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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倉管理安全技術措施(7篇范文)

發(fā)布時間:2023-06-27 21:05:05 查看人數:100

煤倉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第1篇 煤倉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加強煤倉上、下口管理,保證煤倉放煤(矸)順利和安全生產以及煤倉堵塞時,確保清堵人員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一、防止煤倉堵塞安全技術措施

1、為了保證煤倉的暢通,煤倉使用應嚴格控制存煤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并嚴防雜物、積水進入煤倉,以防堵塞。

2、煤倉上下口或溜水煤眼的放煤眼口,應安設鋼軌或鋼料做成的篩篦,篦子口大小為400*400mm,以防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進入倉內,如出現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時必須先進行處理。

3、煤倉應由機運隊人員負責管理,安排專人看管、檢查、維護,發(fā)現堵塞,及時處理。

4、礦應該要求各工作面膠帶輸送機機頭要安排專人看管,如遇到塊徑超過400*400mm的煤塊或矸石時,要立即進行處理,嚴禁直接由膠帶輸送機運出。

5、各工作面控制用水量,嚴禁水上皮帶機。不得用水沖刷機電設備。電氣設備冷卻水比較大時,要求設潛水泵排出。

6、礦應該安排安監(jiān)科定期檢查,各工作面膠帶輸送機上貨情況。

二、防止人員和物料墜入煤倉、煤倉內的安全技術措施

1、工作職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帶好安全帽,并攜帶好礦燈和自救器及便攜式瓦斯檢測儀,隨時檢查瓦斯情況,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止工作。

2、施工職員下井前嚴禁飲酒,嚴禁帶情緒下井。

3、煤倉的上眼口,必須用欄桿圍住,防止工作人員進入煤倉上、下口。 工作人員進入煤倉的上眼口時,要求2人以上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人員要系安全帶。派專人監(jiān)護。

4、煤倉的上眼口,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燈光應長明,并有專人負責維修。在通往煤倉或溜煤眼的巷道,必須建立指示牌,指明煤倉或溜煤眼的方向。

5、在煤倉或溜煤眼的眼口處,應設有運輸道和人行道。

6、清倉完畢后,必須將煤倉底部給煤機上雜物清理干凈。

三、處理煤倉、溜煤眼堵塞的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后及時與調度室請示。

2、工作前首先由安檢員對煤倉內進行瓦斯?jié)舛燃捌渌泻怏w進行檢查,當瓦斯?jié)舛炔怀^1%時,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其他有毒有害氣體不超標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3、嚴禁用明炮或糊炮炸堵塞處;嚴禁人員進入煤倉、溜煤眼處理堵塞物。

4、處理煤倉、溜煤眼的堵塞,要求有專人現場指揮,否則,不得進行處理。

5、處理煤倉、溜煤眼堵塞,必須確認在處理時不危及操作人員以及周圍人員的安全(如采取排除倉、眼內的積水、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積存瓦斯時,應該先加固周圍巷道支護,設置警戒人員,切斷電源等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處理。

6、處理煤倉、溜煤眼堵塞時,必須有監(jiān)視或警戒人員在場,嚴禁一人作業(yè)。

7、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下列處理煤倉、溜煤眼堵塞的方法:

1)煤倉下部輕微堵塞時,最好用壓風管吹風沖散處理。

2)一般堵塞時,采用高壓水從下口往上沖刷堵塞場,但必須嚴防煤水突然沖下而沖倒棚子,瘀塞皮帶及巷道造成淹人埋人的事故措施。嚴禁從上往下沖水。

3)在倉、眼口或在窗孔處理堵塞時,采用長桿捅眼,但操作人員必須立于支架完整,頂板完好的安全處。有電源線的應先切斷電源,防止觸電事故。

4)派專人傳遞信號,必須做到信號清楚。

5)清倉職員必須要系好安全帶,系好保險繩,將所攜帶的工具用棕繩系好,并須逐步遞進,從上而下全方位(斜井上下左右全部)進行清理,只有將上段清理干凈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清理。

四、防止煤倉潰倉安全技術措施

1、煤倉附近或對煤倉構成威脅的積水,要有計劃地進行疏放。

2、要加強汛期煤倉周圍巡查排查,特別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3、各主要運輸巷道的積水嚴禁使用膠帶輸送機帶出,防止將水帶入煤倉內。

