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勞動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公司的人事管理中,有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同時也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公司的管理需要,以下整理了一份詳細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聘用及試用期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考勤
第四章考評
第五章辭職與解聘
第六章工資
第七章假期
第八章培訓與發(fā)展
第九章勞動保護
第十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員工聘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招聘員工本著以用人所長容人所短追求業(yè)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主要采取公開選拔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由股東會聘用;其他部門人員由總經理聘用,報股東會備案。
第二章聘用及試用期
第四條聘用員工應根據公司機構設置及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在定崗定職的基礎上編制用人計劃報股東會通過。
第五條每位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出示健康證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醫(y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拒絕檢查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以錄用。
第六條所以員工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員工資料,以旦又所變化(住址聯(lián)系電話)應及時至人事部更改。
第七條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又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
第八條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公司不雇傭員工的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員工與另一員工結婚,則人事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或予以解聘。
第二章工作時間與考勤
第十條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其中包括1小時的午餐,時間為12.00-1.00)店面按營業(yè)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時間,并進行綜合工時制。
第十一條員工在上班前應先在考勤機上打卡(或簽到),店面員工應在換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時應先打卡后換工作服。嚴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為打卡。
第十二條上班遲到十五分鐘支三十分鐘者,扣除一小時工資。上班遲到三十分鐘或二小時者,扣除半日工資;二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論。上班遲到者應立即報告上級負責人,并講述遲到的原因。遇有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響正常出勤時,按公司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下班時間前五分鐘至十五分鐘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將被扣除一小時工資。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并扣除半日工資。
第十四條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xù)假而擅離崗位的員工均以曠工論。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者,將受到一次書面警告。
第十五條店面員工在沒有得到部門經理以上級負責人批準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換班。如須換班須填寫換班申請單。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店面安全管理部門的員工應在指定的范圍內堅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離開崗位。沒有上級主管的批準,不可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如需在工作時間外出,員工需填“外出申請單”,經上級主管簽字后并經人事部批準后,方可離開公司,返回公司也需打卡或簽到。
第十八條若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必須及時向主管說明,在“遺忘/漏打卡申請表”上簽字并交給人事部,否則按曠工處理。店面員工一各月不得遺忘打卡超過二次,第三次將受到受到口頭警告處分。店面員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得通道,上班時需正確穿著制服并佩戴胸卡。
第十九條公司除在試用期結束時對員工進行考核外,還將定期對員工得工作表現和發(fā)展進行評估的討論,其結果將作為員工職位和薪金調整的依據。
第二十條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用書面形式報告公司是否希望續(xù)簽合同。
第二十一條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fā)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第五章辭職與解聘
第二十二條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公司會在一個星期內對其申請予以答復并按相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二十三條若員工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guī)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在員工離開公司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交還所在部門負責人。否則,公司有權利不辦理相關的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公司員工辭職程序如下:
1辭職書(員工)2接受辭職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上)3審批4清辦離職事項(員工/相關部門)5準備資料/結帳(人力資源部)6簽發(fā)離職證明(總經理或店長)7離職(員工)
第二十五條公司與員工解聘程序如下:
1解聘報告(部門負責人)2商討/審批3簽發(fā)解雇書(總經理或店長)4清辦解聘事項(員工/相關部門)5準本資料/結帳(人力資源部)6解雇(員工)
第六張工資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基本薪資政策是以最大可能激勵廣大員工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為公司積極努力有效工作的員工,都能得到一份與其付出相適應的勞動報酬。定期參加行業(yè)性薪資調查,以確保公司薪資水平的合理性和競爭性,是保證公司的人力資源素質的基本手段。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薪資是保密的,同事之間不要相互打聽詢問和泄漏,否則后果自負。
第二十八條業(yè)績評估后為公司的工資檢討期。公司按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營業(yè)狀況勞動市場的訊息物價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指數以及其他因素,檢討薪資福利水平并做相應的調整。
第二十九條公司于每月十五日發(fā)放上月工資。
第三十條公司將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七章假期
第三十一條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則,得到部門主管和經理或店長核準后方可請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資計算標準參照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員工因私事必須親自處理需要請事假。員工應事先填寫事假單,經上級主管部門經理人事部和總經理或店長批準。事假作為無薪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修養(yǎng)時,必須持病例卡和正規(guī)醫(yī)院的疾病休假證明書,經人事部審核通過后,可申請病假。原則上,病假也須事前申請,但遇有疾病或緊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二天上午10點以前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發(fā)生的三天內將病例證明送至人事部,否則以事假處理并做書面警告。
第八章培訓與發(fā)展
第三十四條公司向員工提供滿足現職和適應將來工作需要的各種個人發(fā)展的培訓。培訓的范圍包括與工作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內容。以及與個人組織的要求相適應的更廣泛領域的培訓。
第三十五條培訓的形式一般分為:公司內部培訓社會培訓。在不影響工作前提下,公司積極提倡和鼓勵員工在業(yè)余時間參加培訓。培訓是一項花費較大但并非立竿見影的工作,在公司著眼以付出金錢及心力的同時,也希望員工能做出相應的承諾。為此,我們會要求被培訓的員工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培訓期及金額等規(guī)定,將按培訓的實際內容而定。
第三十六條為讓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業(yè)績和需要改進地方,員工應當定期對工作進行回顧,同時公司負責人也應當定期對屬下員工工作表現進行評估。若員工對評估結果持不同看法,應當將評估結果經過二級以上主管的審批,并以此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直接依據。
第三十七條每位員工應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同時又能積極參與公司的整體發(fā)展。由于員工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議而給公司帶來了顯著經濟效益,公司會給予員工應有的獎勵的榮譽。
第九章勞動保護
第三十八條公司禁止對機器設備運輸工具保護設施安全裝置等物品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使用。
1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公司得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2一旦發(fā)現所使用得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安全設施有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其上級負責人。
3未經許可不得在安全裝置上添減儀器和零件。
4從事特定工作的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由公司配置的勞動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加工機器和設備時,應嚴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十九條預防火災是每個員工的義務。這不僅關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時也關系到超市顧客的安全。為此:
1緊急通道口應始終保持暢通,禁止設備材料或庫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隨時提防消防設備及裝置的電路板短路。消防設備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壓。
3員工應通曉發(fā)送更事故或火災時的應急疏散程序,并應參加有關的培訓。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準則適用與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十一條本準則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由公司總經理制定實施細則報公司股東會備案。
第四十二條本準則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第2篇 h廠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一、根據國家勞動人事管理法規(guī)和“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進行內部機構的定崗、定員。
二、廠中層干部實行考試考核竟聘制;一般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實行雙向選擇組合制;生產崗位和服務崗位實行優(yōu)化勞動組合制。
三、對全廠上崗人員,實行崗位合同管理。根據崗位責任大小劃分級別,以崗定薪,實行崗位工資制。
四、未被聘任(用)或未被組合上崗的干部職工,實行內部待崗,或安置到多種經營部門工作。
五、對新安置的退伍軍人,新招聘的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學生,以及新調入人員,必須實行崗前培訓,并根據其考試考核成績分配工作崗位。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除新安置的退伍軍人可安排輔助性崗位,其余人員一概予以辭退。
六、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可對上崗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各單位內部人員調整由各單位自主決定;跨工種之間的調整必須經廠部批準。
七、各單位如現有崗位缺編或需要新增崗位,可向廠部提出申請,由廠部在符合上崗條件的人員中調劑安排上崗。
八、廠部每年對上崗人員的年度工作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并將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作為個人晉職調薪的重要依據。
第3篇 公司勞動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據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公司的勞動人事管理,要有怎樣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1.1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訂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堅持合法、公開、公正、雙向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1.3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級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組織實施。
1.4本制度從…年…月…日起執(zhí)行,并由廠長授權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錄用
2.1各崗位如缺員需要招工,優(yōu)先考慮從專業(yè)對口的和具有一定專業(yè)工作經驗人員中篩選錄用。
2.2本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招聘已錄用員工的直系親屬。
2.3應聘人員應聘時須遞交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勞動手冊、個人履歷、近照等相關資料),經本公司有關人員面試初審通過,并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合格后,報請廠長室批準,由辦公室辦理錄用通知。
2.4本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應聘者面試時,應如實告訴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
2.5被錄用人員應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張,雙向協(xié)議書、推薦書等,或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等資料,原則上個人檔案轉入本公司指定地點。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爭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3.2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種。
3.3本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同時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4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3.5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fā)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
