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F金管理核算制度
中學學?,F金管理和核算制度
為了規(guī)范財務制度,充分發(fā)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教學工作,根據我校具體情況,現金管理和核算制度內容如下:
1.遵守現金使用范圍,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現金。
2.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現金,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存入銀行。每晚庫存現金不能超過銀行或有關部門核定的限額,庫存現金限額為1500元。
3.不得坐支現金,單位支出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中支出,或者從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4.現金收支業(yè)務必須根據合法憑證辦理,在國家和紅橋教育局財務科、審計科規(guī)定的范圍內正確核算,不得以借據、白條抵頂庫存現金。
5.出納存取大額現金(5000元以上)時,應當由保衛(wèi)干部安排專人陪同前往。
6.除餐費、教師個人學費、培訓費外,500元以上的支出不得用現金支付,應開具支票。
7.凡是〈收費許可證〉規(guī)定的項目收取的現金,必須存入財政專戶。
8.收取的現金應用驗鈔機進行檢驗,防止假鈔給學校造成損失。
9.每日終了,出納應對現金庫存金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核對,做到帳實相符。
10.出納人員應遵紀守法,遵守職業(yè)道德,不得挪用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