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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專修學院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3-10-27 07:00:49 查看人數(shù):26

工商專修學院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規(guī)定

工商專修學院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規(guī)定

工商專修學院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規(guī)定

為了加強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性,使相關工作流程更加程序化和標準化,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學生返校交費住宿

1、學生交費后要將交費粉單子在第一時間交給生活老師;

2、生活老師晚上查房要查收學生的交費粉單子,整理登記并統(tǒng)計學生交粉單子人數(shù),并于次日早晨8:00前交給樓長,樓長匯總后報公寓辦,公寓辦報送學校領導;

3、班主任在收到學生交費白單子時要通知學生及時把交費粉單子交給生活老師。

二、學生調整住宿標準(學年初)

1、老生

老生每學年第一個學期的返校交費期間,可以申請調整住宿標準。

(1)個人書面申請,班主任、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同意;

(2)先按上學年住宿費標準交費,憑交費單和已經簽字同意的個人申請到公寓辦填寫《學生申請調標登記表》備案;

(3)學校交費結束后,公寓辦將調標學生登記名單反饋給樓長,落實到生活老師,學生按照生活老師要求搬離原宿舍,入住新宿舍;

(4)學生調宿到位后,由樓長填寫《學生調標審批表》發(fā)給學生,學生本人持此表到公寓辦蓋章審批,后到財務處多退少補住宿費;

(5)因故不交住宿標準差額,按欠費流程辦理;

(6)調標登記備案時間截止到學校交費結束日。調宿時間截止到9月底。

2、新生

新生入學交費注冊后,要求調標可即時辦理。

(1)個人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招生老師簽字同意,公寓辦審批;

(2)憑已審批的個人申請,到生活老師處取交費粉單子和住宿分配單,然后到財務處多退少補住宿費,最后公寓辦按調后住宿費標準重新安排宿舍;

(3)調標時間截止到9月底。

三、老生離校退公物押金

每學期,凡是不注冊又沒有修完規(guī)定學制課程的學生,按學校規(guī)定可履行退費審批程序辦理退公物押金等費用。

1、學校每學期規(guī)定的交費期內不予辦理;

2、學校交費截止日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集中辦理;

3、辦理結束日次日起再辦理手續(xù)的,占用床鋪按每天10元標準從公物押金中扣除住宿管理和資源占用費;

4、辦理結束日次日起第十個工作日學校停止辦理退公物押金手續(xù);

5、辦理結束日次日起再交費注冊的,不再扣除床鋪占用費。按學校交費時間滯后繳納滯納金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四、未交費注冊學生宿舍清退

1、清理范圍

(1)未交費注冊,仍在公寓住宿的學生;

(2)未交費注冊,不在公寓住宿學生的個人物品。

2、清理時間為,學校返校交費截止日起的第五個工作日

(1)生活老師整理統(tǒng)計未交份單子學生名單,公寓辦統(tǒng)計后交各二級學院;

(2)各二級學院將名單交與班主任核實并反饋到公寓辦,同時催促學生離校;

(3)公寓辦確定清理學生名單。

3、清理部門為,學生處(公寓辦)、保衛(wèi)處、各二級學院。

請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

工商專修學院學期初學生公寓管理工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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