3.6本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員工如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約定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7本公司與等崗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本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3.8本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3.9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0本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1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企業(yè)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本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3.15員工有下列情況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療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公司患職業(yè)病的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本公司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本公司決定提前解散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17勞動合同期滿的員工,本公司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續(xù)簽勞動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之員工。同時合同期滿的員工如選擇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在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應將其使用的房屋、欠款、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時,支付有關經濟補償。不能履行以上規(guī)定者本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3.19本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的爭議
3.20本公司和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首先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當雙方經協(xié)商達不到一致意見,可通過工會再次進行協(xié)商,也可以通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集團公司工會共同協(xié)商。上述協(xié)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可向管轄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如有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后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培訓教育
4.1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人人必須接受培訓教育。其主要內容為:廠紀廠規(guī)教育、安全生產知識、gmp普及知識、專業(yè)技術知識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4.2上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經驗的人員給予傳、幫、帶,直至能獨立操作。
4.3公司對員工考評分為試用期考評,年終考評二種,并由各部門負責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調薪、獎金發(fā)放等的主要依據。
4.4經同意外訓的員工培訓結束回廠后,應向辦公室提交有關培訓資料和證書原件,以便歸檔工作。
4.5員工錄用后廠辦應建立員工信息檔案,包括錄用審核表,有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體檢表,員工的住址,聯(lián)系電話,婚姻狀況,子女,家屬,教育程度和其它個人資料等,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6公司建立規(guī)范的員工在廠電腦檔案,記錄員工信息,記載員工在廠時間的業(yè)績,培訓、考核等個人信息,并按廠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4.7辦公室每年對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進行更新補充。
第五章:薪資福利
5.1企業(yè)按月支付員工報酬,依法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jié)稅等。員工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jié)稅及按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費用的義務,
5.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個人業(yè)績發(fā)放月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5.3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上級要求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加薪。
5.4在二次調薪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調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滿六個月者,
(2)當年度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分者,
(3)給企業(yè)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
(4)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在二次調薪之間)。
5.6企業(yè)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金、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5.7法定假日:按國家規(guī)定的執(zhí)行。
5.8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歲,女23周歲,指初婚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fā)。
5.9產假,女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產假期間落實長效節(jié)育避孕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憑醫(yī)院節(jié)育措施證明,可享晚育假30天,總計120天。難產或多胎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依據《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產假含法定假日在內。
5.10生育女職工本人自愿申請,經本部門同意,報廠工會、廠辦審批,可辦理休產后哺乳假一年(含產假休息期)。
5.11符合國家計生規(guī)定流產者,憑醫(yī)療單位的證明,妊娠期3個月以內流產者給產假2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產假42天,7個月以上給產假9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按《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執(zhí)行。
5.12響應國家計劃生育號召,帶環(huán)懷孕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憑醫(yī)療單位的證明給產假2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照發(fā)(含法定假日在內)。
5.13育齡婦女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
5.14生育費的報銷:按《生育保險辦法》執(zhí)行。
5.15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內基本工資照發(fā)。
5.16本公司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單職工每年發(fā)放30元,雙職工每年發(fā)放60元,憑獨生子女證領取。
5.17獨生子女醫(yī)藥費享受到20周歲截止;獨生子女費,發(fā)放到其子女14周歲截至。
5.18員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新員工當年已體檢的將不參加體檢,經體檢不符合(行業(yè))生產要求者,企業(yè)將與職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考勤
6.1員工必須按正常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6.2辦公室負責對考勤工作進行統(tǒng)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數為當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辦公室把各個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匯總歸檔備查。
6.3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需要離廠,必須憑出門證方可離廠。門衛(wèi)嚴格把關,監(jiān)督檢查。并在月底將出入證交生產科備查。
6.4曠工:員工擅自缺勤、或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累計超過次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6.5無故曠工者月獎金全部扣除。曠工一年累計滿天,當月累計滿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曠工處理結果記錄在個人檔案里。
6.6若員工因突發(fā)事情而未能辦理請假手續(xù),則應及時電話通知所在部門主管認可,回廠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6.7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理由,請假天以內經所在班組同意報部門批準;請假~天須經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須經廠長批準。
6.8請病假天以內必須憑醫(yī)院醫(yī)生休息建議書,由部門經理批準;~天由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由廠長批準。
6.9醫(yī)療期:在本單位連續(xù)5年工齡以下為6個月;5~10年以下為9個月;10以上15年以下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6.10員工因工受傷或見義勇為受傷者,其醫(yī)療期給予工傷病假,工傷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第七章:加班、調休
7.1工廠實行每天8小時和每周5天工作制,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補休或超時工作報酬。
7.2員工按生產要求雙休日加班的工廠原則上以安排調休為主,同時也可根據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經其部門經理簽字,填寫加班單,加班單應說明加班的內容及時間,否則一律不視作加班,計算方法按照小時計算。
7.4安排員工延時加班支付150%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5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2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6安排員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7有關特殊部門的節(jié)假值班費按照原計算方案執(zhí)行。
7.8結算方法:由所在部門制表附由生產廠長簽字后的加班單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結算時間;加班后的第二個月號以前)
7.9員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則上累計存休不超過5天,超出5天由部門安排調休,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任何調休都以不影響生產正常工作為前提)
7.11員工需要調休,必須提前辦理調休手續(xù),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采用電話方式與部門經理請假,后補請假手續(xù),包括填寫請假條)
第4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2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2)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素質要求,持崗位證書。
2、外來人口必須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
3、特殊及重要崗位必須提供政審證明或公司認可的資信擔保。
二、員工聘用程序與審批權限: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登記表、并備有關證件影印件,經資格審查、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xù)。
2、員工到職三個月為試用期,工作表現特別優(yōu)秀者,可縮短試用期。
試用期中的員工,如發(fā)現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表現不良者,或因公司經營發(fā)生變化而產生冗員的,及時予以辭退或解聘。
試用期中的員工到職之日起三天為跟班培訓期,不發(fā)工資。
3、員工服務工齡,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4、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培訓制度
三、新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有關規(guī)章制度、安全教育、崗位職責、操作規(guī)程等。
因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業(yè)務技能培訓,可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訓的,須呈報批準后實施,外派的個人就讀培訓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并于培訓學習結束后,以畢(結)業(yè)文件申請支付培訓費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時間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七小時。特殊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費、安防、保潔、維修等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安排工作時間。
六、遲到
1、上班以后簽到為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下的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30%;上班遲到15--30分鐘,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上班遲到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日處理。
2、若發(fā)生以上各條情形,實屬事出有因,經上一級領導簽署后,可酌情處理。
七、打卡(簽到)
1、除公司領導外,全體員工上、下班應親自簽到,凡托人簽到或代人簽到,一經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同年度發(fā)現3次以上者予以開除。
2、上、下班漏簽到者由各部門負責人證實簽核。否則均以曠工論處。若忘簽到經查不切實,則以曠工論處并記大過一次。
3、月累積漏簽到達三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
八、加班
1、員工(管理處主任以下)因公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jié)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加班。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
2、加班按每4小時為一個計量單位計,實際加班時間應扣除每次用膳時間3 0分鐘。
3、員工加班時間作為調休使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予以計發(fā)加班費。法定節(jié)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除當天外,另發(fā)2天基本工資。
4、公司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副主任以上人員加班不補休、不計加班費。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五一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為有薪假日。
2、結婚假: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
4、產假:女員工分娩,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及準生證,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請假
1、員工申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原則上應事前親自填寫請假單(請假的計量單位以半日計,福利假應一次性請完)。事前無法請假的,應及時電訊核準,并于到崗后二小時內補辦手續(xù),逾時或遺忘,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審批權限
部門主管和管理處主任(含副職)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由公司領導批準。部門主管和管理處副主任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的,一天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二天以上由公司領導批準。
3、凡請病假,均應附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指病歷、醫(yī)療費收據、建休單等),否則按事假處理。
