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場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衛(wèi)科每天按時對商場進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絕各種消防隱患,并進行詳細記錄。
2、每月對商場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有損壞、失效的消防器材、設備及時維修和更換,并做好詳細記錄。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時有專人值班,并對場內消防設施進行全面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發(fā)現(xiàn)險情隨時啟動消防安全預案。
4、各樓層營業(yè)大廳要合理擺放柜臺,不許遮擋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顧客流通的寬度;主通道應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車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場內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6、商場內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7、場內禁止吸煙,禁煙標牌應當鮮明完整,必須有禮貌的制止顧客吸煙。
8、廢棄包裝物品及垃圾應隨時清理,放到指定地點,當晚清除。
第2篇 商場安全管理部24小時工作流程
商場安全管理部二十四小時工作流程
時間工作內容人員
6:40~7:00檢查賣場門鎖是否完好,打開員工通道,檢查生鮮收貨所用通道有無異常情況,布置相應崗哨,負責收貨安全檢查;
值班經理/夜班安保領班/夜班安保員
7:00~7:30檢查所有賣場內部有無異常,布置崗哨,關閉警報系統(tǒng);
同上
7:30~8:00員工入場,早班安保員到崗
8:00~8:30早班安保員開班前會,與夜班領班交接工作,布置早班工作;安保主管/早夜班安保領班/早夜班安保員
其中(8:15~8:30)監(jiān)控室人員交接班,夜班有問題須向主管匯報后方可下班;
8:30~8:40在早、夜班安保領班帶領下,逐崗哨進行早、夜班崗位交接;早、夜班安保領班/早、夜班安保員
8:40~9:00早班人員檢查各自崗位情況,準備開門迎接顧客;
夜班人員開班后會,下班;
9:00通過廣播,提前一分鐘打開顧客出入口門鎖,做好顧客進入前的準備;
9:00準時開門,迎接第一批顧客;此時間與開門營業(yè)時間一致;
當天店長或客服部經理、安保主管、安保領班及早班安保員到商場入口迎賓5分鐘;
店長或客服部經理/安保主管/早班安保員
9:00~12:00安保各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員定時段巡視賣場檢查工作;
早班安保員/管理人員
12:00~13:30安保各崗位輪流吃飯,各崗位需有人頂換,不得空崗;
早班安保員/管理人員
13:30~14:45安保各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員定時段巡視賣場檢查工作。
早班安保員/管理人員
14:45~15:00中班安保員到位,由早、中班領班帶領,逐崗交接工作。早班人員開班后會,下班。
早、中班安保領班/早、中班安保員
15:00~17:30安保各崗位正常工作。安保主管、消防巡查員定時段巡視賣場,檢查工作。
中班安保領班/管理人員
17:30~19:00倉庫安保員在收貨工作結束后,鎖倉庫大門。
中班安保領班/管理人員
19:00~21:30安保各崗位正常工作。值班經理定時段巡視賣場,檢查工作中班安保領班/管理人員
21:30阻止場外顧客進場,此時間必須與所在門店營業(yè)結束時間一致。
中班安保領班/中班安保員
21:30~22:00夜班人員到場,開班前會,下班。
22:00~22:15中、夜班領班帶領,逐崗進行崗位交接。中班人員開班后會,下班。
中、夜班安保領班/中、夜班安保員
22:30商店清場,巡查各銷售區(qū)域,確保無滯留顧客,關閉商店大門,這項工作的時間長短及具體操作時段根據(jù)當時的客流情況和各門店的營業(yè)時間作彈性處理。
值班經理/夜班安保領班/夜班安保員
23:30監(jiān)控中心上警報,封場。門店鑰匙由值班經理和監(jiān)控中心各自保管,做到雙保險。
值班經理/夜班安保領班/夜班安保員
23:20~6:40當班安保員每半小時巡視外場一次,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值班經理、安保領班、二名以上安保共同開門入場解決問題,并做詳細記錄。如遇緊急事端則需即刻通知店長。
值班經理/夜班安保領班/夜班安保員
第3篇 xz家居商場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家居商場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高低壓配電室防火事項進行責任規(guī)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商場高低壓配電室防火的安全管理。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4.內容
4.1值班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操作證,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班時必須集中思想,經常檢查各電器儀表和設備。
4.2高低壓配電室內嚴禁吸煙,不得在配電室門內外堆放易燃眉之急物品。
4.3非機房人中不得無故進入配電室,如確因工作需要面進入,必須經工程部主管同意,并作好進出記錄。
4.4配電室須配備足夠的滅火設備,保證完好可用。
4.5所人電工都有要受過防火培訓,具有防火滅火的基本常識。
第4篇 購物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購物廣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 商場全體員工、顧客以及外來辦事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各項防火規(guī)定。
2. 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考核、成績、合格方準上崗。
3. 商場內施工、裝修,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并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科申報審批。
4. 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各柜組要及時配合,不得拖延,發(fā)現(xiàn)不安隱患燕及時處理并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
5. 消防安全設施器材專人負責、保養(yǎng)和維護,任何人員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距離,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6. 商場營業(yè)廳、庫區(qū)整潔有序,嚴禁吸煙、明火、違反規(guī)定的給予10的罰款,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7. 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商場各樓層,部組區(qū)域的電源/門窗由本部組人員和營運部長負責,清場時做到人走燈滅,拉閘,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離店。
第5篇 商場安全門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商場安全門、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1 目的:通過對安全門、安全通道進行規(guī)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 內容:
-任何時候都必須保證安全門處于完好狀態(tài),禁止任何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行為發(fā)生。特殊情況下需用安全門或緊急出口搬運品的,必須事先征得安保部領班同意,并及時做好書面記錄。
-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門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非消防車輛不準停在消防通道上。
