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共場所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公共場所主要包括操場、圖書室、實驗室等,由于這些場所學生參與面廣,人員高度集中,活動時間短,節(jié)奏快,活動緊湊,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為確保學校在組織師生到以上場所活動時的安全工作,特制訂西河中心小學公共場所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要擬訂詳細的活動計劃,做好組織分工及安全預案等準備工作。
二、要明確進、退場時間、地點、順序及路線。
三、要制定詳細的各所、室的活動規(guī)則并有專人負責。
四、在組織學生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組織,要保障各種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切不可擅離崗位或臨陣脫逃。
五、活動過程中要保證秩序,嚴禁學生在坐席內嬉戲、追逐、打鬧、大聲喧嘩。教師要盡量使自己所負責的學生在視野所及和有效指揮的范圍內。
六、要制定安全活動規(guī)則,并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七、對會場環(huán)境布置,若有學生參與,涉及攀高懸掛會標、橫幅諸事,必須有教師現場負責指導與保護。
八、發(fā)生意外事故時,決不能驚慌失措、手忙腳亂,要保持鎮(zhèn)靜,沉著應付,做好現場秩序的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