第2篇 m礦溜煤眼煤倉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溜煤眼煤倉的現場質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倉的設備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其高效安全地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裝防爆照明燈,指定專人維修,并在上方懸掛“煤倉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設牢固可靠的鐵柵欄,鐵柵欄要將眼口全部封閉只留下卸煤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放煤口,且柵欄高度不低于1.5m;柵欄底角用水泥基礎固定,欄桿刷上油漆,刷成紅白相間的顏色。

3、溜煤眼煤倉上口用工字鋼做成篩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進入溜煤眼煤倉。

4、溜煤眼煤倉上口的堆煤保護必須靈敏可靠。

5、溜煤眼煤倉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須完好,扇形門開閉靈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圍內巷道支護必須完好。

6、溜煤眼煤倉內每班收工時必須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閘門關嚴,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損壞漏斗。

7、溜煤眼煤倉上口皮帶機機頭(刮板輸送機機頭)必須安裝一部電話,以便于工作聯系。

8、皮帶機、刮板機司機要精力集中,隨時注意出煤情況,嚴禁錨桿、鉆桿、長料、金屬網、大塊矸石和白色垃圾等雜物進入出煤系統(tǒng)。

9、加強溜煤眼煤倉上下口灑水滅塵,防止煤塵堆積。

10、加強工作面、順槽治水工作,嚴禁防塵噴霧以外的水進入溜煤眼煤倉。嚴格控制沖洗巷道及沖洗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水量,防止煤倉積水。

11、皮帶機機頭(刮板機機頭)的冷卻水嚴禁進入溜煤眼煤倉。

12、人員在溜煤眼煤倉附近作業(yè)(包括站在木板上)時,必須佩戴保險帶,并生根于牢固地點,精心作業(yè),嚴防墜眼。保險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它的強度及完好情況,否則嚴禁使用。

13、對于溜煤眼煤倉,人員確需進入其上方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將溜煤眼煤倉灌滿煤,煤倉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倉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鋪設70mm厚木板,木板之間用鈀釘釘牢固,將眼口封嚴;木板與眼口周圍的實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嚴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員必須佩戴保險帶,保險帶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強度,保證強度符合要求;保險帶要固定在牢靠地點。

14、煤倉卡眼時的處理方法:

⑴、處理卡眼前,必須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況,以便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處理。

⑵、處理卡眼時,必須有一人在旁監(jiān)護、警戒,嚴禁單獨作業(yè)。

⑶、溜煤眼運輸聯巷皮帶機(刮板機)和下口的皮帶機必須停止運轉,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處理卡眼時,人員必須佩系保險帶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倉,使用長柄撬棍、大錘等工具進行處理。

⑸、在溜煤眼煤倉下口處理卡眼物時,人員必須在放煤漏斗上側安全地點作業(yè),使用長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觀察孔處搗擊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兩測安全地點設置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進入;若須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時,必須在皮帶機一側搭設牢固的腳手架,嚴禁站在皮帶上捅眼。

⑹、若卡眼時間過長,必須有一名班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現場指揮;處理前必須設置警戒線,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人員要密切觀察眼內情況,發(fā)現有竄眼預兆時,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側5m以上進行躲避。

⑺、處理卡眼時若需放炮進行處理,另行編制補充措施。

15、溜煤眼煤倉放煤工操作時必須隨時注意眼內的情況,若有竄眼可能時,操作人員須及時撤至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眼內有積水時,必須先排水后放煤,否則嚴禁放煤;處理眼內積水時,必須通知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嚴禁走鉤,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時,溜煤眼煤倉下口的皮帶機必須首先開動,否則嚴禁放煤;一旦皮帶出現停車等情況,放煤工要及時打點通知工作面皮帶機及順槽皮帶機停車。放煤時,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點附近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停留,防止竄眼或大塊煤矸滾落傷人。

17、皮帶機(刮板機)司機應精力集中,隨時注意觀察眼內情況,不得出現煤倉灌滿后埋住皮帶機(刮板機)機頭現象。

18、保持煤倉上下口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無積水,無積塵,且不得堆放材料及雜物。

