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s物業(yè)公司印鑒管理制度
1、印鑒的登記
(1)印鑒在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綜合管理部建立印鑒臺賬,包括印鑒刻制、改制、廢止時間、經辦人、印鑒式樣以及領用人,此賬永久保存;
(2)印鑒在公司以外登記或申報時,應由管理者將印鑒名稱、申報年月日以及申報者姓名匯總后報綜合管理部。
2、印鑒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公司財務印鑒由財務部保管。
3、用印手續(xù)
(1)用印審批:申請人應持蓋章文件及填寫'用印申請單',報綜合管理部審查,經執(zhí)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專用章由負責管理的人員及所屬部門經理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保管及使用(財務印鑒的使用審批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相關規(guī)定辦理);
(2)公司印鑒的使用原則上由印鑒管理人或文件處理人掌握。印鑒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簽名或簽章。印鑒管理人對未經簽發(fā)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實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將用印依據或用印申請單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用印依據及用印申請單上應有代理人的簽名;
(4)公司印鑒嚴禁帶出公司。如特殊原因要帶出公司時,需報批準。
第2篇 物業(yè)公司印鑒管理制度
1、印鑒的登記
(1)印鑒在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綜合管理部建立印鑒臺賬,包括印鑒刻制、改制、廢止時間、經辦人、印鑒式樣以及領用人,此賬永久保存;
(2)印鑒在公司以外登記或申報時,應由管理者將印鑒名稱、申報 日以及申報者姓名匯總后報綜合管理部。
2、印鑒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綜合管理部保管;
公司財務印鑒由財務部保管。
3、用印手續(xù)
(1)用印審批:申請人應持蓋章文件及填寫'用印申請單',報綜合管理部審查,經執(zhí)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專用章由負責管理的人員及所屬部門經理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保管及使用(財務印鑒的使用審批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相關規(guī)定辦理);
(2)公司印鑒的使用原則上由印鑒管理人或文件處理人掌握。
印鑒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簽名或簽章。
印鑒管理人對未經簽發(fā)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實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將用印依據或用印申請單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用印依據及用印申請單上應有代理人的簽名;
(4)公司印鑒嚴禁帶出公司。
如特殊原因要帶出公司時,需報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