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液化氣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液化氣主要成份
液化氣一般叫液化石油氣,主要成分為: 乙烯、乙烷、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 外觀與性狀: 無色氣體或黃棕色油狀液體, 有特殊臭味。為了提醒人們及時發(fā)現液化氣是否泄漏,加工廠常向液化氣中混入少量有惡臭味的硫醇或硫醚類化合物,也就是特殊臭味的來源。
二、 安裝要求
1、 液化氣罐應單獨設置房間放置、使用,通過管道連接至用氣設備(如距離過長,液化氣罐與用氣設備之間主管道必須用金屬管道連接,連接液化氣灶具要使用專用膠管,接口要用夾具緊固,應在灶具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離;不允許灶臺下放置鋼瓶; 液化氣罐應安裝防回火裝置;
2、 液化氣灶具上面應安裝通風設施;
3、 燃具安裝的位置要避開風口,以免點火后被風吹滅而跑氣引起火災事故。建議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型燃具;
4、 液化氣金屬管道須刷黃漆標注,專用膠管掛牌警示;液化氣罐房應有醒目的“嚴禁煙火” 等警戒牌;
5、 使用管道燃氣的公司,嚴禁私自拆、裝、移、改燃氣管道設備,禁止搬弄氣表。
三、 使用注意事項
1、 液化氣罐房應保持通風、干燥;要防止潮濕或飛油的鹽分、油類腐蝕鋼瓶,保持鋼瓶的清潔;
2、 液化氣罐嚴防曝曬、嚴禁靠近明火或溫度較高的地方。因為氣瓶內的壓力是隨溫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內的壓力異常上升,就會發(fā)生危險。
3、 液化氣罐要直立使用、嚴禁倒立或臥倒使用;
4、 不管是實瓶或空瓶都嚴禁摔、踢、滾和撞擊。因為輕則損壞油漆,重則氣瓶變形報廢, 甚至會使氣瓶破損,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
5、 不準用開水澆和火烤鋼瓶去強行氣化;
6、 不能自倒液化氣罐殘液;
7、 安裝、使用液化氣管道、液化氣設施的房間,要保持通風換氣,嚴禁住人,并配備足量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其附近應設置消防栓,以防燃氣事故發(fā)生。
8、 使用、存儲液化氣的房間內,不準使用柴、煤爐及其他灶具,以免發(fā)生火災或爆炸;
9、 使用電子點爐具,如連續(xù)三下不能點燃時,應稍候,待燃氣散開后再點火;
10、 嚴禁私自過氣,氣瓶過氣是指用戶私自將一氣瓶中的液化氣倒灌進另一氣瓶;
11、 灶具使用時,人不要遠離,以免沸湯溢出撲滅或被風吹滅火焰,造成漏氣。
12、 爐灶使用完畢,注意關好爐灶具開關,做到人走火滅。同時將表前閥門關閉,確 保安全。
13、 如氣罐(瓶)存在質量問題,不能自行拆卸檢查和修理,應送至指定地點進行檢修。
三、 定期檢查
1、 定期(每月)用肥皂水檢查燃氣設備及管道接頭、開關、軟管等部位,看有無漏氣,切忌用明火檢漏。如發(fā)現有氣泡冒出,或有液化氣氣味,應打開窗戶通風,現場嚴禁開關電器,使用通訊工具,杜絕一切可能的火種,并立即修復。 如果密封圈脫落、破損,就要換新密封圈裝上。
2、 液化氣專用膠管每年檢查、更換一次。膠管漏氣應停止使用,如發(fā)現液化氣罐泄漏時,應立即關閉角閥,注意通風換氣,嚴禁各種火種靠近,切勿觸動任何電器開關,杜絕各種可能的電火花,待漏出的液化氣散發(fā)后,再用肥皂水查漏。
3、 戶外埋設有燃氣管道的地面,如發(fā)現附近草木有枯黃變色等異常現象,或地面積水處冒氣泡具有異味,應警覺可能是管道漏氣,必須及時報告管道燃氣公司派人處理。
4、鋼瓶的檢驗方法
鋼瓶安全檢驗有效期的識別方法:
a、看鋼瓶護罩上用鋼印標注的生產日期,如:1998.07、2004.01、2007.06等,若生產日期在2007年3月以前的,屬于過期鋼瓶,則需要檢驗。
b、看檢驗日期。
1)在鋼瓶角閥下的檢驗環(huán)上面,鋼印打有檢驗日期或有效日期;
2)在瓶體中下部有漆噴的有效期或下次檢驗日期,如超過有效期或下次檢驗日期的,屬于過期鋼瓶。
四、 液化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液化氣鋼瓶必須經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驗合格,未經檢驗的不能充裝使用。換氣時應對鋼瓶進行安全檢查并協助服務站對鋼瓶角閥進行動態(tài)試漏。
2、液化氣鋼瓶要遠離明火和高溫,嚴禁液化氣與其他火源同室使用。
3、連接鋼瓶與膠管兩端必須用喉箍箍緊;
4、使用完畢后,應關閉液化氣鋼瓶角閥;
5、換氣時,裝卸調壓器要仔細檢查調壓器前端的密封膠圈應完好,否則不可使用,安裝調壓器時,應擰緊調壓器手輪,并應打開鋼瓶角閥檢查各接口是否漏氣。
6、液化氣鋼瓶因瓶內液體減少,壓力小,火焰不旺時切勿用火烤或用熱水等加熱液化氣鋼瓶。當液化氣壓力不足不能正常燃燒時,要將鋼瓶送到供氣單位處理殘液,用戶不得自行將殘液倒在室外或下水道,這樣做很容易發(fā)生火災事故。
7、要經常檢查鋼瓶、管道及球閥等是否漏氣,可將肥皂水涂在鋼瓶的角閥、調壓器、球閥和膠管等處檢查,如果涂抹處冒出氣泡,應立即關閉鋼瓶角閥,并向供氣單位報修;
8、當發(fā)現室內有液化氣泄漏時,應及時打開門窗通風,使其向沒有明火的方向擴散,附近嚴禁動火。氣瓶著火時,應立即關閉閥門,搬至室外空曠的地方,用干粉滅火劑、二氧化碳滅火劑或用濕麻袋捂蓋等方法滅火;
9、遇到鋼瓶與調壓器連接部位等處著火或不慎將鋼瓶碰倒而火勢擴大時,要立即抓住鋼瓶的護欄將鋼瓶扶起,然后用濕毛巾蓋在鋼瓶護欄上,關閉鋼瓶角閥,火即滅,如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應盡快報119火警,并迅速搬開周圍容易著火的物件。
第2篇 市級機關液化氣供應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全站工作人員必須時刻牢記“安全生產,防患于未然”這根弦,扎扎實實地工作,杜絕一切隱患,嚴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嚴禁一切火種,站內必須動火時須經公安消防部門的批準,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不管是工作員還是來辦事人員,嚴禁夾帶火種和穿鐵掌鞋進入生產區(qū)內。