第3篇 主煤倉日常管理維護安全技術

為了進一步加強井下主煤倉的管理,減少和避免出現煤倉堵塞進而影響安全生產,確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證原煤生產,結合目前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管理辦法,望相關單位認真執(zhí)行。

一、主煤倉日常維護管理規(guī)定

1、在主煤倉落煤過程中,要求一采區(qū)主運輸煤流系統(tǒng)皮帶機司機(包括北巷皮帶機司機、南運下皮帶機司機以及運輸順槽皮帶機司機)、中采區(qū)333系統(tǒng)煤流皮帶機司機(包括52工作面原煤運輸4條皮帶機和1290主石門皮帶機司機)必須密切注視膠帶上的煤流狀況,如發(fā)現在煤流中夾雜有板皮、廢舊膠帶、鐵絲網、錨桿、鋼軌、道木、工字鋼、鋼管等長件物料時必須立即停機進行揀除、清理,防止以上物件落入煤倉造成煤倉封堵現象。如發(fā)現在煤流中存在以上雜物,則按照煤流所屬運輸區(qū)段對上一條皮帶機司機由調度室進行落實考核,按每次300元進行處罰。如由于1290東巷皮帶機司機責任心不強,導致雜物進入主煤倉,則對北巷當班皮帶機司機按300元進行處罰。

2、機運隊必須加強對主煤倉口篦子的檢查維護工作,篦子網格尺寸不得大于300mm×300mm。要求篦子圓鋼直徑必須在φ30mm以上,篦子框架圓鋼不得嚴重變形、開焊且并固定牢靠,使用中不得隨意移位,嚴禁掉入煤倉。發(fā)現一次處罰主管隊長300元,崗位工500元。

3、主煤倉給煤機司機在日常放煤工作中必須密切注視煤倉給煤狀況,如發(fā)現有板皮、廢舊膠帶、鐵絲網、錨桿、鋼軌、工字鋼、鋼管等長件物料從煤倉口拉出時,必須馬上停機進行清除。如果在5分鐘內無法清除時,則必須停止放煤,同時匯報隊值班隊長和礦調度室,及時采取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如由于發(fā)現雜物不及時,導致主牽引機運輸工作中斷或造成其他設施損壞,則對主管隊長和當班放煤工按500元進行處罰。

4、主煤倉在日常放煤過程中由于當班放煤崗位工責任心不強,對自煤倉口拉出的雜物揀除不及時,造成煤倉堵塞或設施損壞而導致的影響時間礦上將按包機獎罰制度進行考核,同時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查處理。

二、預防主煤倉堵塞的主要措施

1、為防止主煤倉拉空,主煤倉日常存煤量不得少于500t,即在主煤倉口下放原煤的深度不得大于30m,嚴禁超放煤和煤倉放空。要求機運隊正常使用煤倉煤位深度檢測設備和設施,確保其可靠、準確,防止人為誤判斷,否則對崗位工按“三違”進行考核。

2、煤倉口皮帶機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倉控制預留煤量的規(guī)定,當發(fā)現煤倉預留煤量不符合要求時必須及時電話告知主煤倉給煤機司機,并匯報礦調度室和隊值班隊長,要求主皮帶機及時停止運煤,以防止煤倉過放煤。

3、機運隊必須定期對主煤倉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制定處理措施并向礦調度室申請檢修時間進行處理。如由于故障范圍大,短時期無法處理時,則必須制定專門的維護處理措施和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4、機運隊隊長、書記及主管隊長必須定期對主煤倉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且指定專人每班進行檢查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主煤倉給煤機加固方案

1、根據目前主煤倉情況,為了加強對給煤機與煤倉出煤口連接法蘭可靠聯接。要求機運隊必須對給煤機與煤倉出煤口法蘭連接處加強檢查,對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處法蘭鋼板破損和薄弱段進行加固,定期緊固螺栓,增加其抗震動和承受上部煤炭沖擊的能力。

2、要求機運隊在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法蘭下部采用金屬加強支柱,以防止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法蘭處出現意外掉落的現象發(fā)生。并由當班給煤機司機負責檢查金屬支柱支撐的可靠性,每班進行交接班。一旦發(fā)現存在不安全因素,則立即電話匯報隊值班領導進行處理。

