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工程技術質量、安全交底管理
水暖工程技術質量、安全交底管理
1、水暖技術負責人全面負責工程技術質量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交底工作必須在工程施工前進行,任何情況下不得先施工,后交底。弓底要及時、準確、完整,并具有針對性。
3、技術質量交底應對施工圖、設計變更、施工技術規(guī)范、施工質量驗收術準、操作規(guī)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分項工程施工工藝及新技術施工)法等內容進行具體要求和指導。
4、各分項工程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對工長、質檢員、班組長、安全員及施工骨干人員進行技術質量交底,并辦理簽字交接手續(xù)。技術交底資料必須及時發(fā)給工長、質檢員和班組長,并辦理交接手續(xù),違者負激勵50元/次。
5、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藝的技術、質量和安全要求,應在施工前進行專項書面交底,辦理簽字手續(xù)。并在班前由工長進行口頭交底。
6、各班組及施工骨干人員變換施工崗位時,要重新進行技術質量交底。
7、設計變更及技術聯(lián)系通知單的主要內容,必須及時進行專項交底。
8、各分項工程施工前,技術員必須對全體施工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和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專項交底,并辦理全員簽字手續(xù)。
9、接轉工程復工后,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操作人員重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10 未按以上要求進行交底,并未及時整改的負激勵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