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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j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 第2篇a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標準
第1篇 j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
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火災事故處理及消防檔案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星級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及與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有關的活動。其他賓館飯店參照本標準執(zhí)行。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的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004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guī)范
gb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
gb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303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gb50354 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和驗收規(guī)范
gbj16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14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公安部令第61號[2001]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飯店
能夠以夜為時間單位向顧客提供配有餐飲及相關服務的住宿設施的場所,按不同習慣它也被稱為賓館、酒店、旅館、度假村、俱樂部、大廈、中心等。
3.2
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指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yè)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4 消防安全職責
4.1 一般規(guī)定
4.1.1 賓館飯店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簡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4.1.2 賓館飯店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權限,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1.3 客房數為50間以上的賓館飯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機構聯系制度,按時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工作例會,按時報送重點單位消防工作月報表,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jiān)督。
4.1.4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4.1.5 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納入星級評定和目標管理之中,經常檢查,定期考評。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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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861-2005
安全工作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4.1.6 承包、租賃、委托經營
4.1.6.1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4.1.6.2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本標準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4.1.6.3 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場所,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責任,可委托統一管理。
4.1.7 賓館飯店應當加強風險管理,積極投?;馂墓娯熑坞U,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社會防災防損能力。
4.2 消防安全責任人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a)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yè)務經費預算方案;
b)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c)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負責籌措火災隱患整改資金;
e)批準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4.3.1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在管理層任命一名成員(一般為分管安全的副職)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yè)務經費預算方案,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c)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技能培訓和預案演練;
f)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專題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2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其他賓館飯店,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4.4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職責:
a) 掌握消防法律法規(guī),了解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b) 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
c) 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有關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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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a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火災事故處理及消防檔案等內容。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的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b/t14107消防基本術語 第二部分
gb 20286 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
gb5004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guī)范
gb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
gb20286 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
gb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303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gb50354 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和驗收規(guī)范
gb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14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ga587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ga654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ga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gb/t 5907、gb/t 14107、gb50045、gb 50016、gb12130、gb50222、ga503、ga 654和jgj 49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飯店 hotel
能夠以夜為時間單位向顧客提供配有餐飲及相關服務的住宿設施的場所,按不同習慣它也被稱為賓館、酒店、旅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yǎng)院、度假村、俱樂部、大廈、中心等。
4 消防安全職責
4.1 一般規(guī)定
4.1.1 賓館飯店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簡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障消防安全。
4.1.2 賓館飯店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權限,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1.3 賓館飯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建立完善重點單位消防電子檔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機構聯系制度,按時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工作例會,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jiān)督。
4.1.4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消防組織機構,明確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職責,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并明確其工作職責。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4.1.5 賓館飯店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4.1.6 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1.7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4.1.8 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納入星級評定和目標管理之中,經常檢查,定期考評。消防
安全工作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4.1.9 承包、租賃、委托經營、管理
4.1.9.1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統一管理。
4.1.9.2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本標準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4.1.10 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消防車通、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也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4.1.11 賓館飯店應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嚴禁下列行為:
a) 占用疏散通道;
b)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棚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c) 營業(y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d) 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4.1.12 賓館飯店應當投?;馂墓娯熑伪kU,加強風險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社會防災防損能力。
4.1.13 賓館飯店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與本市城市火災自動報警信息系統聯網。
4.2 消防安全責任人