3、要求機運隊確定給煤機連接法蘭下部金屬加強支柱的型式并繪制加工圖紙,報生產部機電組安排機修廠加工。金屬加強支柱要求使用1套,現場備用1套。

4、要求機運隊現場確定主井給煤機上部煤倉漏斗部分的加固方案,并以電子版的形式報生產部。

生產技術部

2023年1月28日

第4篇 清理煤倉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目的

為了確保1#煤倉清理作業(yè)安全、順利進行,杜絕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清倉作業(yè)

第二條 清倉工作由外包維護部門完成,在得到公司領導同意及倉儲處當班領導的許可后方可進行各項工作。

第三條 凡參加清倉工作的人員,事先必須學習本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掌握和了解有關規(guī)定,熟悉氣體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條 從事清倉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和值班負責人的指揮,遵守現場的其他安全規(guī)定;皮帶運行時,嚴禁靠近皮帶;跨越皮帶必須經過通行橋,禁止在運行或停止的皮帶上行走、站立或傳遞各種用具;現場和煤倉內嚴禁煙火。

第五條 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規(guī)》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倉一票”,工作票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共同到現場把安全措施做好,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經落實到位,方可許可工作并辦理好工作票手續(xù)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現場工作負責人專門與運行當班值長聯系清倉工作事宜,嚴禁在集控室使用電話“遙控”落實或許可。嚴禁未辦理工作票進行清倉工作。

第六條 清倉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風等設備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負責接線,煤倉內進行捅煤作業(yè)時應使用行燈照明,電線應完好無破損,防止漏電傷人。

第七條 工作人員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繩、軟梯、跳板等清理工具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應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作業(yè)人員系好安全繩進入煤倉前,應先將另一根安全繩從將要進行作業(yè)的位置正上方有固定裝置處放入倉內,作業(yè)人員進入煤倉后,立即將另一根安全繩掛上同時脫開原來的安全繩并示意監(jiān)護人員栓上固定裝置上。

第八條 工作時工作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褲腳扎好,在外面進行監(jiān)護人員與下倉工作人員必須相匹配,進入煤倉后安全繩應由監(jiān)護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緊的狀態(tài)。

第九條 如果煤堆積在煤倉的一側并有很大的陡坡(大于50度)時,應在進入煤倉前將陡坡用捅條消除,以免煤堆坍塌發(fā)生意外。

第十條 打開煤箅子時,須采取措施,防止箅子落入煤斗內。工作結束后應將箅子重新蓋好并栓牢。

第十一條 進入煤倉前應將落煤斗積煤清理干凈,所在位置的分煤器應抬起并切斷電源,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第十二條 操作人員要注意相互配合好,防止脫手滑落;操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始終將安全繩拉緊。

第十三條 在清理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應密切監(jiān)視倉內的情況,監(jiān)護人員不準同時擔任其他工作,監(jiān)護人員的目光不應離開倉內作業(yè)人員,應隨時檢查工作人員的安全繩松緊程度并及時調整;監(jiān)護人員應采取間隔性的喊話來與作業(yè)人員溝通倉內情況,并保證喊話相互都能聽清楚;嚴禁監(jiān)護人員無故離開現場或從事與監(jiān)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現場,應委托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代替進行監(jiān)護,代替監(jiān)護工作的人員,在原來監(jiān)護人員沒回來或沒有人員接替監(jiān)護工作的情況下,不準擅自放棄監(jiān)護工作,直至有人接替為止。倉內的照明應能保證監(jiān)護人員看清作業(yè)人員并準備一定數量的電筒。

第十四條 清理原煤倉應保證至少有七至九人和至少有兩組人員,輪流進行清理工作和休息;倉內作業(yè)人員應根據自己的身體適應情況,自行決定作業(yè)時間,作業(yè)人員要注意補充水分,以免出汗過多造成虛脫、暈倒和中暑。如果倉內作業(yè)人員出現虛脫、暈倒或中暑,應立即將虛脫、暈倒或中暑人員放到軟梯上的跳板,另外一人護送,倉外監(jiān)護人員要迅速將軟梯提上來,按照“緊急救護”程序進行搶救。在搶救的過程中要注意監(jiān)護好倉內的人員,軟梯提上來以后,要馬上放回倉內,責令停止作業(yè),倉內所有人員撤出休整。