3、對充、儲設備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并做好詳細記錄,及時處理設備“跑、冒、滴、漏”和異常情況。
4、對消防器材要定期試驗檢查,不得隨便移動位置,義務消防員要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定期進行演練。
5、在罐區(qū)范圍50米內,嚴禁吸煙、燃放焰花、炮竹,嚴禁用汽槍獵鳥和其它動物。
6、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24小時必須有人值班,在班時間不得閑談、睡覺和從事進他活動。
7、凡因工作進入生產區(qū)的所有車輛和客戶必須服從門衛(wèi)的管理,不得擅自進入,嚴格執(zhí)行進出制度。
8、任何人不得私自倒殘液,立即批評教育,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第3篇 廚房液化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區(qū)域的安全管理,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酒店全范圍內所有使用液化氣的區(qū)域。
第二條 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的同時在廚房內使用柴油灶或其他爐灶,水平距離必須保持在0.8米以上。
第三條 液化石油氣應放置在穩(wěn)固、蔭涼、通風良好的位置,鋼瓶應直立放置,嚴禁倒置、傾斜或平臥放置。
第四條 液化石油氣鋼瓶按規(guī)定送檢,禁止使用變形、超齡、脫漆和字印不清的鋼瓶。
第五條 不準將液化石油氣鋼瓶靠近高溫源和陽光下曝曬,嚴禁用明火烘烤鋼瓶。
第六條 經常檢查、保養(yǎng)灶具和鋼瓶,定期更換減壓閥、輸氣管等配件,禁止碰撞或用硬件敲擊開啟鋼瓶閥門。
第七條 使用前要檢查鋼瓶閥門、管路及接頭是否漏氣,當發(fā)現室內有液化氣氣味時,不得使用明火或開關電器,應及時打開門、窗通風。
第八條 使用時采用先點火后送氣的方法(自動打火、按說明操作)點燃后不得離人,并隨時觀察情況。
第九條 鋼瓶內液化氣不得放盡,瓶內應保持大于0.5/㎝2表壓,以防空氣進入鋼瓶;充裝時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系數標準,不得超量充裝。
第十條 嚴禁私自灌裝和傾倒液化氣;瓶內殘液應由液化氣供應部門統(tǒng)一處理,嚴禁倒入衛(wèi)生間、垃圾箱或排污溝內。
第十一條 對違章使用液化氣、私自灌裝液化氣和處理殘液者,如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云南方舟大酒店將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云南方舟大酒店有限公司
消防監(jiān)控中心
第4篇 液化氣和壓縮天然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液化石油氣(lpg)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應符合國家標準《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guī)范》(gb50156)的要求。
第二條加氣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的要求,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條安全組織。
1、加氣站應成立以站長為負責人、安全員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負責加氣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氣站每班應設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糾正違章行為;
2、加氣站應按《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制定“滅火預案、防火檔案、教育方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3、加氣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聯防演習活動。
第四條 安全教育
1、加氣站站長應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所有職工(包括轉崗工、勞務工、代培人員等)上崗前應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學時安排應按照集團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和考評;
3、在加氣站內進行檢修施工作業(yè)前,加氣站主管部門應確認施工單位資質,并與其簽訂安全合同,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安全措施
1、加氣站內應設置《加氣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標志牌,禁令內容是:
(1)嚴禁在站內吸煙;
(2)嚴禁在站內進行車輛檢修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3)嚴禁機動車輛在站內不熄火加氣;
(4)嚴禁在站內穿脫、拍打能產生靜電的服裝;
(5)嚴禁在站內使用手提電話機、尋呼機及非防爆電器;
(6)嚴禁在站內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7)嚴禁在站內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嚴禁行人、自行車在站內穿行;
(9)嚴禁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操作加氣機作業(yè);
(10)嚴禁駕駛員遠離加氣車輛。
2、加氣站內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語、警示;
