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副部長安全管理職責
1.協助部長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認真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
3.協助部長對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結合本部門各崗位工作業(yè)務的實際,對分管工作的安全負責,并經常檢查落實情況;
4.具體負責員工勞動保護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員工勞動保護、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配置標準的制定;
5.組織做好員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對有毒有害作業(yè)工種人員的職業(yè)病普查,做好員工勞動保護和保健方面的工作。
6.具體負責組織按規(guī)定為員工購買各類保險,保證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組織做好因工傷亡及比照因工傷亡員工善后撫恤等勞動保險工作。
7.具體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
8.具體負責對新入廠員工進行系統的入廠教育,經考試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9.具體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