第十五條 清倉工作應按照從上至下、逐層清理、填補空洞的原則進行,作業(yè)過程,要隨時注意倉內落煤情況,積煤嚴重的一側要加快清理,使倉內煤層基本上處于同一平面高度,要避免出現陡坡和空洞;如果煤倉落煤出現空洞,可聯系主控人員適當減少對應給煤機的給煤量或暫停其運行,并要盡快清理填滿空洞,煤倉落煤過快出現空洞,不能填滿時,倉內人員立即撤到軟梯上,倉外工作負責人應立即聯系運行人員停止其他給煤機運行,必要時可要求輸煤人員上煤,待填補空洞后方可繼續(xù)清理工作。禁止采用捅寬落煤口加快落煤速度的方法來進行煤倉清理工作。

第十六條 清煤工作接近倉底時,應考慮逐漸減少倉內作業(yè)人員的人數,如果倉底落煤口還有部分結煤,應要求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停止運行,待清理完結煤,作業(yè)人員撤離煤倉外以后,方可通知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投入運行。

第十七條 清理工作結束,工具應使用繩子從另一個出口吊上來,工作負責人必須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確認沒有工具遺留在倉內時,方可恢復落煤斗。

第十八條 清理煤倉的整個作業(yè)過程,配合捅煤的運行人員應始終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做好現場的監(jiān)督和聯系工作,啟動皮帶上煤前需與清理煤倉工作負責人做好安全交底并檢查,確認工作人員確已處于安全位置以及清倉所在位置的落煤斗的落煤口已經封堵好、沒有工具等遺留在皮帶上,方可啟動皮帶;值班負責人和輔控負責人應經常性地檢查清倉工作安全措施落實及進展情況,督促值班人員勤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匯報;出現嚴重不安全情況時,應責令立即停止

作業(yè),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繼續(xù)作業(yè)。

第5篇 溜煤眼煤倉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溜煤眼煤倉的現場質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倉的設備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其高效安全地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裝防爆照明燈,指定專人維修,并在上方懸掛“煤倉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設牢固可靠的鐵柵欄,鐵柵欄要將眼口全部封閉只留下卸煤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放煤口,且柵欄高度不低于1.5m;柵欄底角用水泥基礎固定,欄桿刷上油漆,刷成紅白相間的顏色。

3、溜煤眼煤倉上口用工字鋼做成篩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進入溜煤眼煤倉。

4、溜煤眼煤倉上口的堆煤保護必須靈敏可靠。

5、溜煤眼煤倉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須完好,扇形門開閉靈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圍內巷道支護必須完好。

6、溜煤眼煤倉內每班收工時必須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閘門關嚴,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損壞漏斗。

7、溜煤眼煤倉上口皮帶機機頭(刮板輸送機機頭)必須安裝一部電話,以便于工作聯系。

8、皮帶機、刮板機司機要精力集中,隨時注意出煤情況,嚴禁錨桿、鉆桿、長料、金屬網、大塊矸石和白色垃圾等雜物進入出煤系統(tǒng)。

9、加強溜煤眼煤倉上下口灑水滅塵,防止煤塵堆積。

10、加強工作面、順槽治水工作,嚴禁防塵噴霧以外的水進入溜煤眼煤倉。嚴格控制沖洗巷道及沖洗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水量,防止煤倉積水。

11、皮帶機機頭(刮板機機頭)的冷卻水嚴禁進入溜煤眼煤倉。

12、人員在溜煤眼煤倉附近作業(yè)(包括站在木板上)時,必須佩戴保險帶,并生根于牢固地點,精心作業(yè),嚴防墜眼。保險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它的強度及完好情況,否則嚴禁使用。

13、對于溜煤眼煤倉,人員確需進入其上方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將溜煤眼煤倉灌滿煤,煤倉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倉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鋪設70mm厚木板,木板之間用鈀釘釘牢固,將眼口封嚴;木板與眼口周圍的實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嚴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員必須佩戴保險帶,保險帶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強度,保證強度符合要求;保險帶要固定在牢靠地點。