4、若請工傷假,應由當事人或發(fā)生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二十四小時內上報,三日內出示職業(yè)傷害報告證明書及醫(yī)院診斷書報批辦理病休手續(xù)(工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十一、公出請假
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向直接領導請假。未請假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十二、缺勤
1、請病假:
①試用期員工請病假按事假處理;
②正式員工服務工齡滿一年以上(含試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
③員工請有薪病假一天,扣發(fā)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的50%。
2、請事假:
員工請事假一天,扣發(fā)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
3、當月曠工半日者,扣發(fā)當日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扣發(fā)半個月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兩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工資和崗位補貼并予以除名。
員工解聘制度
十三、辭職
1、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除跟班培訓期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及崗位補貼予以發(fā)放,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2、經勞資協(xié)商,同意辭職的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在合同期內自行離職的,扣發(fā)當月工資及全部補貼,不作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十四、辭退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及冗員。被辭退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并按以下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違反勞動紀律或被辭退處分的除外):
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半個月基本工資;
工作滿壹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壹個月基本工資。
十五、開除
開除員工須報公司領導批準。被開除的員工扣發(fā)當月工資及補貼,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觸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解聘、辭職、被辭退、被開除的,書面通知離職員工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xù)。離職員工在離開本企業(yè)以前必須交還企業(yè)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yè)務資料。否則,人事部門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并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工資制度
十六、公司實行“以崗定薪”的勞動分配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員
工月薪(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或加班費。
工資按員工所擔當的職務及崗位套定。職務、崗位發(fā)生變動按新職務、崗位套定工資;所有的工資調整均從次月1日起生效。
基本工資標準表(附后)和崗位補貼(加班費)按規(guī)定發(fā)放。基本工資是計算加班費、工會費、社保繳費、辭退經濟補償的基數。
十七、員工的月薪計算、發(fā)放:
1、以每月26天計算(安防、保潔等特殊崗位除外)。
2、員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數以人民幣角為單位,不計“分”。
3、工資于次月15日發(fā)放,逢節(jié)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節(jié)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發(fā)50%,節(jié)后第二天再發(fā)50%。辭職和辭退人員的工資原則上在次月15日發(fā)給,特殊情況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發(fā)給。
基本工資(元):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500
崗位補貼(加班費)(元):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安防、保潔等人員的崗位補貼一欄為加班費。
5、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由總經理定。
6、員工當月全部收入超過個稅規(guī)定的,超過部分按規(guī)定交個人所得稅。
7、級別說明:
一級員工: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二級員工:部門經理
三級員工:管理處主任、部門主管、財務人員、 技術管理人員
四級員工:管理員、技術工種、安防員(保衛(wèi)員)、其他管理人員
五級員工:保潔員、其他簡單勞動員工
8、公司對由公司辦理社保的管理人員和其他骨干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補貼。
員工勞動合同
十八、公司所有轉正員工(兼職人員除外)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如下:
公司領導、財務人員簽訂三年期合同;部門經理、主管和管理處主任以下員工簽訂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公司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所有入職員工都必須參加新員工第二個月參加。保險費100元/人年,分4個月從員工工資中扣取。在保險期內員工因各種原因辭職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險期滿為止。
二十、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法律效力,勞資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約定。
員工獎懲條例
二十一、獎勵
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記大功、記功、嘉獎四類。
(一)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嘉獎、發(fā)給獎金:
1、遵規(guī)守紀,工作認真負責,堪為全體員工楷模的;
2、參加行業(yè)舉辦的競賽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3、維護公司形象或聲譽表現突出的。
(二)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功、發(fā)給獎金:
1、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臨時緊急任務有功的;
2、完成或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或利潤指標的(指責任人);
3、搶險或排除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
(三)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大功發(fā)給獎金:
1、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成效卓越的;
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業(yè)免遭嚴重經濟損失的;
3、及時舉報并防止營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為發(fā)生的;
4、見義勇為,樹立或維護公司形象表現突出的。
(四)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晉級加薪:
1、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的;
2、對企業(yè)有特殊貢獻的;
3、三年內獲二次記大功的。
二十二、處罰
對員工的處罰分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類。兩種處罰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處分。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職)、辭退、開除。如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交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有下列表現的,給予書面警告:
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發(fā)生口角,經勸導不予糾正者;
3、工作拖拉,質量低下者;
4、未完成本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5、對于上級指示未說明正當理由不予執(zhí)行,或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或處理不當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經主管領導口頭警告二次仍無改正者;
6、辦公時間無正當理由擅離工作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時間私事串崗者;
7、當月內遲到次數累計達五次以上者。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記過:
1、直屬主管明知屬下員工舞弊,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揭發(fā)的;
2、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明知所管轄員工工作有失誤不予處罰,或公報私憤處罰不公者;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之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
4、未完成崗位責任制中所規(guī)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較輕的;
5、冒、替簽到的;
6、在工作場所有不道德或有傷風化行為的;
7、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8、未按公文處理時限積壓公文影響業(yè)務運作的;
9、遺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人為損壞公物或破壞工作環(huán)境的;
11、一年內被書面警告三次者。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開除或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失職、瀆職影響惡劣者;
2、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
3、泄漏機密、制造謠言,使企業(yè)遭受重大損失的;
4、玩忽職守,未能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致使企業(yè)蒙受經濟損失的;
5、仿冒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鑒或擅用公司名義的;
6、一年內被記過二次的;
7、當月曠工兩天或年累積曠工三天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或違法亂紀受到刑事處分及治安條例處罰的;
9、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影響惡劣的;
10、不服從上級指揮調遣,并有嚴重威脅行為,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經濟處罰。經濟處罰類別視情節(jié)輕
重定為:
1、一般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100元;
2、明顯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100元---200元;
3、嚴重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0元---500元;
4、連帶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500元,依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的量罰標準確定。
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中若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付賠償責任。
1、一般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書面警告行政處分的行為。
2、明顯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降級或記過處分的行為。
3、嚴重過失處罰范圍:
本條例規(guī)定中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過失行為。
4、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范圍:
⑴管理處主任以上領導對直屬員工的工作過失負有連帶責任,直屬員工在一個月內受到三次“一般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直屬員工一個月內受到二次“明顯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若直屬員工受到“嚴重過失”處罰,該負責人均要受到“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⑵企業(yè)員工因工作需要須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項事務時,應明確責任人,發(fā)生過失時,配合人應負連帶責任,并視情予以“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三)處罰權限:
1、企業(yè)員工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均有建議處罰權。
2、公司領導對其所管轄的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擁有直接的處罰權。
3、管理處主任對所管轄的員工擁有直接處罰權。
4、嚴重過失處罰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
本條例不妨礙員工受到規(guī)章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其他獎勵或處罰。
第5篇 物資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物資總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人事管理,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其它有關法規(guī)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指導思想是: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第二節(jié) 公司用人
第五條 公司有權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自行設置機構并由董事會確定人員編制。
第六條 公司在征得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后可向社會公開招聘各種專業(yè)技術人才。
第七條 公司招聘的員工一律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合格后發(fā)給胸號書,持證上崗。
第三節(jié)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八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制度由公司與員工經過平等協(xié)商,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責任、義務和權利,合同的有效期限工資待遇,以及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經市勞動部門鑒證。一經簽訂,即受到法律保護,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條款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續(xù)訂合同。
第九條 公司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的各項條款做為本制度的內容。不重復說明。
第十條 不愿與本公司簽訂(補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允許其在三個月內自謀出路,在此期間的待遇按待崗處理,發(fā)50%工資(不計獎金);在此三個月期間須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否則不予計發(fā)工資(不計獎金及各項福利);三個月期滿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一條 公司所聘用的原事業(yè)單位和國營、集體企業(yè)的在職職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離開公司時,經公司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節(jié) 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員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調資升級、獎勵津貼等制度,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平均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同行業(yè)條件相近的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120%.隨著公司經濟效益好壞逐步加以調整.
