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公司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 版號: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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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qp10.1物業(yè)公司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頁碼: 1/2
1.目的:
為提高公司物業(yè)管理質量,驗證糾正和預防措施。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糾正或預防服務過程質量體系方面已發(fā)生或潛在的不合格。
3.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第4.14章
3.2 iso9002標準第4.14章
4.職責:
4.1各部門負責在管理與服務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不合格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
4.2副總經理審批糾正預防措施,并指定人員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
5.工作程序:
5.1總則:
5.1.1所有要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問題均以《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的形式提出《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
5.1.2公司任何員工均可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
5.1.3所有《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必須由副總經理批準后,才可發(fā)至相應責任部門。
5.2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提出:
5.2.1針對下列情況應提出并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a 出現(xiàn)重大的服務不合格;
b 重復出現(xiàn)相似特征輕微不合格;
c 重復出現(xiàn)的服務過程問題;
d 顧客及第三方機構審核提出的不合格;
e 顧客投訴的重大問題;
f內審出現(xiàn)的不合格;
g質量檢查中出現(xiàn)的不合格;
h管理評審中出現(xiàn)的不合格。
5.2.2各部門主任或其他員工決定提出糾正或預防措施時,填寫《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并呈副總經理。
5.2.3副總經理負責審核《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審核內容包括:是否描述清楚不合格狀況以及對質量的影響;是否正確提出糾正或預
防措施,完成期限是否合理。
5.2.4《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審批后,發(fā)放到相關部門執(zhí)行。
5.3實施步驟:
5.3.1責任部門根據(jù)《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的要求,對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后,對具體問題提出補充糾正和預防措施,填寫在報告中,并落實各項要求執(zhí)行的糾正及預防措施,完成后呈報副總經理。
5.3.2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副總經理(或管理者副代表)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及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驗證。當驗證符合后,簽屬該項《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實施完成;當驗證發(fā)現(xiàn)糾正或預防措施不符合要求,則規(guī)定新的驗證期限,要求相關部門繼續(xù)執(zhí)行直至合格。
6.支持性文件與質量記錄:
6.1《糾正及預防措施報告》ej-qr-qp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