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風險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為有效防范和規(guī)避隧道建設風險,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隧道風險管理,保證隧道施工安全,根據《鐵路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暫行規(guī)定》、《鐵路隧道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結合云桂鐵路云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管理的隧道工程特點,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所稱風險管理是指參建各方通過風險計劃、風險評估、風險控制,落實“抓源頭、抓過程、抓細節(jié)”的管理要求,減少風險的影響,以較低、合理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行為。
1.3 公司以設計階段隧道風險評估為基礎,結合地質勘探新成果、超前地質預報成果、施工揭示地質情況和監(jiān)控量測結果,對隧道風險工點進行動態(tài)調整。
1.4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管轄的隧道風險管理。
2 管理機構與職責
2.1 公司成立隧道風險管理領導小組、技術方案組、現場工作組,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進行隧道風險管理。
2.1.1 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設計院主管副院長、監(jiān)理公司總監(jiān)、施工單位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公司工程、安質部長,段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設計院項目經理、監(jiān)理站總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外聘專家
2.1.2 技術方案組
組長:公司總工程師
組員:公司工程、安質部長,段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施工單位總工程師
2.1.3 現場工作組
組長:段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
組員:段落指揮部副指揮長、專業(yè)工程師,施工單位工程部長、項目分部經理,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監(jiān)理組長
2.2 工作職責
2.2.1 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隧道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工作實施辦法;
(2)組織相關單位分別在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3)審批技術方案組提報的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
(4)檢查、監(jiān)督、協調和處理隧道風險管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負責事故搶險組織、指揮等工作。
2.2.2 技術方案組職責:
(1)審查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并報領導小組審批;
(2)審批i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
(3)分級建立專家評審組,組織i、ii 級風險隧道施工技術方案論證;
ⅰ、ⅱ級風險隧道專家組成員為:院士、設計大師、院校教授、國內知名隧道、地質專家各參建單位隧道技術負責人。。
(4)檢查技術方案落實情況。
(5)定期組織專家對重大疑難施工技術方案進行檢查。
(6)根據現場工作組提報的資料,動態(tài)調整隧道風險等級。
2.2.3 現場工作組職責:
(1)按公司標準化管理要求和隧道風險管理辦法,組織現場落實批準的隧道風險技術方案;
(2)對重大風險源進行全過程的卡控。
(3)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4)組織參建單位技術負責人論證其它隧道施工方案;
(5)根據揭示地質,提請調整隧道風險等級和變更技術方案。
2.3 公司工程部在領導小組和技術方案組領導下,負責隧道風險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收集信息、建立工作臺帳、提請領導小組和技術方案組開會研究有關事項、編發(fā)會議紀要,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3 風險管理
3.1 各參建單位按照風險計劃、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的程序,對隧道設計和施工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3.2 參建各方應積極開展隧道風險管理,根據風險等級,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落實風險管理內容。
3.3 施工單位要按管理層、技術層、作業(yè)層三個層次,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
3.3.1 管理層要成立以項目經理負責,各職能部門參加的管理機構,負責本標段隧道的風險管理,制定風險管理計劃,確定隧道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準則,保證。
