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辦事處人事管理制度
一、培訓制度
(一)適用范圍:在職工作人員。
(二)培訓形式及內容:由上級部門舉辦的專門業(yè)務、知識更新、崗前培訓等和社會機構舉辦的技能、學歷學位培訓。
(三)目的: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激勵自我增值,從而提高工作效能。
(四)培訓經費:
1.由上級部門舉辦的各類型專門業(yè)務培訓,知識更新培訓等的學習及生活費用開支,由政府全額報銷。
2.公務員參加社會機構舉辦的與自身工作有關的各項技能培訓或學歷學位教育培訓,必須征得辦公室主任、主管領導同意,并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的,可報銷80%的學費
二、人員招聘制度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新招聘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員。
(二)主旨與原則:堅持凡進必考、公開招聘的原則。除極個別急需緊缺的專業(yè)人才,由街道辦事處班子研究決定外,政府空缺的崗位必須由組監(jiān)辦統(tǒng)一公開招考,經街道辦事處領導研究決定后擇優(yōu)錄用。
(三)操作程序:
1.各辦公室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員的,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以書面請示闡明原因、人員要求等上報組監(jiān)辦。
2.組監(jiān)辦根據各辦公室工作人員配置的比例,核定確需增加人員的,報主管領導審批后,統(tǒng)一公開招考。
(四)其它:
1各辦公室要根據辦公室工作及人員配置的情況,做好規(guī)劃上報,以便安排好年度招聘計劃。
2.新錄用的員工必須經體檢合格(達到所從事崗位的標準為合格)后才能上崗,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予以辦理轉正手續(xù)并套入相應的工資級別。
3.政府聘用的人員由組監(jiān)辦以政府的名義簽訂勞動合同;辦公室因特殊工作需要聘請的專業(yè)隊、保安、清潔工等由用人辦公室自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三、考勤、紀律制度
(一)適用范圍:在職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