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建立“檔案工資”即員工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工資等級、標準和在公司工作期間遇有國家統(tǒng)一調資、晉級時,經人事部門辦理手續(xù)后記入本人檔案,待員工調離公司或退休退職時,作為確定本人工資標準和計發(fā)退休、退職費的依據。
第十五條 公司總經理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其實得工資根據經濟效益好壞,按照可以高于員工平均實得工資二至三倍的原則確定。
第五節(jié)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公司招用的勞動合同制員工在職期間的保險、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節(jié) 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公司按國家、省和市勞動部門頒發(fā)的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辦理,保障員工勞動(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條 公司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和公休、節(jié)假日制度,員工具體工作和休假制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公司每年十一月安排員工進行全面體檢。
第七節(jié) 獎懲
第二十條 公司對于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員工,每月評選一名優(yōu)秀員工、優(yōu)秀隊長、一個先進隊組,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優(yōu)秀員工100元、優(yōu)秀隊長120元、先進隊組200元),也可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第二十一條 公司對違反公司有關規(guī)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或損失的員工,可分別情況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賠償、行政處分,或辭退。
第八節(jié) 勞動爭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與員工發(fā)生勞動爭議時,首先由員工同公司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章 考勤、請假及勞動紀律規(guī)定
一、考勤規(guī)定
1、為加強勞動紀律,強化勞動管理,各部門負責人要按實際出勤情況登記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將其報辦公室。
2、員工如有請假,各部門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請假條及各種違紀情況說明一并附考勤后上報,請病假者需有醫(yī)院開據的病假證明,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3、職工出勤天數按實際工作日數為計算標準,各種假期期間公休日,均計入請假期內,其中有具體說明者除外。
4、考勤要實事求是,如發(fā)現謊報考勤者,按所謊報天數扣發(fā)考勤人和當事人當月獎金。
5、考勤填報必須及時、真實、清楚、詳細,并有隊長簽字,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全體員工要牢固樹立紀律觀念,嚴格遵守紀律,做到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杜絕曠工。
2、請假者(指每月領薪人員)必須在上班前半小時向直接領導(隊長、部門領導)當面請假,填寫請假條(急、重病患者或特殊情況不能來公司當面請假的可由直接領導代填假條)經直接領導同意簽字后在上班前報辦公室按審批期限審核審批,只有同意準假后才視為有效。凡不按此規(guī)定辦理和超過時限的一律視為曠工。
3、填寫假條時,要按請假條的項目內容填寫清楚、完整、真實,請病假人員上班時需上交正規(guī)醫(yī)院診斷證明(小診所證明無效)。否則按事假對待,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曠工論處。
4、批假期限:兩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三日(含)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不得越權。
5、請假類型
(一)請病假:
1、員工因非因工負傷需請病假者,應持有指定醫(yī)院主治醫(yī)生開據的休假證明,方可休假。如病情較重需到醫(yī)院就診或住院治療,必須開據證明,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視有效。
2、員工休病假或住院治療,超過醫(yī)療期的,按國家、省、市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請事假:
1、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的可請事假,請事假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員工在事假期內發(fā)生疾病或非因工負傷者,仍按事假對待。
2、員工請假到外埠,假期滿后仍需續(xù)假,應先用書信或電傳向原批假部門及主管領導聯(lián)系,說明申請續(xù)假理由和時間,補辦續(xù)假手續(xù)。
(三)工傷假:
1、員工因工負傷后,由所在部門于事故發(fā)生后24小時內將“工傷事故報告”送交辦公室主任審核,并與醫(yī)院診斷證明一同報總經理批準就醫(yī)或休養(yǎng),否則不能按工傷假對待。
2、確定工傷后,辦公室主任將根據診斷證明確定傷假時間,超過傷假期限,改按病假對待。
3、工傷住院期間每人每天伙食補助二元五角。如醫(yī)院有伙食標準,由本人負擔三分之一,單位負擔三分之二。
(四)請婚假:
員工結婚符合《河北省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結婚的,可給婚假3天,晚婚獎勵15天。
(五)請喪假:
員工的父母(包括養(yǎng)父母)配偶、子女(不包括出生不滿月的嬰兒)死亡或員工岳父母、公婆病故,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可請喪假3天,如需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請假天數超過3天按事假處理。
(六)探親假:
1、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外地正式員工,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可享受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5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2、探親假原則上當年一次休完(已婚職工探父母假四年內一次休完),第二年不再補假,另外根據實際需要另給路程假。
3、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的員工,其父母一年內累計探望員工達到或超過二十天,就不再享受探親待遇,其父母的往返路費可按規(guī)定報銷一次。
(七)休產假
正常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與產假合并計算),實行晚育的獎勵產假4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獎勵產假30天,生育難產或多胞臺的(每多生育一嬰兒)根據醫(y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晚育年齡的已婚育齡婦女,終身只享受一次晚育獎勵。
(八)計劃生育假:
1、接受節(jié)育手術后的節(jié)育假期:
(
1)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自手術日起休息2天,重體力勞動者,在術后一周內不作重勞動。
(2)取宮內節(jié)育器,當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絲節(jié)育器)
(3)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
(4)輸卵管結扎,休息21天。
2、接受人工流產和引產手術后的節(jié)育假期,依照接受手術時懷孕的月份確定休息時間:
(1)懷孕不滿兩個月的,休息20天。
(2)懷孕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的,休息30天。
(3)懷孕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的,休息42天。
(4)懷孕滿七個月以上的,休息90天。
3、人工流產(引產)同時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的,除人工流產(引產)手術假期外,增加兩天,同時結扎輸卵管的增加十天。
4、接受絕育手術確需其配偶護理的,給其配偶7至10天的護理假。
(九)函授學習假:
根據(86)冀辦函字第186號文通知,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凡本公司參加各類函授學習員工,原則上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參加聽課學習,考試期間給予照顧。
(十)法定假:
1、公司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下列節(jié)日休假:
(1)新年 放假一日 一月一日。
(2)春節(jié) 放假三日 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jié) 放假三日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國慶節(jié) 放假三日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上述四種假日,如適逢休息日,按公司通知執(zhí)行。
(十一)因各種原因需早退者,必須先行辦理請假手續(xù)(程序同上),凡當班上崗不滿4小時者的,當班按請假處理;上崗滿4小時,不足8小時的,按上半個班對待。
(十二)凡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前請示,經批準遲到1小時之內的,一個月內首次可不作處理,自第二次起,累計按事假處理。
(十三)任何人請假須逐級辦理請假手續(xù),不得越級請假,也不得越級批假。
三、工作紀律處罰規(guī)定
a、一般性規(guī)定:
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組織紀律觀念,制定了本規(guī)定:
1、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紀律
1)、每位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2)、員工應按規(guī)定認真履行請銷假制度,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按規(guī)定考核勞動(工作)紀律
(一)有下列違紀行為者,給予10-50元處罰:
1)、員工遲到一小時之內,扣罰10元;遲到時間每增加一小時加罰10元。
2)、到時間不工作或提前收工、聊天、串崗、脫崗(二十分鐘以上但未離公司)、私自換崗、找人替崗、吃零食、洗衣服、洗澡、打鬧、過分開玩笑、看電視、干私活等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每次扣罰30元。
3)、凡不按公司著裝規(guī)定著裝,或著裝不整,限定十分鐘內著裝整齊后上崗,同時扣罰20元,超過10分鐘者,加重扣罰10元。超過一小時,當天不得上崗,按曠工處理。
4)、凡交費車輛駛到崗亭前,收費(驗票)員未提前打開窗戶伸手者,每次扣罰50元。
5)、不按規(guī)定收費,收費標準與車型不符或未能及時發(fā)現通行票證與車型不符者,每次扣罰20元。