3、加油加氣合建站應在站內以明顯的顏色劃出引導加氣車輛進出站和停靠臺的標志線;
4、遇有高強閃電、雷雨天氣時,應停止卸氣、加氣作業(yè)。
第六條 加氣站用火應按《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電氣管理
1、用電管理
(1)在爆炸危險區(qū)內使用的電氣設備防爆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2)電氣設備、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應緊密牢固,無腐蝕,符合防爆要求;
(3)對加氣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每月檢查1次,如發(fā)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4)加氣站的安全用電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加氣站防爆區(qū)域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臨時用電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加氣站營業(yè)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電暖氣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2、防雷、防靜電規(guī)定
(1)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的連接線、跨接線、接地裝置電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測1次并做好記錄;
(2)定期檢查加氣機、高壓膠管及卸氣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氣站的防靜電工作應符合《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加氣站的安全檢查應堅持自查和上級監(jiān)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
(1)安全員應進行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2)加氣站每周組織1次安全檢查;
(3)加氣站主管部門每月和遇重大節(jié)日應對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yè)現場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設備安全狀況;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以及事故隱患整改等情況等。
3、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氣站能解決的應立即組織整改;加氣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在整改未完成前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條消防管理
1、站長是防火第一責任人,每個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應做到'四懂四會',即:懂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疏散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逃生。每半年組織1次演練;
2、加氣站應制定滅火方案,編制圖表說明,其主要內容:
(1) 應急組織和指揮系統(tǒng);
(2) 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氣機位置、數量,輸氣管線走向;
(3) 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 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衛(wèi)力量的布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 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 對外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3、加氣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 加氣站應按國家標準gb50156的要求,設置滅火器材;
(2) 消防器材應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經常養(yǎng)護,定期換藥,并有檢查、保養(yǎng)和更換記錄。
第十條 事故管理按《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5篇 液化氣站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細則
一、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液化氣站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明確崗位和逐級責任人職責。應根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設施、設備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動中的互動關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二、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