3.3.2 技術層要成立以項目總工程師負責的技術方案機構,負責本標段隧道的風險評估和技術方案制定報建設單位審批。
3.3.3 作業(yè)層要成立以項目副經理、項目分部經理、現場作業(yè)隊長負責的現場卡控機構,負責按經過評估和審定的技術方案組織實施,并將實施過程中的變化情況及時報管理機構和技術方案機構。
3.4 各參建單位應結合工程特點,制定風險管理計劃,確定隧道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準則。
3.5 風險評估工作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計和風險評價,各參建單位應按《鐵路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暫行規(guī)定》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3.5.1 公司組織設計單位在開工前完成設計階段風險評估工作。
3.5.2 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階段的風險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jiān)測,施工階段的主要風險源為:
(1)設計文件提示的斷層破碎帶、富水破碎帶、不同巖性接觸帶、淺埋段、巖溶水水平循環(huán)帶、高水壓地段、溶腔、穿越水庫和公路段、高瓦斯地段、高地應力地段、膨脹性和擠壓性圍巖地段及洞內與地表水力聯系強的地段。
(2)超前地質預報異常地段。
(3)監(jiān)控量測異常地段。
3.5.3 當超前地質預報或監(jiān)控量測出現異常時,應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現場工作組,現場工作組應立即組織初步評估。當初步評估結果為高度和極高風險時,報技術方案組組織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和技術方案。
3.6 風險控制工作包括風險預警和施工過程控制。
3.6.1 風險預警
(1)施工單位應在洞口設置紅、橙、黃、綠指示燈,向作業(yè)人員提示當天隧道施工風險等級。綠燈表示風險等級低,黃燈表示高度風險,橙燈表示極高風險,紅燈表示發(fā)生事故正在搶險。
(2)施工單位在接近安全風險源前應向參建各方發(fā)出預警,現場工作組接到預警后,要組織檢查技術方案,加強過程控制,指定專人包保,保證施工安全。
3.6.2 施工過程控制
3.6.2.1 風險隧道施工必須以“四化“手段為支撐,全面推行標準化管理。
3.6.2.2 加強落實公司“五個一”工作,即“一塊牌、一根管、一根棍、一把尺、一張椅”,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
3.6.2.3 人員培訓
(1)參建各方應建立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對參建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2)工程施工的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和逃生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任職。
(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應有臺帳,新進場人員和換崗作業(yè)人員崗前培訓學時不少于20 學時,其它人員每年培訓不少于20 學時。
3.6.2.4 施工單位必須針對每個隧道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明確施工方法、設備配備、勞力和材料安排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經批準后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中應針對可能遇到的坍方、突泥突水、巖爆、瓦斯爆炸和大變形等事故的危險因素制定專門的控制措施。
3.6.2.5 超前地質預報納入工序管理,嚴格按公司制定的《隧道超前地質預報管理辦法》執(zhí)行。
3.6.2.6 施工監(jiān)控量測是確保隧道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須納入工序管理。監(jiān)控量測工作嚴格按公司制定的《隧道監(jiān)控量測管理辦法》執(zhí)行。
3.6.2.7 安全技術交底執(zhí)行項目部、作業(yè)隊、班組、作業(yè)人員逐級交底制度,使作業(yè)人員熟知各工序施工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確保施工安全。
3.6.2.8 隧道各工序施工前,必須堅持班前安全講話,強調有針對性的安全注意事項,并按《鐵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檢查表,逐項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3.6.2.9 隧道開挖必須嚴格執(zhí)行確定的工法,當隧道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應及時采取措施。變換開挖工法必須報批。
3.6.2.10 控制開挖循環(huán)進尺。應根據圍巖地質條件和初期支護鋼架間距合理確定開挖循環(huán)進尺。全斷面開挖時,開挖進尺不得大于3.0 米;臺階法時,開挖進尺不得大于1.5 米;分部法開挖時,開挖進尺不得大于1.0 米。當設計文件對開挖進尺另有要求時,按設計文件辦理。
3.6.2.11 在洞口和掌子面附近懸掛揭示牌,標識施工的里程段落、支護參數、開挖進尺要求和注意事項,提醒作業(yè)人員規(guī)范施工,同時便于檢查人員核對。
3.6.2.12 隧道洞內必須設置救生應急管。救生應急管采用直徑108 毫米,壁厚5 毫米無縫鋼管,自掌子面連通到距掌子面最近二襯完成地段。
3.6.2.13 在二襯端頭設置作業(yè)人員休息區(qū),供侯班人員和休息人員使用,盡量減少掌子面人員數量。