14、煤倉卡眼時的處理方法:

⑴、處理卡眼前,必須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況,以便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處理。

⑵、處理卡眼時,必須有一人在旁監(jiān)護、警戒,嚴禁單獨作業(yè)。

⑶、溜煤眼運輸聯巷皮帶機(刮板機)和下口的皮帶機必須停止運轉,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處理卡眼時,人員必須佩系保險帶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倉,使用長柄撬棍、大錘等工具進行處理。

⑸、在溜煤眼煤倉下口處理卡眼物時,人員必須在放煤漏斗上側安全地點作業(yè),使用長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觀察孔處搗擊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兩測安全地點設置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進入;若須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時,必須在皮帶機一側搭設牢固的腳手架,嚴禁站在皮帶上捅眼。

⑹、若卡眼時間過長,必須有一名班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現場指揮;處理前必須設置警戒線,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人員要密切觀察眼內情況,發(fā)現有竄眼預兆時,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側5m以上進行躲避。

⑺、處理卡眼時若需放炮進行處理,另行編制補充措施。

15、溜煤眼煤倉放煤工操作時必須隨時注意眼內的情況,若有竄眼可能時,操作人員須及時撤至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眼內有積水時,必須先排水后放煤,否則嚴禁放煤;處理眼內積水時,必須通知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嚴禁走鉤,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時,溜煤眼煤倉下口的皮帶機必須首先開動,否則嚴禁放煤;一旦皮帶出現停車等情況,放煤工要及時打點通知工作面皮帶機及順槽皮帶機停車。放煤時,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點附近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停留,防止竄眼或大塊煤矸滾落傷人。

17、皮帶機(刮板機)司機應精力集中,隨時注意觀察眼內情況,不得出現煤倉灌滿后埋住皮帶機(刮板機)機頭現象。

18、保持煤倉上下口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無積水,無積塵,且不得堆放材料及雜物。

第6篇 主煤倉日常管理維護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進一步加強井下主煤倉的管理,減少和避免出現煤倉堵塞進而影響安全生產,確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證原煤生產,結合目前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管理辦法,望相關單位認真執(zhí)行。

一、主煤倉日常維護管理規(guī)定

1、在主煤倉落煤過程中,要求一采區(qū)主運輸煤流系統(tǒng)皮帶機司機(包括北巷皮帶機司機、南運下皮帶機司機以及運輸順槽皮帶機司機)、中采區(qū)333系統(tǒng)煤流皮帶機司機(包括52工作面原煤運輸4條皮帶機和1290主石門皮帶機司機)必須密切注視膠帶上的煤流狀況,如發(fā)現在煤流中夾雜有板皮、廢舊膠帶、鐵絲網、錨桿、鋼軌、道木、工字鋼、鋼管等長件物料時必須立即停機進行揀除、清理,防止以上物件落入煤倉造成煤倉封堵現象。如發(fā)現在煤流中存在以上雜物,則按照煤流所屬運輸區(qū)段對上一條皮帶機司機由調度室進行落實考核,按每次300元進行處罰。如由于1290東巷皮帶機司機責任心不強,導致雜物進入主煤倉,則對北巷當班皮帶機司機按300元進行處罰。

2、機運隊必須加強對主煤倉口篦子的檢查維護工作,篦子網格尺寸不得大于300mm×300mm。要求篦子圓鋼直徑必須在φ30mm以上,篦子框架圓鋼不得嚴重變形、開焊且并固定牢靠,使用中不得隨意移位,嚴禁掉入煤倉。發(fā)現一次處罰主管隊長300元,崗位工500元。

3、主煤倉給煤機司機在日常放煤工作中必須密切注視煤倉給煤狀況,如發(fā)現有板皮、廢舊膠帶、鐵絲網、錨桿、鋼軌、工字鋼、鋼管等長件物料從煤倉口拉出時,必須馬上停機進行清除。如果在5分鐘內無法清除時,則必須停止放煤,同時匯報隊值班隊長和礦調度室,及時采取處理方案進行處理。如由于發(fā)現雜物不及時,導致主牽引機運輸工作中斷或造成其他設施損壞,則對主管隊長和當班放煤工按500元進行處罰。