賓館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a)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b) 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經營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c)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批準實施消防工作業(yè)務經費預算方案;
d)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體系,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e)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f) 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g)組織制定符合場館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h)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針對每次布展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4.3.1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在管理層任命一名成員(一般為分管安全的副職)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c) 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d) 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e)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組織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技能培訓和預案演練;
g) 每半年至少組織員工開展一次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h) 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i) 每次布展前或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專題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本場館消防安全狀況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j)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k)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2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其他賓館飯店,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賓館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4.4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職責:
a) 掌握消防法律法規(guī),了解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b) 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
c) 實施每日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fā)現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有關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本責任區(qū)消防安全情況,貫徹執(zhí)行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全面落實本責任區(qū)消防安全責任;
b)開展員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督導員工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遵守安全用電、用火、用氣規(guī)定;
c)加強用電、用熱、用氣設備、設施及壓力容器、易然易爆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種崗位禁止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d)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確保本責任區(q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
e)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組織整改,重大情況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及保衛(wèi)部門報告;
f)發(fā)生火災時,組織員工按預案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g)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單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jiān)督。
4.6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應當能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并履行下列職責:
a)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按照規(guī)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設備的正常運行。
b)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火災確認后應立即報火警,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隨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
c)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記錄,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通知相關技術部門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部門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d)不間斷值守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
4.7自動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
操作維護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
b)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fā)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逐級上報;
c)核實、確認報警信息,及時排除誤報和一般故障;
d)發(fā)生火災時,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時報警和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e) 堅守崗位,做好運行、操作和故障記錄
4.8 保安人員
a) 按照本單位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b) 應掌握防火和滅火的基本技能,發(fā)現火災應及時報火警并報告主管人員,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協助滅火救援。
c)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d)接到控制中心指令后,對有關報警信號及時確認。
4.9 義務(志愿)消防隊員
義務(志愿)消防隊員從本單位員工中以不小于30%的比例選取,應履行下列職責:
a)熟悉本單位建筑消防設施和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知道本人在義務(自愿)消防組織中的職責分工;
b)參加消防業(yè)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報警、滅火與引導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c)做好本部門、本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發(fā)生火災時應當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場等,實施撲救。
4.10 員工
a)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b)班前班后檢查本崗位工作設施、設備、場地,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上級主管報告;
c)熟悉本工作場所火災危險性、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積極參加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發(fā)生火災時,現場員工應及時報警并引導人員疏散、積極組織、參與火災撲救;
d)指導、督促顧客遵守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響消防安全行為。
4.11 電焊、氣焊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
a)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執(zhí)行有關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履行審批手續(xù);
b) 落實相應作業(yè)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c) 發(fā)生火災后應立即報火警。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5.1一般規(guī)定
賓館飯店應按照消防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公布實施,并根據賓館飯店實際情況的變化隨時修訂以適應賓館飯店的需要。
5.2 消防安全制度
5.2.1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議程,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2.2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賓館飯店應當設置消防組織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明確消防工作職責部門,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并明確其工作職責。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明確相應的職責,義務消防隊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yè)人數的30%。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等要點。
5.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賓館飯店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2.4 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賓館飯店應進行防火巡查和檢查,巡查應填寫記錄表,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表,必要時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時發(fā)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并實施撲救。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理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防范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制定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確保24小時雙人值班(),消防安控制室的管理和應急處置程序應嚴格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的相關要求,并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資質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2.6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2.7 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燃氣、電氣設備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安全措施。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施工人員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安全防范措施、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2.8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
