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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01-16 15:16:09 查看人數:87

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

第1篇 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

1. 一級高處作業(yè)和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處作業(yè),由作業(yè)所在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批。

2. 二級、三級高處作業(yè)及下列情形的高處作業(yè)由作業(yè)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安環(huán)科負責人審批。

1)在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高處作業(yè);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qū)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高處作業(yè);

3)在無平臺、無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到化學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高處作業(yè);

4)在塔、釜、爐、罐等到設備內進行高處作業(yè);

5)在臨近有排放的毒、有害氣體、粉塵的放空管線或煙囪及設備高處作業(yè);

3.特級高處作業(yè)及下列情形的高處作業(yè),由安環(huán)科負責人審核,報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審批。

1)在陣風風力為6級(風速10。8m/s)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yè);

2)在高溫或低溫環(huán)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yè);

3)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yè);

4)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yè);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yè);

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yè);

7)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yè)。

4《作業(yè)證》最長有效期7天,若作業(yè)時間超過7天,應重新審批。對于作業(yè)期較長的項目,在作業(yè)期內,作業(yè)部門負責人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若作業(yè)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作業(yè)證》。作業(yè)證由安環(huán)科保存,保存期為2年。

第2篇 鋼結構工程高處作業(yè)的安全管理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2米并超過2米以上為高處作業(yè)。凡從事高處作業(yè)的施工人員外,除接受安全技術教育外,安全管理部門應按照規(guī)定,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網)。

·以兩個跨距為一個單元體,縱向在地面上用通長高強鋼絲繩布置在跨距上,然后在地面預先鋪設安全防護網,系在鋼絲繩上,系緊,繃平。

·鋼絲繩的四個拉點,同時在梁上面人工拉起,拉至加固位置(梁上面向下返一米左右處),先從平行兩點處用卡具固定鋼絲繩,然后拉緊鋼絲繩,用卡具固定另外兩點,下饒過大梁處用吊索提拽吊點固定在梁面或檁條下面。

·拆換安全網。當屋面板在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按順序解開安全網系扣,折疊好以備下次使用,嚴禁生拉硬拽安全網,高強鋼絲繩拆除時(系扣和卡具)要緩慢拆除,安全網拆除時,下部嚴禁站人。

安全網拉設面積至少要比安裝作業(yè)面多兩個跨距,所使用的安全網及高強鋼絲繩要有安全出廠合格證書及檢測報告,安全網拉設完畢后,必須經安全管理人員和監(jiān)理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安全網拉設完畢后,網面不應有漏洞、網邊栓接不牢、網面不平等現象,現場用100公斤沙袋從屋面施工作業(yè)面向網面拋擲做破損失效實驗,以承接住沙袋而不破損為符合要求。

安全網為臨時安全防護用品,嚴禁施工人員在網面上行走和借用網面放置施工用品。

安全網在一個結構單元體上使用完畢后拆換到另一個結構單元體上時,應及時對索具及安全網進行檢查,嚴禁網面有破損及繩索有嚴重刻痕的情況。

第3篇 防止高處墜落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依據已制定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目標和指標以及重大危險源的辯識結果,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以防止高處墜落事故的發(fā)生。

二、管理方案內容

(1)對于高處臨邊作業(yè)的要求,

凡在建筑物自然基準面2米以上,距建筑物的外邊部1米范圍內的所有施工作業(yè),均稱為高處臨邊作業(yè)。因此要求各施工作業(yè)人在此區(qū)域施工時,必須按以下要求進行。

(a)在此區(qū)域內的下方,在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已設置的情況下,方可工作(有效安全防護設施指:安全兜網,密目式安全網外防護腳手架等設施)。

(b)個人佩置安全帶,在此區(qū)域施工的人員在施工中必須佩帶好安全帶后方可操作,并保證安全帶的質量要求在安全允許范圍內。操作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帶。(包括高掛低用,不隨意用非安全帶材料將安全帶接長使用,安全帶上的扣、環(huán)、卡等,應系緊需懸掛安全帶的位置應安牢靠等)。

(2)對于“四口”設防的要求

在日常建筑施工中對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要進行安全防護并做到:

(a)樓梯口:在樓梯段設置臨時防護欄桿,材料選用φ48鋼管或用鋼筋網格加工成定型臨時欄桿。其搭設或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

(b) 電梯井口:在垂直面上每隔10米設置安全平網或建筑物每層作封閉處理,在井口立面設置高度不低于1.5米的鋼筋格柵對井口進行封閉。

(c)預留洞口:在施工中,當出現預留洞長寬尺寸大于500平方厘米的洞口時,可用木板、竹膠板進覆蓋。當出現預留洞口面積大于1000平方厘米時,用鋼筋網格覆蓋并固定牢靠,或在洞口四周搭設防護欄桿封閉,洞口用安全網蓋嚴。

(d)坑井口:在施工中的坑邊搭設高度不低于1.5米的防護欄桿,井樁施工時,每天施工完畢對井樁口進行覆蓋??捎媚景寤蛑衲z板,當井口直徑大于1米時應搭設防護欄桿。

(3)對于腳手架上施工的要求

凡在高度超過2米以上腳手架上施工的人員,必須在下方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方可進行,并使用安全帶。安全防護設施嚴格按照安全要求進行。(即在建筑物首層設安全兜網,以后每隔10米設一道安全兜網,在作業(yè)層設防護欄桿和擋腳板)。

(4)對腳手架、井架、物料提身機拆除的要求

進行上述作業(yè)的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并在下方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進行。

三、資金預算

根據公司現有的施工項目和作業(yè)人員情況,應采購安全帶500條(現庫存和正在使用的有300條)可基本滿足需要,所需資金6500元。安全兜網200片,所需資金33000元。φ48鋼管20噸(專門用于安全防護)所需資金68000元; φ16的鋼筋5噸(用于制作鋼筋網格)所需資金20000元;5cm木板20立方米,竹膠板100平方米(用于洞口覆蓋)所需資金7000元,累計所需資金136500元。

四、實施要求

由各分公司提出相應的管理方案,應包含詳細的材料及資金的使用計劃和進場日期,各項目部項目經理為管理方案責任人,公司安全設備部負責實施過程的監(jiān)視和檢測。

第4篇 高處作業(yè)安全帶使用管理規(guī)定

安全帶是用來保護高空及高處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的重要防護用品之一,正確使用安全帶是防止現場高空工作人員高空跌落傷亡事故,保證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加強安全帶的日常使用管理,對保護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使用安全帶的規(guī)定

(1)凡進入生產工作場所,在距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yè)。

(2)凡在沒有吊籃 <>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構、主變、桿塔及其它高處作業(yè)而又有換位的工作,不但應使用安全帶還應使用安全繩。

(4)安全帶及安全繩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2.安全帶的日常管理規(guī)定

(1)安全帶應在每次使用前都應進行外觀檢查。

(2)對使用中的安全帶每周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3)安全帶每年要進行一次靜負荷重試驗。

