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權單位使用單位委托管理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逐級消防負責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產(chǎn)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場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職責外,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設施應明確統(tǒng)一管理的責任單位。
三、開展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火災調查。
八、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建立完善防火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