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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5-01-17 19:30:01 查看人數(shù):21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炮炸等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順利進行,保護公司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障社會穩(wěn)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及《國網(wǎng)四川省電力公司文件川電運檢》(2013)373號文件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及所屬各施工隊、勞務分包隊伍。

3、職責:

項目部負責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進行管理,主要職責是:

3.1貫徹執(zhí)行本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消防法規(guī)。

3.2組織本單位安全員及相關職能部門健全實施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3建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根據(jù)單位實際,對各種工作崗位及工作場所,要責任到人、明確職責,保證消防目標責任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5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并根據(jù)工程施工特點,組織員工培訓并進行消防考試,增強員工消防意識。

3.6配合公司保衛(wèi)科及公司安全管理處對項目部和現(xiàn)場施工處的防火、防爆安全檢查。

3.7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的配備。滅火器材的配置,要求辦公場所(含施工現(xiàn)場項目部)至少六只,倉庫至少二十只滅火器,職工(含合同工)駐地根據(jù)人員情況,必須保證四人配備一只滅火器。

3.8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應急方案并實施消防演練,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和保護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3.9統(tǒng)一管理該工程范圍內的炸物品。

3.10負責采購、運輸、保管、領用、操作技術安全的控制。

3.11各施工隊及勞務供方單位為實施單位,負責:炸物品的領用、建帳、保管、使用、退料。

4、過程描述:

4.1項目部在組織消防檢查時,被檢施工隊必須派人參加,被檢查單位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地提供情況和資料,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檢查單位應及時通知被檢查單位和人員,并填寫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4.2公司保衛(wèi)科、安全管理處發(fā)現(xiàn)隨時有可能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責令其組織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停工整改。

4.3禁止在具有火災、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動用明火時,必須按規(guī)定在公安保衛(wèi)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并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4.4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4.5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責任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

4.6消防產品、設施管理

4.6.1各單位購買、配備的消防產品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審查認可的產品范圍選用產品。

4.6.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防火設備、救生器材、不準埋壓和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通道;消防設施的拆除、改動必須事先征得公安保衛(wèi)部門的同意。

4.6.3各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進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編號;建立臺帳;登記造冊,臺帳應注明器材型號、規(guī)格、生產廠家、出廠時間、維修檢查時間、檢查人。各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檢查一次滅火器材、設施的性能情況。

4.7使用煤氣或越液化氣炊具及熱水器注意事項:

4.7.1嚴格按說明書進行操作使用。

4.7.2煤氣或液化氣瓶(罐)必須放置于陰涼、通風的地方。

4.7.3炊具使用完畢必須滅掉火源,關閉煤氣或液化氣瓶(罐)控制閘。

4.7.4熱水器使用完畢立刻關閉開關,切斷電源或氣源。

4.8易燃危險品管理有完善的制度,設專用庫房保管,領用有臺帳、記錄,簽字齊齊全,符合公安部門有關規(guī)定。

4.9從事危險品作業(yè)區(qū)域隔離措施完善,指揮到位。

附件:

《四川省林區(qū)野外火源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嚴格林 區(qū)野外火源管理 ,積極消 除森林火災隱患 ,有效防控森林火災發(fā)生,最大限度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努力確保林區(qū)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yè)局關于進一步強化火源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森防( 2011〕14 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森林防火區(qū)在森林防火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野外用火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林區(qū)野外火源是指可能引起森林、林木和林內可燃物燃燒的火源。

第四條 林區(qū)野外火源管理堅持突出重點、合理疏導、依法管理 、綜合治理、依靠群眾、部門監(jiān)督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jù)本行政區(qū)域內森林資源分布情況和森林火災發(fā)生規(guī)律 ,劃定森林防火區(qū),規(guī)定森林 防火期,并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 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實行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縣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和林業(yè)主管部門要結合林 區(qū)和農林交錯地 區(qū)的森林火險情況 ,充分考慮農業(yè)、林業(yè)生產和林 內剩余物清除實際,制訂科學的野外用火管理制度。

第七條 森林防火期 內,各級人 民政府森林防火的取暖、 照明、做飯等非生產性用 火行為 ,最大限度 降低火災隱患 ;在森林 防火 區(q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有效控制吸煙、燒烤、焚香燒紙等用火行為 , 防止引發(fā)森林火災。

第八條 縣級以上林業(yè)主管部 門要督促 以森林資源為載體 的風景名勝區(qū)、 自然保護 區(qū)、森林公 園及森林防火區(qū)內的易燃易爆站庫、重要設施經營管理單位建立健全火源管理制度。

第九條 森林防火期內,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督促監(jiān)護人落實監(jiān)護責任,嚴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 民事行為能力人野外用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等基層組織要嚴格 落實林 區(qū)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廣泛開展森林 防火進林 區(qū)、進社 區(qū)、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 ,增強全民森林防火意識第+條 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和林業(yè)主管部 門要適時組織森林防火檢查,對森林火人按規(guī)定進行整改 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和林業(yè)主管部 門要適時組織森林防火檢查,對森林火災隱患進行排查,督促相 關單位和個人按規(guī)定進行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一條 各級人 民政府森林 防火指揮機構 林 業(yè)主管部 門和 氣象機構要加 強森林火險監(jiān)測 和預報工作 全面落實森林火險預警信息發(fā)布制度 氣象部門發(fā)布四級 以上高森林火險需要發(fā)布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 火;對可第十二條 森林防火期 內,確需在森林 防火區(qū)從事計劃燒除、煉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的單位和個人 ,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 門提 出用火 申請,報經縣級人 民政府批準,并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確定專人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森林防火期內,確需在森林 防火區(qū)從事計劃燒除、煉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的單位和個人 ,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提出用火申請,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確定專人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在森林防火區(qū)生產性用火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

(一)領取野外用火批準文件;

(二)開設寬度 巧 米以上的安全 防火線(帶) ;

(三)在森林高火險時段 以外并具備適合

(四) 明確現(xiàn)場責任人 ;

(五)預備必要的撲火力量;

(六)準備必要的撲火工具 ;

(七) 明確用 火蔓延應對措施 ;

(八)落實專人看守 ,火不滅人不離。

第十四條 在森林防火 區(qū)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下列管理規(guī)定 :

(一)森林 防火期 內, 因防治林防火區(qū)用 火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并按照要求采防火措施,嚴防失火;

(二)森林防火期內, 需要進入森林防火區(qū)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應當逐級報經省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必備的

(三)相關單位 因處置突發(fā)事件和執(zhí)行其他緊急任

(四)森林 防火期內,進入森林 防火 區(qū)的各種機動車輛應 當按規(guī)定安裝防火裝置,配備滅火器材;

(五)林緣及林 內 的住宅、廠房 、易燃易爆站庫、重要設施、行休息站等重要區(qū)域 ,必須開設防火隔離帶;

(六)鐵路、 電力和 電信線路、 石油天然氣管道等工程在森林災危險地段應 當開設 防火隔 離帶, 并定期組織人行線路和 管道的安全檢查,并對管道周邊和 線路下的可燃進行清理 ,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七)舉行 民風民俗、傳 統(tǒng)習俗和 宗教等活動 ,必須設立 固定用火點或用火場地,并落實專人看守。