(4)安全帶每次受力后,必須做詳細的外觀檢查和靜負荷重試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5)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6)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帶子使用期定為3至5年,發(fā)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7)安全帶使用2年后,按批量購入情況,抽驗一次,圍桿帶做靜負荷試驗,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無破斷可繼續(xù)使用。懸掛安全帶沖擊試驗時,以80kg重量自由墜落試驗,若不破裂,該批安全帶可以繼續(xù)使用,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3.安全帶的正確使用方法

(1)安全帶應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帶的小皮帶系緊,這樣在高處作業(yè)時,腰部不易受傷。

(3)安全帶要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裝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帶及后備繩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并要檢查是否扣好。安全繩要系在同一作業(yè)面上,禁止掛在移動及帶尖銳角不牢固的物件上,嚴禁低掛高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帶及后備繩的掛鉤鎖扣必須在鎖好位置。

(6)由于作業(yè)的需要,安全繩超過3米應加裝緩沖器,這樣一旦發(fā)生高處墜落,能減少1/4的沖擊力,或者采用自鎖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墜落沖擊距離限制在1.5米以內。

(7)緩沖器、速差式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使用。

(8)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聯接環(huán)上用。

4.安全帶的違章行為

(1)雙控安全帶系在腰部。(一旦發(fā)生高處墜落,墜落者腰部易受損傷)。

(2)在高空作業(yè)時,只使用安全帶,不使用安全繩。

(3)在作業(yè)轉移時,為圖方便,安全帶及安全繩都不使用。

(4)安全帶低掛高用。

(5)作業(yè)人員在附件安裝分項工程中,下瓷瓶卡導線時,安全繩扣在橫擔上,而安全帶扣在導線上(若導線脫落,作業(yè)人員要受到嚴重傷害)。

為圖轉移方便,安全繩過長。(發(fā)生作業(yè)人中員墜落,腰部易受到傷害)。

第5篇 高處安全作業(yè)管理程序規(guī)范

1辦證

1.1《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由項目所在單位項目負責人負責辦理。項目所在單位、作業(yè)單位應共同制訂安全措施,并填入《高處安全作業(yè)證》內。辦證人須按《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

1.2項目負責人持《高處安全作業(yè)證》到現場,檢查作業(yè)安全措施、物資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業(yè)負責人、作業(yè)執(zhí)行人和監(jiān)護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相關人員在《高處安全作業(yè)證》上簽字。

1.3根據高處作業(yè)級別,按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xù),經當班班長或崗位安全衛(wèi)士(小組長)、項目負責人確認簽字后,將《高處安全作業(yè)證》交給作業(yè)負責人、監(jiān)護人,發(fā)布開始作業(yè)指令。

1.4《高處安全作業(yè)證》一式叁份,項目負責人、作業(yè)負責人或作業(yè)執(zhí)行人、監(jiān)護人各一份,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存檔。

1.5對施工期較長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若施工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高處安全作業(yè)證》。

1.6操作工正常操作、換照明燈泡、防腐保溫結束后現場驗收及緊急情況處理人員需高處作業(yè)的可以不辦理《高處安全作業(yè)證》,但必須系好安全帶及其他安全措施;帶壓堵漏易燃易爆的設備管道時可不系安全帶,但必須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

1.7高處行走時不能雙手持物。

2有效期

《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的有效期為24小時。4項目負責人和作業(yè)負責人

4.1項目負責人必須是項目所在單位班組長以上人員,特級高處作業(yè)項目負責人由技術員以上人員擔任;作業(yè)負責人必須是作業(yè)單位班組長以上人員;項目負責人可以同時擔任作業(yè)負責人 。

4.2 項目負責人對作業(yè)負全面責任。

4.2.1負責辦理《高處安全作業(yè)證》。

4.2.2必須在作業(yè)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作業(yè)部位及周圍情況,制訂、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4.2.3負責作業(yè)交出條件的合格。

4.2.4負責作業(yè)前的安全教育,向作業(yè)人員交代作業(yè)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4.2.5負責作業(yè)前安全措施、物資的檢查落實、發(fā)布開始作業(yè)指令。

4.2.6負責作業(yè)過程的全面協調和監(jiān)管。

4.2.7作業(yè)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問題,方可離開現場。

4.3作業(yè)負責人負責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并應堅守作業(yè)現場,若因故離開應臨時指定他人代理其職責;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與項目負責人聯系。

5 監(jiān)護人

5.1 監(jiān)護人由項目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及氣防急救知識的人員擔任。

5.2 監(jiān)護人負責現場的監(jiān)護與檢查,并隨時與設備內聯系,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yè),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5.3監(jiān)護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監(jiān)護人不能同時擔任作業(yè)執(zhí)行人。

5.4必要時,也可由作業(yè)單位和項目所在單位共同指派。新項目施工,由施工單位和項目所在單位分別指派監(jiān)護人。在生產區(qū)域內進行重大的危險項目施工或作業(yè)(如抽堵盲板、帶壓堵漏等),需申請安全中心配合監(jiān)護的,由各事業(yè)部向安全中心提出,安全中心派氣體防護人員進行監(jiān)護。

5.5 在作業(yè)完成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檢查現場, 確認無遺留問題后方可離開現場。

6 該程序由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考核,從2007年3月1日開始執(zhí)行。

第6篇 單位鐵路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0.1 條 為了在鐵路施工高處作業(yè)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細則:

第1.0.2 條 本細則適用于鐵路施工及一般構筑物施工時,高處作業(yè)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項作業(yè)。

第1.0.3 條 本細則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 gb3608 一83 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以上(含2m )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1.0 .4 條 進行高處作業(yè)時,除執(zhí)行本細則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yè)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二章 基本規(guī)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 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貢任制。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 條 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 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 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0 .6 條 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上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0.7 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霏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 條 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0.9 條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2.0.10 條 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guī)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的要求。

第三章 臨邊與洞口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臨邊作業(yè)

第3.1.1 條 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頭層墻高度超過3.2m 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 的高度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三、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井架與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助護欄桿。地而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問,應予分隔封閉。

五、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 條 臨邊防護欄桿桿們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卜列規(guī)定:

一、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干70mm ,欄桿柱小頭汽徑不應小于80mm ,并須用不小于16 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 圈,并無瀉滑。

二、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 ,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 ,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 。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釗緊,或用不小于12 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三、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 ,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ф48×(2.75--3.5 ) mm 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guī)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 條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 ,下桿離地高度為o.5--o.6m,坡度大于l:2.2 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 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 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 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孔,然后用10mm 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 彎轉扁鋼作預理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

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 的擋腳板或40cm 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卜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五、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二節(jié) 洞口作業(yè)

第3.2.1條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三、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第3.2.2 條 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樓板、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 但大于2.5cm 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二、平臺面等處邊長為25--50cm 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邊長為50--150cm 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鋼筋構成防護網.鋼筋網格間距不得人于20cm。

四、邊長在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五、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干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 倍的荷載。