6)、做到文明用語,文明服務,不急不躁,耐心說服,講究優(yōu)質服務,如發(fā)現態(tài)度惡劣,語言污穢者每次扣罰20元。如發(fā)現打架斗毆者,無論何種原因,首先停職檢查,待問題查清后按責任大小再作處理,不允許罵人和打人。
7)、交接班時,由收費隊長負責組織所有人員列隊上下崗,不得缺員,并做到隊列整齊,嚴肅認真。如有嬉笑打鬧,隊列不整者,當事人扣罰20元,隊長扣罰10元。除班車晚點的特殊情況外,上崗人員必須全部隨隊上崗,不能隨隊上崗者,按遲到處理。不能隨隊下崗者,應事先報告隊長,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負責。
8)、當班者必須保證崗亭內外,站臺道路等環(huán)境衛(wèi)生,如有違反按《衛(wèi)生檢查標準》相關條款處理。
9)、每人就餐時間30分鐘,超過規(guī)定時間每次扣罰10元。
(二)有下列違紀行為者扣罰30元,并免發(fā)當月獎金。
1)、在公司內打架斗毆、吵架、罵人的。(因打架造成的醫(yī)療費用,停工損失由肇事者自負)。
2)、凡撥弄事非,挑起事端,惡語傷人,攻擊陷害他人者,經調查情況屬實,作出書面檢查,全公司通報。
3)、班中、班前飲酒,工作時間打撲克、下棋、睡覺,不服從領導分配和指揮的。
4)、無故停工四小時以下者(含四小時)。
5)、私自在公司出售物品者。
6)、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交接班或班前、班后活動的及公司規(guī)定的其他應履行記錄手續(xù)的主要責任者。
7)、監(jiān)控室人員由于不能盡忠職守,不按規(guī)定作業(yè),造成各種損失、或不能及時調看資料的,發(fā)現閑人入內,監(jiān)控人員不加制止的。
(三)有下列違紀行為者扣罰50元,并免發(fā)當月獎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而缺勤的或班中有事外出不辦理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以內的。
2)、無故停工四至八小時者(含八小時)。
3)、收費員野蠻攔車,有意損害車輛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者,并償還所要金額。
5)、遺失及未及時上交應上交或保存的文件、工作記錄資料的(如交接班記錄)。
6)、在崗期間連續(xù)10分鐘不在監(jiān)控區(qū)域內出現的。
(四)有下列違紀行為者扣罰一百元,并免發(fā)當月獎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1)、曠工一天以上,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2)、無故停工八小時以上者。
3)、違章工作給公司造成1000元經濟損失以內的。
(五)有下列違紀行為者予以除名
1)、曠工十五天以上者(含十五天)。
2)、在班中睡覺次數超過3次、打撲克、下棋者、會客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事情的。
3)、挑動他人停工者。
4)、偷拿公司物品者。
5)、貪污票款者。
6)、泄漏公司機密情節(jié)嚴重者或給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者。
7)、使用虛假憑證、票據、證件或虛構事實欺騙公司的。
b、收費人員違紀違章處罰規(guī)定
為加強對收費隊伍的管理,嚴明紀律,促進依法收費,依法治站,對以下違章違紀行為,做出如下處罰規(guī)定:
一、利用各種手段貪污費款,除給予100-10000元經濟處罰并收回貪污款外,一律解聘辭退或開除,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貪污行為:
1、上崗時備用金大于或少于規(guī)定數額的;
2、在崗檢查發(fā)現有長、短款,且未經經手人、隊長、值班領導三級確認的;
3、利用各種手段收集、存放、倒賣、出售通行費票據的;
4、收款不給票或重復給票,且不登記的,不按規(guī)定處置廢票和失誤票的;
5、未經批準進行收費或使用他人工號收費的;
6、有意降低/抬高標準收費的;
7、車主交納各種費款及罰款不如數記錄上繳的;
8、經舉報查實有貪污行為的。
二、收費人員違章違紀給工作造成損失,除給予100-500元經濟處罰并賠償經濟損失外,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違紀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給予解聘辭退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收受司機、車主錢物,放人情車的;
2、為搭乘車輛,替車主說情不交費、少交費的;
3、收費人員互相包庇,隱瞞真情,影響收費工作的;
4、收費人員擅自支付,借用或挪用費款的;
5、工作失職或違章操作,使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
三、收費人員違章違紀,有損交通形象,予以50-200元經濟處罰,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違紀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給予解聘辭退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進入收費區(qū),不按規(guī)定著裝的;
2、上崗人員不帶胸號件、脫崗串崗、聊天打逗、吃零食、吸煙、亭內睡覺、攜帶手機、bp機的;
3、女同志上崗濃裝艷抹,佩帶首飾,男同志留長發(fā)、長須的;
4、疏導人員舉止不端、不疏導,無指揮手勢,對逃費車輛不攔截、不勸導、工作失職的;
5、發(fā)生矛盾采取過激行為,與車主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6、故意刁難
司機泄私憤的;
7、破壞團結、誣告他人、打架斗毆、偷盜、破壞公物的;
8、不按規(guī)定收費,自立收費項目,多收費、亂收費的;
9、不按規(guī)定超范圍、越標準亂罰款的;
10、經社會舉報、新聞曝光且查證屬實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c:其他規(guī)定
1)、保護崗亭設施、公物、工具和用品,對損壞、丟失等現象責任不明者,由本隊負責賠償;有意損壞公物者,根據經濟價值,全部賠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違紀處分。
2)、泄漏公司機密或經濟情報,情節(jié)較輕者,可調離原崗位,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辭退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對違紀人員未舉報處罰者,視同違紀人員同等處罰。
4)、凡不服從本規(guī)定處罰無理取鬧者,加倍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觸犯刑律的有司法機關處理。
5)、凡違紀一次者扣罰年終獎的30%;違紀二次者扣罰年終獎的60%;違紀三次者扣罰全部年終獎,同時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四、記錄
第6篇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對于公司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各大小型的公司,各不同類型的公司,其勞動人事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的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guī)范企業(yè)人事作業(yè)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yè)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guī)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yè)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
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
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fā)布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fā)出后,會收到應征資料,經審核后,對合格應征者發(fā)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征資料,歸檔一個月后銷毀,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征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yè)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征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復試。經復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xù),發(fā)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xù)。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轉正后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征,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yè)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并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簽,轉人事部門簽注意見后,呈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作業(yè)。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并呈交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xù)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xù)。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guī)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xù),辦妥后始可發(fā)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本職
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guī)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并處理好相關
續(xù)后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yè)
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于次月十五日發(fā)放,遇節(jié)假日提前一日發(fā)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歷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于初婚,婚
假期內薪水照發(fā)。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后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fā)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后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注明。