-商場絕對禁止因經營目的私自改變消防通道用途。
-安全門指示標志、指示燈要完好無損,如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安全員每天巡視檢查以上各通道,為現(xiàn)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立即報內保領班,并做好詳細書面記錄,調查核實后為整改通知,責令違規(guī)單位整改。
第6篇 商場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jù)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xié)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guī)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xié)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zhí)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jiān)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yè)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guī)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guī)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jiān)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guī)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準違規(guī)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guī)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yè)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在商場營業(yè)時動火作業(yè),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guī)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guī)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xié)議書者,公司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jù)情節(jié),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yè)時間后,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yè)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zhí)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fā)現(xiàn)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jié)嚴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guī)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臨時動火管理規(guī)定》、《專柜裝修管理規(guī)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guī)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并書面警告。
9、?消防監(jiān)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guī)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guī)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xiàn)突出、成績優(yōu)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4、?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xiàn)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guī)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zhí)行。
17、?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zhí)行。
第7篇 商場庫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制定本規(guī)定。
一、庫房內嚴禁吸煙、用火。
二、儲存易燃物品庫房的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貨場應當根據(jù)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
四、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架,貨架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物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六、化學易燃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對可能帶有火險隱患的物品,應當存放到觀察區(qū),經檢查確無危險后,方準入庫或歸垛。
八、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yè),事先必須經倉庫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調配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護,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現(xiàn)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九、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果需要安裝電器設備,應當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和本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十二、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當根據(jù)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十三、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都應當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應當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線。
十四、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燈泡。燈頭與物品應當保持安全距離。
十五、庫房管理人員在離開庫房時要進行安全檢查并必須切斷電源。
第8篇 家具商場安全部獎懲制度
家居商場安全部獎懲制度
1.目的
通過對安全部獎懲制度的進行規(guī)定,確保安全部獎懲分明的工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安全部的各類獎懲情況。
3.主要職責
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安全部獎懲情況制度的執(zhí)行。
4.內容
4.1獎勵條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酌情給予嘉獎、晉升或獎勵:
4.1.1對改革集團或商場物業(yè)管理,提供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酌情予以嘉獎或晉升;
4.1.2在服務工作中,創(chuàng)造優(yōu)異成績者,酌情予以嘉獎、晉升;
4.1.3工作積極熱心,受到商戶表揚者,酌情予以獎勵;