液化氣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執(zhí)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三、有消防檔案
液化氣站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并統(tǒng)一保管、備查。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液化氣站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十)其它應備案的記錄。
四、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液化氣站應從本單位實際出發(fā),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予以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五、有可靠的防雷防、靜電保護設施
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維護保養(yǎng)由液化氣站負責落實,每半年自檢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6篇 液化氣站儲罐區(qū)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1、認真嚴格地檢查貯罐和管道運行狀況,定期記錄液位、壓力和溫度參數,及時處理設備“跑、冒、滴、漏”和其他異常情況(壓力、溫度每天必須檢查2次);
2、嚴格控制貯罐的進液數量,并做好進液、出液記錄。
3、建立和保管好設備檔案,搞好日常運行記錄,定期檢驗每次維修記錄。
4、逐步完善各項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范和規(guī)程。
5、貯罐運行裝卸時不得少于二人操作,嚴防事故發(fā)生。
6、堅決杜絕同時向兩臺或兩臺以上的貯罐進液、出液。
7、每小時至少對罐區(qū)巡視一次,重要檢查核對液面高度,壓力表指示值。安全閥鉛封是否完好,設備管道有無“跑、冒、滴、漏”等,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8、液面、壓力表失靈,安全閥損壞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在此期間不得進液或出液。
9、罐區(qū)的液相管、氣相管、排污管、水管,應按規(guī)定涂成不同顏色予以區(qū)別,各種閥門統(tǒng)一編號、掛牌。
10、每天下班時,必須將生產用的電源切斷。
第7篇 液化氣站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液化氣站的安全生產以及用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行業(yè)有關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1、嚴禁在液化氣站停車場和站內吸煙,嚴禁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物品進站。
2、零瓶用戶必須持液化氣票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充裝,整車用戶必須持有關證件和票證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充裝,不得隨意停放,以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3、停車場以及液化氣站內不得排放液化氣和倒殘液,不得拖滾、敲打液化氣瓶;停車場內不得擺攤設點,修理車輛。
4、凡是拉運液化氣的車輛,進站時必須向門衛(wèi)監(jiān)測人員提供有效證件,槽車充裝應提供(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押運證、從業(yè)資格證);拉運鋼瓶的車輛應提供(從業(yè)資格證、押運證、道路運輸證)和液化氣票據,不得無證進站和無票進站。
5、凡進出站門口的鋼瓶,必須經監(jiān)測崗位人員清點,核對后方可出入。
6、所有進站機動車輛必須安裝好我站提供的阻火器,佩帶好2個以上消防滅火器、危險標志燈具;進站車輛限速不大于五公里/小時;不得將雜物帶進站內。車輛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停放,停穩(wěn)后必須熄火;嚴禁在站內檢查、加油、調試和修車;嚴禁隨意使用非防暴工具;不允許打開喇叭、開放收錄機。
7、充裝人員必須穿戴我站提供的防靜電服裝,用戶不得隨意進入工作間;進站后必須關閉手機等其他通訊工具。
8、拉運鋼瓶車輛的車廂底部必須墊襯木板或膠皮。鋼瓶最多只能裝兩層需用木板或膠皮隔離,嚴禁鋼瓶碰撞。
9、液化氣鋼瓶和槽車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要求,不得有鼓包變形,部件要齊全完好,檢驗時間要清晰,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檢驗期限,鋼瓶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兩道橡膠震圈。液化氣槽車的壓力表、液面儀和安全閥等附件要齊全完好。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鋼瓶或槽車,本站拒絕充裝。
10、進站車輛和人員必須遵守蘭州石化油品儲運廠液化氣站的各項有關制度,不得無理取鬧,如有違章違法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凡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本站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蘭州石化公司油品儲運廠液化氣站
第8篇 員工食堂液化氣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使用煤氣之前必須將食堂的窗戶、大門打開;保持良好通風;觀察煤氣是否有臭味;確認無漏氣時再開火使用。⑴、嗅覺--家用煤氣中摻有臭劑,漏出時會有自味。⑵、視覺--煤氣外泄,會造成空氣中形成霧狀白煙。⑶、聽覺--會有“嘶嘶”的聲音。⑷、觸覺--手接近外泄的漏洞,會有涼涼的感覺。