六、墻而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格的問距小應大于15cm ,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檔腳板(笆)。

七、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 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l--2m 高的臨時護欄。

八、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 條 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1.2 條、第3.1.3 條的規(guī)定。

第四章 攀登與懸空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攀登作業(yè)

第4.1.1 條 在施工織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yè)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4.1.2 條 柱、梁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作出規(guī)定。

第4.l.3 條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臉算。

第4.1.4 條 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第4.1.5 條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 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4.1.6 條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l 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4.1.7 條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4.1.8 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 ,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 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 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 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第4.1.9 條 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升,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 條 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掛梯構造見附錄四附錄圖4.1。

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lm ,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l.8m。

第4.1.11 條 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l / 20 , 并應控制在10cm 以內。

第4.1.12 條 鋼層架的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層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選川毛竹或原木,踏步間距不應大于40cm ,毛竹梢徑不應小于70mm 。

二、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桿。

三、屋架吊裝以前,應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鋪設固定。

第二節(jié) 懸空作業(yè)

第4.2.1 條 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4.2.2 條 懸空作業(yè)所

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第4.2.3 條 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yè)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二、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三、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己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姑立和行走。

第4.2.4 條 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道守下列規(guī)定:

一、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支設高度在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三、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本細則有關章節(jié)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第4.2.5 條 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三、綁扎立柱和墻休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 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立;綁扎3m 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第4.2.6 條 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澆筑離地2m 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沒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第4.2.7 條 進行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進行預應力張拉時,應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

雨大張拉時,還應架設防雨棚。

二、預應力張拉區(qū)域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檔板。檔板應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5--2m ,且應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 ,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小于lm 。

三、孔道灌漿應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4.2.8 條 懸空進行門窗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進行各項窗口作業(yè)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第五章 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操作平臺

第5.1.1 條 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操作平臺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按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操作平臺的而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wěn)定驗算,并采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三、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而不得超過80mm 。

四、操作平臺可用ф(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采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織裝:平臺的次梁.間距不應在于40cm,臺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 條 懸挑式鋼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懸挑式鋼平臺應按現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懸挑式鋼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三、斜拉桿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

四、應設置4 個經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 號沸騰鋼制作。

五、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 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周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

六、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七、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八、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fā)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

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第5.1.3 條 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垂暈,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jiān)督。

第二節(jié) 交叉作業(yè)

第5.2.1 條 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5.2 .2 條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第5.2.3 條 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lm ,堆放高度不得超過lm 。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 條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 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第5.2.5 條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困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六章 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第6.0.1 條 鐵路施工進行高處作業(yè)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第6.0.2 條 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第6.0.3 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據。

二、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三、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第6.0.4 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臉收.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二、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guī)格和材質。

三、技術措施的節(jié)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四、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五、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第6.0.5 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第7篇 油庫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減少油庫高處作業(yè)過程中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指高處作業(yè)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墜落可能的位置進行的作業(yè)。

高處作業(yè)分為四級:

高度在2-5米,稱為一級高處作業(yè);

高度在5-15米,稱為二級高處作業(yè);

高度在15一30米,稱為三級高處作業(yè);

高度在30米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yè)。

第三條 進行三級、特級高處作業(yè)時,必須辦理《高處作業(yè)許可證》(見附件)。高處作業(yè)許可證由作業(yè)負責人填寫,經油庫負責人審批,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未辦理作業(yè)許可證,嚴禁進行三級、特級高處作業(yè)。

第四條 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第五條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六條 因事故或災害需進行特殊高處作業(yè),包括強風、異溫、雨天、霧天、夜間、帶電、懸空和搶救高處作業(yè),要制定作業(yè)方案,并經油庫負責人審批。緊急情況為搶救人員時,可由施工負責人或其他領導在保護救護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口頭批準,作業(yè)后立即報油庫負責人。

第七條 本規(guī)定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法令、法規(guī)執(zhí)行。

第8篇 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高處作業(yè)時安全,以及監(jiān)護、審批等管理內容和要求。

2 相關文件

gb3608-83《高處作業(yè)分級》

3 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3.1 高處作業(yè)——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度進行的作業(yè)。

3.2 在布置高處作業(yè)前,申請部門的擔當應組織相關作業(yè)人員與安全員到現場勘察,熟悉作業(yè)點周圍的環(huán)境、作業(yè)的內容與特點等,確認后應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和可靠的防范措施。

3.3 高處作業(yè)部門在作業(yè)前應填寫并辦理《高處作業(yè)審批表》。

3.4 高處作業(yè)人員應嚴格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防護用品和設施。

3.5 對于違章指揮,作業(yè)人員有權抵制;對于違章作業(yè),施工作業(yè)負責人和監(jiān)護人有權制止與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者,監(jiān)護人有權制止作業(yè)。

4 高處作業(yè)人、現場監(jiān)護人的條件與職責:

4.1 參加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嚴重貧血、高度近視、美尼爾氏癥、癲癇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禁止從事登高作業(yè)。

4.2 高處作業(yè)人員須注意勞逸結合,防止疲勞作業(yè)。

4.3 從事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立并明確現場監(jiān)護人員。

4.4 現場監(jiān)護人應是工作責任心強,熟悉《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知識,了解本工作的作業(yè)內容和作業(yè)區(qū)域的環(huán)境條件。

4.5 現場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作業(yè)現場,負責安全行為檢查和安全措施可靠性的檢查。如發(fā)現措施不當或違章作業(yè)時,有權制止或停止作業(yè)。

4.6 高處作業(yè)人和現場監(jiān)護人應共同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相關規(guī)定,互相關心、配合。

4.7 相關管理人員應隨時檢查高處作業(yè)情況,堅持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雷雨、大霧或六級以上(含六級)大風的氣象條件下,不得安排露天高處作業(yè)。

5 高處作業(yè)審批

凡進行高處作業(yè),申請部門須在作業(yè)前準確填寫《高處作業(yè)審批表》,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安保部門審批,經過審批并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

6 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6.1 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使用前應仔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方

可使用。

6.2 安全帶的掛鉤必須鉤掛在結實牢固的物件上,不準鉤在轉動設備或移動部件上。

6.3 高處作業(yè)人員,衣服紐扣要扣好,不得坦胸,避免被物件鉤住。禁止穿塑料底鞋。

6.4 高處作業(yè)隨帶的工具等物,應放置工具袋中或穩(wěn)妥地點。

6.5 嚴禁隨意上下亂丟物件,必須設置用欄桿或紅白旗繩的危險區(qū)域,并派專人在現場監(jiān)護,防止落物傷人。

6.6 從事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注意架空電線,要做好隔絕措施。要距離普通低壓電線1米以上,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注意防止運送導電材料觸碰電線??拷娫?低壓)線路作業(yè)前,應先聯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進行工作。

6.7 在石棉瓦或玻璃鋼瓦頂作業(yè)時,必須鋪設人字梯、木板,并做好必要的固定措施,以便工作和行走,禁止直接踩踏石棉瓦和玻璃鋼瓦。

6.8 高處作業(yè)所需的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腳手板、腳手架、安全網等),必須確認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yè)。禁止在腳手架和腳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員和超重放置材料、物件。

