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保安部管理程序與責任制度格式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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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管理程序與責任制度
1.0 目的:實行層級管理、層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2. 0 適用范圍:保安部各級管理。
3. 0 管理程序:3.1 保安部的工作在管理處主任/經(jīng)理的監(jiān)督及指導下,開展各項具體工作。
3. 2 保安部隊長接到管理處主任/經(jīng)理的指令,直接安排實施。
3. 3 保安部隊長直接指揮領班具體實施工作。
3. 4 保安部領班必須配合隊長按質(zhì)按量及時完成工作指令。
3. 5 保安部領班在隊長的監(jiān)督與指導下,實施對隊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工作。
3. 6 隊員要積極努力地協(xié)助、配合、執(zhí)行領班的指令,絕對服從管理。
3. 7 執(zhí)行任務后,及時把情況逐級向上匯報,隊長可親自了解監(jiān)督任務完成情況,經(jīng)確認無誤后,方可向管理處主任/經(jīng)理匯報及存檔。
4.0責任制度:
4.1 每個班由領班負責安排隊員工作,定人定崗。
4.2 每個隊員負責自己崗位區(qū)域內(nèi)的一切公共設施的安全及其它的異常情況的處理工作,因東西損壞不知道、或處理問題不及時所造成的后果由當值隊員負責。
4.3 有問題不及時處理或不及時上報者,責任由當值隊員負責。
4.4 處理問題不當,隱瞞事實,責任由當值隊員負責。
4.5 隊員不遵守崗位紀律及不注意個人行為,若有人投訴,追究當值隊員責任及當值領班責任。
4.6 不主動為業(yè)主提供服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屬實追究當值隊員及領班責任。
4.7 在8小時上班期間崗位發(fā)生的事情,領班不向上級報告的,追究當值領班責任。
4.8 隊員有問題及時上報,領班未跟進或不上報追究領班責任。
4.9 當值領班有問題上報隊長,隊長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追究隊長責任。
4.10 隊長有事不上報,或上報不及時所造成的后果由隊長負責。
5.0 基本要求:
5.1監(jiān)督落實日常工作部署,嚴要求、高標準、責任到人,誰主管誰負責,達到逐級請示、逐級要求、逐級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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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保安部法律責任制度
保安部法律責任
1.0目的:加強法律意識,提高隊伍素質(zhì)。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全體成員。
3.0主要內(nèi)容:
3.1 違反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罰款、辭退的處理。
3.2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任務。
3.3 非法剝奪、限制他人自由。
3.4 罰款、或沒收財物扣押他人有效證件或財物。
3.5 辱罵、毆打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
3.6 私自為他人提供保安服務。
3.7 處理民事糾紛、經(jīng)濟糾紛、或勞動爭議。
3.8 監(jiān)守自盜,造成重大損失者。
3.9 因工作失誤、失職造成嚴重后果者。
3.10其它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活動。
4.0基本要求:
1.0公平公正、獎罰分明。
2.0 嚴格遵守,嚴格執(zhí)行。
3.0 必須熟悉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
4.0若違反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當?shù)毓矙C關處理,情節(jié)輕微的勸其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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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保安部管理程序與責任制度
保安部管理程序與責任制度
1.0 目的:實行層級管理、層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2.0 適用范圍:保安部各級管理。
3.0 管理程序:
3.1 保安部的工作在管理處主任/經(jīng)理的監(jiān)督及指導下,開展各項具體工作。
3.2 保安部隊長接到管理處主任/經(jīng)理的指令,直接安排實施。
3.3 保安部隊長直接指揮領班具體實施工作。
3.4 保安部領班必須配合隊長按質(zhì)按量及時完成工作指令。
3.5 保安部領班在隊長的監(jiān)督與指導下,實施對隊員的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工作。
3.6 隊員要積極努力地協(xié)助、配合、執(zhí)行領班的指令,絕對服從管理。
3.7 執(zhí)行任務后,及時把情況逐級向上匯報,隊長可親自了解監(jiān)督任務完成情況,經(jīng)確認無誤后,方可向管理處主任/經(jīng)理匯報及存檔。
4.0責任制度:
4.1 每個班由領班負責安排隊員工作,定人定崗。
4.2 每個隊員負責自己崗位區(qū)域內(nèi)的一切公共設施的安全及其它的異常情況的處理工作,因東西損壞不知道、或處理問題不及時所造成的后果由當值隊員負責。
4.3 有問題不及時處理或不及時上報者,責任由當值隊員負責。
4.4 處理問題不當,隱瞞事實,責任由當值隊員負責。
4.5 隊員不遵守崗位紀律及不注意個人行為,若有人投訴,追究當值隊員責任及當值領班責任。