第十五條 森林防火期內,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縣級林業(yè)行政管部門可以設立臨時性森林防火檢查站,對進入森林防火區(qū)的輛和人員進行檢查和宣傳 。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和林業(yè)主管部門在森林防火區(qū)的交通要道和林區(qū)語或警示標志運用各種宣傳媒體和教育手段開展公眾宣普及森林防火知識 增強安全用火意識。

第十七條 對在預防森林火災 中做 出突 出成績的單位和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

第十八條 對違反規(guī)定 野外用 火 的,按 照《森林 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 防火條例》 等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理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林業(yè)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 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本工程完工。

第2篇 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驗收管理規(guī)定

按照《神東煤炭集團公司進一步加強通風設施管理的規(guī)定》要求,為進一步規(guī)范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完工后的驗收管理,保證各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工程質量,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章 職責劃分

第一條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是永久防火、防爆密閉驗收的組織單位。參加驗收的單位有:救護消防大隊、通風管理部、相關礦井。

第二條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救護消防大隊將各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驗收納入日常工作中。

(一)上灣中隊負責組織上灣煤礦、哈拉溝煤礦、大柳塔煤礦、補連塔煤礦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完工后的驗收工作。

(二)布爾臺中隊負責組織布爾臺煤礦、寸草塔煤礦、寸草塔二礦、柳塔礦、烏蘭木倫礦、石圪臺礦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完工后的驗收工作。

(三)東勝中隊負責組織萬利一礦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完工后的驗收工作。

(四)錦界中隊負責組織錦界煤礦、榆家梁煤礦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完工后的驗收工作。

(五)保德中隊負責組織保德煤礦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完工后的驗收工作。

第二章 驗收范圍

第三條驗收范圍:各礦井永久防火密閉及永久防爆密閉的竣工驗收。

永久防火密閉為盤區(qū)、綜采工作面采終封閉(輔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時,主、輔回撤通道間的聯(lián)巷封閉)時施工的密閉。

永久防爆密閉為旺(房)采工作面采終封閉、與礦井周邊小窯貫通(連通)點隔離封閉時施工的密閉。

第三章驗收程序

第四條每月25日前,各礦井向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救護消防大隊和通風管理部提交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后的下月永久防火、防爆密閉施工計劃。

第五條各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施工完畢,由礦總工程師按設計要求及時組織自驗。具備驗收條件后,礦通風管理部門向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所屬服務中隊提報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竣工驗收申請表(同時附經審批后的密閉設計施工圖)。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自接到申請后,按竣工驗收申請表的要求,2日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申請具體內容見:《神東煤炭集團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竣工驗收申請表》。

神東煤炭集團

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竣工驗收申請表

申請單位:(公章)申請時間:年?月?日

申請密閉名稱申請驗收時間
對需驗收密閉的簡單內容說明1、密閉位置及用途:

2、密閉技術要求、施工說明:

施工單位意見
礦通風管理部門
礦安管辦
礦通風副總工程師
礦總工程師
安監(jiān)局救護消防

大隊意見

年月日
第六條永久防火、防爆密閉驗收內容主要包含:設計施工圖;施工聯(lián)系書;工程質量:包括掏槽、砌筑、充填、封頂、抹面及其它隱蔽工程;材料質量:包括機磚、水泥、高分子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有合格證,是否來自正常渠道);黃土、沙是否符合要求;現(xiàn)場施工監(jiān)理記錄、隱蔽工程記錄、竣工驗收申請表等。詳見《神東煤炭集團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竣工驗收表》。

神東煤炭集團

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竣工驗收表

密閉名稱密閉編號
密閉地點密閉用途
驗收內容驗收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資料驗收1、密閉施工設計圖
2、任務聯(lián)系書
3、各類現(xiàn)場施工、隱蔽工程記錄
4、自檢自驗記錄
5、其它記錄文件及竣工驗收申請表
6、密閉規(guī)格:

密閉厚度:頂槽深度:

幫槽深度:底槽深度:

7、密閉結構:

內墻厚度:

外墻厚度:

充填層厚度:

8、黃土/生石灰充填高度:
9、黃土/生石灰充填厚度:
10、密閉材料:
現(xiàn)場驗收1、抹面厚度:
2、裙邊寬度:
3、觀測孔設置情況:
4、反水孔設置情況:
5、措施孔設置情況:
6、柵欄設置情況:
7、警標設置情況:
密閉位置

示意圖

驗收意見
驗收人員簽字驗收時間:

第七條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經驗收合格后,掛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簽發(fā)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閉驗收合格牌。

永久密閉驗收合格牌由各礦比照“礦井密閉說明牌”的規(guī)格尺寸、材質制作。內容見樣板。

安監(jiān)局救護消防大隊

永久密閉驗收合格牌

密閉名稱密閉編號
密閉地點密閉用途
驗收時間驗收

負責人

驗收人員
第四章臺賬管理

第八條經驗收合格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各礦井必須及時填繪在通風系統(tǒng)圖上,建立驗收臺賬,每月匯總一次驗收臺賬。

第九條神東煤炭集團通風管理部、安監(jiān)局救護消防大隊及中隊建立全公司各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驗收及統(tǒng)計臺賬,進行歸檔管理,每月進行一次匯總。

第五章歸檔管理

第十條各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竣工驗收后,資料必須歸檔管理,礦每月及時由專人報送礦內通風部門、礦檔案室、通風管理部、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及所在服務區(qū)域中隊、神東煤炭集團公司檔案室一份。

第六章責任追究

各礦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實行終身負責制。設計、施工監(jiān)理、驗收等各環(huán)節(jié)必須責任到人,徹底杜絕因永久防火、防爆密閉施工質量問題,而導致重大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一條未按規(guī)定進行設計的,給予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1000元罰款;設計未經審核、審批的,給予礦通風副總工程師1000元罰款,給予礦總工程師800元罰款。

各礦井通風管理部門未向施工單位下達施工聯(lián)系書、明確施工要求的,給予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1000元罰款。

第十二條各礦井未按施工設計進行施工的,給予施工單位負責人2000元罰款,并責令返工。

第十三條各礦井由于密閉施工過程中無人監(jiān)理或監(jiān)理不負責任,自驗不負責任,造成密閉施工與設計不符、質量不合格的,給予監(jiān)理800元罰款,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500元罰款,礦通風副總500元罰款,礦總工程師500元罰款,礦長800罰款,并通報批評,責令密閉返工。

第十四條發(fā)現(xiàn)一次使用不合格材料,罰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500元罰款,礦通風副總800元罰款,礦總工程師1000元罰款,礦長1500罰款,并通報批評,責令密閉返工。

