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試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則
1.1 為了加強機組調試試運期間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現出于責任不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和設備事故,特定制此規(guī)定。
1.2 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東電建二公司調試公司參與調試、運行的所有項目,指導所有從事現場調試人員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
1.3 本安全管理規(guī)定適用于從單體調試開始到分系統(tǒng)調試、整套啟動和168小時滿負荷試運結束(300mw以下機組完成72+24小時試運、國外項目完成可靠性運行)為止的全過程。
二、一般安全要求
2.1 機組從安裝到單體調試、分系統(tǒng)調試、整體啟動調試試運、各項性能試驗、完成168小時試運正式投入商業(yè)運行,每個階段性工作之間都應辦理驗收簽證手續(xù),各階段不遺留設備安全隱患,遺留問題要有記錄,以防責任不清。
2.2 設備單體調試試運前,必須經過安裝驗收合格。不得將安裝缺陷帶到調試階段。單體調試試用前設備的名稱、編號、介質流向、轉動方向等臨時性標示清楚并符合規(guī)定。
2.3 分系統(tǒng)試運后設備的消缺、維護、檢修等工作應辦理工作票,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設備、閥門的停送電,必須經過就地檢查核實符合停送電要求,并無交叉作業(yè)后,方可辦理停送電手續(xù),嚴禁口頭聯系停送電。
2.4 電氣設備帶電后,現場應有明顯已帶電的警示或標識,要作好施工設備與帶電的安全隔離。
2.5 電氣設備首次受電、轉動設備首次啟停、重要輔機啟停,操作前由安裝單位派專業(yè)人員現場旁站,以備處理緊急情況。
2.6 較復雜的系統(tǒng)調試,容易引發(fā)人身和設備事故的或危險性較大的操作或試驗,工作前應有完善和符合實際情況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由技術負責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2.7 機組整套啟動調試試運前,所有壓力容器、固定安裝的特種工器具(如:天車、電梯、電動葫蘆等),應經勞動部門驗收合格并簽證后方可允許使用。
2.8 機組整套啟動調試試運前,所有消防設施應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簽證后方可允許使用,全部消防設施應投入使用。
2.9 對于調試期間的重要操作以及暫時不能處理的設備系統(tǒng)缺陷等要做好事故預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三、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 現場整潔無雜物、無妨礙調試的臨時施工措施。
3.2 現場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3 現場無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存放。
3.4 現場安全設施規(guī)范,符合要求,無遺留的溝、坑、孔、洞,活動型蓋板有防止錯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3.5 現場安全標識規(guī)范齊全并符合要求?,F場使用的臨時電源規(guī)范可靠,并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
3.6 所有電纜孔洞、盤臺孔洞必須嚴密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
3.7 現場消防設施符合要求并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并滿足現場需要,機組整套啟動時專職消防人員應在現場待命。
3.8現場執(zhí)行“通行證”制度,嚴格控制人員數量,與調試試運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調試試運現場,調試試運人員應佩帶“通行證”。
3.9 現場應設保衛(wèi)人員維護現場工作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調試試運現場,以防止造成誤動,誤碰或誤入帶電區(qū)域而發(fā)生意外事故。
3.10現場應配置專職安全監(jiān)察人員,負責調試試運安全監(jiān)督工作。
3.11現場的通訊設施工作可靠,滿足現場要求。
3.12現場調試試運所需的儀器、儀表等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防護用品、備品備件等準備齊全,滿足現場要求
3.13根據調試現場需要,應按安規(guī)規(guī)定設置臨時圍欄。
3.14 現場緊急避險、緊急撤離的雙向通道、樓梯間,不應有障礙物堵塞,門不能加鎖,滿足緊急避險和撤離的需要。
四、調試期間配電室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廠用帶電后,6kv、380v、直流配電室不準隨便進入,因工作需要進入配電室,必須辦理工作許可證并進行登記。
4.2 廠用受電及母線室(配電室)帶電后,由運行人員負責高低壓母線室(配電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人員需進入工作時,應辦理登記手續(xù)。
4.3 進入母線室(配電室)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嚴禁吸煙,隨時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發(fā)現違章者值班人員有權制止,必要時將違章者驅逐出母線室(配電室),并通知其單位。
4.4 進入高低壓配電室的所有電纜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嚴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4.5 高低壓配電室的房門鑰匙根據調試進度和工作安排,帶電后的配電室鑰匙由運行人員保管,未帶電的配電室鑰匙由施工單位保管,隨著帶電的進行,逐步交由運行人員保管。
五、電氣設備停、送電工作管理制度
5.1 從廠用系統(tǒng)帶電開始,電氣操作應由兩人進行,設備停、送電操作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由運行人員承擔,由調試單位和建設單位監(jiān)護指導。
5.2 電氣操作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制度、執(zhí)行唱票復誦制度。嚴禁漏項、跳項、添項、倒項操作。
5.3 調試期間需要設備停、送電時,屬于運行單位管理的設備,應嚴格按照設備停、送電聯系制度執(zhí)行。申請單位必須填寫試運設備停送電聯絡單,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由試運指揮部的專責人批準,運行人員審核、登記、執(zhí)行。屬于施工單位管理的的設備(現場的臨時施工電源),也必須有嚴格的聯系制度。試運設備停、送電聯絡單的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字跡清楚,否則運行人員有權拒絕受理,影響工作由填寫聯絡單的人員負責。
5.4 一張停、送電聯絡單,只能填寫需要停、送電的一臺設備,多臺設備需要同時進行停、送電工作的必須分別填寫聯絡單,不能重復及合并使用。
5.5 設備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5.6 停送電聯絡單必須寫清楚停、送電執(zhí)行人的名字;停送電工作執(zhí)行完畢后,運行負責人必須注明停送電完畢時間。
5.7 在工作票未終結前,由于調試、試轉、試加電壓等工作,需要對電氣設備停、送電時,應填寫試運設備停、送電聯絡單,交給運行值班人員,運行值班人員(許可人)接到停、送電單后,應征得所有與被停送電設備相關工作票負責人的同意,并在停、送電票上簽署意見后,工作許可人在檢查核實無造成人身和設備損傷危險的情況下,方可對設備進行停、送電操作。
5.8 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應詳細記錄操作時間和內容。
5.8.1 事故處理
5.8.2 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
5.8.3 拉開一組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六、調試試運期間治安、保衛(wèi)、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6.1調試試運期間的治安、保衛(wèi)、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開展工作。
6.2 現場應加強保衛(wèi)值班工作,做好重要設備、重要部位24小時不間斷值勤守護。(如各主要通道、受電的配電室門口等地點)
6.3 現場實行“通行證”制度,嚴格限制無關人員進入調試試運現場,維護現場工作秩序。
6.4 重點防火部位和防火區(qū)域,如:充油設備,充氫設備、油區(qū)、制氫站、發(fā)電機及充氫設備周圍、電纜夾層、配電室、控制室、電子設備室、蓄電池室、制粉系統(tǒng)、輸煤系統(tǒng)等部位動火時,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5從鍋爐第一次點火到整套啟動試運過程,專職消防人員應到現場值勤,消防隊應處于戒備狀態(tài),消防車應到現場待命。
6.6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設施應全部正常投運,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應符合要求,數量應充足,滿足現場需要。
6.7 做好重點防火部位及重要設備安裝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災撲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撲滅火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