第三條、每周工作時間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準,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醫(y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七條、假期核準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準,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第八條、遲于規(guī)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并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tài)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
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
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
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guī)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于個人資料檔案中,并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yè)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yōu)秀者頒發(fā)證書,并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yè)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yè)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yè)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yè)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fā)新的課程,并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采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yè)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復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xù)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xù),并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準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第7篇 某腫瘤醫(yī)院人事勞動管理制度
腫瘤醫(yī)院人事勞動管理制度
(一)人員錄用及引進
1、進人應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本院人員總編制,各類人員結構等因素統(tǒng)籌考慮,引進各類人員應嚴格控制在上級核批的年度增員計劃內。
2、錄用及引進人員條件的掌握:
⑴學歷:臨床科室和醫(yī)技科室診斷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的學歷,醫(yī)技科室技術崗位和其它技術崗位上的人員,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錄用及引進人員必須專業(yè)對口。
⑵年齡:正高職務應小于45周歲,副高職務及碩士研究生應小于40周歲。對急需引進的學科帶頭人、緊缺人才,按市相關文件辦理。
3、錄用及引進手續(xù):
嚴格把好進人關,對擬引進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黨務行政管理人員,應參加人保局和衛(wèi)生局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擬錄用的工人應進行業(yè)務技能的考核。經考試考核及體檢合格,并經院領導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如職工配偶、子女要求調入(分配)本院工作也應遵循上述各項規(guī)定,不搞特殊對待。
(二)職工調出
1、調出基本條件的掌握:
⑴對黨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調動(含夫妻分居兩地、隨軍、組織調動等)予以支持,及時辦理調動手續(xù)。
⑵對學非所用,難以發(fā)揮作用的人員在保證工作需要前提下,可作照顧性調動。
⑶對家庭確有特殊困難職工的調動,在保證工作需要前提下,可酌情作照顧性調動。
⑷對因各種原因,院部或科室未予聘任的待聘人員,允許向院外流動。
2、人員調動一般每年下半年集中討論一次,經同意調出的人員,自發(fā)商調函之日起,本市三個月內,本省外市、外省市六個月內必須辦畢調動手續(xù)。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能調出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3、調動手續(xù):
由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出充分理由經所在科室提出意見,由醫(yī)院根據人事政策和原則統(tǒng)籌安排,經院領導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后,方可發(fā)商調函。
(三)院內調配及管理
1、為保證工作正常開展,院部及各部門、科室可根據實際需要和管理范圍,對職工工作崗位進行調整,調整崗位原則上不改變所學專業(yè)或從事專業(yè)。
2、院內調配及管理辦法:
⑴各部門、科室內的人員調配:
①臨床、醫(yī)技、職能科室人員由各科所在科室調配、管理使用。
②護理人員由護理部統(tǒng)一調配,所在病區(qū)或科室管理。
③財會人員由財務科統(tǒng)一調配,由所在科室管理。
各科財會人員休假,應同時征得財務科同意,業(yè)務上由財務科統(tǒng)管。
④工勤人員由總務科統(tǒng)一調配,其中各臨床醫(yī)技科室的工勤人員,由人事科會同總務科調配,由所在科室或班組管理。
⑤上述人員的內部調配,事先應與人事科取得聯(lián)系,予以備案。
⑥對副護士長以上干部及改變技術工種的工勤人員的調動,應先與人事科商量,經院領導同意后方可調動。
⑵各部門、科室之間的調配:
各職能部門、臨床、醫(yī)技科室、護理部內部人員的調動,應由有關科室提出意見,報請領導討論同意后方可調動。
⑶各類臨時工,向人事科申請計劃,總務科聘請,并由總務科統(tǒng)一調配,由所在科室管理使用,錄用后將名冊交人事科備案。
⑷職工接到崗位調整通知后,要遵守組織紀律,服從工作安排,應在組織正式談話次日起三天內,到新崗位報到上班,無正當理由擅自不到新崗位報到上班的,并拒不接受組織批評教育的,從第四天起,原科室不再安排日常工作,并停止考勤,按曠工處理。
(四)考勤制度
1、人事科負責全院考勤的收集、整理和統(tǒng)計,并進行考核。
2、各科室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表報人事科(遇節(jié)假日順延)。
3、考勤內容,包括出勤、公休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等。
4、人事科對各科室執(zhí)行考勤制度和違反考勤制度有關規(guī)定人員,按醫(yī)院管理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懲處。
5、人事科對考勤中出現的問題應立即向有關科室進行反饋,并協(xié)商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6、做好每年度本部門工作總結,并根據醫(yī)院和部門發(fā)展情況制定下年度工作計劃
(五)職工請休假制度
為加強請休假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職工休假規(guī)定,保證醫(yī)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務院、省、市職工休假政策,結合我院實際制訂職工請休假制度。
1、病假
(1)本院職工生病,應由相關臨床醫(yī)師診治,需休病假者由診治醫(yī)師出具證明,急診由值班醫(yī)師開病假證明,時間不超過三天,需繼續(xù)休息者必須經相關臨床醫(yī)師重新開具病假證明,并經醫(yī)務處審核蓋章后休息。
(2)慢性病患者外院病情證明無效。在外院急診、本院轉外院就診者及在外院住院治療的病假證明,須經本院醫(yī)師簽署意見后方能生效。
(3)病假六個月后要求復工者,應由保健醫(yī)師及有關醫(yī)生會診同意,出具證明后方可復工,復工一個月內,舊病復發(fā)又請病假,則復工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4)病假期間如遇節(jié)假日,不得另行補假。
(5)病休者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病假兩個月以內發(fā)給原工資,超過二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發(fā)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發(fā)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6)工作年限滿十年或十年以上的,病假六個月以內發(fā)給原工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發(fā)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2、婚假、生育假、哺乳假
(1)婚假:職工本人結婚,給假三天。
(2)晚婚假:男年滿二十五周歲或者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初婚,為晚婚。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3)生育假: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4)哺乳假:
如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日工作中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有不滿周歲的嬰兒送離本市撫養(yǎng)者,不再享受哺乳假。
3、喪假
職工的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給喪假三天。
4、事假
除病、生育、婚、喪假外,因私事確需職工本人在工作時間內處理的可請事假,每人每年累計事假不超過15天,事假15天內工資照發(fā),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超過的天數扣發(fā)本人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事假1天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報人事科備案;事假1天以上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人事科批準,7天以上由院分管領導批準。
5、探親假
(1)凡參加工作滿一年的本院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加半個白天,或配偶居住在距職工所在地六十華里以上的,下同),可以享受本規(guī)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guī)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3)學徒工、熟練工、見習生、實習生、試用人員在學習、見習、實習試用期內不能享受本規(guī)定待遇。上述人員在上半年實習試用期滿的,下半年可以享受;下半年期滿的從下一年起開始享受。