4.1.4發(fā)現(xiàn)事故苗子,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酌情予以獎勵
4.1.5為保護國家財產,生命財產,能見義勇為者,酌情予以獎勵;
4.1.6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酌情予以獎勵;
4.1.7嚴格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有顯著成效者,酌情予以獎勵;
4.1.8拾金(物)不昧者,酌情予以獎勵;
4.2處分種類
4.2.1口頭警告:以書面方式給予初犯而且過失行為較輕微者口頭警告;
4.2.2書面警告:員工犯有二次以上輕微過失或一次較為嚴重過失行為的給予書面警告;
4.2.3最后警告:員工在受到二次書面警告后,再犯有過失行為的,給予最后書面警告處分;
4.2.6罰款:凡是受到紀律處分的員工,將根據(jù)不同違紀情況并同罰款處理
4.2.7撤銷處分:受到任何處分的員工,在三個月中無任何過失的,將自動撤銷所受的處分。在此期間有立功表現(xiàn)的,經報告批準,可提前撤銷處分
4.3處分條例
觸犯下列規(guī)定的,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jié)特別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將直接給予最后警告:
4.3.1儀表儀容未能達到標準要求;
4.3.2當值時未穿整齊制服;
4.3.3當值時吃零食;
4.3.4無故遲到早退、未經許可擅自外出;
4.3.5擅離工作崗位或脫崗;
4.3.6當值時扎堆聊天;
4.3.7工作時收聽錄音機或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書刊;
4.3.8使用商場設施辦理私人事務;
4.3.9不佩帶或不正確佩帶工作證;
4.3.10工作或服務效率不佳;
4.3.11違反集團安全規(guī)定或其它規(guī)定;
4.3.12不按規(guī)定停放車輛;
4.3.13未經同意在工作場所內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散發(fā)與集團/商場業(yè)務無關的印刷品;
4.3.14上班時間私自會客;
4.3.15應工作疏忽損壞公物(并按相關規(guī)定賠償);
4.3.16未經同意使用客用設施;
4.3.17未經許可配置工作鑰匙,包括更衣箱鑰匙;
4.3.18無故缺席安排的培訓工作;
4.3.19不服從上司命令或未經上司許可而從事其它工作;
4.3.20有意提供假情況,假資料或假報告;
4.3.21未經許可在當值時飲用含酒精制品;
4.3.22在公共場所吸游煙,及在禁止吸煙區(qū)吸煙;
4.3.23擅自標貼,涂改或搬移公物;
4.3.24散布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集團、商場聲譽或商戶、員工名譽;
4.3.25擅自進入禁區(qū);
4.3.26因工作疏忽或對可以預料的事故未采取預防措施而造成公物損壞,同時按規(guī)定賠償;
4.3.27服務/工作態(tài)度未達到要求及/或遭致商戶投訴;
4.3.28未遵守集團及商場物業(yè)制定的各項工作流程及要求,并導致不良后果;
4.3.29未履行所在崗位的崗位職責;
4.3.30當值負責人對下屬疏于指導,未負領導職責;
4.4觸犯以下規(guī)定者,將給予最后警告或辭退:
4.4.1向他人索要小費或其它報酬;
4.4.2拾獲客人錢物后企圖或已經占用,而未上交統(tǒng)一處理;
4.4.3蓄意損耗、破壞集團或客人財物;
4.4.4賭博或圍觀賭博;
4.4.5在工作場所內兜售私人物品;
4.4.6在工作場所內、外服用麻醉藥、毒品;
4.4.7危害、恐嚇工作場合之任何人士;
4.4.8毆打他人或相互毆打;
4.4.9吵鬧、粗言穢語、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及安寧;
4.4.10挑拔、鬧事;
4.4.11作任何性質不道德的交易;
4.4.12涂改單據(jù)或偽造文件;
4.4.13違反第三章第6條有關保密制度的規(guī)定,泄露集團機密;
4.4.14調戲侮辱他人;
4.4.15偷取、貪污或企圖偷取、貪污集團、商戶及同事財務;
4.4.16對商戶、賓客及上司不禮貌;
4.4.17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4.4.18員工患病、工傷或因公負傷痊愈后拒絕上班;
4.4.19作出嚴重損害集團、商場形象、聲譽和利益之行為;
4.4.20遺失集團、商場之重要物品導致重大損失;
4.4.21犯有曠工行為;
4.4.22因失職或違反安全規(guī)定,使集團、商戶和同事-受到經濟、財產、生命或聲譽危害或損失;
4.4.2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構成犯罪;
4.4.24當值時睡眠;
4.4.25未經許可在外兼職;
4.4.26員工上下班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工及書面警告(含)以上處分論處,情節(jié)嚴重者,可以給與最后警告:
4.4.27代人打卡;
4.4.28委托他人打卡;
4.4.29擅自涂改或故意損壞考勤卡者;
4.4.30偽造考勤卡者。
4.5申訴程序
員工對違紀處理不滿之處,有權以書面形式向直屬管理人士投訴,如對裁
定標準仍不滿意,方可再向上一層直至集團區(qū)域物業(yè)管理部負責人申訴。
4.6獎懲辦理
4.6.1商場物業(yè)獎勵員工,應填寫《員工獎勵申請表》呈區(qū)域物業(yè)管理部核準后,方可進行獎懲。
第9篇 某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 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 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xié)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guī)定,并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wèi)室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wèi)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wèi)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yún)⒓訐渚?。單位接到火災報警?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
適當?shù)谋碚煤酮剟睢?/p>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zhí)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 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意識,充分認識防火的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xiàn)場,進行察看或撲救。
第二條 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guī)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跡和案例等。
第三條 宣傳教育可采取印發(fā)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第四條 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xié)助進行。
第五條 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shù)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公司義務消防員。
第六條 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專案領班協(xié)助定期、分批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第七條 消防培訓的內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電工房、保安部、油漆倉、板材倉、玻璃倉、五金倉、成品倉、飯?zhí)?、鍋爐房、宿舍樓等。
2.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4.組織觀看實地消防演練,進行現(xiàn)場模擬培訓。
第八條 培訓后,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fā)給證書,并挑選優(yōu)秀者給以獎勵。
第九條 防火檢查是為了發(fā)現(xiàn)和清除火警隱患。本公司須切實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