4.6 不主動為業(yè)主提供服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屬實追究當值隊員及領班責任。
4.7 在8小時上班期間崗位發(fā)生的事情,領班不向上級報告的,追究當值領班責任。
4.8 隊員有問題及時上報,領班未跟進或不上報追究領班責任。
4.9 當值領班有問題上報隊長,隊長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追究隊長責任。
4.10 隊長有事不上報,或上報不及時所造成的后果由隊長負責。
5.0 基本要求:
5.1監(jiān)督落實日常工作部署,嚴要求、高標準、責任到人,誰主管誰負責,達到逐級請示、逐級要求、逐級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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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保安部四級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保安部四級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1.0目的:貫徹落實《消防管理條例》,加強安全防火工作教育,堅持執(zhí)行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管理原則,實行層級落實,層級管理的消防責任制度;
2.0防火責任示意圖:
3.0 制度規(guī)程
3.1 安全防火總指揮必須貫徹落實《消防管理條例》對整個小區(qū)負責,加強監(jiān)督、監(jiān)管、落實力度;
3.2 安全防火副指揮嚴格執(zhí)行落實《消防管理條例》,應熟悉國家《憲法》、《刑法》、《治安處罰條例》對安全防火總指揮負責,制定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和組建專門的消防應急組織,加強督導教育,并做好各方面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3.3 維修部門領班嚴格執(zhí)行落實《消防管理條例》和應急措施,應對安全防火副指揮負責,定期按時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保養(yǎng)、檢修,確保各種消防設備都處在正常的工作運轉預警狀態(tài),同時向安全防火副指揮提出合理改進意見,及時更新消防設施器材,假若有火災一定要保證消防供水,及合理供電、照明和相關消防維修人員;
3.4 維修技工應熟悉消防應急方案,對維修領班負責,定期檢查、檢修、保養(yǎng)小區(qū)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并熟悉掌握操作技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時發(fā)現(xiàn)并匯報解決問題;確保各種消防設施正常運轉,同時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3.5 業(yè)主應做好各自單元內(nèi)的安全防火工作,業(yè)主應對管理處負責,做好日常的安全用電、爐灶煮飯時不離人,爐、灶旁不堆放易燃物品,不亂燒紙、燒香,亂扔煙頭等,且教育小孩不玩火,如出現(xiàn)火災事故由業(yè)主負責,室內(nèi)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fā)現(xiàn)火種、火情及時知會管理處;
3.6 保安部隊長嚴格貫徹執(zhí)行《消防管理條例》及《火災應急方案》,應對消防副指揮負責,督促、領導隊員做好日常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清點工作、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預防與處置,安排隊員做好火災應急方案的實施與培訓、演練工作,并向消防副指揮及時反映存在的火災隱患因素和改進措施;
3.7 義務消防組組長嚴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熟練掌握《火災應急方案》,義務消防組組長應對保安部隊長負責,及時組織配合隊長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工作的檢查與預防,協(xié)助做好《火災應急方案》,加強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3.8 義務消防組成員對組長、隊長負責,嚴格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度,做好日常安全防火的預防、檢查工作,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熟練掌握應急方案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操作與使用,不斷提高自己處理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3.9 崗位當值嚴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排除崗位區(qū)域一切不安全因素,發(fā)現(xiàn)火情及時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每個部門當值都應對自己部門主管負責,做好各自崗位區(qū)域安全防火工作。
4.0基本要求:
4.1嚴格執(zhí)行,嚴格落實。
4.2確保消防設備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能夠正常使用。
4.3不因工作失誤造成消防器材不能及時投入使用。
4.4能夠及時更新,保養(yǎng)消防器材設施設備。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消防安全巡查登記表》
5.2《消防設施整改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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