第十五條物供中心必須提供密閉所需合格材料,發(fā)現(xiàn)一次提供不合格材料,罰物供中心負責人1500元,駐礦供應站負責人1000元。

第十六條各礦井通風管理部門未按時向通風管理部和公司救護消防大隊提交經審批的下月永久防火、防爆密閉施工計劃,給予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500元罰款,總工程師300元罰款。自驗一周后,必須向公司救護消防大隊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否則罰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500元,礦總工程師300元。

第十七條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接到密閉驗收申請后,未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的,給予神東煤炭集團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責任人1000元罰款。

第十八條規(guī)定參加驗收的部門和單位,在接到救護大隊驗收通知后,無故不參加的,責任人500元罰款。

第十九條各礦井通風管理部門未對驗收合格后的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建立驗收臺賬、進行歸檔管理的,給予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人1000元罰款,并在月度本安考核中扣0.5分/道。

第二十條神東煤炭集團通風管理部、安監(jiān)局消防救護大隊及中隊未對全公司各礦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閉建立臺賬、進行歸檔管理的,給予責任人1000元罰款。

第二十條永久密閉未經安監(jiān)局救護消防大隊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入帳結算。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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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危險品運輸車輛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規(guī)范化運作程序,有效杜絕火災爆炸事故,特制定《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危險品運輸車輛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 各車隊(配送中心)要認真落實出車前的安全講話制度。對駕駛員進行“三交待”(交待任務、交待路線、交待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項),落實“保一趟車平安”司機簽字制度。

第二條 駕駛員在出車前必須對所駕駛車輛的連接、傳動、制動、電路、燈光、油罐閥門、油罐呼吸閥、輪胎、防靜電拖地帶、滅火器等進行詳細地檢查,保證車輛技術性能和關鍵部位符合安全行車條件。

第三條 各車隊(配送中心)要認真落實出車前、途中和歸場防火防爆檢查制度,杜絕車輛帶隱患行駛。

第四條 行車途中禁止吸煙。駕駛員要根據(jù)承載危險品的特性和車輛各部件安全技術狀況,停車自檢自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無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單位求助,禁止車輛帶故障行駛,禁止所承載貨物帶隱患行駛。

第五條 車輛必須配備與運輸?shù)奈kU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應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

第六條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shù)鸟{駛、押運人員需經所在地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從業(yè)資格證。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yè)資格證(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內部準駕證)。

第七條 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有關車輛管理的規(guī)定,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第八條 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符合《鋼制壓力容器》(gb150)、《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等標準規(guī)定的技術條件。放油開關必須安裝在罐體底部。罐式專用車輛應當在罐體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第九條 車輛應當?shù)骄邆涞缆肺kU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企業(yè)進行維修。

第十條 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yè)應當在裝卸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所裝油品體積與罐體容積相符,并留有適當?shù)陌踩蛎浫萘俊4蚶?、閃電時,必須立即停止危險品裝卸作業(yè)。危險貨物不得與普通貨物混裝。車輛進入防火區(qū)排氣管出氣口必須佩戴防火罩,駕駛員不得動火或吸煙。

第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yè)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fā)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yè)規(guī)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yè)。

第十二條 生產調度人員憑《車輛放行通知單》簽發(fā)行車路單。凡未經檢驗的車輛一律不準放行,私自放行者要對所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檢驗人員在車輛歸場(隊)后,要嚴格按照防火防爆標準對每輛車進行仔細檢查,不合格項責令整改或維修,合格車在《車輛放行通知單》上簽名,檢驗員對所放行的車輛承擔檢驗責任。

第十四條 駕駛員穿戴的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要符合防靜電要求。車輛必須配備防爆手電,放油開關必須使用銅質扳手。

第十五條 防靜電拖地帶和導電銅片,空、重車無論在行駛過程中還是在裝卸時,應始終拖地,避免產生靜電。車輛進入裝油區(qū)防靜電拖地帶必須提起。停車裝油時,應關閉發(fā)動機,拉緊手制動,將變速桿掛入一檔,并將導靜電拖地帶放下。

第十六條 執(zhí)行完任務返回基地的車輛,必須統(tǒng)一停放到本單位的停車場,安排專人值班,認真執(zhí)行車輛進出登記、檢查制度;在外執(zhí)行任務的批量車,由各外點負責統(tǒng)一劃定停車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看管車輛;在外執(zhí)行任務的零散車,由駕駛員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負責看管,嚴禁在道路上、住宅區(qū)以及禁止停車的區(qū)域隨意停車。

第4篇 石油天然氣鉆井開發(fā)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本標準規(guī)定了石油與天然氣鉆井、開發(fā)、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陸上石油與天然氣鉆井、開發(fā)、儲運生產作業(yè)。淺海石油與天然氣的鉆井

儲運生產作業(yè)亦可參照執(zhí)行。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有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nl6-勺1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 74-書4 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

gbjl40-音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gb 50058-書2 咫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

gb 50151噸2 低倍數(shù)泡沫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 50183-粵3 原油和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syjl3噸6 原油長輸管道工藝及輸油站設計規(guī)范

syj 25書7 油氣田爆炸危險場所分區(qū)

syj 31噸8 石油工業(yè)用加熱爐安全規(guī)定

sy 0075卻3 油罐區(qū)防火堤設計規(guī)范

syj 400l-力o 長輔管道線路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sy 5053.1-粵2 地面防噴器及控制裝置

sy 50532-9l 地面防噴器及控制裝置

3鉆井

3.1 設計

開鉆前應有經過審批的鉆井沒計。

3.1.1 以地質部門提供的地層孔隙壓力和破裂壓力梯度為依據(jù)進行設計。

3.1.2 地質設計戶,應提供鄰井的油、氣、水顯示和復雜情況資料,并特別注明含硫化氫地層深度和估計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儲備一定量的堵漏材料。

3.1.3 井控裝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壓力,應以全井最高地層孔隙壓力為準。

3.1.4 探井和高壓油、氣、水井應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明確規(guī)定加重鉆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儲備量,其數(shù)量不少于一次壓井的需要量。

3.1.5 對井場周圍2km以內的居民住宅、學校、廠-礦等的火源進行勘查.在發(fā)生井噴失控及有硫化氫氣體溢出時.應立即通知上述單位、人員熄滅火種,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qū)。

3.2 井場及鉆井設施

3.2,1 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場邊緣距鐵路、高壓線及其它永久性設施不應少于50m。

3.2.2 井場布局要考慮風頻、風向。井架大門方向,盡量朝南或朝東。在井場明顯處,應設置安全防火標志。

3.2.3 在草原、葦塘、林區(qū)鉆井時,井場周圍應有防火隔離墻或隔離帶。

3.2.4 鉆臺及機、泵房應無油污。鉆臺上下及井口周圍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雜物

