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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瓶充裝安全生產制度(十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shù):44

氣瓶充裝安全生產制度

第1篇 氣瓶充裝安全生產制度

1、從事氣瓶充裝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進行氣瓶充裝作業(yè),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2、從事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嚴禁穿化纖服裝,一律著棉布工作服,嚴禁在化纖服裝外套棉布工作服,防止磨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3、從事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應穿對強電電阻高對靜電電阻低的膠底鞋,以便隨時排放人體上的靜電。嚴禁穿帶鐵釘?shù)纫桩a生火花的鞋。

4、充裝站內必須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防爆電氣設施設備及燈具。

5、充裝站內嚴禁一切煙火,不準攜帶火種和戴老光眼鏡進入。

6、凡進入充裝站內的機動車輛,發(fā)動機排氣管的出口處必須帶阻火器,嚴禁拖拉機,電瓶車進站。

7、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qū)和充瓶區(qū)。

8、裝卸氣瓶時,嚴禁拖、滾、撞。

9、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儲存站區(qū)內不準有雜草,易燃雜物。

10、各種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擺放在固定位置并完好有效。值班室內應設火警報警電話。

11、各項安全制度齊全,上墻張掛整齊。

第2篇 氣瓶充裝作業(yè)安全生產制度

1、從事氣瓶充裝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方可進行氣瓶充裝作業(yè),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2、從事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嚴禁穿化纖服裝,一律著棉布工作服,嚴禁在化纖服裝外套棉布工作服,防止磨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3、從事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充裝的工作人員,應穿對強電電阻高對靜電電阻低的膠底鞋,以便隨時排放人體上的靜電。嚴禁穿帶鐵釘?shù)纫桩a生火花的鞋。

4、充裝站內必須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防爆電氣設施設備及燈具。

5、充裝站內嚴禁一切煙火,不準攜帶火種和戴老光眼鏡進入。

6、凡進入充裝站內的機動車輛,發(fā)動機排氣管的出口處必須帶阻火器,嚴禁拖拉機,電瓶車進站。

7、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儲罐區(qū)和充瓶區(qū)。

8、裝卸氣瓶時,嚴禁拖、滾、撞。

9、氧氣和溶解乙炔氣瓶儲存站區(qū)內不準有雜草,易燃雜物。

10、各種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擺放在固定位置并完好有效。值班室內應設火警報警電話。

11、各項安全制度齊全,上墻張掛整齊。

第3篇 氣瓶充裝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員上崗都應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包括設備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識,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內容。

2、消防安全人員應經專業(yè)的消防安全培訓,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消防安全部門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和消防、安全人員作業(yè)證書。

3、制訂安全教育計劃,工作人員每人每年應獲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訓教育。

4、根據(jù)公司情況,適時安排消防滅火演習和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學習。

二、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1、培訓教育對象

安全生產培訓:全體員工

操作技術培訓:全體操作人員

專業(yè)技術培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2、培訓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設備操作技能教育與培訓。

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料教育與培訓。

3、培訓教育計劃安排:

(1)根據(jù)公司安全工作重點和應急預演要求;

(2)根據(jù)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格有效期計劃安排人員培訓、考核;

(3)根據(jù)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4、培訓教育計劃執(zhí)行:由技術負責人負責培訓計劃制定和實施。

5、各種培訓結果均應有記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應歸檔管理。

三、安全巡回檢查

1、每日巡回檢查,值班人員、安全員必須對充裝設備、焊接鋼瓶、相關機器、管道、充裝間、實瓶庫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巡查內容,火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違章行為。

2、每周巡回檢查,安全員必須對生產區(qū)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巡查內容: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備數(shù)量是否滿足要求。

檢查過程中:一經發(fā)現(xiàn)隱患,應立即整改,不積患成災,一時難以整改的,應向總經理報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

1、外來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和操作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充裝間等關鍵部位。

2、啟動設備要告知有關人員,不準靠近和逗留在轉動設備旁邊。

3、因設備檢修需要動火時要經總經理批準,編制安全方案,落實安全措施,開具動火證后才能動火。

4、各崗位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第4篇 氣瓶充裝站安全管理制度

1、氣瓶充裝站應取得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充裝許可證書;

2、充裝作業(yè)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作業(yè)證書方可從事充裝工作;

3、充裝站應設置站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氣瓶收發(fā)員、氣瓶檢查員、氣瓶充裝操作員、氣瓶維護、氣瓶裝卸、押運等人員;

4、主要從事氣瓶充裝、氣瓶收發(fā)、氣瓶運輸、氣瓶儲存、氣瓶檔案、氣瓶使用等管理,并對氣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氣瓶進行培訓和指導,提供安全服務;

