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組織管理制度4
學校消防組織管理制度4
(一)學校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受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消防組織的日常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學校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guī)、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知道本人在義務消防組織中的職責分工。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yè)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義務消防隊要做好本部門、本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發(fā)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xiàn)場,服從現(xiàn)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xiàn)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