4、主煤倉在日常放煤過程中由于當班放煤崗位工責任心不強,對自煤倉口拉出的雜物揀除不及時,造成煤倉堵塞或設施損壞而導致的影響時間礦上將按包機獎罰制度進行考核,同時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查處理。

二、預防主煤倉堵塞的主要措施

1、為防止主煤倉拉空,主煤倉日常存煤量不得少于500t,即在主煤倉口下放原煤的深度不得大于30m,嚴禁超放煤和煤倉放空。要求機運隊正常使用煤倉煤位深度檢測設備和設施,確保其可靠、準確,防止人為誤判斷,否則對崗位工按“三違”進行考核。

2、煤倉口皮帶機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倉控制預留煤量的規(guī)定,當發(fā)現煤倉預留煤量不符合要求時必須及時電話告知主煤倉給煤機司機,并匯報礦調度室和隊值班隊長,要求主皮帶機及時停止運煤,以防止煤倉過放煤。

3、機運隊必須定期對主煤倉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制定處理措施并向礦調度室申請檢修時間進行處理。如由于故障范圍大,短時期無法處理時,則必須制定專門的維護處理措施和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4、機運隊隊長、書記及主管隊長必須定期對主煤倉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且指定專人每班進行檢查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主煤倉給煤機加固方案

1、根據目前主煤倉情況,為了加強對給煤機與煤倉出煤口連接法蘭可靠聯接。要求機運隊必須對給煤機與煤倉出煤口法蘭連接處加強檢查,對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處法蘭鋼板破損和薄弱段進行加固,定期緊固螺栓,增加其抗震動和承受上部煤炭沖擊的能力。

2、要求機運隊在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法蘭下部采用金屬加強支柱,以防止主煤倉出煤口與給煤機連接法蘭處出現意外掉落的現象發(fā)生。并由當班給煤機司機負責檢查金屬支柱支撐的可靠性,每班進行交接班。一旦發(fā)現存在不安全因素,則立即電話匯報隊值班領導進行處理。

3、要求機運隊確定給煤機連接法蘭下部金屬加強支柱的型式并繪制加工圖紙,報生產部機電組安排機修廠加工。金屬加強支柱要求使用1套,現場備用1套。

4、要求機運隊現場確定主井給煤機上部煤倉漏斗部分的加固方案,并以電子版的形式報生產部。

生產技術部

2023年1月28日

第7篇 清理煤倉之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目的

為了確保1#煤倉清理作業(yè)安全、順利進行,杜絕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清倉作業(yè)

第二條 清倉工作由外包維護部門完成,在得到公司領導同意及倉儲處當班領導的許可后方可進行各項工作。

第三條 凡參加清倉工作的人員,事先必須學習本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掌握和了解有關規(guī)定,熟悉氣體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條 從事清倉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和值班負責人的指揮,遵守現場的其他安全規(guī)定;皮帶運行時,嚴禁靠近皮帶;跨越皮帶必須經過通行橋,禁止在運行或停止的皮帶上行走、站立或傳遞各種用具;現場和煤倉內嚴禁煙火。

第五條 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規(guī)》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倉一票”,工作票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共同到現場把安全措施做好,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經落實到位,方可許可工作并辦理好工作票手續(xù)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現場工作負責人專門與運行當班值長聯系清倉工作事宜,嚴禁在集控室使用電話“遙控”落實或許可。嚴禁未辦理工作票進行清倉工作。

第六條 清倉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風等設備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負責接線,煤倉內進行捅煤作業(yè)時應使用行燈照明,電線應完好無破損,防止漏電傷人。

第七條 工作人員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繩、軟梯、跳板等清理工具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應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作業(yè)人員系好安全繩進入煤倉前,應先將另一根安全繩從將要進行作業(yè)的位置正上方有固定裝置處放入倉內,作業(yè)人員進入煤倉后,立即將另一根安全繩掛上同時脫開原來的安全繩并示意監(jiān)護人員栓上固定裝置上。