6.9 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思想集中,不準打鬧開玩笑。高處多層上下層同時作業(yè)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或其它隔離措施,上下層要保持聯系,相互照顧。

6.10 高處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可靠的登高工具,嚴禁利用一般起重設備吊運或攀爬腳手架,設備等方式登高。

6.11 危險性較大的高處作業(yè),應設安全網及安全界標,操作平臺必須有符合國標的欄桿。

6.12 在進行登梯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6.12.1使用的梯子必須堅固完整,有專人按本公司有關規(guī)定加強管理,使用前應進行檢查。梯子支柱必須能承受工作人員攜帶工具攀登時總重量,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cm。

6.12.2在梯子上作業(yè)時,梯與地面的斜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于1米的梯登上工作。嚴禁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

6.12.3如梯子長度不夠而需將二架梯子連接使用時,必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接固。

6.12.4在工作前須將梯子安置穩(wěn)固,不可使其動搖或傾斜過度,梯腳應采取防滑措施(包腳)。

6.12.5靠在管子上或金屬筒體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必須用繩索或鉛絲扎住,人在梯子上

工作時, 嚴禁移動梯子。

6.12.6人字梯必須具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度在30~60度的拉索。

第9篇 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安全管理的關鍵是做到十個必須

【摘 要】 近年來,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日益增多,高處作業(yè)采用吊籃施工迅猛增加,同時由吊 籃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有必要對吊籃施工安全管理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和剖析。 本文重 點分析了我國近幾年吊籃施工安全管理現狀與發(fā)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措施建議.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強勁增長 ,城市人口也快速成 長 ,城市用地緊張的矛盾日益凸顯 ,而 高 層 建 筑 和 超高層建筑由 于 其 用 地 少 , 城市基礎設施費用低 , 可提高城市面貌等眾多優(yōu)點 , 得到了迅速發(fā)展 ,中 國已逐步成為世界建造高層建筑的中心 。

1. 工藝要求使用吊藍 隨著我國高層建筑和超高層建筑的明顯增多 , 構造要求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 :尾端應在兩處及以上固定于等級不 定),吊環(huán)預埋錨固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混 凝 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 》gb50010 中鋼筋錨固的規(guī)定 。

定位點 :型鋼懸挑梁懸挑端應設置能使腳手 架立桿與鋼梁可靠固定的定位點 ,定位點離懸挑梁 得低于c20 的鋼筋混凝土梁板結構 上 , 錨 固 型 鋼 懸 挑 梁 的 u 型鋼筋拉環(huán)或錨固螺栓 直 徑 不 宜 小 于 16mm。 用 于 錨 固 的 u 型鋼筋拉環(huán)或螺栓應采用冷彎 成 型 。 u 型 鋼 筋 拉 環(huán) 、錨 固螺栓與型鋼間隙應用鋼 楔或硬木楔楔緊 。

鋼懸挑梁固定端 應 采 用 2 個 (對 )及 以 上 u 型 鋼筋拉環(huán)或錨固螺 栓與建筑結構梁板固定 ,u 型 鋼 筋拉環(huán)或錨固螺栓應預埋至混凝土梁 、板 底 層 鋼 筋 位 置 ,并應與混凝土梁 、板 底 層 鋼筋焊接或綁扎 牢 固 ,其錨固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 準 《混 凝 土 結 構 端 部 不 應 小 于 100mm。 定位點可采用豎直焊接長 0.2m、準25mm-30mm 的鋼筋或短管等方式 。

立 桿 、剪 刀 撐 :懸挑梁間距應按 懸 挑 架 架 體 立桿縱距設置 ,每一縱距設置一根 。 懸 挑 架 的 外 立 面剪刀撐應自下而上連續(xù)設置 。

(三)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布置型鋼 ,特 別 是 在 轉角、陽臺、凹凸及平面變化部位 。 當實際排布方法 和尺寸與方案有誤差時 ,應 及 時 修 改 方 案 ,按 修 改 方案實施 。 (四)應按方案和規(guī)范的要求對材料 、型 鋼 排 布 方法和尺寸 、構造節(jié)點等進行驗收 。 設 計 規(guī) 范 》gb50010 中鋼筋錨固的 規(guī) 定 。

錨 固 型 鋼 的主體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 <20。

鋼 絲 繩 、鋼 拉 桿 :懸挑鋼梁前端 應 采 用 吊 拉 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構件有剛性的 ,也 有 柔 性 的 , 如果使用鋼絲繩 ,其直徑不應小于 14mm,鋼 絲 繩 卡 不得少于 3 個。

吊環(huán):鋼絲繩與建筑結構拉結的吊環(huán)應使用 hpb235 級 鋼 筋 ,其 直 徑 不 宜 小 于 20mm

對高層建筑物的外墻裝飾裝修 、外墻上設備和管道 的安裝 、外裝飾的維護和清洗等作業(yè)設備提出了新 的 要 求 。 特別是根據國家 “四 節(jié) 一 環(huán) 保 ”的 要 求 和 《建筑節(jié)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規(guī) 范 》gb50411-2007 的 要 求 ,許多建筑外墻有外墻外 保 溫 設 計 (如 外 墻 保 溫 板 、外 墻 保 溫 砂 漿 )需 要 滿 足節(jié)能驗收要求和 重 慶 市 限 制 、禁止建筑外墻使用 飾 面 磚 飾 面 ,改 用 建 筑 涂 料 、 鋁 塑 復 合 板 等新型外墻材料飾面的要 求 ,用傳統(tǒng)的落地式雙排外裝飾 鋼 管 腳 手 架 、懸 挑 腳手架 、 整體提升腳手架實施建筑外墻外保溫 、外 墻涂料 、外墻幕 墻 、外墻上設備和管道的安裝 、外 裝 飾的維護和清洗等均難以很好地滿足 ,而 需 數 道 工 序才能完成 , 且工序之間有一定的時間間隔要求 。

在這種情 況 下 ,一種更適宜的設施應運而生--高 處作業(yè)吊籃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

2. 使用吊藍的優(yōu)勢 意見和措施 ,及 時 地 整 改 、落 實 ;建立完善的高處作 業(yè)吊籃施工安全 監(jiān) 管 體 系 ;建 立 可 追 溯 、分 析 、改 進 管 理 的 依 據 ,才 能 有 效 遏 制 、減 少高處作業(yè)吊籃施 工導致安全事 故 發(fā) 生 ,所以非常有必要去探討和研 究高處作業(yè)吊籃的安全管理 。

二、吊籃使用和管理現狀分析 吊籃出現在施工現場始于上世紀 60 年 代 ,而 電 動吊籃是我國 于 80 年代初從比利時 、日 本 和 盧 森 堡 等國家引進吊籃樣機及關鍵部件 ,后由中國建筑 科 學院消化吸收設計 , 目 前已在我國大城市普遍 使 用 。 它從簡易吊架到吸 取國外技術進行國產化設 計,不過短短幾十年時間 。

