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本公司生產、運輸設備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護設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可用來指導生產部、技術部、財務部以及設備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開展設備操作、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轉讓、報廢等工作。
第二章 設備使用規(guī)定
第三條 設備使用前,其操作人員應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訓,培訓由設備部門安排專業(yè)的技術人員現(xiàn)場操作講解。
第四條 操作人員應熟練操作設備,清楚設備日常保養(yǎng)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設備部簽發(fā)設備操作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 機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報告班組長及有關負責人員解決處理。
第六條 所有動力設備,未經車間、設備部、電工或機修工人允許,不準亂修、亂拆,不得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類、棉紗類物品。
第七條 設備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guī)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八條 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員的機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條 對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十條 設備管理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并將其列為工作考核內容。
第三章 設備檢修和技術改造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科每年12月份編制下一年度的《設備檢修計劃》,在使用部門的協(xié)助下按計劃進行檢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門無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寫《設備檢修單》申請設備管理科檢修。
第十二條 檢修后的設備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門負責人的簽名認可,由設備管理科將設備檢修的情況,記錄于《設備檢修單》及相應的《設備管理卡》上。
第十三條 設備的技術改造可納入檢修計劃一并執(zhí)行。
第四章 設備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 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由設備管理科在《設備維護保養(yǎng)項目表》中規(guī)定保養(yǎng)項目、內容及頻率,并發(fā)放至設備使用部門執(zhí)行,設備管理科負責配合并監(jiān)督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
第十五條 設備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日常維護制度。
第十六條 相關部門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性能檢測,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十七條 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設備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銹、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第五章 新增設備管理
第十八條 生產部根據工作的要求及公司發(fā)展需要,需購置生產設備時應填寫《生產設備購置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注明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用途及要求設備達到的性能、數(shù)量等,并提交設備管理科審查,報生產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產設備的申請由生產車間提出,由生產部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部和技術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條 新生產設備的驗收。
1.采購或自制的生產設備,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安裝調試,確認符合要求后,由技術部、生產部和使用部門在《生產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2.驗收不合格的生產設備,相關部門把情況反映到設備采購人員,由其與供應商協(xié)商解決,最后由驗收人員把處理結果記錄在《生產設備驗收單》上。
3.生產部對驗收合格的生產設備進行編號,建立《設備管理卡》,并在《生產設備臺賬》上登記。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證設備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xié)助設備管理科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正確使用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二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設備管理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二十三條 安裝的設備,由設備管理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條 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第六章 設備運行動態(tài)管理
第二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tài)管理,是指為了使各級設備管理人員能準確掌握其運行狀況,制定相應管理措施進行管理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 制定健全的設備巡檢措施。
各作業(yè)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巡檢點、內容、正常運行的參數(shù)標準,并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檢查周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條 巡檢任務的承擔。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的設備進行巡檢,設備的專業(yè)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
第二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巡檢時,發(fā)現(xiàn)設備不能繼續(xù)運轉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后登入檢查表,并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tǒng)一匯總。
3.專職巡檢人員除完成承擔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匯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于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二十九條 動態(tài)資料的應用。
1.巡檢人員對巡檢中發(fā)現(xiàn)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對于巡檢中發(fā)現(xiàn)的設備缺陷,如情況緊急,為了不影響生產,能由修理班組處理的立即處理,如不能及時處理,應由多作業(yè)部門立即確定解決方案,并著手解決。
3.對于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由各作業(yè)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和處理方案。
第三十條 薄弱環(huán)節(jié)的立項。
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huán)節(jié)。
1.運行中經常發(fā)生故障停機而反復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安全隱患,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三十一條 薄弱環(huán)節(jié)的處理。
1.有關部門要依據動態(tài)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huán)節(jié),對薄弱環(huán)節(jié)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yè)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后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huán)節(jié)改進方案實施后,要進行效果考察,給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后,存入設備檔案。
第七章 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 設備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再無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在報廢之前要進行技術鑒定與評估。
第三十三條 有關部門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及殘值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三十四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相關程序審批。
第三十五條 申請批準后,將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三十六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按有關規(guī)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