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傳達日勤人員管理考核辦法
學校傳達、日勤人員管理考核辦法
一、工作時間:
1、傳達人員與夜間守衛(wèi)人員實行一日二班倒工作制度,早7:00至晚7:00。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辦理交接班手續(xù)。中午吃飯時間11:00至11:30,日勤人員在傳達室替班,并履行相關職責。
2、日勤人員實行常白班工作制度,早7:00至中午11:30,下午2:00至6:0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3、傳達人員與日勤人員實行月?lián)Q班工作制,即在正常的工作滿一月時,傳達人員與日勤人員換班。
二、考核辦法:
1、傳達人員按照《傳達人員崗位職責》規(guī)定的8條要求逐一落實,總務處將列出考核表格對每個崗位進行每日全程考核。
2、夜間守衛(wèi)人員按照《夜間守衛(wèi)人員崗位職責》規(guī)定的8條要求逐一落實,總務處將列出考核表格對每個崗位進行每日全程考核。
3、日勤人員《日勤人員崗位職責》規(guī)定的8條要求逐一落實,總務處將列出考核表格對每個崗位進行每日全程考核。
三、獎懲
1、根據(jù)完成崗位職責情況,每完成好一條月底兌現(xiàn)獎勵2.5元,總額不超過20元。工作特別突出的,報請校長獎勵。
2、根據(jù)完成崗位職責情況,崗位職責完成不好的月底逐條扣款2.5元,下不保底。交接班未填寫交接班記錄者,遲到一次扣10元。
3、完成崗位職責較差、工作中存在較大過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調整崗位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