吊籃的制造管理現狀 近年來 ,國內吊籃的制造業(yè)和租賃業(yè)如雨后春 筍般蓬勃發(fā)展 , 吊籃制造企業(yè)間水平參差不齊 ,存 在魚目混珠的情況 。

吊籃的制造未納入特種設備或生產許可證 產 品 管 理 范 圍 , 吊 籃 的 制 造 、 安 裝 、 使 用 的 門 坎 較 低。

因 吊籃的制造門坎較低 ,存在吊籃產品質 量驗收標準的 不 一 致 ,存在市場上吊籃產品質量高 低混雜 。

(3)吊 籃配套件制造管理要求不明確 ,相 應 的 吊籃配套件的質量也存在差異 , 如吊籃的提升機 、 安全鎖兩大配套件等

2. 吊籃的使用管理現狀 目 前 在建筑工程上使用的吊籃多采用從租賃 公司租賃的形式進入施工現場 ,而租賃公司多為個 體經營者 ,在使用管理上存在下述現狀 :

未編制吊籃安拆和使用專項方案 吊籃現場 組 裝 、安 裝 、拆 除 、使用無專項施工方 案或有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審批 (方 案 不 可 行 ),僅 憑 經驗施工 。

(2)吊籃未按審批的專項方案安拆和使用 吊籃 現場組 裝 、安 裝 、拆 除 、使用不按審批的方 案 實 施 ,存 在 違 規(guī) 、違章進行吊籃現場組裝 、安 裝 、 拆除、使用情況 。

(3)吊籃安裝和移位后驗收未進行或不規(guī)范 吊 籃安裝和移位后沒有組織有建設單位 、監(jiān) 理 單 位 、施 工 單 位 、安 裝 單 位 、使 用 單 位 參 加 的 驗 收 , 更沒有形成書面的驗收資料或沒有認真進行 、規(guī) 范 高 處 作業(yè)吊籃憑借其架設拆除方便 、 適 用 性 強 、占用場地少和施工效率高等 優(yōu) 點 ,在 高 層 建 筑 外墻外保溫 、外墻涂料和幕墻安裝等施工中得到了 廣泛應用 。

研究吊藍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高處作業(yè)吊籃廣泛用在建筑外墻裝飾裝 修和已用建筑外墻修繕與保潔作業(yè)活動中 ,吊 籃 已 成為建筑行業(yè)中進行外墻裝修的主要設備之一 。

由 于短時間內高處作業(yè)吊籃的廣泛和大量使用 ,按 供 需關系和市場經濟原則 ,吊 籃 的 生 產 企 業(yè) 、租 賃 單 位和使用單位 越 來 越 多 ,國內吊籃的制造業(yè)和租賃 業(yè)如雨后春筍 般 蓬 勃 發(fā) 展 ,全國的吊籃制造企業(yè)不 下 幾 十 家 ,年產量早已過萬 ,在 世界上也可稱之為 吊籃生產的大國 ,這樣勢必導致 產 品 質 量 、管 理 水 平、使用水平 的 參 差 不 齊 。

因高處作業(yè)吊籃使用時 要載人高空作業(yè) ,存在較大的施 工 危 險 性 ,一 棟 建 筑外墻裝飾裝修動輒同 時使用數十臺高處作業(yè)吊 籃。 如何保證吊籃的安全使用 ,是一個必須高度關 注的問題 。

但因吊籃的操作隨意性 、作 業(yè) 人 員 素 質 和技能的不足及系統(tǒng)管理監(jiān)督不完善 ,造 成 事 故 頻 發(fā),已成為主要安全隱患之一 。

因此,對近年來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的安全事故 進行系統(tǒng)的分 析 研 究 , 找出這類事故發(fā)生的特點 ; 對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的 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全面系 統(tǒng) 的 分 析 ,找出存在的問題 、隱 患 、不 足 ,提 出 整 改 45 吊籃施工安全 2013 年第 1 期 進行驗收 。

(4)吊籃操作人員未進行培訓 吊 籃 操作人員因政策上沒有明確的持證上崗 要求,缺乏上崗培訓 ,安全意識不強 。

(5)吊籃的維護 、保養(yǎng)不到位 吊籃的維修保養(yǎng)要求不明確 ,且租賃單位缺乏 對吊籃設備的 維 護 保 養(yǎng) ,包括吊籃返回租賃公司的 保養(yǎng)和在使用過程中的保養(yǎng)均不到位 。

(6)舊吊籃的質量確認不明確 使 用 年數較長的設備 , 設備質量的確認不明 確;檢驗、校驗要求未落實 。

3. 吊籃的監(jiān)督管理體制現狀

(1)施 工現場在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時 ,因 為 沒 有劃為特種設 備 范 疇 ,不知如何與相關行業(yè)主管部 門進行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銜接 。

(2)使用單位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對高處作業(yè) 吊籃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監(jiān)管 。 僅僅依靠企業(yè)自己的 管理經驗和分包管理制度進行粗放式的監(jiān)管 。

(3)對安裝單位的資質和安裝作業(yè)人員資質沒 有明確規(guī)定 。

(4)現場對高處作業(yè)吊籃操作人員是否需要上 崗證,該證由什么機關部門發(fā)放無法確定 。

(5)高 處作業(yè)吊籃安裝或者移位后 ,不 知 由 什 么單位或者什么人員檢測驗收才算合格 ,也 不 知 是 否需出具檢測報告 。

(6) 高處作業(yè)吊籃的安全責任劃分不明確 ,僅 僅依靠分包合 同 劃 分 責 任 。 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后 , 該分包合同是否具備法律效力都有待確認等 。

三、?常見吊籃事故原因 、特點 高處作業(yè)吊籃用于載人高處作業(yè) ,存 在 較 大 的 危險性 ,一旦發(fā)生事故 ,其后果通常都會十分嚴重 。

1. 造成吊籃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吊籃懸掛機構受力矩形管壁厚過薄,不滿足 受力要求,導致懸掛機構失穩(wěn)破壞,造成吊籃墜落。

(2)吊籃未按使用說明書要求過長組裝或超載 使用(包括人員 、工 具 、貨 物 等 重 量 ),導 致 機 構 失 穩(wěn) 或受力件破壞 ,造成吊籃墜落或人員高處墜落 。 墜落。

(5)吊 籃安裝不當或配重數量不足 ,導 致 懸 掛 機構失穩(wěn) ,造成吊籃墜落 。

(6)操作人員未將安全帶系在獨立于吊籃的安 全繩,造成人員失足高處墜落 。

(7)限位失效 ,冒頂。

(8)其它違規(guī)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

2. 吊籃安全事故特點

(1)死傷率大,即吊籃一旦發(fā)生事故,死傷率高。

吊籃安全事故與吊籃設備本身的質量 、安 裝 的 質 量 、是否正確作使用 (即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密 切 相 關 ,吊籃設備本身的質 量 有 問 題 、吊籃安裝的質量有問題 、違 規(guī) 違 章 操 作 使用均會導致吊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

