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團隊活動室管理制度
文簡學校團隊活動室管理制度
文簡學校團隊活動室是共青團和少先隊開展活動的陣地,是學生學習團的知識和理論的園地。為了更好地發(fā)揮團隊活動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條 任何人、處室不得以任何非工作理由,占有活動室;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動室需向團支部書記申請,由團支部書記統(tǒng)一安排;
第三條 該活動室僅供團總支、少先隊使用,除學校安排,不得另作他用。
第四條 活動室物品由團支部書記統(tǒng)一保管,各支部、個人使用相關物品需向團支部書記申請,經(jīng)批準后方可使用,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
第五條 團員、隊員要自覺遵守團隊活動室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設施保持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