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管理協(xié)會部門會議制度
為規(guī)范各部門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門工作效率,根據(jù)協(xié)會章程的指導精神,特制定各部門會議制度。
第一條
協(xié)會各部門可在遵守協(xié)會相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門例會制度,也可根據(jù)工作需要適時組織召開,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門全體會議。每次活動舉辦后必須召開總結會,出席者為各部室主要成員,結合工作需要可邀請其他人員參加部門擴大會議。
第二條
會議主要內容:部室主要人員對所做工作的匯報與總結;擬定下一階段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議定;困難問題的解決。與會人員須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會議過程中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第三條
部門召開會議之前由各部部長負責通知需到會的人員。
第四條
會議參與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五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六條
參加會議要提前到場簽到,部長負責組織簽到及會場布置工作。
第七條
會議由各部門專門人員負責會議的記錄,整理后存檔。
第八條
會議期間要保持會場的安靜,通訊工具要關閉或調成振動。
第九條
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無故缺席連續(xù)達3次者視作自動退會處理。遲到、早退者各部門內部提出警告,連續(xù)達3次者,協(xié)會通報批評并記入檔案。
第十條
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時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有會議記錄人員記錄。每學期會議請假累計達6次者,協(xié)會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會議的考勤情況各部門要準確記錄,定期匯總,作為協(xié)會考核的重要項目。
第十二條
會議時間、地點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修改權及解釋權屬河南大學管理協(xié)會會長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