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電教軟件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電教軟件管理制度
一、教師根據(jù)教學要求,需用軟件,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
二、教師在使用軟件的過程中,要注意作用方法并妥善保管,用過之后,立即送回軟件庫。
三、凡由學校購買(或制作)的軟件,統(tǒng)一由軟件庫保管,學校組織教師制作或雖由個人制作但屬公用的軟件,由軟件庫保管,教師個人制作個人使用的軟件由個人保管。
四、電教軟件只在校內使用,且僅供教育教學之用,外單位借用須經(jīng)校長批準方可。
五、對所入庫的各種資料,管理人員及時做好編目、分類、登記工作。
六、管理人員對教師歸還的軟件須仔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入庫,有損壞的軟件按價賠償。
七、教育教學軟件均屬學校財產(chǎn),由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對待管理工作要認真、細致、負責。
八、管理人員要保持軟件庫清潔衛(wèi)生,注意防潮、防毒,設備軟件等擺設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