作用。

施工現場是建筑行業(yè)生產產品的場所,為了保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應注意 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安全操作知識以及安全措施這三個方面。

1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規(guī)定

1.1 懸掛標牌與安全標志

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一圖五牌”,即:工程總平面布 置圖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及監(jiān)督電話牌、安全生產規(guī)定牌、消防保衛(wèi)牌、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牌,以接受群眾監(jiān)督。在場區(qū)有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危險部分應懸掛安全標志牌。

1.2 施工現場四周用硬質材料進行圍擋封閉

在市區(qū)內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場內的地坪 應當做硬化處理,道路應當堅實暢通。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tǒng)暢通,不得隨意排放。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規(guī)定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

1.3 施工現場的孔、洞、口、溝、坎、井以及建筑物臨邊,應當設置圍擋、蓋板和警示標志,夜間應當設置警示燈

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包括操作平臺及模板支撐)應當按照標準進行設計,采取符合規(guī)定的工具和器具,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搭設,并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應當符合臨時用電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必要的生活設施,并符合國家衛(wèi)生有關規(guī)定要求。應當做到生活區(qū) 與施工區(qū)、加工區(qū)的分離。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攀登與獨立懸空作業(yè)配掛安全帶。

2 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識

施工現場的施工隊伍中有二類人員參加施工,一類是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施工員、技 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另一類是操作人員,包括瓦工、木工、鋼筋工等各工種。管理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為了搶進度,而忽視安全規(guī)定,指揮工人冒險作業(yè)。操作人員應通過 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動,掌握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識和技能,杜絕冒險蠻干,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各類人員除做到不違章指 揮,不違章作業(yè)以外,還應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點。

2.1 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要不斷地補充和完善

隨著建筑物從基礎到主體結構的施工,不 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隱患也在不斷地變化和增加,這就需要及時地針對變化了的情況和新出現的隱患采取措施進行防護,以確保安全生產。

2.2 在有限的空間交叉作業(yè)危險因素多

在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里集中了大量的機械、設 施、材料和人。隨著在建工程形象進度的不斷變化,機械與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叉作業(yè)就會越來越頻繁,因此,受到傷害的機會是很多的,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 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知識,杜絕違章施工、冒險作業(yè)。

第5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現場必須按工程特點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并審核后實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包括如下內容:

(1)用電機具明細表及負荷計算書;

(2)現場供電線路及用電設備布置圖,布置圖應注明線路架設方式,導線、開關電器、保護電器、控制電器的型號及規(guī)格;

(3)接地裝置的設計計算及施工圖;

(4)發(fā)、配電房的設計計算,發(fā)電機組與外電聯鎖方式;

(5)大面積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電的設計計算及施工圖紙;

(6)安全用電檢查制度及安全用電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有針對性地編寫)。

2.各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一名電氣安全負責人,電氣安全負責人應由技術好、責任心強的電氣技術人員或工人擔任,其責任是負責該現場日常安全用電管理。

3.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線路、用電設備的安裝和維護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

4.施工現場應視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長短,必須配備足夠的(不少于2名)持有市勞動安全監(jiān)察部門核發(fā)電工證的電工。

5.施工現場使用的大型機電設備,進場前應通知主管部門派員鑒定合格后才允許運進施工現場安裝使用,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機電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6.一切移動式電動機具(如潛水泵、振動器、切割機、手持電動機具等)機身必須寫上編號,檢測絕緣電阻、檢查電纜外絕緣層、開關、插頭及機身是否完整無損,并列表報主管部門檢查合格后才允許使用。

7.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明火電爐(包括電工室和辦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燈頭,220v的施工照明燈具必須使用護套線。

8.施工現場應設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3)臨時用電安全檢測記錄;

(4)電工維修工作紀錄。

第6篇 某道路設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一般規(guī)定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施工單位均應按國家規(guī)定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并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按企業(yè)職工總數3‰~5‰配備;企業(yè)的安全檢查人員屬生產人員,應保持穩(wěn)定,不要輕易調動。

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檢,以免失靈或失效。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2.施工前安全事項

(1)施工前應做好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布置。

(2)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現場內的溝、坑、水塘等邊緣應設安全護欄。

(3)施工場內道路應經常維護,保持暢通。

(4)施工現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業(yè)部門的安全規(guī)定。

(5)施工便橋搭設前要進行強度結構計算。

3.人員安全培訓

所有的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施工工人都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內容包括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工人的安全,比如路面施工,必須限制工作面,留出足夠的地方讓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通行。