3.2.5 柴油機排氣管應有阻火裝置,排氣管出口不應指向油罐區(qū)。

3.2.6 井場電路宜采用ycw防泊橡套電纜。按鉆機型號選用的橡套電纜規(guī)格見表1。

表1 鉆機型號和選用的橡套電纜規(guī)格

鉆 機 型 號

電 纜 規(guī) 格、 mm9

主 要 電 路

分 支 電 路

ycw2×25-3×50十1×16

ycvv2×2.5-3×25十1*10

ycw2×2.5-3×16十1×6

ycw3×25十1×10

ycw2×2.5-3×10十1* 6

3.2.7 鉆井液循環(huán)罐及振動篩應焊接電纜橋架和電細穿線鋼管。

3.2.8 1-6號鉆井液循環(huán)罐及振動篩的每一個罐體兩端配備防爆接插件分線盒連接應配備防爆接插件。

7 天然氣加壓、處理及儲存

7.1 加壓

7.1.1 天然氣壓縮機房的建造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廠房結構宜為敞開式或半敞開式,如為封閉式則應滿足有關規(guī)范的換氣次數(shù)。

如采用機械通風方式滿足換氣次數(shù)要求時所采用的通風換氣設備應按gbjl6規(guī)定。

封閉式廠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壓面積。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之比值。應按gbjl6規(guī)定。

壓縮機房的電氣照明及布線,應按gb 50058和syj 25規(guī)定。

7.1.2 根據(jù)天然氣壓縮機所配套購動力機的類型。采取相應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 可采用防爆型電動機驅動。如采用燃氣發(fā)動機或燃氣輪機驅動,應將原動機的排氣管出口引至室外安全地帶或在出口處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 壓縮機和動力機間的傳動設施采用三角皮帶或聯(lián)軸器、不應使用平皮帶。

7.1.3 非防爆的自控儀表箱、配電箱、應設在天然氣壓縮機房外,否則應設置正壓通風設施。

7.1.4 天然氣壓縮機及其連接的管匯應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低壓吸入管應有防止進入空氣的措施,高壓排出管線應設單向閥。防止天然氣倒流。

7.1.5 天然氣壓縮系統(tǒng)中設置的安全閥,應做到規(guī)格符合要求,調試準確,啟閉靈敏,定期校驗。

7.1.6 在壓縮機系統(tǒng)中應設安全聯(lián)鎖裝置、以確保安全啟動。在故障情況下能及時停車。

7.1.7 可燃氣體壓縮機房內應設置可燃氣體泄漏報警裝置。壓縮機正常運轉期間,禁止在機房內用火。

7.1.8 液化石油氣充裝的防火、防爆要求按sy 5985規(guī)定。

7.2天然氣處理

7.2.1 油、氣處理廠、站的建設應按gbj16有關設計的技術要求執(zhí)行。

7.1.2 天然氣處理、輕烴回收的生產裝置區(qū)域、應建立嚴格的防火制度,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7.2.3 天然氣處理的各類裝置(塔、爐、容器、管匯等)都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各類壓力容器的使用都應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guī)則》規(guī)定,建立定期的檢驗檢測制度和齊全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

7.2.4 設置在天然氣處理裝置(塔及容器)上的安全閥,應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定期校驗。安全閥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氣(濕氣)或高溫油氣時,應接入放空系統(tǒng)。低壓或小流量排放干氣時,排放口應高出操作平臺(或地坪)2m以上。禁止朝向15m以內有明火或散發(fā)火花的地點。安裝在室內的安全閥排放管應引至室外安全地點。

7.2.5 天然氣處理、輕烴回收裝置區(qū)的加熱爐要建立使用、維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加熱爐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防爆門、防風門應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工作性能良好。

加熱爐燃料系統(tǒng)的壓力-般不超過0.5mpa(絕對壓力);爐頭燒嘴前在滿足所需壓力前提下一般不超過0.2mpa(絕對壓力)并且應有穩(wěn)壓、調壓設備。

含水燃料氣進爐前應有氣、水分離設施,及時排放污水。

火嘴熄火后、再次點火前必須切斷氣源,用蒸汽吹掃或強制通風排氣。吹掃時間不少于5min。

加熱爐盤管發(fā)生泄漏時,應立即切斷氣源、放空泄壓、緊急處理事故:

燃料氣進爐前管線應裝阻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

7.2.6 天然氣裝置區(qū)的事故緊急放空管線要直接與火炬連通。

7.2.7 火炬應設置可靠的點火設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時應點火燃燒。

7.2.8.天然氣處理及輕烴回收廠、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密閉輸送至污水處理廠(站),污水井每半年清理-次。

7.2.9 天然氣處理及輕烴回收廠、站生產區(qū)的防爆要求,應按gb 50183執(zhí)行。

7.2.10 天然氣處理及輕烴回收場所的電氣設備應按jbj6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2.11 天然氣輕烴回收油罐,應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

7.2.12 雷雨天氣應停止裝、卸輕烴液化氣的作業(yè)。

7.2.13 輕烴回收罐區(qū)應按gbj 74規(guī)定,設置防火堤及罐體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7.2.14 天然氣處理裝置在投產前或大修后均應進行試壓、試運及氣體置換。用于置換的氣體宜為惰性氣體,置換完畢,須取樣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為合格。

7.2.15 己投入運行的天然氣處理裝置加需動火補焊、應先行放空,再經蒸汽吹掃、清洗、通風換氣、取樣分析,可燃氣體濃度應低于其爆炸下限25%。對需動火設備、管道凡與可燃氣體連通的進、出口法蘭應加鋼制絕緣盲板隔離,厚度不小于6mm。

7.2.16 氣溫低于0℃地區(qū),應對氣、水分離容器、設備、管匯等采取防凍措施,排除凍結、堵塞故障時嚴禁用明火烘烤。

7.3 儲存

7.3.1 天然氣儲罐(柜)安裝要求:

7.3.1.1 氣柜應裝有容量上、下限的標志。上限高度為氣柜設計容積高度的85%,下限高度為設計容積高度的15%。經常檢查氣柜導輪系統(tǒng)、避免導輪卡死,防止氣柜超壓,氣拒應有應急放空裝置。

7.3.1.2 天然氣壓力儲罐(球罐、臥式罐)應裝有緊急放空、安全泄壓設施及壓力液位顯示儀表。

7.3.1.3 天然氣儲罐、氣柜應有良好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7.3.2 天然氣儲罐(柜)檢修動火時。應經放空、蒸汽吹掃、清洗、強制通風、取樣分析,經檢驗氣體中可燃介質濃度應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為合格。凡與外界可燃氣體連通的進、出口法蘭應加鋼制絕緣鋼板隔離,厚度不小于6mm。

7.3.3 加強氣柜的使用與維護,水槽內要保持正常水位,冬季要有保溫防凍措施。固定式儲罐,夏季應有噴淋水或遮陽設施。

7.3.4 儲罐區(qū)應有醒目的“禁止煙火”的標志。

7.3.5 可燃氣體儲氣罐(柜)或罐區(qū)與建筑物、培場購防火間距,應按gbj16執(zhí)行。

8 原油長輸與儲存

8.1 輸油站.輸油管道防火、肪展基本要求

8.1.i 愉油站、 油袖管道的工程建設設計、 引進新技術、 新設備、 新工藝以及竣工驗收按

gb 5()183.gbj 16、syjl3,gn 74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按6b 50058規(guī)定。

