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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井通風設施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礦井通風設施是礦井構成通風系統(tǒng)的一部份(包括風門、密閉、風橋、調節(jié)風窗等),它是保證礦井從進風至回風的全部線路和行人安全暢通而設置的通風構筑物。為了加強通風管理,保證生產安全,制定以下通風設施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1、礦井應盡可能采用并聯(lián)通風系統(tǒng),并使各條風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風系統(tǒng)中盡量少設置風門、風橋、調節(jié)風窗等通風構筑物,以減少漏風和風阻。
2、通風設施的位置應設在頂板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巖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qū),并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通風設施的措施必須按“通風設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通風設施竣工后,要組織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必須整改合格。
4、風門(墻垛砌筑與密閉相同)作為設在不允許風流通過,但需行人或行車的巷道內,其結構要求嚴密、漏風量少。
5、構筑的風門不得少于兩道,并裝有正反向風門。正向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且風門之間進行聯(lián)鎖,保證不能同時打開,行人的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
6、風門墻垛用不燃磚(石)材料徹筑;墻垛周邊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見硬頂硬幫,并與煤巖接實嚴密(抹有0.2m的裙邊)不漏風。
7、風門前后各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淤泥和積水等;有積水時要設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導水。
8、采空區(qū)、舊巷(盲巷)、火區(qū)以及進回風大巷之間的聯(lián)巷等,都必須設密閉,以防止風流短路引起自然發(fā)火或有害氣體擴散等。
9、永久密閉墻要用磚(石)材料建筑,接實嚴密,墻無裂縫,無漏風,墻體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閉外的鋼軌、電纜,管路必須斷開,不得與密閉內的連通。密閉周邊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時不準放炮,只能用錘、釬、鎬施工),周邊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邊。
11、每道密閉前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游泥和積水等。如有積水或流水時,應裝設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及牌板,統(tǒng)一編號,并在通風系統(tǒng)圖上標明位置關系。
13、在進風巷與回風巷平面相遇地點,必須設置風橋,構成立體交叉風路,使進風與回風分開,互不相混。要視所需通過的風量大小及服務年限合理設置相應的風橋和斷面。
14、各類風橋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構建外,風橋中不準安設風門,但必須有0.8m2以上的通風空間以滿足危急時過人。
15、風橋在使用過程中要符合漏風率不大于2%,通風阻力在150pa以內,風速小于10m/s。
16、在風網中若一個風路的風量不足,而另一個風路的風量有余,則應安設風窗調節(jié),達到需風量的調配。調節(jié)風窗應設在風門或風墻上方,利用可調節(jié)面積的小窗口達到風量調節(jié)。保證生產安全。
17、通風設施要在通風系統(tǒng)圖上標清楚,現(xiàn)場實行掛牌管理。要做好通風設施的日常檢查,重點是風門和密閉墻的檢查,發(fā)現(xiàn)漏風嚴重或瓦斯等有害氣體變化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18、做好礦井測風,掌握配風數(shù)據及風速情況;采掘工作面根據實際的需要隨時測風,檢查工作面風量、風速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必要的調節(jié);掘進巷道貫通時及時做好通風設施和風量的調整。
第2篇 井工礦井通風設施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礦井通風設施是礦井構成通風系統(tǒng)的一部份(包括風門、密閉、風橋、調節(jié)風窗等),它是保證礦井從進風至回風的全部線路和行人安全暢通而設置的通風構筑物。為了加強通風管理,保證生產安全,制定以下通風設施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1、礦井應盡可能采用并聯(lián)通風系統(tǒng),并使各條風路的阻力接近相等。在通風系統(tǒng)中盡量少設置風門、風橋、調節(jié)風窗等通風構筑物,以減少漏風和風阻。
2、通風設施的位置應設在頂板堅硬,未遭破壞的煤巖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qū),并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3、通風設施的措施必須按“通風設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通風設施竣工后,要組織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必須整改合格。
4、風門(墻垛砌筑與密閉相同)作為設在不允許風流通過,但需行人或行車的巷道內,其結構要求嚴密、漏風量少。
5、構筑的風門不得少于兩道,并裝有正反向風門。正向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且風門之間進行聯(lián)鎖,保證不能同時打開,行人的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
6、風門墻垛用不燃磚(石)材料徹筑;墻垛周邊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2m,要見硬頂硬幫,并與煤巖接實嚴密(抹有0.2m的裙邊)不漏風。
7、風門前后各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淤泥和積水等;有積水時要設反水池或u形反水管導水。
8、采空區(qū)、舊巷(盲巷)、火區(qū)以及進回風大巷之間的聯(lián)巷等,都必須設密閉,以防止風流短路引起自然發(fā)火或有害氣體擴散等。
9、永久密閉墻要用磚(石)材料建筑,接實嚴密,墻無裂縫,無漏風,墻體厚度0.3m-0.5m以上。
10、密閉外的鋼軌、電纜,管路必須斷開,不得與密閉內的連通。密閉周邊掏槽深度一般不小于0.3m(掏槽時不準放炮,只能用錘、釬、鎬施工),周邊要抹有不小于0.2的裙邊。
11、每道密閉前5m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游泥和積水等。如有積水或流水時,應裝設u形管或反水池放水。
12、每道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及牌板,統(tǒng)一編號,并在通風系統(tǒng)圖上標明位置關系。
13、在進風巷與回風巷平面相遇地點,必須設置風橋,構成立體交叉風路,使進風與回風分開,互不相混。要視所需通過的風量大小及服務年限合理設置相應的風橋和斷面。
14、各類風橋除要用不燃性材料構建外,風橋中不準安設風門,但必須有0.8m2以上的通風空間以滿足危急時過人。
15、風橋在使用過程中要符合漏風率不大于2%,通風阻力在150pa以內,風速小于10m/s。
16、在風網中若一個風路的風量不足,而另一個風路的風量有余,則應安設風窗調節(jié),達到需風量的調配。調節(jié)風窗應設在風門或風墻上方,利用可調節(jié)面積的小窗口達到風量調節(jié)。保證生產安全。
17、通風設施要在通風系統(tǒng)圖上標清楚,現(xiàn)場實行掛牌管理。要做好通風設施的日常檢查,重點是風門和密閉墻的檢查,發(fā)現(xiàn)漏風嚴重或瓦斯等有害氣體變化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18、做好礦井測風,掌握配風數(shù)據及風速情況;采掘工作面根據實際的需要隨時測風,檢查工作面風量、風速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必要的調節(jié);掘進巷道貫通時及時做好通風設施和風量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