第八條 工作時工作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褲腳扎好,在外面進行監(jiān)護人員與下倉工作人員必須相匹配,進入煤倉后安全繩應由監(jiān)護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緊的狀態(tài)。

第九條 如果煤堆積在煤倉的一側并有很大的陡坡(大于50度)時,應在進入煤倉前將陡坡用捅條消除,以免煤堆坍塌發(fā)生意外。

第十條 打開煤箅子時,須采取措施,防止箅子落入煤斗內。工作結束后應將箅子重新蓋好并栓牢。

第十一條 進入煤倉前應將落煤斗積煤清理干凈,所在位置的分煤器應抬起并切斷電源,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第十二條 操作人員要注意相互配合好,防止脫手滑落;操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始終將安全繩拉緊。

第十三條 在清理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應密切監(jiān)視倉內的情況,監(jiān)護人員不準同時擔任其他工作,監(jiān)護人員的目光不應離開倉內作業(yè)人員,應隨時檢查工作人員的安全繩松緊程度并及時調整;監(jiān)護人員應采取間隔性的喊話來與作業(yè)人員溝通倉內情況,并保證喊話相互都能聽清楚;嚴禁監(jiān)護人員無故離開現場或從事與監(jiān)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現場,應委托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代替進行監(jiān)護,代替監(jiān)護工作的人員,在原來監(jiān)護人員沒回來或沒有人員接替監(jiān)護工作的情況下,不準擅自放棄監(jiān)護工作,直至有人接替為止。倉內的照明應能保證監(jiān)護人員看清作業(yè)人員并準備一定數量的電筒。

第十四條 清理原煤倉應保證至少有七至九人和至少有兩組人員,輪流進行清理工作和休息;倉內作業(yè)人員應根據自己的身體適應情況,自行決定作業(yè)時間,作業(yè)人員要注意補充水分,以免出汗過多造成虛脫、暈倒和中暑。如果倉內作業(yè)人員出現虛脫、暈倒或中暑,應立即將虛脫、暈倒或中暑人員放到軟梯上的跳板,另外一人護送,倉外監(jiān)護人員要迅速將軟梯提上來,按照“緊急救護”程序進行搶救。在搶救的過程中要注意監(jiān)護好倉內的人員,軟梯提上來以后,要馬上放回倉內,責令停止作業(yè),倉內所有人員撤出休整。

第十五條 清倉工作應按照從上至下、逐層清理、填補空洞的原則進行,作業(yè)過程,要隨時注意倉內落煤情況,積煤嚴重的一側要加快清理,使倉內煤層基本上處于同一平面高度,要避免出現陡坡和空洞;如果煤倉落煤出現空洞,可聯系主控人員適當減少對應給煤機的給煤量或暫停其運行,并要盡快清理填滿空洞,煤倉落煤過快出現空洞,不能填滿時,倉內人員立即撤到軟梯上,倉外工作負責人應立即聯系運行人員停止其他給煤機運行,必要時可要求輸煤人員上煤,待填補空洞后方可繼續(xù)清理工作。禁止采用捅寬落煤口加快落煤速度的方法來進行煤倉清理工作。

第十六條 清煤工作接近倉底時,應考慮逐漸減少倉內作業(yè)人員的人數,如果倉底落煤口還有部分結煤,應要求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停止運行,待清理完結煤,作業(yè)人員撤離煤倉外以后,方可通知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投入運行。

第十七條 清理工作結束,工具應使用繩子從另一個出口吊上來,工作負責人必須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確認沒有工具遺留在倉內時,方可恢復落煤斗。

第十八條 清理煤倉的整個作業(yè)過程,配合捅煤的運行人員應始終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做好現場的監(jiān)督和聯系工作,啟動皮帶上煤前需與清理煤倉工作負責人做好安全交底并檢查,確認工作人員確已處于安全位置以及清倉所在位置的落煤斗的落煤口已經封堵好、沒有工具等遺留在皮帶上,方可啟動皮帶;值班負責人和輔控負責人應經常性地檢查清倉工作安全措施落實及進展情況,督促值班人員勤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匯報;出現嚴重不安全情況時,應責令立即停止

作業(yè),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繼續(xù)作業(yè)。

煤倉管理安全技術措施(7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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