8.1.2 愉油站的生產區(qū)、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內外開。生產區(qū)應設置“嚴禁煙火”標志。機動車輛進人生產區(qū)、排氣管應戴阻火器。

9.1.3 在愉油站生產區(qū)從事生產、檢修、施工和搶修則職工、應穿戴隊靜電隊護服、不帶鐵:

大鞋和使用防爆工具。

8.1.4 輸油站生產區(qū)內不應使用汽油、種質沏、本類涪劑等擦地板、 灶臺和衣物。

8.1.5 輸抽站生產區(qū)域內府做到九洲污. 無雜冰、 元思燃縣爆物。站內的股備、管網(wǎng)應做5

訓、不漏氣、不漏水、不漏電.不渦火。

8.』人 輸洲泵房、閥組間、撲用間.儲他睹區(qū)冗族汀

第5篇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guī)定范例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guī)定范本5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設備的敷設和安全必須符合《電氣設計技術規(guī)范》,嚴禁帶電維修作業(yè)和超負荷運行。

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定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報告,并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干凈、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

六、關好門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動物飛禽撞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yǎng),保持完整好用。

第6篇 夏季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重慶長壽捷圓化工有限公司各分廠和儲存單位在夏季高溫時節(jié)期間的防火監(jiān)督管理、火災預防和監(jiān)控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本標準適用于重慶長壽捷圓化工有限公司各分廠、單位(包括相關方)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2.1《重慶長壽捷圓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2《重慶長壽捷圓化工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職責

3.1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公司夏季防火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加強對夏季火災事故的防范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督促整改。

3.2各分廠單位必須遵守和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規(guī)定,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和經濟運行,共同做好公司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確保生產、儲存安全。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夏季火災預防

4.1.1落實逐級責任制,嚴格“三紀”,加強生產現(xiàn)場管理和巡回檢查以及防火巡查。操作人員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盡職盡責,精心操作,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或上報,落實措施整改。

4.1.2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公司禁令和安全制度、規(guī)定。

4.1.3在檢修動火時,除嚴格動火審批程序外,特別強調:動火時,不與生產系統(tǒng)隔絕、未把周圍易燃物清除干凈、設備或管道不進行清理(置換)合格、不按時作動火分析、沒有消防安全措施和未落實監(jiān)護人禁止動火。

4.1.4在動火完畢時,要認真清理動火現(xiàn)場,仔細檢查無余火后方能離開動火現(xiàn)場。

4.1.5生產區(qū)內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在生產崗位、重點部位、要害崗位上違章使用電爐、火爐炒菜煮飯,違者重處。

4.1.6加強防暑降溫工作,對設置有降溫設施的部位,開啟降溫(庫內溫度:爆炸品30℃,?;?5℃),同時加強降溫設施維護保養(yǎng),發(fā)生故障及時修復使用。

4.2生產、儲存、運輸、出入庫危險物資現(xiàn)場管理

4.2.1對在生產過程中清理出的易燃物必須倒在指定地點,防止自燃,并將現(xiàn)場沖洗干凈。

4.2.2在裝卸、轉運?;窌r對灑落或泄漏的物品物料必須立即清掃清除干凈,決不允許遺留在現(xiàn)場。

4.2.3進入要害崗位和防火重點部位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進出入登記制度;對入庫危險物資的管理,嚴格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

4.2.4定期清除生產區(qū)、庫房、貯罐區(qū)周圍的枯草、樹枝樹葉等可燃物,對炎熱季節(jié)危險物資的入庫、發(fā)貨和油庫加油時間,嚴格按夏季調整的作息時間執(zhí)行。

4.3消防滅火設施和器材的管理

4.3.1定期對配備和設置在各單位崗位上的滅火器和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不合格或超期、失效的滅火器及時進行更換。

4.3.2按《重慶長壽捷圓化工有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辦法》加強對消防器材、防火安全水封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清理,做到“三定”即滅火器及器材定位置存放;定類型、數(shù)量配置;定專人負責管理,保證其完好有效。

4.3.3每日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作好巡查記錄。

4.3.4如發(fā)生火災,當班人員在及時報火警的同時,當班班長應積極組織崗位人員利用配置的消防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把火災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5 報告與記錄

《消防安全巡查檢查記錄》

第7篇 粉塵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科學預防和正確處置粉塵火災爆炸事故。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工廠)粉塵車間(崗位)。

3. 主要引用標準:? 《粉塵防爆安全規(guī)程》(gb 15577-2007)? 《鋁鎂粉加工粉塵防爆安全規(guī)程》(gb 17269-2003)

4. 職責和權限:

4.1公司(工廠)主要負責人負責依規(guī)范要求設置粉塵作業(yè)場所,保證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組織粉塵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

4.2.公司(工廠)安全主任負責編寫、監(jiān)督本制度的落實,指導粉塵車間(工廠)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4.3車間主任(班組長)負責落實本制度中相關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處置粉塵火災爆炸事故。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依本制度規(guī)定和引用的相關規(guī)范,正確安裝粉塵車間設備,敷設電氣線路等,對相關安全設施及時檢修,對規(guī)定的相關檢測項目實施檢測。

4.5 粉塵作業(yè)崗位人員應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保養(yǎng)粉塵設施設備,檢查本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標志,保證應急通道的暢通;報告事故隱患。

5. 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

5.1粉塵車間(崗位)應與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離。鋁鎂合金粉塵車間(崗位)應與其他車間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離,且不得設置在多層廠房中。粉塵車間門窗框架應為金屬材料制作,安全門應向外開啟。應急疏散、救援通道應保護暢通。

5.2 粉塵車間應當配備滅火器材。鋁鎂合金粉塵車間的滅火器材不可選用干粉滅火器,水劑型和泡沫型滅火器。車間消防器材、安全標志應由崗位作業(yè)人員定期檢查、維護,實施定置管理;

5.3 粉塵車間(崗位)應選用防爆型的電氣設備、電氣開關,導線敷設應選用鍍鋅管或水煤氣管,達到整體防爆要求。除塵器應符合防靜電安全要求。除塵設施應有阻爆、隔爆、泄爆裝置。除塵管道不應有降塵現(xiàn)象。有異常現(xiàn)象,作業(yè)人員應當停止作業(yè),及時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處理。

5.4 粉塵作業(yè)人員應由安全主任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5.5 粉塵作業(yè)人員應穿棉質工作服,不得穿化纖材料制作的工作服。作業(yè)時應佩戴防塵口罩和護耳器。

5.6 粉塵車間(崗位)嚴禁煙火,杜絕各種非生產性明火,并應使用防爆功能或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確需明火作業(yè)的,動火作業(yè)人員應依規(guī)定向公司(工廠)安全責任人提出申請,經許可,落實相關安全作業(yè)措施后方可作業(yè)。

5.7 粉塵作業(yè)車間處于建筑物頂層或除塵裝置高于廠房建筑的,應有防雷裝置。 5.8 粉塵車間必須安裝通風裝置,并保證其狀況良好。

5.9 粉塵車間(崗位)設施設備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每周進行檢修。崗位工人對生產用設備設施進行日常保養(yǎng)。

