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會館財務管理規(guī)則
休閑會館財務管理規(guī)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fā)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zhí)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xiàn)金,不認白條 抵壓現(xiàn)金。
(三)建立健全現(xiàn)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xiàn)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xù),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jiān)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shù)字、金額、期限、手續(xù)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積累證據(jù)。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guī)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xiàn)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jù)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jù)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jiān)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jù)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jiān)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fā)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tǒng)一編制憑證號,按規(guī)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fā)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xù)后再作補發(fā)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 規(guī)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xiàn)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yè)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xiàn)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xiàn)
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guī)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 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xiàn)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xiàn)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xiàn)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xiàn)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xiàn)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xiàn)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xiàn)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xiàn)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xiàn)金,應當填寫《現(xiàn)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xiàn)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 的,憑發(fā)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xiàn)金。
第三十三條 發(fā)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shù)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jù)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fā)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fā)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shù)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xù)。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帳目,逐筆記載現(xiàn)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shù)、單據(jù)張數(shù),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fā)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xiàn)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xiàn)金金額留存現(xiàn)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xiàn)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xiàn)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xiàn)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xiàn)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guī)定條 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fā)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2篇 會館財務開支管理審批權限
休閑會館財務開支管理及審批權限
為了加強會館資金管理,節(jié)約開支,使各項費用支出按計劃合理控制,現(xiàn)就支出管理權限,審批程序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為合理使用有限的資金,嚴格控制各項支出,會館開支堅持由總經理一支筆簽字的原則,為了減輕總經理繁忙的事物,集中精力抓大事,對一些常規(guī)性的開支如員工工資、獎金、罰款、出差審批等事宜要依據(jù)總經理審核意見,由財務部長審批。餐廳每天的物資采購(酒水除外)由餐飲部經理簽字,財務部長審核簽字后可予報帳。水、暖、電維修的備品備件的采購由物業(yè)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憑票由財務部長簽字后報銷;中源大廈裝修和土建工程所涉及的債務仍須由董事長簽字報銷。
對經營過程中正常的打折、免單、宴請等特殊的結算方式及業(yè)務所需的招待費用,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商榷后,總經理批示財務做出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總經理也有臨時處置權,事后再向董事長匯報。
二、浴區(qū)各部門所需日常消耗物品(餐廳,水、暖、電除外)均由相關部門先提出審購計劃,審購單包括品名、數(shù)量、規(guī)格、品牌、產地等。經營業(yè)部主任簽字后報總經理辦公室(文秘),由總經理批準交財務部負責指令采購;非日常消耗品,還需要營業(yè)經理審核。辦公用品采購由辦公室(文秘)列出采購計劃,由總經理批準交財務部負責指令采購(總經理通過微機隨時掌握庫存擁有量),并辦理相關入庫手續(xù)。
三、各部門領取物品時,均按各部門記帳核算,餐廳和水、暖、電由餐廳經理和物業(yè)經理審核簽字后,保管方可付貨;浴區(qū)領取物品時,保管見各部門營業(yè)部主任簽字及營業(yè)經理簽字方可付貨,付貨后將出庫單的財務聯(lián)及時轉交財務,以便按部門分別進行核算。
四、浴場(含水、暖、電)經營性所需消耗物品的采購,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總經理審核,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經營性物品和所有非經營性物品均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商榷后,由總經理批準。需入庫的物品要按照財務規(guī)定的程序,由庫管驗收入庫。
五、餐廳日常周轉性所需的物資(酒水除外)和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下的非生產經營性物資,可由餐廳經理直接審批,但不得造成超儲積壓;非生產經營性物資價值在100元以上的,或大量特殊購入經營性物資時,均由總經理審批。雖然餐廳所需材料物資大多可直接入餐廳管理使用,但是必須由保管和核單員點數(shù)、過稱,并與采購、廚師長同時
六、各部門的零顯支出和差旅費由總經理批單,報銷時由經辦人填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長批準方可報銷。如有特殊情況須請示總經理同意后先支付,待總經理抵達公司后,經辦人應及時辦理補批手續(xù)。(注:有關差旅費的報銷標準另行制訂)
七、凡購入工程設備,接受勞務等大型支出需分期付款的,每次支付均需總經理和董事長商榷后總經理審批,會計應隨時掌握對各項目、各設備、各單位的付款情況,并定時向領導提供應付款,已付款及未付款的財務數(shù)據(jù)。依據(jù)合同需扣除保質金的在保質期內要扣除保質金,到最后結算期時,取得供貨方提供的正規(guī)發(fā)票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付款。八、內部員工因公借款時,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再報總經理批準,出納按財務規(guī)定對借款單核對后方可支付;如員工因特殊情況急需借款,由部門經理簽字報總經理批準。
九、員工工資標準的制定先由人事部擬定方案后,經總經理和董事長商榷后,經總經理簽字執(zhí)行。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工資,確需工作需要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批示。每月由人力資源部作出工資表(含獎罰)報總經理簽字后,再由財務部門提款發(fā)放。
以上開支管理及審核權限系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并結合會館的具體情況而制定,如有不妥之處或不完善的地方,在試行中將會逐步修改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