部門領導、交通和安全工程師及其他在道路上施工的人必須對其特殊工作進行培訓,培訓關于交通控制的知識。

第7篇 建設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現代牧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發(fā)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第二條:凡在現代牧場(集團)有限公司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遵照本暫行規(guī)定。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防火安全措施費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規(guī)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用,做到費用??顚S貌⒔⑴_帳;

(二)成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

(三)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崗位職責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定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負責人;

(四)定期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立防火安全應急救援系統(tǒng),編制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六)檢查落實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的防火安全措施、設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

(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五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

總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防火安全管理范圍,并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規(guī)劃中心工程項目部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將防火安全措施費列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單獨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產措施項目清單;

(二)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規(guī)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確保??顚S?

(三)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參與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根據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協(xié)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檢查;

(五)發(fā)現一般火險隱患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發(fā)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當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六)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監(jiān)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監(jiān)督檢查防火措施費用投入和使用情況,審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審批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應急救援預案;

(二)當施工單位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時,進行旁站監(jiān)理;

(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檢查施工現場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規(guī)程行為的,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發(fā)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yè),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無效或整改不力時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八條: 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應不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距在建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當臨時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要確保暢通,在臨時消防車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九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的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須配置加壓設備,加壓設備應不少于兩臺(一用一備)。加壓設備選型應根據用水量及總壓確定;

加壓水泵的流量,對多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18立方米;對高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為24-40米、40-80米、80-120米時,相應的加壓水泵揚程應分別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壓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其電源應采用專用供電回路,加壓水泵每個月應試運轉1-2次;加壓水泵控制箱應靠近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專人值班;

(二)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3m,系統(tǒng)最高點自救水槍接口處的水壓應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統(tǒng)總進水口即加壓設備出口處應安裝止回閥,止回閥后設一個消防結合器及卸壓裝置,結合器高度為1.1米;系統(tǒng)最高點應安裝一個壓力表;

(四)住宅和廠房工程每層應設有消火栓。在保證通道暢通的條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廠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消火栓宜選用帶消防卷盤(jps0.8-19膠管長25米)的sn65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布置在發(fā)揮其最大作用半徑的位置,壓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應設減壓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應選用鍍鋅鋼管,不得采用塑料管;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米時,消防立管管徑應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墻柱敷設,布設位置應保證消防車能夠靠近;

(六)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xù)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層(24米以內)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6立方米,高層(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應不低于1.2米;臨時消防用水的總管管徑應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應定期檢查,水量應有保證,消防水池內泥沙、雜物應及時清理;

(七)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tǒng)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統(tǒng)應考慮分區(qū)設置。

第十條: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yè)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xù),各動火作業(yè)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

第十二條:作業(yè)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周圍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險物資,并按規(guī)定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應負責落實監(jiān)護人員和監(jiān)護措施。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時,必須對作業(yè)的周圍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場。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高層建筑應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yè)。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建在合適的地點;

(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必須綜合考慮防火要求,明確劃分出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區(qū)和禁火作業(yè)區(qū);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用阻燃材料搭設,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高熱強光源燈具,臨時用電應符合防火規(guī)定;

(四)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應不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應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yè)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tǒng)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作業(yè)層動火處、辦公區(qū)、臨時宿舍、食堂、倉庫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應配備2個10升的滅火器;

(二)臨時木工場、油漆間、配電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應配備1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滅火器必須設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yǎng),確保處于有效狀態(tài);

第十八條: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設置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須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

(二)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間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至少開設一門一窗;

(四)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發(fā)生火災,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第二十條:建設規(guī)劃中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構應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存在火險隱患時,應依法及時處置。

第二十一條本暫行規(guī)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執(zhí)行。

建設規(guī)劃中心

2023年4月9日

第8篇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加強及規(guī)范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過程管理,確保保利東江首府一期工程項目部的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及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保利東江首府一期工程項目部的生活區(qū)臨建及施工現場范圍內的動火作業(yè)。

三、職責

3.1執(zhí)行部門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動火作業(yè)審批的實施由項目部的安全部負責,安全負責人對動火作業(yè)的歸口管理,并指導監(jiān)督本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執(zhí)行,各相關部門必須配合實施。