5.10 作業(yè)完畢后,崗位作業(yè)人員應當立即收集除塵袋,除塵管道中的粉塵,不得使用壓縮空氣吹掃設施設備,以及身體、衣物上的粉塵。嚴禁使用金屬工具敲打除塵設備金屬材質的部位。

5.11 收集的粉塵應當進行降溫后貯存,并不得與其他可燃物品同貯。鋁鎂粉塵應當貯存在專用倉庫。

6. 粉塵檢測和監(jiān)控

6.1 干式除塵器內應安裝超溫報警器。

6.2 設備管理部門每個月應當對使用法蘭連接的收塵器,法蘭兩端的電阻應小于0.03ω。

6.3 設備管理部門每個月應當對除塵器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

6.4 粉塵車間安全負責人應當對車間進行日常檢查。有異常,應當采取措施處置;無力處置的隱患,應當及時向安全主任報告。

6.4?? 7. 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的處置

7.1 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發(fā)現(xiàn)粉塵火災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發(fā)生粉塵火災爆炸事故后,應當依事故現(xiàn)場處置方案,立即停機,切斷現(xiàn)場所有電源開關,通知現(xiàn)場及附近人員緊急撤離事故現(xiàn)場,并立即向公司(工廠)安全主任或上級報告。

7.2 安全主任或現(xiàn)場管理人員應當立即組織事故現(xiàn)場人員疏散,開展自救工作,并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7.2 鋁鎂合金粉塵發(fā)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滅火器,水,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第8篇 消防防火管理規(guī)定

一、嚴禁在站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站。

二、嚴禁未按規(guī)定辦理用人手續(xù),在站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qū)工作。

四、嚴禁穿帶鐵釘帶鞋進入油氣區(qū)。

五、嚴禁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嚴禁未經批準等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

七、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八、嚴禁在油罐區(qū)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yè)。

九、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十、嚴禁損壞站內各類消防、防暴設施。

第9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加強船舶修理過程中的安全,防止船舶修理過程中發(fā)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廠船舶修理過程中各種工程部位作業(yè)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三、定義

1、危險因素

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fā)性損壞的因素。

2、特種作業(yè)

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yè)。

3、熱工作業(yè)

僅指焊接、氣割及能產生熱工、火花或灼熱工藝的作業(yè)。

四、管理要求

1、舶修理之前,廠方與船方需簽定消防安全環(huán)保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按協(xié)議承擔特定安全責任的一方,必須負責制定安全措施。

3、為確保修船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廠方、船方代表和負責該船的安全、防火人員,負責對該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4、船舶修理前,船廠須將安全要求和必要的資料提供給船方,船方要向廠方提供如下資料:

船上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種危險物的品種、數(shù)量、特性、存放部位;

船上消防設備的可用性,消防控制站的位置,以及防火控制圖、油艙油柜分布圖;

船上可能引起危險的環(huán)境或修理部位、修理項目以及可能導致事態(tài)的隱患處所。

5、按工程項目或修理性質的危險程度,須做到如下基本要求:

1)對存有刨花、油漆廢料、廢棉紗等處所和在蒸氣管道、其它散熱表面附近或存放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材料處所,要設置防火警告牌。

2)對電氣設備要標明“無關人員不得觸摸和私自接通電源”等字樣。

3)所有焊接和切割人員,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xù),未經作業(yè)許可,不得在船上任何部位進行焊接和切割。

4)進入油、水艙柜、管隧道、隔離艙或類似上述的密閉艙室時,要采取如下措施:

通風換氣、并按測氧、測爆要求檢測合格;

要有監(jiān)護人員進行監(jiān)護;

在進艙的入口處掛好進艙卡;

鋪設好照明設施

5)要標明船上警報設施的種類,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船上所有人員應迅速投入下列活動:

要盡早發(fā)出消防警報,并以最快的辦法通知安監(jiān)部值班室;

使用合乎要求的滅火器滅火。

采取隔離、降溫、抑制等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

6)船上要備有足夠完好、隨時可用的消防器材,其周圍不得有障礙物存在。熱工作業(yè)前要備好裝滿水的水桶或滅火器或消防水槍等,對易被飛濺的火花損傷的部位如電纜線等可用防火布(如:石棉布)等輔助滅火材料包扎防護。

7)用熒光的逃生標志標明機艙通向甲板的各個應急出口。

8)co2集控室應有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co2室操作閥前要有“無關人員勿進”的警告標志牌,非施工期間要上鎖。

6、飲酒和未經批準的人員禁止登船。

7、碼頭在修的船舶,如果舷外失火,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8、船在碼頭或塢上修理時,應有靈敏有效足夠的通訊設備。

9、船上警報系統(tǒng)要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在該系統(tǒng)修理時,必須有替代的方法。

10、一般情況下,各類大中修船只清除各種油類后方可??看a頭或進塢。油艙或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根據(jù)需要,必須配備足夠的防爆照明、通風設備。

11、在通風換氣期間,凡易燃氣體能危及到的部位,不準熱工作業(yè),并要預防產生機械火花和電火花。

12、船上各部位需要的照明,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器具和適當?shù)牧炼取?/p>

13、在含有可燃氣體部位進行吊裝作業(yè)時,必須采取臨時性避免金屬部件相互碰撞產生火花的措施。

五、火災與爆炸的預防

1、一般作業(yè)場所防火、防爆

1) 只允許在指定地點吸煙,油輪、液化氣、化學品等危險品液貨船禁止吸煙。

2)應設置專用的鋼質容器,供存放油抹布、廢棉紗等。

3)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做到:

熱工作業(yè)前應當清除作業(yè)現(xiàn)場及其周圍(包括上下左右管系、相鄰艙室)的易燃可燃物,并將與下層艙室連通的孔洞封堵,在確信待修物周圍與相隔艙均無易燃物之后,才能開始作業(yè)。并要采取防止火花濺落到敞開的貨艙口及通風筒內的措施。

焊接與切割物件時,對物件下面或后面有安全威脅時,須經單船安全監(jiān)督人員允許,并要備有滅火器材及專人監(jiān)護;

對裝過油的封閉、半封閉箱、柜,需要動火時,必須封閉與其相連通無法拆卸的管系、閥門,將殘油和油垢清除干凈,并經通風換氣測爆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

船上各種易燃易爆管路及加熱盤管,盡管經過清洗,在進行熱工作業(yè)之前,仍需用通風和測爆檢查;

油艙如有硫化鐵存在,又裝過酸性原油,在熱工作業(yè)前必將摻雜硫化鐵的油垢稀釋松軟,并予以鏟除。

測爆合格的艙室或處所,熱工作業(yè)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yè)前和作業(yè)后,應有專人對施工區(qū)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復測可燃氣體濃度并保持連續(xù)通風。

船舶熱工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在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監(jiān)護,并在動火申請單核定的范圍和時間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熱工作業(yè)范圍和超過作業(yè)時限。熱工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要徹底清理現(xiàn)場。在確認無殘留火種時,監(jiān)護人員方可撤離。