3.6.2.14 在掌子面附近邊墻上懸掛救急箱,箱內放置救急藥品和不易腐爛變質的食物,以應對突發(fā)事故;藥品和食物定期更換。
3.6.2.15 當鋼架侵入限界必須更換時,嚴格按照《鐵路隧道工程施工技術指南》的工法和步驟實施。
3.6.2.16 對未襯地段建立巡檢機制。交接班時接班安全員對未襯地段的初期支護進行檢查,無異常時其他人員方可進入掌子面,發(fā)現異常變形和較大裂紋通知上班掌子面人員撤離,報項目部領導,由項目部安排對該地段加固處理。當班作業(yè)時由當班安全員檢查2~3 次,按上述流程進行辦理。
3.6.2.17 對富水軟弱圍巖、巖溶等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必須進行防突涌水專項設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3.6.2.18 當采用注漿堵水措施時,嚴格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隧道巖溶注漿管理辦法》。
4 應急預案
4.1 隧道施工前,施工單位須按《鐵路隧道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編制應急預案。
4.2 參建各方必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及預警、指揮系統,指定專門的管理部門和人員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工作。
4.3 應與附近醫(yī)院、消防隊,臨近施工隊伍及其他救援組織建立正式的互助協議,并做好相應的安排,確保在應急救援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4.4 隧道施工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設備器材,并設專人管理,對配備的應急救援機械設備、監(jiān)測儀器、堵漏和清洗消毒材料、交通工具、個體防護設備、醫(y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應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能隨時投入使用。
4.5 隧道施工必須事先規(guī)劃逃生路線,并在隧道適當位置設置避難、急救場所,避難處應準備足夠數量的逃生設備、救護器械和生活保障品等。
4.6 隧道內交通道路及開挖作業(yè)等重要場所必須設置安全應急照明和應急逃生標志,應急照明應有備用電源并保證光照度符合要求。
4.7 隧道施工期間各施工作業(yè)面必須安裝警報裝置,警報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4.7.1 設置警報設備的場所,應有應急照明,并在停電時能夠識別;
4.7.2 使用電源的警報設備應配備備用電源;
4.7.3 警報設備應采用手動警報設備、自動警報設備、放置燈、廣播設備用的擴音器及其他警報設備,組合使用,互為備用,保證其性能可靠。
4.8 隧道施工期間通信系統必須保證暢通,及時掌握現場情況。同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4.8.1 必須在現場各應急組織相關部門、洞口值班室、開挖工作面及其他必要的地方設置通信設備;
4.8.2 使用帶電源的通話裝置應配備備用電源,保證停電時不影響使用;
4.8.3 通信設備應采用洞內有線電話,并保證其性能可靠。
4.9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的桌面演練或模擬演練。演練前應結合施工環(huán)境改變和以往演練的情況制訂計劃,演練后應及時評審,并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4.10 隧道內所有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應急救援培訓。應急救援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4.10.1 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對健康的危害;
4.10.2 熟悉應急救援程序;
4.10.3 掌握必要的自救及互救知識;
4.10.4 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逃生路線、集合地點及各種避難急救場所位置;
4.10.5 了解各種警報含義,掌握警報設備、通信裝置、避難器具等的使用方法。
5 應急救援
5.1 當隧道施工中發(fā)生險情時,應迅速作出判斷,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并按響應級別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同時根據下列各項要求,迅速開展事故的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工程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5.1.1 值班人員和安全負責人應立即通過警報裝置通知隧道內所有作業(yè)人員緊急撤離。險情信息第一時間報告建設單位;
5.1.2 現場最高管理者應負責指揮疏散撤離,各級調度人員應堅守崗位,保持通信暢通,及時反饋人員撤離及險情出現情況等信息;
5.1.3 應及時上報地方政府或相關救助部門,請求緊急救援,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5.1.4 現場應采取安全警戒或隔離措施,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避免災害損失的擴大;
5.1.5 進行事故原因分析,收集事故物證,調查引發(fā)事故的具體原因和相關責任人;
5.1.6 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和工程處理措施,上報建設、設計、監(jiān)理和相關單位,按批復的方案對事故進行處理。
5.1.7 隧道災害事故處理和救援應按下圖所示的工作程序進行。
