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電站安全生產管理分類及年檢辦法
農村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及年檢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水電站管理水平,加強水電站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保障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投入運行的單站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及以下的水電站。
第二章
分類與評審管理
第四條
水電站安全管理水平確定為A、B、C、D四類。A類電站是安全可靠,管理優(yōu)秀,實現了“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具有示范作用的水電站,冠名金牌水電站;B類電站是管理較好,能安全生產的水電站;C類電站是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隱患,需限期整改的水電站;D類電站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必須停產整改的水電站。
第五條
水電站分類實行全國統(tǒng)一標準(見附錄1)。
第六條
確定水電站類別實行首次申報與年度檢驗制度。
第七條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電站類別管理和年度檢驗工作。
第三章
首次申報程序
第八條
首次申報的基本條件是:
(一)非違規(guī)建設的水電站;
(二)有完整的水電站勘測、設計、施工、監(jiān)理、質檢資料和運行監(jiān)測資料;
(三)已經通過竣工初驗或竣工驗收,并有水電站大壩工程安全鑒定報告;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制度、職責明確的管理機構和符合崗位要求的運行人員。
第九條
首次申報的水電站,要如實填報水電站安全管理首次分類申報表(見附錄2),并按分級管理要求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規(guī)定和分類標準確定有關水電站類別,并逐級上報至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章年度檢驗程序
第十一條
水電站安全管理類別實行年度檢驗制度。
第十二條
經首次分類確定的水電站應于次年3月1日前將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年度檢驗申報表(附錄3)上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上報的年度檢驗申報表進行檢驗,可采取適當方式進行現場檢驗或抽查。
第十四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對電站進行年度檢驗時,應當嚴格按照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標準,對已確定類別的電站進行定級、晉級或降級。
第五章
確定和冠名公布
第十五條
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省、地、縣三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管理權限。
第十六條
金牌由水利部統(tǒng)一規(guī)格和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制作。
第十七條
首次冠名和年度檢驗結果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fā)文并在有關媒體公布。
第六章
獎懲和整改
第十八條
對冠名金牌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并向當地政府推薦參加相關表彰評比,向金融部門推薦提高貸款信譽等級。
第十九條
被確定為C類的水電站,必須在限期內進行整改。整改后報原審核單位驗收并重新確定類別。
第二十條
被確定為D類的水電站,必須立即停產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或年檢的水電站,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使用證,并通知電網企業(yè)不準其并網,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負責人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移交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電站生產運行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和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凡是不按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首次申報和年度檢驗申報的電站,水行政主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各級水利部門直屬的水電站,水利部門管理的變電站,地方組織建設和管理的5萬千瓦以上的水電站的安全管理分類及年度檢驗比照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開始施行。
附錄1:水電站安全管理分類標準
A類電站標準
符合基本條件并達到以下全部要求。
1、貫徹《農村水電技術現代化指導意見》,實現了“無人值班,少人值守”;
2、生產一線職工的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3、考核期內安全運行,未發(fā)生人員傷亡或設備責任事故;
4、水工程、機電設備及設施完好率達到100%,其中一類設備占90%;
5、電站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經營狀況良好;
6、保證了生態(tài)環(huán)境用水,實現了文明生產,環(huán)境優(yōu)美。
B類電站標準
符合基本條件并達到以下全部要求。
1、部分生產、辦公環(huán)節(jié)采用了微機自動化技術;
2、人員編制基本符合水利部《農村水電站崗位設置及定員標準》;
3、生產一線職工的持證上崗率達到80%以上;
4、考核期內安全運行,未發(fā)生人員重傷或死亡事件以及重大設備責任事故;
5、“兩票”執(zhí)行填寫合格率達到95%以上;
6、水工程、機電設備及設施完好率達到100%,其中一類設備占80%;
7、電站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經營狀況正常;
8、基本保證了河流生態(tài)用水,基本解決了跑冒滴漏和臟亂差,落實了文明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
C類電站標準
未完全達到基本條件或發(fā)生下列條件之一。
1、生產一線職工的持證上崗率50%以下;
2、考核期內發(fā)生重大事故;
3、電站存在重要安全隱患,影響發(fā)電安全和系統(tǒng)安全;
4、電站證照不齊全,有嚴重的不良記錄;
5、管理混亂,嚴重跑冒滴漏和臟亂差;
6、人員超編1.5倍以上。
D類電站標準
大壩或引水系統(tǒng)或發(fā)電廠設備存在嚴重隱患,隨時可能造成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