第十條 防火檢查類別
1.保安部人員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指出并加以處理。
2.各部門人員分級檢查。第一級是車間人員每日自查;第二級是部門主管重點檢查;第三級是部門經理組織人員全面檢查或獨自進行抽查。
3.當?shù)叵辣O(jiān)督機關定期檢查。
第十一條 防火檢查的內容
1.員工對防火安全的意識和重視程度。
2.各部門安全防火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范,防火設備。
3.各部門人員按安全防火規(guī)范的程序進行操作。
4.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一旦發(fā)現(xiàn)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應立刻采取措施,根據(jù)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第十三條 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滅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第十四條 若火勢發(fā)展很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總機接線生,執(zhí)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第10篇 年豐商場監(jiān)控室警情處置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監(jiān)控室警情處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精神飽滿,監(jiān)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無故脫崗。
二、熟練掌握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操作技能,嚴格按照規(guī)程進行操作,會發(fā)現(xiàn)和捕捉異常信息、會跟蹤觀察和鎖定目標。
三、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轄區(qū)域內重點單位部位和重點監(jiān)控內容,熟悉各監(jiān)控點、監(jiān)控時間段重點、監(jiān)控的范圍和部位。
四、值班人員必須按照每個監(jiān)控點的動態(tài)時間要求操作監(jiān)控器,確保每個監(jiān)控點監(jiān)控探頭在可視范圍內監(jiān)控的范圍,部位等效果最好。
五、必須密切注意監(jiān)控范圍,易發(fā)案部位及重點部位動向情況,并迅速電話通知防損部。
六、情況處置后由負責人向監(jiān)控室反饋信息,由監(jiān)控室值班員及時記錄在《監(jiān)控室交接班記錄》本上,保存資料并存檔備案。
第11篇 某某商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yè)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周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yè)廳的火險,一般來自于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yè);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周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煙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營業(yè)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煙;
禁止在營業(yè)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禁止在營業(yè)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yè);
禁止在化妝品區(qū)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發(fā)膠、指甲油等);
禁止在雜貨區(qū)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柜臺下側同地面縫隙;
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
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后開氣原則;
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
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煙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yè);
禁止閑人進入配電房;
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周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動火;
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yè);
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qū)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禁止吸煙,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禁止在該區(qū)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yè);
禁止在該區(qū)域私拉亂接電線,將煙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xiàn)金;
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第12篇 商場安全部交接班制度3
商場安全部交接班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商場安全部的交接班制度進行規(guī)定,確保安全部交接工作正常開展.
2 主要職責:接班領班:必須穿好制服提前十五分鐘到消控室,召開班前會,進行隊列訓練傳達和布置有關工作內容。
3 交接領班:必須在接班前 20 分鐘把當班時的工作情況、各崗位情況、未完成事項及物品情況在《領班工作日表》中做好詳細記錄,向接班領班介紹當值情況,跟進落實事項及移交物品和其他注意事項。
4 接班隊員:應穿好制服,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鐘到指定區(qū)域集中。交班領班與接班領班一起帶領隊員共同進行崗位交接(列隊交接)、清點、巡查。
5 操練內容:
-立正、稍息(四遍)
-立正、跨立(四遍)
-整裝動作(一遍)
-形體轉向:向左、向右、向后、左邊45度敬禮(二遍)
-排列報數(shù)(一遍)
-排列橫向行走(二遍)
6 操練要求:精神飽滿、動作整齊、思想集中、形體一致、口號響亮。
-接班人員詳細閱讀交班崗位工作日志,交班人員詳細回答接班人員各類詢問,并雙方簽字確認。
-交班人員在交接結束后,在指定區(qū)域集合召開班后會。
-接班領班根據(jù)巡檢各崗位情況,核對《領班工作日表》中的記錄事項,必要時補充交接時發(fā)現(xiàn)問題的情況記錄,然后由交接雙方簽字確認。
7 若交接班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接班人員未按時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并做好此項記錄,聽從接班領班的指揮。
-交接班前發(fā)現(xiàn)或發(fā)生的問題以交班領班為主處理解決,在交接班中發(fā)現(xiàn)或發(fā)生的問題,則以接班領班為主解決。
-在交接班中發(fā)生重大問題時,交接班雙方領班共同處理,交班方不得離開,并報告安全主管或商場物業(yè)經理。
-處理情況須在《領班工作日表》中詳細記錄。
-重大事件由負責處理的領班向安全主管提交《事件報告》,安全主管簽閱后呈商場物業(yè)經理。
-交接班中如接班方簽字確認后,對由于疏忽或不按程序交接造成財務缺損、工作差錯的,則由接班方承擔責任。
-需交接事項未在交班記錄上注明以致該事項未妥善處理,交班方承擔責任,該事項交接了,但未妥善處理,責任由接班方承擔。
8 記錄
-安全部工作交辦事項
-安全每日班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