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私車公用因公外出交通費用管理辦法
公司員工私車公用及因公外出交通費用管理辦法
1、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辦公成本,提高日常辦公效率,公司不配備辦公專用車輛,采取私車公用補貼及公司員工因公外出交通費報銷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或崗位的私車公用及公司員工因公外出交通費報銷管理。
3、本辦法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將其私有車輛用于公務活動。(不包括已實行工資本身含費用包干人員)
4、對于有私車公用的部門或崗位,根據(jù)公司各部門或崗位工作性質(zhì),外出辦公事頻繁程度,核定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補貼限額(詳見附錄一)。每月隨車輛所有人工資一并發(fā)放,公司不再對其辦公交通費用予以報銷。
5、車輛所有人在領取車輛私車公用補貼后,應按時保證本部門日常辦公用車需求及公司特殊情況下的車輛調(diào)配使用,如未能保證應說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時說明導致公事延誤造成損失則本月補貼扣除,如有多次則停止其私車公用活動及補貼。車輛使用原則定車定人。
6、對于未有私車公用的部門或崗位,員工因公外出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車不鼓勵乘坐出租車,但因特殊情況確要坐出租車的,經(jīng)本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費用報銷時需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起止地點,時間及因何外出等情況說明,實報實銷。
7、屬私車公用車輛,必須按時向車輛管理部門交納相關規(guī)費,車輛一切規(guī)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8、私車公用車輛在因公外出情況下,違反交通法規(guī),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應先急救傷者及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立即聯(lián)絡單位主管或處理,并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及確認肇事責任。
9、對因公須至外地出差,必須駕駛私有車輛時,應先向部門主管或相關負責人提出申請,經(jīng)核準后本次外出費用經(jīng)核對后予以實報實銷。未經(jīng)批準異地出差所產(chǎn)生費用自行承擔。
10、公司對私車公用的辦公使用管理及調(diào)派歸口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