5、建立充裝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緊急處理措施,不得使用充裝安全技術檔案不在本充裝站的氣瓶;

6、氣瓶充裝站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其它人員無權干涉其充裝工作;

7、人員、氣瓶、車輛進出充裝站,必須履行登記制度,保障人員、車輛不得攜帶火種、易燃物品進站,防止非本站人員、車輛未經許可進度充裝站;

8、充裝場地、貯槽區(qū)域嚴禁煙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設備維修過程中,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報消防、安全部門采取監(jiān)護措施后方可進行;

9、負責本站范圍內的設備保養(yǎng)、安全設施、充裝場地的管理;

10、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條例、規(guī)定、規(guī)程。

第5篇 氣瓶充裝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充裝站內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各種閥門操作,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維修。

2、加強對電源的管理,站內應用防爆裝置。

3、嚴禁外來人員帶火種進入站內,嚴格登記手續(xù)。

4、站內動用明火作業(yè),要請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穩(wěn)妥措施防范。

5、凡是違反防火安全制度,不聽從勸告者給予罰款,情節(jié)嚴重要者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氣瓶充裝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

1、每位工作人員上崗都應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包括設備安全操作,消防安全知識,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內容。

2、消防安全人員應經專業(yè)的消防安全培訓,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和消防安全部門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和消防、安全人員作業(yè)證書。

3、制訂安全教育計劃,工作人員每人每年應獲得一次安全教育的培訓教育。

4、根據(jù)公司情況,適時安排消防滅火演習和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學習。

二、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1、培訓教育對象

安全生產培訓:全體員工

操作技術培訓:全體操作人員

專業(yè)技術培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2、培訓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設備操作技能教育與培訓。

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料教育與培訓。

3、培訓教育計劃安排:

(1)根據(jù)公司安全工作重點和應急預演要求;

(2)根據(jù)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資格有效期計劃安排人員培訓、考核;

(3)根據(jù)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4、培訓教育計劃執(zhí)行:由技術負責人負責培訓計劃制定和實施。

5、各種培訓結果均應有記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應歸檔管理。

三、安全巡回檢查

1、每日巡回檢查,值班人員、安全員必須對充裝設備、焊接鋼瓶、相關機器、管道、充裝間、實瓶庫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巡查內容,火警、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完好,制止一切違章行為。

2、每周巡回檢查,安全員必須對生產區(qū)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巡查內容: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是否完好,配備數(shù)量是否滿足要求。

檢查過程中:一經發(fā)現(xiàn)隱患,應立即整改,不積患成災,一時難以整改的,應向總經理報告,提出措施、方案、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

1、外來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和操作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充裝間等關鍵部位。

2、啟動設備要告知有關人員,不準靠近和逗留在轉動設備旁邊。

3、因設備檢修需要動火時要經總經理批準,編制安全方案,落實安全措施,開具動火證后才能動火。

4、各崗位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第7篇 氣瓶充裝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guī)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余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盡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改裝后的氣體規(guī)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第8篇 氣瓶充裝安全防火制度

1、充裝站內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各種閥門操作,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維修。

2、加強對電源的管理,站內應用防爆裝置。

3、嚴禁外來人員帶火種進入站內,嚴格登記手續(xù)。

4、站內動用明火作業(yè),要請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穩(wěn)妥措施防范。

5、凡是違反防火安全制度,不聽從勸告者給予罰款,情節(jié)嚴重要者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9篇 氣瓶充裝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定。

2、凡高壓操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低壓閘刀不能帶負荷合閘和拉閘,在操作前,必須與用電部門聯(lián)系。

4、電器設備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禁止合閘”警告牌,并設專人看管,嚴禁帶電修理。

5、電器設備如果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6、電器設備的所有連接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7、臨時照明,動力線必須架空,不準與其它工具設備等互相碰撞、摩擦,用完后必須立即拆除。

8、室外夜間作業(yè),照明燈不準安裝在帶氣作業(yè)的正上方。電線絕緣要良好,接頭要牢固,燈口與燈泡接觸要牢固。避免發(fā)生火花。

9、各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必須裝有接地、接零的保護裝置,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但在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不得同時接地和接零。

10、電器設備漏電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嚴禁用水或其它液體滅火機潑澆,以免發(fā)生危險。

11、電器設備的接地,應按規(guī)定進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水管等做接地線,電器部分不得有漏電現(xiàn)象。

第10篇 氣瓶充裝運輸安全制度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guī)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guī)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余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盡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改裝后的氣體規(guī)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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