(3)現 場 管 理 不 到 位 ,未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 隱患,導致吊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 四、吊籃管理的具體舉措 目前重慶的建筑施工現場 ,絕大多數工程因為 外墻裝飾設計有外墻外保溫 、外墻涂料和外墻幕墻 飾面等 ,以前的整體提升外架 、懸 挑 腳 手 架 、落 地 式 雙排外腳手架無法滿足施工要求 ,基本上都改用高 處作業(yè)吊籃施工外墻外保溫 、外墻涂料和外墻幕墻 飾面。

結合高處作業(yè)吊籃的作業(yè)特點 ,該 設 施 在 高 空 作 業(yè) ,屬于現場重大危險源 ,一旦管理失控就很 容易釀成安全事故 ,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

對吊籃管理的現狀分析 ,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 的安全管理已引起相關責任單位的高度重視 。 為規(guī) 范 吊 籃 管 理 , 應 制 訂 專 門的高處作業(yè)吊籃管理辦 法 ,應明確相應的管理流程和管 理 要 求 ,杜 絕 高 處 作業(yè)吊籃事故的發(fā)生 。

筆者認為強化和規(guī)范高處作 業(yè)吊籃施工管理的核心 是按特種設備管理的思路 和要求進行管理 ,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 1. 必須使用電動吊籃 當外墻外 保 溫 、外墻涂料和外墻幕墻飾面等施 工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時 ,應 有 申 請 和 報 批 程 序 ,經批準同意后才能使 用 吊 籃 ,但 禁 止 使 用手動吊籃 ,必須采用電動吊籃 。

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動吊籃 吊籃是載人作業(yè)的高空懸掛式設備 ,危 險 性 不 言而喻 。 為從源頭上杜絕租賃和使用不合格生產單 位的產品設備 ;對資質的審查是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 。

(3) 吊籃提升機與吊籃籃體的聯接螺 栓 失 效 (如斷裂 、脫落等 ),造成吊籃墜落 。

(4)提 升機蝸輪齒損壞 (如 斷 裂 )、鋼 絲 繩 斷 裂 或鋼絲繩固定繩夾滑脫 ,且 安 全 鎖 失 效 ,造 成 吊 籃的生產廠家應具備機械工業(yè)產品生產資 質證書和安全 許 可 證 , 吊籃應具有出廠合格證 、型 式檢驗報告 、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統(tǒng)一編號 。

租賃單位應具備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合 格 的 起 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資質 (吊籃安裝資質滿足 除,且安裝后必須進行驗收 進 入 現場的吊籃設備多以散件的形式進入施 工 現 場 .

第一步是對進 入現場的吊籃設備進行組 裝, 應嚴格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組裝 ,做 到組裝正確 、牢 固 ,組 件 齊 全 ,組裝完成后應進行組 相應的塔吊安裝資質要求 ) 和合格的特種設備維 裝 驗 收 ;

第二步是對組 裝合格的吊籃設備進行安 修、保養(yǎng)、改造 資 質 (吊籃維保資質滿足相應的塔吊 維 保 資 質 要 求 )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合 格 的 安 拆 人 員資質 (吊籃安拆人員資質滿足相應的塔吊安拆人 員 資 質 要 求 )等 ;租賃單位可委 托有資質的單位和 人員進行安裝和維保 。

公司與租賃單位簽訂租賃合 同時,租賃單位應提供與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 進行安裝和維保的合同 。 裝,由有起重設備安拆資質的單位和人員嚴格按專 項方案要求進 行 安 裝 , 安裝完成后應進行試驗 ;

第 三步是安裝完成后應運行試驗 ,將懸吊平臺在離地 3m 的 范 圍 內 上 下 運 行 3~4 次 , 貼墻滾輪應運轉自 如 、爬升機構應運行正常 ,載 荷 試驗在超過額定載 荷時超重限位 應 切 斷 電 源 ,懸吊平臺運行到墻面最 高處超高限位 應 切 斷 電 源 ,試驗合格后進行安裝驗 收。 組裝和安裝完成的驗收首先由起重設備安裝單 位 進 行 自 檢 , 在 自 檢 合 格的基礎上進行有建設單 位 、監(jiān) 理 單 位 、施 工 單 位 、安 裝 單 位 、使 用 單 位 參 加 的 驗 收 , 并 形 成 《施 工 機械檢查驗收表 (電 動 吊 籃 )》,驗收重點檢查組裝質量 、配 重 、安 全 繩 、安 全 鎖 、懸 掛 機 構 、 升 降 裝 置 、 電氣裝置等是否滿足要 求。 吊藍驗收必須是 100%地進行驗收 ,并形成書面 以 上 資料審核符合要求后 , 公司方可同意使 用,公司向其發(fā)放 “準入證 ”,該設備才能進入公司 。

必須編制吊籃安拆和使用專項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導施工的規(guī)范性文件 ,施 工 過 程 中做到有方案可依 、有 方 案 可 循 ,才能有效地保證 施工過程有效受控 。

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必須編制吊籃安裝 、拆 除 和 使 用 專 項 方 案 , 專 項 方 案經施工總承包單位審批 驗收資料 ,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

未經驗收或驗收 后,經建設單位 、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 高 處 作業(yè)吊籃施工專項方案要根據具體工程 特 點 ,明確高處作業(yè)吊籃平面布置 、安 裝 、拆 除 、使 用 的 要 求 ,要嚴把方案的編制關 、審 批 關 、使 用 關 , 使其具有針對性 、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

4. 必須對進場吊籃進行驗收 高處作業(yè)吊籃進入施工現場后 ,施 工 單 位 應 對 進入施工現場的吊籃設備的規(guī)格 、型 號 、廠 家 按 設 備準入的要求和專項方案要求進行入場驗收 ,包 括 吊籃設備的規(guī)格 、型 號 、廠 家 ;吊 籃 外 觀 質 量 檢 查 ; 生產廠家的企業(yè) 資 質 、合 格 證 、型 式 檢 驗 報 告 、建 筑 起重機械設備 統(tǒng) 一 編 號 ; 租賃單位的企業(yè)資質 、安 拆資質 、維保資質和人員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資料查驗 ,符合設備準入的要求和專項方案要求且 進場吊籃設備實體質量外觀檢查符合要求后 ,向 監(jiān) 理單位報驗 ,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 場。 對不是新 的 吊 籃 設 備 ,吊籃租賃單位應提交合 規(guī)的檢驗 、檢測資料和自檢 、自校合格的資料 。

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和 人 員 進 行 安 裝 、 拆 不合格的吊籃嚴禁使用 。 書面驗收資料應繪制吊籃 的 平 面 布 置 圖 ,并對其進行排序 編 號 ,同 時 平 面 布 置圖反映的吊籃的編號應在吊籃醒目處標識 。