(4)《探親規(guī)定》所稱父母,包括養(yǎng)父母和職工自幼父母雙亡由他人撫養(yǎng)長大,現在受職工供養(yǎng)親屬,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5)被臨時派外地工作或學習、進修連續(xù)一年以上,短期內又不能回單位工作的職工,可享受探親規(guī)定待遇,但脫產在校學習的職工,應利用寒暑假探親,每年可按探親規(guī)定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6)符合探親條件的未婚職工,利用探親假到外地結婚的,可按探望父母所需的往返路費報銷,超過部分自理。職工結婚一年后,按規(guī)定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7)職工是否列為享受探望父母待遇的對象,一律以職工的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確定,職工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在按規(guī)定探望父母時,其路費報銷和路程假按到父母戶口所在地計算。
(8)職工的父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9)職工因配偶死亡或離婚,從失去配偶滿一年后到再婚前,可參照未婚職工的規(guī)定,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10)享受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待遇的已婚職工,在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經各級行政領導批準即可探親。
(11)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生育,超過產假后,又與配偶繼續(xù)團聚三十天以上的雙方當年都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路費可按探親規(guī)定報銷一次。
(12)職工因病假或事假和利用出差機會,與配偶團聚累計超過探親假規(guī)定天數的,可按規(guī)定報銷一次往返路費,但不再享受探親假。
(13)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的節(jié)日在內。
(14)職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費報銷應憑對方單位出具的未享受探親假的證明。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以內,由本人自理,超過的部分由所在單位負責。
(15)職工探親往返旅途中,遇有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塌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受阻,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各級行政領導提出申請獲準后,其超假部分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但是,屬于一般的轉車、候車時間或車船行駛延誤時間等原因,即使持有關證明,仍應按事假處理。
(16)職工探親要服從所在科室的安排,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其假期原則上不要分開使用,如需分開使用假期時,由所在科室負責人批準假期也只能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其往返路費只報銷一次,路程假只計算一次。
(17)職工配偶是軍隊干部的,其探親待遇按1964年7月27日中勞薪字296號文件精神和通委發(fā)[1993]8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即:軍隊干部一方未利用年休假探親的,職工一方到部隊探親時,本人標準工資、獎金照發(fā)。軍隊干部一方,如果已經利用年休假探親,職工一方因有特殊情況需要再往部隊探親時,經院領導批準,可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最多不超過30天,假期內本人的標準工作照發(fā),探親往返路費自理。
軍隊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職工一方所在地團聚時,職工一方可按探親規(guī)定享受其探親假和報銷往返路費。
在同一年內,如果職工一方已經享受探親待遇,而軍隊干部一方又利用年休假探親的,職工一方原報銷的往返路費應該退回。
(18)有關探親路費報銷具體辦法,按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19)本規(guī)定只適用于職工在國內探親。職工出國和去港、澳、臺探親的,按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出國、出境人員的探親規(guī)定辦理。
注:以上規(guī)定的文件依據為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的實施細則》。
6、放射假
放射科、放療科、同位素室等工作人員,可休放射假,放射休假均以接觸放射線一年為計算標準,每年休假30天,不滿一年者按標準折算,同時享受兩種以上休假的,可選擇一種休假;凡休探親假的,可報銷路費一次。
7、職工帶薪年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514號)和《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第9號),為確保職工權益落到實處,各科室應在每年年初,在征求本人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科室職工休假計劃,并報人事科備案。
(2)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④累計工作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
①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因享受放射假,按《條例》規(guī)定,不再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
②合同制職工參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執(zhí)行;
③職工帶薪年休假可分兩次安排;
④職工帶薪年休假在考勤表中予以記載;
⑤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工傷等不計入年休假假期,按上級規(guī)定另行審批;
⑥職工帶薪年休假不得不批而休或先休而后批,如發(fā)生上述行為,按醫(yī)院獎懲考核細則處理。
8、休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病假:按本制度'病假'第1-2條執(zhí)行。
(2)生育假:由接產醫(yī)院出具生育證明,經保健科簽署意見蓋章后生效。
(3)放射假:由科室制訂休假計劃,本人提出休假申請,填寫《休假申請單》,科主任審批,在月考勤中記錄。
(4)婚假、喪假、事假、探親假、帶薪年休假由職工本人提出休假申請,必須填寫《休假申請單》,科室副主任以上干部休假,由分管院領導批準,交人事科登記,其他人員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人事科批準。
(5)職工休假必須按國家法規(guī)及本院的請休假制度執(zhí)行,任何個人及科室不得擅自增加休假期限。各科室要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職工休假應先審批后休假,若先休后批或不批而休,一經發(fā)現,一律按院考核規(guī)定處理。同時,各科室應將職工休假情況及時準確地記入考勤表,對不記入考勤表的,按規(guī)定扣科室管理分。
(六)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江蘇省其他事業(yè)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22]158號)精神和《關于印發(fā)的通知》(徐人社發(fā)[2022]337號)精神,結合我單位實際,特定本工資制度。
一、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事業(yè)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
(一)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事業(yè)單位分為專業(yè)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專業(yè)技術崗位設置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置10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設置5個等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不同等級的崗位對應不同的工資標準。工作人員按所聘崗位執(zhí)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發(fā)現標準見蘇人通[2006]322號文。
(二)薪級工資
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對專業(yè)技術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對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對不同崗位規(guī)定不同的起點薪級。工作人員根據工作表現、資歷和所聘崗位等因素確定薪級執(zhí)行相應的薪級工資標準,發(fā)放標準見蘇人通[2006]322號文。
(三)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原工資中職務(崗位)津貼、綜合補貼、誤餐補貼、院內待遇和崗位補貼等統(tǒng)一績效工資。
1、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分崗位津貼、生活補貼兩項崗位津貼的具體發(fā)放辦法和標準根據工作人員的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適當拉開差距合理確定,發(fā)放標準見蘇人社發(fā)[2022]158號文。生活補貼按照統(tǒng)一標準發(fā)放,在職人員均為1350元。
2、獎勵性績效工資
見醫(yī)院績效考核分配方案。
(四)津貼補貼
保留原有的護齡津貼和衛(wèi)生津貼,按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實施績效工資后,仍保留原有的改革性補貼:上下班交通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實施
(一)實施對象
實施對象為單位的在冊的正式在職人員
(二)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每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并從第二年的1月執(zhí)行。
(三)崗位變動人員工資調整
工作人員崗位變動后,從變動的下月起執(zhí)行新聘崗位的工資標準。
(四)新進人員工資待遇
1、在編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8篇 m工廠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們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一、根據國家勞動人事管理法規(guī)和“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進行內部機構的定崗、定員。
二、廠中層干部實行考試考核竟聘制;一般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實行雙向選擇組合制;生產崗位和服務崗位實行優(yōu)化勞動組合制。
三、對全廠上崗人員,實行崗位合同管理。根據崗位責任大小劃分級別,以崗定薪,實行崗位工資制。
四、未被聘任(用)或未被組合上崗的干部職工,實行內部待崗,或安置到多種經營部門工作。
五、對新安置的退伍軍人,新招聘的大中專院校、技工院校學生,以及新調入人員,必須實行崗前培訓,并根據其考試考核成績分配工作崗位。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除新安置的退伍軍人可安排輔助性崗位,其余人員一概予以辭退。
六、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可對上崗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各單位內部人員調整由各單位自主決定;跨工種之間的調整必須經廠部批準。