3.2動火作業(yè)安全職責

3.2.1審批人的安全職責

審查動火作業(yè)工作的必要性。

審查動火作業(yè)條件是否具備,動火現場是否配備有效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審查動火作業(yè)工作環(huán)境是否安全,如動火作業(yè)周圍是否有易燃易爆物體等。

審查動火作業(yè)審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與動火作業(yè)現場是否相符。

3.2.2動火作業(yè)申請人的安全職責

辦理動火工作自開工和終結的跟蹤。

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作業(yè)。

落實檢修應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關人員布置動火作業(yè),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教育。

始終監(jiān)督現場動火作業(yè)。

動火工作間斷、轉移、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3.2.3監(jiān)護人的安全職責

在動火現場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

檢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確。

始終監(jiān)視現場動火作業(yè)的狀態(tài),及時制止違章動火行為,發(fā)現失火及時撲救。

動火間斷、轉移、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3.2.4動火執(zhí)行人的安全職責

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作業(yè)審批表。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執(zhí)行動火。

及時清除動火區(qū)域周圍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絕措施。

四、動火作業(yè)程序

4.1動火類別

4.1.1動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氣焊或氣割等工作。

4.2場內動火區(qū)域劃分

4.2.1非生產動火區(qū):食堂、各部門辦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區(qū):各個物資倉庫、現場存放易燃物料區(qū)域等。

4.2.3防火區(qū):施工現場各作業(yè)區(qū)。

4.3動火作業(yè)原則

4.3.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審批表》。

4.3.2可動火可不動火的,堅決以不在禁火區(qū)內動火為原則,即能夠移去別處維修的則一律應拆除后,運到安全地點進行。

4.3.3現場動火,必須移開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塊足夠的作業(yè)區(qū)域,動火時有專人監(jiān)護和消防器材作戒備。

4.4辦理動火作業(yè)審批表的規(guī)定

4.4.1在防火區(qū)內動火必須在動火之前辦好《動火作業(yè)審批表》,申報人應填明動火所在地點、詳細情況及列出動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動火均由項目部安全員劉望負責審批,并安排安全員做好現場監(jiān)督工作,禁火區(qū)域須經項目經理審批等批復后方可進行動火,負責批準的責任人指派人員到現場監(jiān)督。

4.4.2《動火作業(yè)審批表》由需要動火的各區(qū)棟長及各主管施工員負責填寫,在送交審批前應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審批人在接到《動火作業(yè)審批表》后,對于禁火區(qū)域的動火,必須親自或指定專人到動火現場,檢查落實措施或建議補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簽審批表,并做好現場監(jiān)護工作。

4.4.3《動火作業(yè)審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執(zhí)行動火人員,另一份交安全資料員存檔。

4.5動火作業(yè)注意事項

4.5.1進行動火的區(qū)域除批準的動火作業(yè)外,任何人嚴禁吸煙及帶入其他火種。

4.5.2動火前,經指定的監(jiān)督人必須提前到現場檢查確認安全符合規(guī)定要求,方可動火,并負責做好動火過程的現場監(jiān)督。

4.5.3有關人員必須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認真對待動火工作,未經批準、監(jiān)督人員未到現場,施工班組不得動火。

4.5.4如有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不按要求辦理動炎審批手續(xù)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動火作業(yè)人員,每次罰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經濟賠償及報公安機關處理。

4.5.5 如動火作業(yè)在不安全情況下審批人也同意動火作業(yè)的,每次罰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經濟賠償及報公安機關處理。

4.5.5 如在動火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違章操作及監(jiān)護人跟蹤不到位、變換動火部位時未辦理審批等,每次罰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經濟賠償及報公安機關處理。

4.6動火作業(yè)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動火中'八不':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⑹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2﹑ 動火中'四要':

⑴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鸱N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4.7、違反規(guī)定的處理

在施工現場范圍內進行臨時動火,焊割作業(yè)的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guī)定時,事務所有權視其情節(jié)輕重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1.限時整改;

2.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

3.移交消防管理部門處理.