消防設施、器材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制定維修保養(yǎng)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維修保養(yǎng)要求、維修保養(yǎng)內容、實施單位、故障修復時限、資質情況、情況記錄等要點。
5.2.9 消防設施檢測制度
消防設施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檢測應委托具有專業(yè)消防設施檢測并獲得計量認證資質的單位實施的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委托檢測程序、檢測頻次、檢測內容、回避要求、檢測檔案管理等要點。
5.2.10 報警聯網工作規(guī)定
配置火災自動報警信息系統的賓館飯店,應實現與本市城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網。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聯網用戶職責、用戶智能終端檢查、聯網設備的維護管理、告警信息處置、情況記錄等要點。
5.2.11 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賓館飯店應每年購買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加強火災防范和風險管理工作。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承保單位、承保房間數、承保座位數等。
5.2.12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賓館飯店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應包括預案制定和修訂、責任部門、組織分工、演練頻次、范圍、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小結與評價等要點。
5.2.13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應根據賓館飯店實際情況,制定易燃易爆物品檢查、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5.3 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應根據賓館飯店實際情況,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a) 消防設施操作規(guī)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電梯等);
b)變、配電設備操作規(guī)程(包括總配電間、分配電間);
c)電氣線路安裝操作規(guī)程;
d)設備安裝操作規(guī)程;
e)燃油、燃氣設備及壓力容器使用操作規(guī)程;
f)電焊、氣焊操作規(guī)程;
g)其它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6 場所設置要求
6.1 賓館飯店建筑的建筑結構、耐火等級、總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設備、內裝修情況必須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具體規(guī)定。
6.2. 賓館飯店內的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和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設置應當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規(guī)定。
6.3 安全疏散
6.3.1 安全出口
6.3.1.1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2個,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一個:
a)一個房間的面積不超過6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門;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內由最遠點到房門口的直線距離不超過14m,且人數不超過80人時,可設一個向外開啟、凈寬不小于1.40m的門。
b)單層建筑如面積不超過20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c)建筑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第二層和第三層人數之和不超過100人時,可設1個疏散樓梯。
6.3.1.2 賓館飯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3.1.3疏散用的門不應使用側拉門、轉門、吊裝門和卷簾門,公共場所的疏散門應當采用消防安全推閂、門禁系統等安全疏散設施。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門不應設置門檻,緊靠門口1.4m內不應設置踏步。
6.3.2 疏散寬度
6.2.2.1 賓館飯店建筑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根據gbjl6、gb50045規(guī)定的有關疏散寬度指標和實際疏散人數計算確定。
6.2.2.2 單層、多層民用建筑的賓館飯店,其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應小于1.1m;高層民用建筑的賓館飯店,其樓梯最小凈寬不應小于1.2m。
6.2.2.3 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以及房間的外窗不應設置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固定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6.3.3 疏散樓梯間
6.3.3.1 下列賓館飯店建筑應設置封閉樓梯間:
a) 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
b) 設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且超過3層的地上建筑;
c) 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或高層民用建筑裙房;
d) 其他應設置封閉樓梯間的建筑。
6.3.3.2 下列賓館飯店建筑應設置防煙樓梯間:
a) 一類高層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
b) 底層地坪與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 其他應設置防煙樓梯間的建筑。
注: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按gb50045標準確定。
6.3.3.3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關要求。
6.3.3.4 高層民用建筑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多層民用建筑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6.3.3.5地下、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隔墻和乙級防火門隔開,并應有明顯標志。
6.3.3.6 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
6.3.4 火災應急照明
6.3.4.1 賓館飯店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 多功能廳、餐廳、營業(yè)廳等人員密集場所;
d) 消防控制室、自備發(fā)電機房、消防水泵房以及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6.3.4.2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0.5l*,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b) 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非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c) 火災應急照明燈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
d) 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3.5 疏散指示標志
6.3.5.1 賓館飯店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
b) 疏散走道。
6.3.5.2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在兩個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間應設置帶雙向箭頭的誘導標志,疏散通道拐彎處、“丁”字型、“十”字型路口處應增設疏散指示標志;
b) 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 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m(設置在地下建筑內,不應大于15m);
d)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e)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 建筑內部裝修
6.4.1 賓館飯店的建筑內部裝修應當符合gb50222、gb50354的要求。
6.4.2建筑內部裝修不應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安全出口,不應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設計所需的凈寬度和數量,并且不應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6.4.3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門廳,其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其它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
6.4.4消防水泵房、排煙機房、固定滅火系統鋼瓶間、配電室、變壓器室、通風和空調機房等,其內部所有裝修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6.4.5當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夜總會、錄像廳、放映廳、桑拿浴室、游藝廳、網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四層及四層以上時,室內裝
修的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室內裝修的頂棚、墻面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
6.4.6賓館飯店建筑地下部分的辦公室、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等,其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其它部位應采用難燃性以上的材料裝修。
6.5 建筑消防設施
6.5.1 消火栓
6.5.1.1 賓館飯店應按照gb50016、gb50045、gb50098規(guī)范中的有關要求設置室內外消防用水。
6.5.1.2室外消火栓布置間距不應大于120m,距路邊距離不應大于2 m,距建筑外墻不宜大于5m。
6.5.1.3 下列建筑應設置室內消火栓:
a) 超過5層或體積≥5000m3的建筑;
b) 高層民用建筑。
6.5.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5.2.1 下列建筑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a) 每層建筑面積>3000m2,或總建筑面積>9000m2的單層、多層建筑;
b) 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的賓館飯店和建筑面積>200m2的可燃物品庫房。
6.5.2.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084中的有關要求。
6.5.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5.3.1下列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a) 每層建筑面積>3000m2的單層、多層建筑;
b) 設在—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賓館飯店,設在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賓館飯店。
6.5.3.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1998中的有關要求。
6.5.4 防排煙系統
6.5.4.1 下列建筑應設置防排煙系統:
a) 設在高層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內的賓館飯店;
b) 地下建筑。
6.5.4.2 不應設置影響賓館飯店自然排煙的室內外廣告牌等。
6.5.4.3 不超過6m凈高的賓館飯店應劃分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