隧道災害事故處理和救援工作程序
5.2 隧道內發(fā)生瓦斯燃燒、中毒、爆炸險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5.2.1 立即切斷洞內所有施工及照明線路電源;
5.2.2 立即停止施工,作業(yè)人員全部撤出,同時清點施工人數,確認人員傷亡情況;
5.2.3 立即報告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并及時上報相關單位;
5.2.4 派專人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
5.2.5 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織人員現場勘察,立即對遇險、受傷人員組織急救;
5.2.6 非救護隊成員不得進洞搶救,救護隊在執(zhí)行任務前,必須了解事故性質,并制定偵察工作的安全措施,方可進入事故區(qū)進行偵察,救護隊必須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救工作,嚴禁個人單獨行動;
5.2.7 可供臨時處置的供氧呼吸機、清洗器具、急救箱、擔架等醫(yī)藥衛(wèi)生設備及時到位;
5.2.8 救助受困人員至安全地帶、撤離施工設備;
5.2.9 事故處理救護基地,應設在安全區(qū)附近新鮮風流中的安全地帶,對受傷的人員進行臨時處治,防止傷勢惡化;
5.2.10 應立即與當地醫(yī)療單位聯系,將受傷人員就近轉送醫(yī)院治療;
5.2.11 事故調查及處理。
5.3 隧道內發(fā)生突涌水險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5.3.1 突然遇到大面積滲漏水或發(fā)現渾水、涌水攜帶泥沙、頂鉆、高壓噴水、水量突然增大等異常情況時,應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同時應對出水部位、水量大小、變化規(guī)律、水的混濁程度等進行觀測記錄,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并上報監(jiān)理;
5.3.2 在爆破作業(yè)后突然發(fā)生特大涌水,作業(yè)人員應立即啟動報警系統,按既定的逃生路線進行洞內人員和機械設備的撤離。
5.3.3 在開挖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特大突涌水,開挖工作面人員應立即沿逃生路線迅速向洞外或避難所撤離,同時啟動報警系統,發(fā)出警報信號,迅速切斷電源,啟動應急照明,當涌水量較大時,人員可利用事先準備的救生圈、皮劃艇等進行逃生;
5.3.4 及時上報相關單位;
5.3.5 對遇險、受傷人員組織急救;
5.3.6 突涌水保持穩(wěn)定后,利用大功率抽水設備進行排水;
5.4 當隧道發(fā)生塌方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5.4.1 立即停止必須按事故分級規(guī)定迅速向上級有關單位報告,并立即啟動施工單位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4.2 組織無關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4.3 當隧道塌方造成人員被困時,參建各方必須在調查清楚塌方發(fā)生的部位、規(guī)模、被困人員避難位置等具體情況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救援方案,防止二次災害發(fā)生,可選擇從聯絡通道、隧道另一端、隧道側面、洞頂等處快速開挖一個斷面合適的小導洞,將被困人員盡快救出;
5.4.4 在開挖救援小導洞的同時,應利用高壓風管、救生管等現有條件繼續(xù)與洞內被困人員
保持聯系,并向洞內供風、供氧、供應食物及藥品等;
5.4.5 被困人員救出后應由專業(yè)醫(yī)護人員進行救治;
5.4.6 事故調查及處理。
5.5 當隧道內發(fā)生火災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5.5.1 及時啟動報警系統;
5.5.2 起火初期,當火勢不大,未對人與環(huán)境造成較大威脅時,應運用平時培訓演練的技能,就近采用滅火器、水管等消防器材,盡可能地在第一時間將火撲滅;
5.5.3 當火勢失去控制時,應判明方向,迅速判斷地點和安全地點,組織作業(yè)人員按逃生路線向洞外或附近避難所逃離;
5.5.4 及時上報相關單位;
5.5.5 事故調查及處理。
5.6 在可能發(fā)生自然災害的地區(qū)施工時,應有計劃地采取下列相應的措施:
5.6.1 隨時收集氣象和地質資料。
5.6.2 大臨工程須避開不良地質處所設置,且必須高于調查的歷史最高洪水位。
5.6.3 可能發(fā)生自然災害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對施工現場進行警戒檢查并采取防護措施。
5.6.4 在警報解除后,應確認無危險源方可進行作業(yè)。
5.7 為防止大雨造成的災害,隧道施工應注意下列事項:
5.7.1 當洞口地質地形可能因降雨引發(fā)泥石流時,應及早采取加固措施和施作洞門;
5.7.2 在遇強風時,對各種大型機械應采取防止傾倒及滑跑措施,對臨時設備、腳手架等應采取加固保護措施。
5.7.3 當冬季作業(yè)時,為了防止冰雪災害,應對各種臨時設備、腳手架等應采取加固保護措施。
6 附則
6.1 各單位在實踐中要根據實際不斷優(yōu)化、完善本辦法,并將意見反饋公司工程部。
6.2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6.3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一:隧道超前地質預報管理辦法
附件二:隧道施工監(jiān)控量測實施細則
附件三:巖溶隧道注漿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附件四:隧道施工“五個一”安全工程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