高 處 作業(yè)吊籃施工完畢且質量得到確認后方 可拆除吊籃 。 吊籃拆除由有起重設備安拆資質的單 位和人員嚴格按專項方案要求進行拆除 ;拆 除 懸 掛 機 構 時 ,作業(yè)人員一般處于高處 臨 邊 位 置 ,要 特 別 拆除安全 。

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和交底 吊籃安裝 完 成 后 , 安裝單位必須向施工單位 、 使用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并形成書面的交底記錄 。

高處作業(yè) 吊 籃 使 用 前 ,一方面是施工單位或項 目部應對使用人員進行培訓 ,重點放在如何正確操 作和使用吊籃以及對可 能出現的突發(fā)情況如何應 對和處理等方 面 , 以增強上機人員的自保意識 ,培 訓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向參訓人員發(fā)放培訓合格證 ; 另一方面是施工單位或 項目部應向使用單位和人 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 ,使 使 用 單 位 和人員了解和掌握使用規(guī)定和要求 ,也 應 形 成 書 面 的交底記錄 。

7. 必須按規(guī)定操作和使用高處作業(yè)吊籃 使用單位和人員應嚴格按培訓 、交 底 的 要 求 和 專項方案的要求及 《高 處 作 業(yè) 吊 籃 》gb19155-2003 的要求使用吊籃 ,嚴禁違規(guī) 、違章使用吊籃 。 每個吊籃上操作人員要求相對固定 ,以 便 統(tǒng) 籌 協調和管理 。

項 目 專職電工每班班前應檢查吊籃的電氣系 統(tǒng),項目安全員每班班前應檢查 ,包 括 :①吊 籃 平 臺 和懸掛機構各節(jié)點螺栓是否完好 、緊 固 :

②屋 面 懸 掛機構 、配重等 是 否 有 傾 斜 、移位和掉落等現象 ;③ 安全鎖是否可靠 ; ④爬 升繩和安全繩不得粘有油 脂 、砂漿或泥土等雜物和出現異 常 情 況 ;⑤保 險 繩 是否有損壞等 。

吊籃爬升 、下降時應密切注意墻面和機械運轉 情 況 ,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 ,待 排 除異常情況后方可 重新開機 ;吊籃到達作業(yè)位置開始墻面作業(yè)前要停 止升降并關閉電源以防止機械誤動作發(fā)生意外 。

如 使 用過程中或檢查中發(fā)現存在故障或安全 隱 患 ,禁 止 使 用 ,應先排除存在 故障或安全隱患后 才能使用 。 清除墻面 上 的 障 礙 物 ,如伸出墻面的短鋼筋應 在吊籃第一次上行前即行清除 ;要在墻面上加裝物 件,在最后一次下行前完成 。

接線回路 ,如必須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應對吊 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 , 防止電焊渣濺到鋼絲繩 上,造成鋼絲 繩 損 壞 。 污物。 鋼絲繩不得折彎或沾有油跡 高處作業(yè)吊籃施工下方嚴禁人員進入 ,應 做 好 隔離措施 ,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

8. 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維保 高 處 作業(yè)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或檢查中發(fā)現存 在故障或安全隱患 ,應 禁 止 使 用 ,應先排除存在故 障或安全隱患后才能使用 。 針對存在的故障應通知 有特種設備維修 、保 養(yǎng) 、改 造 資 質的企業(yè)的特種設 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或故障排除后才能使用 。

9. 必須建立吊籃檔案 施工現場應按吊籃的編號建立 “一 機 一 檔 ”的 設備管理檔案 ,“一 機 一 檔 ”的設備管理檔案應反映 吊籃設備本身的質量資料 、安 裝 驗 收 資 料 、使 用 人 員 資 料 、使用人員的培訓交底資料 、每 班 班 前 檢 查 驗收記錄 、每班的運轉記錄 、維護保養(yǎng)記錄等 。

10. 必須逗硬檢查和管理 使 用 單位和租賃單位應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吊 籃設備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 要做到斗硬處理 ,要做到該停就停 、該 換 就 換 、該 修 就 修 ,使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能及 時 受 控 消 除 ,使 設 備正常運轉 。

五、?建 議 1. 將吊藍產品納入特種設備管理 。 為保證吊 籃 產 品 質 量 ,建議將高處作業(yè)吊籃納 入特種設備或生產許可證產品管理范圍 。

規(guī)范租賃市場 應明確租賃單位的資質要求 ,規(guī)范租賃市場 。

3. 將吊藍安拆并入起重設備安拆管理 吊籃的安拆執(zhí)行備案制度 、 安 裝 告 知 制 度 、準 用證制度 ,吊籃的安拆應明確安拆單位資質和安拆 人員資質或由有起重設 備安拆資質的單位和人員 進行安拆 。

確定安裝驗收程序和標準 吊籃的安裝和移位后應制訂驗收制度 ,制 定 吊 籃安裝驗收表 ,明確吊籃的安裝和移位后的驗收條 款和內容 。

遇5 級及以上大風必須停止使用吊 籃 , 吊 籃 上 操作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和正確使用安全帶 ,安 全 帶的系掛在吊 籃 安 全 繩 ,并 高 掛 低 用 。 嚴 禁 吊 籃 操 作人員在酒后作業(yè) 。

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 ,嚴 禁 在 空 中 攀 爬 進 出 吊 籃 ,嚴禁酒后登吊籃操作 ,嚴 禁 在 吊 籃 中 嬉 戲 打 鬧 ,嚴禁向下拋扔雜物 ,嚴禁將吊籃用作起 重運輸和進行頻繁升降運行 。

嚴禁吊籃超 載 作 業(yè) (包 括 人 員 、工 具 、貨 物 等 重 量 ).嚴禁作業(yè)人員向下扔擲雜物 ;吊 籃 上 攜 帶 的 材 料和施工機具必須放置均勻 , 不得使吊籃傾斜 ;吊 籃內嚴禁放置氧氣瓶 、乙 炔 瓶 等 易 燃 易 爆 品 ;作 業(yè) 時吊籃要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不允許在懸吊平臺內 使用梯子 、凳子、墊腳物等進行作業(yè) 。

吊籃在正常使用時 ,嚴禁使用安全鎖制動 。 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 ,嚴禁用吊籃做電焊 5. 吊藍的維護 、 保養(yǎng)執(zhí)行起重 設 備 的 維 護 、保 養(yǎng)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及國民經濟的快 速發(fā)展 ,建筑業(yè)作為促進經濟建設發(fā)展的支柱產業(yè) 取得了飛速發(fā) 展 ,從而相繼誕生了一系列超高超大 的建筑工程 。

第10篇 高處作業(yè)及垂直交叉作業(yè)安全管理措施

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區(qū)域施工負責人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設施,發(fā)現有缺陷及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施工作業(yè)場所,所有存在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及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馬道,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立即恢復。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交叉作業(yè)時,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11篇 煉化專業(yè)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煉油化工生產作業(yè)、化工銷售企業(yè)。