機艙內(包括油艙柜、油管線附近)熱工作業(yè)時,可燃氣體濃度須保持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否則應當停止作業(yè)。

2、氧氣、乙炔設備安全。

1)氧氣瓶、乙炔氣瓶的充裝、運輸、使用與貯存要符合勞動部頒布的《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

2)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放置在通風良好的位置,嚴防日光下曝曬,二者要保持5m以上距離,并同其它氣瓶分開貯存。

第10篇 冬季防火用電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成綿樂公司關于加強冬季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確保成綿樂鐵路安全有序施工。我二工區(qū)安質部針對冬季施工防火下發(fā)制定此通知,詳細內容如下:

一、生活區(qū)防火

1.各施工工班衛(wèi)生責任區(qū)內的垃圾必須及時清理,所用的保溫材料必須是正規(guī)產品,經確認符合相關要求后方可采購和使用。

2.施工現(xiàn)場和生活區(qū),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3.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

4.嚴禁在生活區(qū)內用碘鎢燈取暖,烘烤衣物等。

5.離開后應隨手關燈、拔下電插板、電熱毯等插銷,關閉電源。

6.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如確實需要接線或安裝開關、插座等,必須通知項目部專業(yè)電工安裝。

7.區(qū)內電線必須沿墻壁布設,禁止懸空架設,禁止在電線上掛設衣物等生活用品。

8.原則上不準私自用電飯煲、電炒鍋等電器設備做飯,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做飯,必須登記備案,經同意方可自己做飯,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將炊具沒收,并處罰款。

9.嚴禁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燈泡與可燃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10.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guī)定,不得使用煤爐做飯,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氣管連接要牢固,不能拖地或踩壓,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饡r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氣罐、氣管有無泄漏。

11.食堂使用的液化氣罐應在正規(guī)的液化氣站罐裝,不得私自倒氣,無氣時不得在罐底加熱。

12.食堂煤氣罐距離火源必須滿足1米以上安全距離,防止煤氣罐受熱爆炸。

13.食堂煤氣罐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使用后必須關閉總閘閥防止煤氣泄漏,如發(fā)現(xiàn)煤氣泄漏,應立即打開門窗通風,嚴禁打開火源

14.現(xiàn)場及生活區(qū)配置的滅火器,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損壞或更換位置,如已使用或過期,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更換。

二、模板堆場、木料堆場防火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場、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三、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庫房包括門窗設置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zhí)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guī)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zhí)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fā)、領、退、核實制度,做到賬、卡、物相符。

6.倉庫內嚴禁用燈具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7.倉庫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道路暢通。

8.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專門地點,不準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設,庫內要通風良好。除準用防爆型照明設備外,不準安裝其它電器。建立貨物入庫驗收、領取和日常檢查制度。

9.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應按其不同的滅火方法,進行分庫或分類、分堆貯存,并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10.嚴禁在非專用庫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施工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jù)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易燃、可燃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1.裝卸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傾倒和重壓,以免破損泄漏而發(fā)生危險。

12.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倉庫,應根據(jù)其性質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13.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必須制定防火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防火,落實責任,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安全。

14.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5.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6.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jù)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17.在存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嚴禁吸煙和動火用火。

18.木料房、倉庫、油庫、資料室、保管室等處嚴禁吸煙和用火。

19.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xù),進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時,應根據(jù)施工計劃限額領料,禁止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

20.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四、施工現(xiàn)場防火措施

1.施工現(xiàn)場、生活區(qū)內禁止鳴放煙花爆竹。

2.重點防火部位用火要設專人看火。

3.在高層建筑和腳手架上進行焊接和使用明火作業(yè)時,要蓋布和使用接火盤,堵塞空洞,嚴格控制焊渣掉落范圍,并備好滅火器,在用火和焊接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操作完畢,在用火和焊接地點周圍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明、暗火種后方可離開。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施工現(xiàn)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6.施工現(xiàn)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7.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8.施工現(xiàn)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9.焊、割作業(yè)點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0.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使用液化石油氣。

11.施工現(xiàn)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2.施工現(xiàn)場禁止吸煙。吸煙應在指定的吸煙室。

13.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guī)范和電業(yè)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14.施工現(xiàn)場電器設備的安裝,暫設電源和線路的架設、維修、拆除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

15.在施工現(xiàn)場內安裝和使用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要求,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6.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xiàn)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各種電閘箱要加蓋上鎖,閘箱內及周圍不準存放雜物。

17.架空線路嚴禁綁扎在樹木上或腳手架上。高功率燈具安裝必須牢固,與可燃物應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禁止使用燈具取暖。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時,采用防爆等級與現(xiàn)場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

18.變(配)電室禁止用可燃結構搭建,室內要通風干燥,不準用明火取暖,不準存放無關物品。值班人員住處要與變電室隔開。變電室外5米內不準存放易燃材料。

20.應由專業(yè)電工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設備,嚴禁其它人員隨意拆、改裝電氣線路。

21.嚴禁使用裸線,電纜線破皮三處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電纜線破皮處必須用防水絕緣膠布處理,電纜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大風雪后應對用電氣線路進行檢查,防止電纜線斷線和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22.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yè)。

五、禁火區(qū)域劃分及動火規(guī)定

1.施工現(xiàn)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qū)域內;

(2)、油罐、油箱、油庫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現(xiàn)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yè)由現(xiàn)場施工人員填寫動火申請表,報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5.二級動火作業(yè)由現(xiàn)場施工人員動火申請表,報本項目部現(xiàn)場技術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7.三級動火作業(yè),經項目部現(xiàn)場技術員批準后,方可動火。

六、滅火器材配備措施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qū),每100m2配備兩只10l滅火機;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 m2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料間、油庫、木、機具間等,每25 m2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種類合適的滅火機。

3.重要的防火部位及施工操作處除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要另外增設備用消防器材。

4.嚴禁胡亂使用消防器材。

5.加強安全防火監(jiān)督檢查力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證在有效期內能正常使用。

第11篇 cng加氣站防火防爆管理規(guī)定

1范圍

為了規(guī)范站內人員的行為,防止火災爆炸的發(fā)生,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規(guī)定了各生產站場的防火防爆管理的職責和內容等。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站場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職責

21公司安全生產部是防火防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訂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各生產單位和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

22 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防爆工作。

23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管轄范圍內的各項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3管理內容

31 站場防火防爆規(guī)定:

311 生產區(qū)指公司所屬的加氣生產區(qū)、加氣母站、加氣子站、移動加氣站、轉運拖車及相關生產裝置區(qū)域及警戒線內的范圍。

312生產區(qū)必須列為禁煙區(qū),必須設置醒目的防火、防爆、安全警示標志,嚴禁帶入火種,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搭建簡易建筑。站內有生活區(qū)的必須設置明顯的隔離裝置與生產區(qū)予以分開。

313站場內所有設備、管網(wǎng)和生活用氣管線,要嚴格按照崗位責任制要求定期巡檢,巡檢人員進入生產區(qū)必須穿戴防靜電勞保服,佩戴安全帽和防護鏡,攜帶可燃氣體檢測儀,并嚴格執(zhí)行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與維護。所有管線、閥件應固定牢靠,連接緊密,不泄不漏。

