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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機電隊長崗位崗位職責
一、崗位標準
1、具有煤炭院校機電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
2、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3、取得安全管理員b類資格證后方可任職,并做到持證上崗。
二、工作標準
1、定期排查礦井在機電范圍內的安全隱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2、深入現場,組織人員對現場的機電設備、設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進行檢查,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
3、積極配合機電科科長開展機電、運輸管理等工作。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圍內完成或組織完成相應的工作;
4、參加會審規(guī)程、措施;
5、及時向機電科科長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
6、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7、認真學習各項業(yè)務知識,切實貫徹國家環(huán)保方針、政策、法規(guī),并檢查和監(jiān)督實施。
第2篇 機電隊長職業(yè)病防治崗位職責
第一條 機電隊長是區(qū)隊機電專業(yè)職業(yè)病防治第一責任人。
第二條 及時了解和掌握井下區(qū)隊施工范圍內的各種設備的運轉情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
第三條 認真抓好機電設備檢修工作,各種開關保護齊全、靈敏可靠,各種設備信號暢通,符合完好標準。
第四條 協調好區(qū)隊機電班組工作,對區(qū)隊所屬井下設備的完好負責,杜絕電氣設備失爆現象。
第五條 加強對各崗位操作人員和各班組機電維修工的監(jiān)督和檢查,每天必須掌握井下機電設備的運轉情況,確保其可靠性,發(fā)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第六條 經常深入現場,解決機電運轉中的技術問題,并負責監(jiān)督和落實各種監(jiān)督方面的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補充技術措施。
第七條 加強對區(qū)隊所有機電人員的職業(yè)病防治培訓和教育,增強自主保安意識。
第3篇 井下各隊機電隊長崗位職責
1、對本隊組機電工作全面負責。
2、參加生產公司及機電科組織的機電會議并及時向職工傳達和組織落實。
3、根據機電科的安排,負責編制本單位檢修計劃并全面負責檢修工作。
4、按照《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要求,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完好情況,并負責組織設備的檢修、試驗和調整工作。
5、負責本單位機電事故的分析、追查,并將事故報告機電科。
6、負責本單位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每月26日將本單位各種記錄和標準化自檢結果報機電科。
7、要求職工嚴格執(zhí)行工種操作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制以及機電設備包機制,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4篇 運輸區(qū)機電隊長崗位職責
1、 對本隊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 開好職工班前會,組織討論安全生產措施,詳細交待當班注意事項。
3、 要經常對本隊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操作教育,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確保工作安全。
4、 要帶領本隊人員安全的完成設備的安裝、拆除,按完好標準、質量標準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fā)現隱患及時解決。
5、 出現事故要及時趕到現場處理,事故做好追查,匯報。對安全大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人,限期解決。
6、 經常組織職工參加技術學習,積極參加技術革新等活動,爭創(chuàng)“五好”班組。
7、 負責開好班前班后會,總結當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