4.8動火作業(yè)安全措施

4.6.1對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動火前須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轉移到安全地。

4.6.2電焊回路(地線)應接在焊件上,不得與其他設備搭火。

4.6.3高空動火不許有火花四處飛濺,應采取措施圍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開或蓋好,防止火花飛濺到周圍可燃物上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4.6.4高空進行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4.6.5動火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火。動火前應清除現場及周圍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4.6.6動火作業(yè)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動火工具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氣瓶離明火應在10米以上,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應在5米以上,并不準在烈日下暴曬。

4.6.8動火作業(yè)完畢后,應清理現場、熄滅余火、切斷電源,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4.6.9上班前檢查動火條件有無變化,下班前檢查有無留下火種,保安做好夜間和節(jié)假日的巡檢工作。

4.9動火作業(yè)中異常情況的處理

4.7.1發(fā)現隔離措施脫落或破損應設法修補,并暫停工作。

4.7.2現場環(huán)境變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時,應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風向變化或風力過大,而使動火時所產生的火花無法控制,易被吹向生產現場,應立即停止工作。

4.7.4動火中氣焊工具或氣瓶泄漏,或電焊與電器有故障,均應暫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搶時間為理由勉強地草率行事。

4.7.6如發(fā)生緊急事故,應參照《事故應急預案》執(zhí)行。

五、各分包單位動火作業(yè)

凡進行施工現場的各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統(tǒng)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動火作業(yè),必須按照我司的動火審批流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如擅自動火作業(yè),每次罰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災及經濟損失,并承擔一切責任。

五、附:動火作業(yè)審批批表

動火作業(yè)審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稱:施工單位:

申請動火單位

動火班組

動火部位

動火作業(yè)組別種類(用火、氣焊、電焊等)

級動火

動火作業(yè)起止時間

由年月日時分起

至年月日時分止

動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備的消防器材:

監(jiān)護人:申請人:年月日

審批意見:

審批人簽名:年月日

動火監(jiān)護和作業(yè)后施工現場處理情況:

作業(yè)人簽名:監(jiān)護人簽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

2、動火作業(yè)審批表當日有效,變換動火部位時應重新申請。

00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項目部

2023年9月13日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技術安全管理

一般規(guī)定及要求:

在國力爬架的安裝搭設及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應以滿足工程建設要求為基本出發(fā)點,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及規(guī)定,加強爬架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1)廠方現場管理:

4.2.1組織措施:施工現場派專人負責技術安全管理。

其職責如下:

1.監(jiān)控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主持制訂安全技術整改措施,協(xié)調各方關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制訂的施工技術措施,及時處理爬架作業(yè)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

3.認真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定期及時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為確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須經常檢查工人定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況。

4.現場搭設的升降腳手架,必須及時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萬一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并保護現場。

4.2.2技術措施

嚴格遵守建設部建建[2000]230號《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爬架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地方規(guī)范、標準等。修改方案或增減措施,須經甲、乙雙方認可后,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3)用戶現場管理:

a、堅持一切為工程著想的原則,互通訊息,密切配合。

b、指定專職安全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協(xié)調工作。

c、用戶負責搭設爬架安裝所需要的安裝平臺,安裝平臺必須能承受爬架安裝時的豎向荷載且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要求,任意兩點間的高差最大值不應大于20mm。

d、為廠方提供現場使用的垂直運輸設施、電氣焊設備、專用配電柜,以及安全圍護材料(如安全網、腳手板)等。

e、負責穿墻螺栓預留孔的留設工作,預留孔中心偏差應小于15mm。

f、工程結構施工時,應保證梁、柱、剪力墻等的模板及支撐與爬架內排立桿之間有不小于200mm的間隙,以免影響爬架升降,在支模過程中,不得將爬架作為支撐架。

g、用戶應嚴格將施工活荷載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使用工況下 或 ;升降工況下 ,且不允許使用動荷載。

h、用戶負責預留爬架與建筑結構正式避雷引下線的連接位置,每層均必須留設不少于四處,廠方負責爬架各架體之間的具體連接。

i、其他未詳之處,按雙方所簽合同及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及規(guī)定執(zhí)行。

3、安全技術交底和升降驗收制度

爬架在安裝搭設及升降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檢查驗收等工作,且必須做好書面記錄,無簽字或簽字不全者無效。

4、防墜措施

該工程國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墜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產的具有專利權的專用防墜器,專利號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墜銷。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歸檔要求

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fā)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huán)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目標。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標準和湖南省建設廳有關安全生產要求,結合我司實際情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資料必須有以下內容:

一、安全管理綜合資料

1、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2、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3、安全管理網絡圖

4、安全協(xié)議

5、安全檢查制度

6、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7、職業(yè)危害預防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0、安全例會制度

11、設備管理制度

12、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專人負責)

13、安全用品采購計劃、領用、報廢臺帳

14、?;饭芾碇贫?/p>

15、門衛(wèi)制度

16、治安保衛(wèi)制度(責任分解到人)

17、食堂衛(wèi)生責任制

18、節(jié)能減排措施

19、宿舍保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

20、宿舍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21、消防措施、制度(滅火器材設置位置)

22、防粉塵、防噪音措施

23、季節(jié)施工專項措施

1~23項單獨成冊

24、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單獨成冊)

25、所有施工機具安裝后驗收記錄、設備臺帳

26、大型機構設備產品合格證及檢測合格書(塔吊、物料提升機、龍門吊、行車等要經當地安全技術監(jiān)督局驗收,發(fā)給驗收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25、26機械設備驗收資料單獨成冊)

27、腳手架及分段驗收記錄(量化)(單獨成冊)

28、模板安裝驗收記錄(單獨成冊)

29、危險因素調查表

30、危險源清單(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危險源辨識)

31、重大危險源清單(29、30、31單獨成冊)

32、環(huán)境因素調查表

33、環(huán)境因素清單

34、重大環(huán)境因素清單(31、32、33單獨成冊)

35、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單獨成冊)

3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坍塌、防觸電、防高墜、防火災)(單獨成冊)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單獨成冊)

1、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1)、分公司(項目)經理

2)、分公司(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3)、分公司(項目)安全員安全職責

4)、項目施工員安全職責

5)、項目班組長安全職責

6)、項目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7)、項目各部門職責

2、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后,在以后的各階段中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并考核。(可制表)

3、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指標。

4、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管理人員考核情況(可制表)

三、目標管理(單獨成冊)

1、目標制定

安全管理目標主要包括:

1)、傷亡控制指標:根據單位總體目標制定(年初簽定的合同)。

2)、安全達標目標:要有具體目標(合格、優(yōu)良)。

3)、文明施工實現目標:根據作業(yè)條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體方案和實現文明工地目標和指標。

4)、環(huán)境保護目標:污水、噪聲排放達標。

2、目標分解

對已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目標,根據安全責任目標的要求,按專業(yè)管理將目標分解到人。

責任人簽名。

3、目標考核

安全管理目標執(zhí)行的如何,有具體的責任分析和考核辦法,對分解的責任目標及責任人的執(zhí)行情況與經濟掛勾,每月有考核結果并記錄(可制表)。

四、施工組織設計(單獨成冊)

1、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員、施工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三類及三類以下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審批,上報公司工程技術部備案。三類以上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組織編制后,報公司工程技術部及相關部門會審,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一類工程:檐高≥20米,跨度≥24米;

二類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三類工程:檐高<12米,跨度<15米;

2、對專業(yè)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要編制專項安全方案。專項安全方案要經技術負責人審批(或需專家論證的方案)。

3、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中屬于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工程。

3)、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① 高度超過24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②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③ 懸挑式腳手架;

④ 門式腳手架;

⑤ 掛腳手架;

⑥ 吊籃腳手架;

⑦ 卸料平臺。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其他危險性較大工程

建筑暮墻的安裝施工;

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6米以上的邊坡施工;

8)、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9)、高層(超過十層、超過24米)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者,要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0)季節(jié)施工專項方案。

11)雷擊高發(fā)區(qū)防雷措施。

建筑施工企業(yè)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同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4、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含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2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3、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yè)工程,挑架、爬架或高度大于24m的落地式腳手架的搭設工程。

4、大型設備吊裝、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大型設備試驗、試車等工程。

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由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

五、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在正式作業(yè)前進行,不但口頭講解,同時應有書面文字,(由施工技術人員進行講解)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2、分部分項工程(按施工工序或專業(yè)分):

拆除工程、人工挖孔樁(編制單獨的施工技術安全方案)、土方工程(機械挖土方、人工挖土方)、模板工程(大型模板編制方案,模板安裝、模板拆除)、鋼筋工程(鋼筋加工、鋼筋焊接、鋼筋綁扎與安裝)、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攪拌、混凝土運輸、混凝土澆搗、養(yǎng)護)、磚石砌筑工程、預制構件安裝、門窗工程(木門窗制安、塑鋼窗安裝)、腳手架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貼面磚、屋面工程(屋面瓦安裝、卷材防水工程)、各種施工機械使用、給排水工程、建筑電氣工程、大型設備安裝、壓力容器制作安裝、結構吊裝等。