二、使用煤氣時,觀察火焰正常呈淡藍色,如發(fā)現呈紅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燒現象;會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之危險,應立即請煤氣專業(yè)人員檢修、調整爐具。
三、定期檢查爐具、煤氣管線是正常;懷疑煤氣管(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機點火測試,應以肥皂泡檢查有無泄漏。仔細地檢查一下,灶具、熱水器等燃氣用具是否與供應的煤氣相符合,與灶具的連接管兩端卡子有否安裝固定好,所有閥門是否關好。
四、發(fā)現煤氣漏氣時應如何處置:⑴、立即關閉煤氣開關。⑵、千萬不可開啟或關閉任何電器開關。⑶、輕輕的打開所有門窗并迅速逃出戶外。⑷、打報警處理。
五、送氣時,應做好交接記錄;⑴并檢查鋼瓶請注意檢驗期限,并附有檢驗合格標。⑵鋼瓶請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動。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場所。⑷、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⑸、鋼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⑹、保證貯存煤氣不得超過兩瓶,將貯存煤氣降到最低,確保安全。
第9篇 液化氣公司危險作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動火作業(yè)或其它危險性試驗時的作業(yè)范圍、方案擬定、審批手續(xù)及動火安全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危險作業(yè)范圍
2.1.一類危險作業(yè)范圍
2.1.1.液化石油氣壓力容器和管道設備檢修動火;
2.1.2.儲罐區(qū)內動火;
2.1.3.灌瓶車間及瓶臺、重存瓶區(qū)動火;
2.1.4.壓縮車間、液化氣泵房、倒空車間動火;
2.1.5.供應站空、重瓶臺(庫)動火;
2.1.6.液化石油氣管網接改線動火;
2.1.7.液化石油氣儲罐檢查和槽車開罐檢修動火;
2.1.8.加油站、加氣站、氣化間、調壓間動火;
2.1.9.液化石油氣閘井動火;
2.1.10.其它具有一定危險性試驗和作業(yè)。
2.2.二類危險作業(yè)范圍
2.2.1.灌瓶廠、儲備廠除上述一類范圍以外的其它部位動火;
2.2.2.供應站院內動火。
2.3.動火方式
涉及內容包括電氣焊、打水泥、噴燈、錘鉆、手砂輪、電鋸、風箱、射釘槍、放液、明火等危險作業(yè)方式。
3.危險作業(yè)方案擬定及審批
3.1.凡屬一類危險作業(yè),由作業(yè)單位擬定作業(yè)方案(風涉及液化氣管線、容器動火須擬定方案)或填報動火報告表(除液化氣管線、容器動火以外的其它動火填報此表),其內容包括:
3.1.1.作業(yè)目的:
3.1.2.作業(yè)組織機構:
3.1.3.作業(yè)的起止時間:
3.1.4.作業(yè)步驟及工藝流程;作業(yè)的具體部位,并畫草圖說明;
第10篇 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試壓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證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安全可靠,充分發(fā)揮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用的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
試壓作業(yè)。
第二章試壓操作
第三條軟管試壓前,必須進行下列外觀檢查:
1、檢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變,如有存在嚴禁繼續(xù)使用;
2、表面無異常突起和毛刺明顯缺陷,表面無劃傷。
第四條試壓操作過程應遵循下列要求:
1、試壓操作前,作業(yè)人員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負責現場監(jiān)護;
2、需將軟管接頭拆除并移至棧橋下空曠區(qū)域試壓作業(yè);
3、試壓過程必須兩人一并作業(yè);
4、水壓試驗用水必須清潔,無腐蝕性;
5、試壓過程中,升壓應緩慢,達到強度試驗壓力3.75mpa后,穩(wěn)壓10分鐘,檢查無漏無壓降為合格,然后將壓力降到公稱壓力2.5mpa,進行嚴密性試驗,穩(wěn)壓30分鐘,經檢查無漏無壓降為合格;
6、在保壓過程中禁止采用連續(xù)加壓以維持試驗壓力不變的做法;
7、有壓力時,禁止緊固螺栓或進行修理;
8、水壓試驗結束后,應盡快排盡軟管中的積水,并將內表面自然風干。
第五條試壓作業(yè)防護措施:
1、試壓作業(yè)前,在作業(yè)5米范圍內,劃定警戒區(qū)域,除作業(yè)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外,其余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qū)域;
2、試壓作業(yè)時,將裝車軟管放入預制好的套管內,并將套管閉合鎖緊,用螺栓固定;
3、試壓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禁止站在端面法蘭、盲板的對面,以防止其蹦出傷人;
4、壓力達到指定值后穩(wěn)壓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退出到警戒線外。
第三章數據記錄及維護保養(yǎng)
第六條試壓結束后,將數據記錄入《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試壓記錄》表中,并存檔;
第七條試壓合格軟管,貼合格標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八條液化氣裝車軟管如有損壞,應及時報設備口;
第九條軟管試壓周期為6個月;
