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廢氣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廢水廢氣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過對生產和生活排放廢水(氣)的管理和控制,確保所排放的廢水(氣)達到法律、法規(guī)及當地環(huán)保部門的要求,減輕或消除水體或大氣環(huán)境污染,并確保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2適用范圍
本程序對公司廢水(氣)、廢液之儲存、處理、監(jiān)測、排放等活動做出了明文規(guī)定。
3職責
3.1工藝科負責廢水處理系統(tǒng)的正常運作。
3.2工藝科負責各廢水排放口的日常監(jiān)測。
3.3各有關部門負責日常廢油(含油廢水)、廢化學溶液的收集、儲存,總務科負責聯系合格供應商處置。
4定義
4.1廢水(氣):指在生產與生活中排放的沒有用的液(氣)體。
4.2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于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鍋爐排水。
5運作流程
5.1廢水管理和控制范圍包括:
a、生活廢水(包括廁所、餐廳、澡堂等);
b、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液、循環(huán)冷卻水等);
c、設備、管道、生產地板清洗廢水;
d、檢驗廢液、溶劑;
e、雨水;
5.2生活廢水管理和控制。
5.2.1廁所應設置化糞池,嚴禁直接進入廢水管道,嚴禁使用含磷清潔劑。
5.2.2餐廳應設置過濾網,嚴禁使用含磷清潔劑。
5.2.3工藝科配合當地環(huán)保監(jiān)測機構,對生活廢水排放口進行監(jiān)測,若監(jiān)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zhí)行。
5.3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液、循環(huán)冷卻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tǒng)。
5.3.2跑、冒、滴、漏之廢水、化學液體,有關人員應用水沖洗干凈,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tǒng)。
5.4設備、管道、生產地面清洗廢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產車間應定期清洗設備、管道外表面、生產地面,清洗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tǒng)。
5.4.2生產車間應定期清洗設備、管道內表面或進行工藝清洗時,廢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廢水處理系統(tǒng)。
5.5雨水管理和控制。
5.5.1公司應專設雨水管道。
5.5.2生產、生活垃圾不允許露天堆放,以確保雨水不被污染。
5.5.3工藝科配合當地環(huán)保監(jiān)測機構,對雨水排放口進行監(jiān)測,若監(jiān)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與預防控制程序》執(zhí)行。
5.6廢水管理和控制原則。
5.6.1廢水排放口應設立醒目標識,并標明污染物名稱。
5.6.2廢水排放標準參見《廢水水質檢驗規(guī)程》。
5.6.3工藝科負責依據《廢水水質檢驗規(guī)程》,監(jiān)測廢水排放水質,若監(jiān)測不合格,則應依據《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zhí)行。
5.7廢氣的管理和控制
5.7.1生產車間應加裝換氣裝置。
5.7.2生產用燃油氣達標后方可排入大氣。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車、卡車、運輸服務商在用汽車、卡車應確保年審合格。
5.7.4確保汽車、卡車所有在用尾氣裝置保持完好。
5.8記錄的管理。
記錄的管理依據《記錄控制程序》。
6相關支持文件
6.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廢水水質檢驗規(guī)程》
6.3《記錄控制程序》
7記錄
7.1污水處理系統(tǒng)運行記錄表
7.2污水處理系統(tǒng)bod5分析記錄
7.3污水處理系統(tǒng)分析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