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學校消防管理制度4
技術學校消防管理制度4
為確保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chǎn)安全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制定如下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長為學校的安全責任人,下設分管安全副校長,并由教師或保衛(wèi)責任人作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學校教職工成立義務消防隊。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明確“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的危害性,知道報火警,會逃生自救。
3、保障校內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狀況,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施安好率100%,并做好檢查檢查記錄。
4、教學樓的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安好。
5、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
6、加強易燃、易爆的危險品管理。做到實驗用品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和實驗教師同時負責保管,在實驗時教師必須事前向學生講明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保管室、計算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下課后要關好門窗和電源。
8、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燈等消防設施設備要加以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jīng)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地進行整改、維護、更換,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熱設備;嚴禁吸煙和私自亂接電線。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有教育家屬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內住戶使用燃氣、煤氣,要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鎖閥。
13、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和廚具設備,每年要檢查,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和灶具應保持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14、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和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15、對因無視防火安全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保衛(wèi)處
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