314外來參觀人員需進入生產區(qū)的,必須事先辦理有關手續(xù),進行安全教育,戴好安全帽、防護鏡后方可進入。進入壓縮機站的外來參觀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防護鏡和耳塞后方可進入。外來參觀人員必須在有關人員帶領下,在指定的區(qū)域內參觀。

315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入生產區(qū)內施工作業(yè),必須事先制定作業(yè)方案和安全措施。

經管理單位批準,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辦理有關手續(xù)、勞保著裝后方可進站。在生產區(qū)內動火必須按公司動火規(guī)定制定周密的作業(y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動火手續(xù)后方可動火。動火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設專人攜帶必要的檢測儀器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

316搶修、維修在用設備時必須事先用可燃氣體檢測儀測試,動火作業(yè)必須進行氮氣置換并達到要求。施工時必須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有效措施,嚴禁產生火花。

317工藝裝置修理后必須進行氮氣置換、天然氣置換和試運。置換后必須進行氣樣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為置換合格。

318 車輛因施工原因必須進入生產區(qū)的要服從管理單位的管理,并配戴防火帽在指定區(qū)域活動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319 進行干線置換吹掃和分離器排污等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操作規(guī)程,明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3110 站內設備和輸氣管線嚴禁超壓作業(yè),經測試調查發(fā)現(xiàn)腐蝕嚴重的管段和設備存在故障時,應立即檢修與更換,不得帶病運行。站場的分離器要定期排放污水,并有具體的防凍、防火措施。

3111 設備及其它火種附近嚴禁放置油料、氧氣瓶、木材等易燃物,生活用氣嚴格遵守先點火后開氣的操作程序,嚴禁明火照明。

3112 生產區(qū)內各種壓力容器和三大安全附件(壓力表、安全閥、水位計)必須建立檔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校驗并作好標志和記錄。

3113 站內防雷、防靜電裝置接地電阻測試方法及結果必須滿足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并于每年春季和汛期前進行測試。站場工藝裝置區(qū)、計量工作間的電氣設備及照明符合防爆要求。

32站場、管線投產防火防爆規(guī)定:

321站場、管線投產前的吹掃、試壓應編制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22試壓介質選取原則:

(1)強度試壓介質宜選用水,在一、二類地區(qū)的管道可采用非可燃氣體;

(2)嚴密性試壓宜選用非可燃氣體。

323試壓過程中發(fā)現(xiàn)管線泄漏,應查明原因,制定修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修理。

324用天然氣置換管段內的空氣時,進氣速度不超過5m/s。

325在置換出口處取樣分析,當氣體含氧量低于2%即為置換合格。

326放空管線要固定牢靠,放空閥要操作靈活,操作要緩開慢關。放空時放空口50米范圍內應有專人警戒。

327含油污水應密閉排放至鋼質儲罐內,罐體及進罐管線應可靠接地。

33天然氣加壓安全規(guī)定:

331天然氣壓縮機所配套的動力機應采取相應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332非放爆的自控儀表箱、配電箱,應設在天然氣壓縮機房外,否則應設置正壓通風。

333天然氣壓縮機及其連接的管匯應接地,進口管應有防止進入空氣的措施,出口管線應設單向閥,防止天然氣倒流。

334天然氣壓縮系統(tǒng)中設置的安全閥,應做到規(guī)格符合要求,調試準確,啟閉靈敏,定期校驗。

335壓縮機系統(tǒng)的安全聯(lián)鎖裝置要能確保安全啟動,故障狀態(tài)下能及時停車。

336壓縮機正常運轉期間,禁止在機房內用火。

34天然氣處理裝置安全規(guī)定:

341天然氣處理、輕烴回收的生產裝置區(qū)域,應建立嚴格的防火制度,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342天然氣處理的各類裝置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各類壓力容器的使用應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和《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guī)則》規(guī)定,建立定期的檢驗檢測制度和齊全的技術檔案資料。

343設置在天然氣處理裝置上的安全閥,應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定期校驗。安全閥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氣或高溫油氣時,應接入放空系統(tǒng)。低壓或小流量排放干氣時,排放口應高于操作平臺(或地坪)2米以上。禁止朝向15米以內有明火或散發(fā)火花的地點。安裝在室內的安全閥排放管應引至室外安全地點。

344天然氣處理、輕烴回收裝置區(qū)的加熱爐要建立使用、維修的安全運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應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工作性能良好。

345天然氣裝置區(qū)的事故緊急放空管線要直接與火炬連通。

346火炬應設置可靠的點火設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時應點火燃燒。

347天然氣處理場所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

348天然氣處理裝置在投產前或大修后均應進行試壓、試運及置換。置換完畢應取樣分析,含氧良不大于2%為合格。

349已投用的天然氣處理裝置如需動火補焊,應先行放空,再經蒸氣吹掃、清洗、通風換氣、取樣分析,可燃氣體濃度應低于爆炸下限的20%。對需動火的設備、管道凡與可燃氣體連通的進、出口法蘭應加盲板隔離,厚度不小于6mm。

3410氣溫低于零攝氏度時,應對氣、水分離器、設備、管匯等采取防凍措施,排除凍結,堵塞故障時嚴禁明火烘烤。

4、更改

本規(guī)定的更改執(zhí)行《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js/c*-07-2004)的規(guī)定,如程序文件

更改影響本規(guī)定需要更改時,應一起組織更改。

5、相關文件和記錄

51相關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js/c*-22-2004)

《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js/zy-21-03-2004)

52相關文件

53相關記錄

第12篇 油煮木罐道期間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木罐道加工質量,提高木罐道的韌性和壽命,現(xiàn)需在供應科木工房外生火,用油煮木罐道。生火期間(8月18日-8月30日)為防止火災的發(fā)生,特制定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1、生火前,供應科必須對煮罐道現(xiàn)場20米內的易燃物進行清理干凈;工作地點應至少備由2個8kg有效滅火器。

2、供應科木場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3、油罐中的油位必須低于灌沿300毫米,嚴禁油位面超高,及油液外溢。

4、生火期間,供應科必須三班安排專人看護火源,嚴防火源外移??椿鹑藛T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自責,看護好火源,嚴防煮罐道期間滅火。

5、新木罐道下油罐時,要平穩(wěn)、緩慢地將木罐道放入油罐中。嚴禁拋扔木罐道進入油罐,飛濺熱油傷人及油罐著火。

6、看火人員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材料,消防材料不得挪作他用。對于生火產生的廢渣,嚴禁隨意亂倒,必須倒到指定地點。

7、供應科值班干部每班必須巡視檢查一遍油煮罐道安全情況。保證按要求供應合格的木罐道。

8、安監(jiān)科負責監(jiān)督現(xiàn)場防火安全管理辦法落實情況,對不負責任的人員按違章處理。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規(guī)定(十二篇)

1、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炮炸等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順利進行,保護公司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障社會穩(wěn)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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