六、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應由生產經理或安全總監(jiān)(專職安全員)組織的有關技術、安全、施工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經理或安全總監(jiān)(專職安全員)每天在工地指揮生產的同時,檢查和解決的安全問題,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檢查工作。

3、安全檢查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標準進行,并對照安全技術措施提出的具體要求檢查。凡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存在隱患的問題,均應進行登記,并定整改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整改驗收人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閉環(huán),并做好檢查情況記錄。

5、對有關上級來工地檢查中下達的重大事故隱患通知單所列項目,要如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進行登記和反饋。

七、安全教育

1、培訓時間:

建筑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新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2、對安全教育工作應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認真執(zhí)行,有專人負責監(jiān)督。

3、新入廠工人必須經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項目教育的內容: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規(guī)程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施、設備、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教育內容: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工人變換工種,應先進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進行教育和考核應有記錄資料。

安全教育講解員和受教育人員必須每人簽名字(萬一不會寫字的也可以按手印)。

對安全教育制度中規(guī)定的定期教育執(zhí)行情況,應進行定期檢查考核并做好記錄。

4、湖南省在建工程開工前開辦農民工學校、竣工驗收時必須有該項資料。

八、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班前安全活動內容,針對各班組專業(yè)特點和作業(yè)條件進行,不能以布置生產工作替代安全活動內容,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九、特種作業(yè)持證上崗

1、特種作業(yè)的范圍包括:電工作業(yè),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起重機(塔吊司機、司索指揮、電梯司機、卷揚機操作)作業(yè),登高架設作業(yè),壓力容器作業(yè)。

2、特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特種作業(yè)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考核,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廠礦企業(yè)內起重機械作業(y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統(tǒng)一印制,地、市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簽發(fā),全國通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作業(yè),由建設主管部門考核發(fā)證(湖南省建設廳要求)。

4、離開特種作業(yè)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

5、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者,每兩年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進行1 次復審,未按期復審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視為無證上崗。

6、特種作業(yè)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并記錄工種、合格證號碼,有效期限等。

十、工傷事故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1、傷亡事故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

2、施工現場凡發(fā)生輕傷、重傷、死亡及多人險肇事故均應進行登記,并逐級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上報的部門有當地市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公安、工會、檢察院等單位。

3、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均應組織調查和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工作。發(fā)生輕傷和險肇事故時,應把工地自己組織調查情況和吸取教訓及處理結果進行登記。重傷以上事故,按上級有關調查處理規(guī)定程序進行登記。

3、事故發(fā)生后,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按規(guī)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傷事故檔案,每月28日前向安全環(huán)保部報送《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和《二十三冶建設公司項目安全情況綜合月報表》并督促財務部門報送《安全生產投入報表》。

十一、安全標志

1、施工現場應針對作業(yè)條件懸掛符合gb2894-1996《安全標志》的安全色,并應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布置圖。當多層建筑各層標志不一致時,可按各層列表或繪制分層布置圖。安全標志布置圖應有繪制人簽名,并經項目經理審批。

2、安全色標應有專人管理,作業(yè)條件變化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安全色標應針對作業(yè)危險部位標掛,不可以全部并掛排列流于形式。

3、施工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

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

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按地區(qū)要求增加: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安全管理資料必須隨時建檔,不能寫回憶錄。

4、重大危險源公示牌。

十二、各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所要求的相關資料。

對于新工人從事建筑安裝施工企業(yè)的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內容是:

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米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4、高空作業(yè)時,不準向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擺弄機電設備。

6、建筑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wěn)妥,不要過高。

7、危險區(qū)域要有明顯標志,要采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在操作中,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起重機械作業(yè)(電梯司機 司索指揮 塔吊司機 卷揚機操作工)、架子工、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特種作業(yè)定點培訓學校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發(fā)給了《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10、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后經施工技術負責人同意。

12、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

13、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者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5、手推車裝運物料,要注意平穩(wěn),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圓釘要及時拔除。

