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公務用小車暫行管理辦法
學院公務用小車暫行管理辦法
為了提高公務用車效能,降低公務用小車運營成本,保障行車安全,規(guī)范小車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調度
(一)學校公務用小車由黨政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和管理。
(常維護等方面的業(yè)務指導;除正常保養(yǎng)和維護外,對學校小車進行修理前的故障診斷、責任的明確和修理過程中的廠家、費用和質量監(jiān)督;與車輛調度一起核查車輛公里數(shù),包括學期末和學期初的行車里程數(shù)。
學校小車的修理需先由技安維護員診斷確認,并在駕駛員提交的修車報告上簽字認可,經車輛調度驗核,再經辦公室負責人、分管校領導審簽同意后方可進行;修車費用也需按上述程序簽字報銷。
(十二) 小車年度內安全行駛,按照4.0元/100公里給予駕駛員和小車管理部門安全獎,其中獎勵駕駛員80%,獎勵小車管理部門20%。
(如駕駛員在年度內發(fā)生交通事故,參照本辦法
第九條 執(zhí)行)
(十三) 小車的洗車費實行每月300元包干使用
(如果一個駕駛員管理兩個及以上車輛的,第二輛車洗車費按照200元每月包干使用,第三輛車的洗車費按照100元每月包干使用),超過部分不予報銷。
三、 核算報銷
(十四) 對每個小車駕駛員給予每月450元的定額加班補助
(不包括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值班補助,值班補助在學校公共行政經費中單獨計發(fā)。如當月公務出車不足1000公里,則當月定額加班補助減半計發(fā);如整月未公務出車,則當月定額加班補助不予發(fā)放),另給予每個小車駕駛員每月50元的通訊補助,連同每月300元的洗車補助,經黨政辦公室考核審查合格后填寫費用報銷單到計劃財務處報銷
(給予小車調度150元/月的通訊補助)。如半 均按規(guī)定出車超過2500公里,給予每公里0.2元的超定額加班補助
(不包括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值班補助,值班補助在學校公共行政經費中單獨計發(fā)),按月進行核發(fā)。
(十五) 半 均超2500公里定額公里數(shù)的計算方法為:由車輛調度員和車輛技安維護員直接在車輛儀表顯示盤上查取半年末和半年初的行車里程數(shù)
(均扣除非規(guī)定、非公務用車公里數(shù))相減后,再減去15000公里,即為半年超定額公里數(shù)。
(十六) 公務用車所發(fā)生的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等相關費用需填寫《公務用車月核算報銷單》,油料、維修耗材費用憑發(fā)票,經車輛調度員、技安員驗核、辦公室負責人審簽、分管校領導審批后按月報銷結算。
(十七) 校屬各二級學院因重特大公務活動確需使用學校公務車,應事先向黨政辦公室提出申請,提前預約,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審批單》,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由黨政辦公室根據(jù)事情輕重緩急和車輛運行情況綜合調度。各二級學院公務用車按2. 0元/公里
(商務車
2.5 0元/公里)核算,并承擔所發(fā)生的過路過橋費、停車費和洗車費等相關費用。乘車人員用車完畢簽字確認乘車里程,出車駕駛員將審批單帶回交黨政辦,由黨政辦工作人員定期到計劃財務處結算用車費用,所結費用根據(jù)《z電子工程職業(yè)學院創(chuàng) 配管理辦法》執(zhí)行。
(十八) 校領導公務用車在非接送時間,根據(jù)工作需要,由小車管理部門統(tǒng)一調度,調劑使用。校領導出省
(市) 外用車,需報學校校長審批。
四、 附則
(十九) 本辦法由公務用小車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二十) 本辦法自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