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實訓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老師、學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開展,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以下我校實驗、實訓場所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我校實驗、實訓場所包括實驗室、儀器室、電教室等,其相關設備設施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
2、實驗、實訓場所的使用分為常規(guī)教學和臨時用途兩類,由教導處統一協調和安排。
3、任何實驗實訓室的課任老師或相關活動部門、個人在使用期間有義務對學生學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設備設施操作規(guī)范講解、負責組織學生協同管理人員完成清潔衛(wèi)生和設備檢查工作,并同時承擔在使用過程中學生和設備的安全管理責任。
4、學生或學員在實驗實訓室里進行相關操作時必須要有任課老師在場,并嚴格按照老師講授的注意事項和操作規(guī)范進行操作,禁止學生使用或調試與課程無關的軟件、設備和器件。
5、學生或學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進入實驗實訓室,進入以后嚴禁大聲喧嘩、亂扔紙屑,嚴禁破壞公物、亂刻亂畫,對于違反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
6、實驗實訓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必備的照明設施、消防器具,保持良好的通風和消防通道的暢通。嚴禁在實驗室使用任何外帶電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電梳子、充電器等),所有實驗設備禁止超負荷運行,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使用明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對違規(guī)使用電器者,除沒收相關電器,并對使用人進行嚴肅批評,視其情節(jié)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7、管理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常規(guī)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排除各類安全隱患,重點對各實驗實訓室的設備、消防器材、逃生通道、燈源、開關、插座、門窗等進行檢查,在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情況下,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向相關部門反映,并督促其盡快整改。
8、實驗實訓場所的鑰匙由專人保管,未經許可或授權,任何人不得把鑰匙轉借他人;各實驗實訓室內的設備和儀器嚴禁私自借出,若因工作原因,經領導批準,履行相關設備儀器借用手續(xù)后方可借用。
9、實驗實訓室在日常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生意外事故,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應采取相應處理措施。發(fā)生人員意外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馬上進行現場搶救(若為觸電事故,則要首先切斷電源),如果沒有搶救能力,則立即撥打120急救,然后上報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領導;發(fā)生財產盜竊事故,第一發(fā)現人則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發(fā)生火災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和老師應首先疏散人群,確保學生或學員安全,可能的情況下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如果火勢超出控制范圍,則立即撥打119消防急救,然后報告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領導。
10、認真貫徹和落實各實驗實訓場所的相關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對進入實驗實訓室工作或學習的教師、電教管理人員、學生、學員及其他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有條件的開展安全知識講座和相關知識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原則。
11、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火災、被盜、人身重大傷害、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有關部門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發(fā)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采取措施補救;事故發(fā)生時不報告、不排險,甚至逃離現場;事故后隱瞞真相、避重就輕、推委責任或對調查不配合等情況者,根據具體情況,學校將分別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