第十條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由裝車班負責日常檢查及維護保
養(yǎng)。
第四章附 則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未盡之技術要求按產品有關技術條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屬軟管選用、檢驗及驗收》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與上級標準(規(guī)范)相悖的按上級有關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第11篇 員工食堂液化氣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使用煤氣之前必須將食堂的窗戶、大門打開;保持良好通風;觀察煤氣是否有臭味;確認無漏氣時再開火使用。⑴、嗅覺--家用煤氣中摻有臭劑,漏出時會有自味。⑵、視覺--煤氣外泄,會造成空氣中形成霧狀白煙。⑶、聽覺--會有“嘶嘶”的聲音。⑷、觸覺--手接近外泄的漏洞,會有涼涼的感覺。
二、使用煤氣時,觀察火焰正常呈淡藍色,如發(fā)現呈紅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燒現象;會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之危險,應立即請煤氣專業(yè)人員檢修、調整爐具。
三、定期檢查爐具、煤氣管線是正常;懷疑煤氣管(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機點火測試,應以肥皂泡檢查有無泄漏。仔細地檢查一下,灶具、熱水器等燃氣用具是否與供應的煤氣相符合,與灶具的連接管兩端卡子有否安裝固定好,所有閥門是否關好。
四、發(fā)現煤氣漏氣時應如何處置:⑴、立即關閉煤氣開關。⑵、千萬不可開啟或關閉任何電器開關。⑶、輕輕的打開所有門窗并迅速逃出戶外。⑷、打報警處理。
五、送氣時,應做好交接記錄;⑴并檢查鋼瓶請注意檢驗期限,并附有檢驗合格標。⑵鋼瓶請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動。⑶、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場所。⑷、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⑸、鋼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⑹、保證貯存煤氣不得超過兩瓶,將貯存煤氣降到最低,確保安全。
第12篇 某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試壓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保證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安全可靠,充分發(fā)揮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xxxx在用的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
試壓作業(yè)。
第二章試壓操作
第三條軟管試壓前,必須進行下列外觀檢查:
1、檢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變,如有存在嚴禁繼續(xù)使用;
2、表面無異常突起和毛刺明顯缺陷,表面無劃傷。
第四條試壓操作過程應遵循下列要求:
1、試壓操作前,作業(yè)人員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負責現場監(jiān)護;
2、需將軟管接頭拆除并移至棧橋下空曠區(qū)域試壓作業(yè);
3、試壓過程必須兩人一并作業(yè);
4、水壓試驗用水必須清潔,無腐蝕性;
5、試壓過程中,升壓應緩慢,達到強度試驗壓力3.75mpa后,穩(wěn)壓10分鐘,檢查無漏無壓降為合格,然后將壓力降到公稱壓力2.5mpa,進行嚴密性試驗,穩(wěn)壓30分鐘,經檢查無漏無壓降為合格;
6、在保壓過程中禁止采用連續(xù)加壓以維持試驗壓力不變的做法;
7、有壓力時,禁止緊固螺栓或進行修理;
8、水壓試驗結束后,應盡快排盡軟管中的積水,并將內表面自然風干。
第五條試壓作業(yè)防護措施:
1、試壓作業(yè)前,在作業(yè)5米范圍內,劃定警戒區(qū)域,除作業(yè)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外,其余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qū)域;
2、試壓作業(yè)時,將裝車軟管放入預制好的套管內,并將套管閉合鎖緊,用螺栓固定;
3、試壓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禁止站在端面法蘭、盲板的對面,以防止其蹦出傷人;
4、壓力達到指定值后穩(wěn)壓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退出到警戒線外。
第三章數據記錄及維護保養(yǎng)
第六條試壓結束后,將數據記錄入《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試壓記錄》表中,并存檔;
第七條試壓合格軟管,貼合格標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八條液化氣裝車軟管如有損壞,應及時報設備口;
第九條軟管試壓周期為6個月;
第十條輕烴液化氣裝車軟管由裝車班負責日常檢查及維護保
養(yǎng)。
第四章附 則
第十一條本規(guī)定未盡之技術要求按產品有關技術條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屬軟管選用、檢驗及驗收》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與上級標準(規(guī)范)相悖的按上級有關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