17、砌墻斬磚要朝里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墜落傷人。

18、工具用好扣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9、不準在井架內穿行;不準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罩?下班后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且切斷電源。

20、腳手架上霜、雪、泥要及時清掃。

21、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探頭板。

22、腳手架超載危險:砌筑腳手架施工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3kn,即在腳手架上堆放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皮磚高;20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上同時堆放。

23、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掛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綁扎。

24、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5、高處:從事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貧血癥、嚴重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500度以上人員,以及經醫(y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對井架,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yè)的工種人員要每年體格檢查一次。

1)在平臺、屋檐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帶。

2)高處作業(yè)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3)在平臺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

4)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要停止室外作業(yè)。

5)夜間施工必須要有足夠的照明。

29、危險因素調查表;

30、危險源清單(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危險源辨識)

31、重大危險源清單

32、環(huán)境因素調查表

33、環(huán)境因素清單

34、重要環(huán)境因素清單

35、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6、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11篇 煤礦企業(yè)優(yōu)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應如何加強

安全生產是煤礦企業(yè)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永恒主題,是企業(yè)獲得最佳經濟效益的基本保證,煤礦企業(yè)要改善和優(yōu)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狀態(tài),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形成安全生產管理良性循環(huán)機制,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控制和減少安全隱患和不利的現場安全生產環(huán)境因素,確保長效久治和持續(xù)改進的各項制度落實,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生產才能實現規(guī)范化、科學化、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筆者在煤礦工作了二十五年,擔任過掘進隊隊長、生產技術部部長,現任黃陵礦業(yè)集團公司駐黃陵一號煤礦安全監(jiān)察處處長,就如何優(yōu)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探討。

一、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zhí)法辦事,建立長效管理體制

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煤礦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投入。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不定期和各專項安全檢查。

煤礦企業(yè)的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擔任,對企業(yè)的安全負全責,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度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生產經費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煤礦企業(yè)要和區(qū)隊主管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各自的職責。對職工也要簽訂相關協(xié)議。對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或操作規(guī)程的,應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直致追究刑事責任。

二、領導重視,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促進和實施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企業(yè)領導重視是關鍵。要使安全達標從“要我達標”的被動性轉變?yōu)椤拔乙_標”的主動性,不僅要是全員了解和認識安全生產標準管理的重要性,不僅要靠自我調節(jié)和觀念轉變來增強安全意識;更需要企業(yè)領導的果斷決策和精心策劃。企業(yè)強化安全管理應采取的措施是:

1、企業(yè)制定年度安全目標,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實行安全考核,獎罰分明,充分發(fā)揮激勵機制的作用。

2、針對各工程的性質和安全風險大小,落實安全生產所需輔助運輸與經費,做到專車專用、??顚S茫坏门沧魉?,嚴格把關并加以控制。

3、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操作規(guī)程和施工技術措施,各類井下特殊作業(yè)或專項工程施工前安技措的編制和審批,從源頭上抓起,保證安全措施的落實。

4、把好六個關口。一是加強教育與培訓,對新進煤礦的職工由礦、區(qū)隊、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通過考試合格后方可入礦工作,同時與班組簽定“師帶徒”協(xié)議,做到每人持證上崗,“教育領先,交底在前”的原則。二是班前會關口,開好班前安全會,強調安全操作規(guī)程,使安全意識在職工心中腦中,做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每班班前會要對職工進行每日一題的安全技術操作培訓、考試的同時,發(fā)現職工為“不安全人員”不得入井作業(yè)。三是入升井關口,入升井人員必須遵守先檢身再考勤的清點人數制度,使每個入井人員自身先安全。四是施工現場“三員簽字”與“四位一體”制度的逐條落實關口。五是安全檢查關口,企業(yè)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安全檢查和開展“零點行動”活動,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從重、從嚴、從快處理。六是安全宣傳關口,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如安全知識競賽、百日安全活動等,使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和職工安全素質均得以提升。

第12篇 施工現場氣割氣焊消防安全管理3

施工現場氣割、氣焊消防安全管理(三)

1.乙炔瓶、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紫銅質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瓶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乙炔瓶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松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12.發(fā)現乙炔瓶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yè)前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的嚴禁作業(yè),作業(yè)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必須有監(jiān)護人進行監(jiān)護方可作業(yè)。

17.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公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檢查標準》順利實施,依據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規(guī),并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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