第三條?本規(guī)定所指高處作業(yè)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場所進行的作業(yè)。

第四條?高處作業(yè)分為一般高處作業(yè)和特殊高處作業(yè)兩類。

1.在作業(yè)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yè)。

2.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yè)為特殊高處作業(yè)。

a.在作業(yè)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

b.雨雪天氣。

c.夜間。

d.在有限空間內的高處作業(yè)。

e.接近或接觸帶電體。

f.突發(fā)災害的高處搶救。

g.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第五條?凡進行高處作業(yè),必須辦理《高處作業(yè)票》(見附表),高處作業(yè)票由作業(yè)單位作業(yè)現場負責人負責填寫,與作業(yè)點所在基層單位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技術人員或主管安全副主任)聯合檢查確認作業(yè)點安全措施并簽字后,由作業(yè)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主管安全的副主任、副經理)審批,并由作業(yè)單位派監(jiān)護人。特殊高處作業(yè)必須經施工單位和作業(yè)點所在單位副處及以上級別領導或安全總監(jiān)會簽,雙方各派一名監(jiān)護人。未辦理作業(yè)票嚴禁作業(yè)。嚴禁在六級(風速10.8m/s)以上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條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溫、—20℃及以下寒冷環(huán)境下從事高處作業(yè),在30-40°的高溫環(huán)境下的高處作業(yè)應按《高溫作業(yè)允許持續(xù)接觸熱時間限值》(gb935—89)標準中“重勞動”工作時間輪換作業(yè)。

第六條?經醫(y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其他禁忌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第七條?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活方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損壞的不得使用。安全帶和安全帽應符合國家標準。當遇特殊情況并經作業(yè)風險分析評價認為不宜系安全帶的高處作業(yè),經作業(yè)車間的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核實后可作為特殊情況處理,但必須經過嚴格審核并采取嚴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第八條 ?安全帶必須系掛在施工作業(yè)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安全帶應高掛(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掛方法。如遇作業(yè)現場無法滿足系掛要求的,要采取措施盡量滿足系掛要求,并經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帶。

第九條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程和標準的要求。高處作業(yè)應使用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圍欄和擋腳板等。作業(yè)前作業(yè)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yè)平臺是否堅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十條 ?高處作業(yè)與架空電線應保持不小于2.5米的安全距離。

第十一條?夜間高處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二條?高處作業(yè)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作業(yè)點下方要設安全警戒區(qū),要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各種工具要有防掉繩,工具放入工具袋(套)內。

第十三條 ?嚴禁上下垂直進行高處作業(yè),如須分層進行作業(yè),中間應有隔離措施。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yè)人員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yè),不得坐在平臺、孔洞邊緣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堅固的蓋板或圍欄。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條件下嚴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

第十五條?30m以上的特殊高處作業(yè),應設有專人負責的與地面聯系的通訊裝置(如對講機等)。

第十六條?外用電梯、罐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非載人電梯、罐籠嚴禁乘人。

第十七條?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嚴禁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桿攀登。

第十八條?從事特殊高處作業(yè)前,施工單位要制定作業(yè)方案,填寫作業(yè)票,并經施工地點所在廠主管領導會簽,由施工單位主管領導簽發(fā)。緊急情況為搶救人員時,可由施工作業(yè)負責人或其他領導在保證救護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口頭批準作業(yè),作業(yè)后立即報安全部門備案;需繼續(xù)作業(yè)時應補辦作業(yè)票證。

第十九條?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yè),在辦理有限空間作業(yè)票后,辦理特殊高處作業(yè)票。

第二十條?高處作業(yè)票的有效期不超過三天(連續(xù)作業(yè)不超過24小時),間斷作業(yè)在重新作業(yè)前,雙方安全監(jiān)督或作業(yè)負責人應到現場重新確認安全措施,如有變化,應重新落實安全措施并在票面簽字后生效。高處作業(yè)票由作業(yè)所在車間保管,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12篇 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標準范本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浙江長興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浙江長興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高處作業(yè)安全的管理。

2規(guī)范性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原水利電力部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原能源部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

3管理職能

安全監(jiān)察部是公司高處作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監(jiān)督本標準在高處作業(yè)現場的執(zhí)行,制止與糾正違章作業(yè),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職責

4.1.1職工從事高處作業(yè)時,必須自覺執(zhí)行本標準的各項條款,同時有責任制止、糾正他人違反本規(guī)標準的行為。

4.1.2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巡查高處作業(yè)生產現場,及時制止、糾正違章作業(yè),情節(jié)嚴重可令其停止作業(yè),進行整頓。

4.2工作程序

4.2.1凡在墜落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都應視作高處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本標準。

不 同 高 度 的 可 能 墜 落 范 圍 半 徑

作業(yè)位置至底部的垂直距離(m)

2-5

5-15

15-30

>30

其可能墜落范圍半徑(m)

2

3

4

5

注:1.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為墜落調試基準面。

2.在作業(yè)位置可能墜落到的最低點稱為該作業(yè)位置的最低墜落著落點。

4.2.2凡能在地面上完成的工作,都應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盡量減少高處作業(yè)的工作量。

4.2.3對高處作業(yè)人員的要求

4.2.3.1擔任高處作業(yè)的人員應身體健康。凡患有精神病、癲癇病等以及經醫(yī)院醫(yī)生鑒定并經公司醫(yī)務組確診的心臟病、嚴重高血壓患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yè)。

4.2.3.2作業(yè)人員飲酒,服用鎮(zhèn)靜藥物造成精神呆滯,思想情緒不穩(wěn)定等,禁止登高作業(yè)。

4.2.3.3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及業(yè)務知識的學習,應在具有高處作業(yè)經驗的人員指導下進行工作。

4.2.4高處作業(yè)的規(guī)定

4.2.4.1高處作業(yè)必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后,方可進行。

4.2.4.2在陡坡、屋頂、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網或防護欄桿,作業(yè)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

4.2.4.3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桿,在欄桿內側設18厘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2.4.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2.4.5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定期(每隔6個月)進行靜荷重試驗。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時間為5分鐘,試驗后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禁止使用。

4.2.4.6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2.4.7高處作業(yè)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器具應用繩索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擺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fā)生事故。

4.2.4.8作業(yè)時,除相關人員外,不準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設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等物。

4.2.4.9不準將工具以及材料上下投擲,應該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傷及下方作業(yè)人員或擊壞腳手架。

4.2.4.10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yè)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4.2.4.11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10oc)進行露天高處作業(yè),必要時應該在施工點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場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遇到6級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雷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4.2.4.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禁止攀登”警告牌。

4.2.5高處觸電、負傷急救參照《現場觸電急救和創(chuàng)傷急救》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安全監(jiān)察部組織檢查與考核。

5.2按《浙江長興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高處安全作業(yè)證的管理(十二篇)

1. 一級高處作業(yè)和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處作業(yè),由作業(yè)所在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批。2. 二級、三級高處作業(yè)及下列情形的高處作業(yè)由作業(yè)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安環(huán)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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