七、各單位如現有崗位缺編或需要新增崗位,可向廠部提出申請,由廠部在符合上崗條件的人員中調劑安排上崗。
八、廠部每年對上崗人員的年度工作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并將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作為個人晉職調薪的重要依據。
第9篇 勞動人事工作管理制度總則
一個公司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有很多的管理內容,如員工試用期和轉正的管理,辭退和淘汰的管理等,這些管理都需要正規(guī)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總則,可供參考。
第一節(jié)總則
一、試用期、轉正
(一)試用期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二)凡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試用期結束后簽訂勞動合同,可錄用為合同制員工。
(三)試用期內,公司將對新員工進行在職培訓。
(四)員工轉正
試用合格的新員工,應填寫《轉正申請報告》,包括:(試用期工作總結,工作中存在問題及對公司的建議等),交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事部門審核,須考核的人員,應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有關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轉正期,合格者經人事部門批準后即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二、淘汰、辭退
(一)公司每月對全體員工進行月評,每個季度末對員工進行一次綜合測評,對以下人員進行淘汰。
1、工作期間嚴重違規(guī)違紀者;
2、工作不盡心盡責,消極怠工者;
3、在員工中制造輿論,損害企業(yè)形象者。
(二)公司有權辭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員:
1、辭退以下人員,應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者;
b、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和崗位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辭退以下人員,無需事先通知:
a、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離職
(一)離職手續(xù)辦理程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崗位如:收銀員、財務人員可適當縮短期限)上交《離職申請報告》,由離職人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核定后,公司總部員工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分店員工交人事課備案;
2)、經人力資源部或人事課批準后,領取并填寫《離職手續(xù)辦理表》;
3)、離職人員必須于離職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所有手續(xù),逾期作自動離職處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離職后必須在三日內退還住房及房內公物;
5)、離職人員必須于離職后兩個月內將本人的行政關系、社會保險關系轉走,逾期將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費;
(adwords)6)、辭退人員需立即辦理有關手續(xù)。
(二)薪資計算
1、離職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完離職手續(xù)后,薪資計算至該員工最后工作日;
2、作辭退處理的,有關部門應將賠款、罰款等情況在意見欄中注明;
3、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須扣除水電費;
4、如合同期未滿,則須按合同規(guī)定賠償有關費用。
(三)離職面談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副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面談,其他人員由人事課安排面談。
四、管理人員職務任免程序
(一)管理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相關部門意見后提名,并經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總經理簽發(fā)文件,人力資源部進行任免;
(二)所有職務晉升都必須經過任前公示,平級轉任重要職務的,根據實際情況,也可列為公示對象;
(三)所有提名的人選都必須有書面的申報考核材料;
(四)沒有經過任前公示的,無審核、考核意見的或未經核準,而事先安排代理相應職務的,均視為無效;
(五)分店課長、主管級職務人選由各分店張榜公布,公司職能部門經理、副經理、科長職務人選和各分店店長、分店店長助理職務人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公司總部和分店張榜公布;員工可客觀真實地反映擬任命人選的優(yōu)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證據的前提下對任命人選進行檢舉和揭發(fā)。
五、職位晉升
當公司某管理層職位空缺時,公司向全體員工公布應聘條件,員工有優(yōu)先獲得該職位的機會。
(一)公司對空缺職位采取競聘方式擇優(yōu)錄用;
(二)參加競聘的員工,需符合競聘條件,填寫《職位申請表》;
(三)競聘采用積分制評分辦法,主要考查學歷,工作經驗,面試、述職演說,績效考核,專業(yè)知識考試等方面;
(四)競聘上崗的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不符合要求的員工,根據員工意愿可安排回原部門工作。
六、工資
(一)崗位技能工資
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工資、崗位津貼等其他津貼和非經營性補貼。
(二)崗位工資等級
員工工資實行等級工資制,分店員工工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當地的工資標準擬定,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
(三)抽調人員工資
就高不就低原則:現有工資高于新工資標準,工資維持不變;現有工資低于新工資標準,按新工資標準執(zhí)行。
(四)工資定級辦法
1、新入職人員的工資定級,按擬就任崗位,參照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2、轉正、調級在公司規(guī)定范圍之內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超出規(guī)定的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五)發(fā)薪辦法及規(guī)定
1、公司員工薪資及各項加薪、補貼,視物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而定。
2、公司對員工的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也應對本人的工資保密,不得公開或私下議論,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
(六)工資晉級
1、符合工資晉升條件的員工,應向其所在部門提交工作總結,并由部門責人簽署意見。
2、公司人力資源部或人事課對員工工作總結及部門簽署意見進行核實、綜合評估、業(yè)務測試后,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批,超出規(guī)定范圍的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分等級的崗位人員,工資晉級采取理論與實踐雙重考核的辦法,合格后方予晉級。
第10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 符合崗位素質要求,持崗位證書。
2、 外來人口必須提供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
3、 特殊及重要崗位必須提供政審證明或公司認可的資信擔保。
工資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發(fā)當日工資的50%。
八、 加班
1、 員工(管理處主任以下)因公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jié)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加班。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xù)。
2、 加班按每4小時為一個計量單位計,實際加班時間應扣除每次用膳時間3 0分鐘。
3、 員工加班時間作為調休使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予以計發(fā)加班費。法定節(jié)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除當天外,另發(fā)2天基本工資。
4、 公司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副主任以上人員加班不補休、不計加班費。
九、 假期
1、 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節(jié)(三天)、五一勞動節(jié)(三天)、國慶節(jié)(三天)為有薪假日。
2、 結婚假: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 慰唁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
4、 產假:女員工分娩,必須持有醫(yī)院證明及準生證,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 請假
1、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原則上應事前親自填寫請假單(請假的計量單位以半日計,福利假應一次性請完)。事前無法請假的,應及時電訊核準,并于到崗后者,扣發(fā)當日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扣發(fā)半個月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兩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工資和崗位補貼并予以除名。員工解聘制度
十三、 辭職
1、 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除跟班培訓期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及崗位補貼予以發(fā)放,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2、 經勞資協(xié)商,同意辭職的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 在合同期內自行離職的,扣發(fā)當月工資及全部補貼,不作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十四、 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及冗員。被辭退員工,除發(fā)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并按以下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違反勞動紀律或被辭退處分的除外):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半個月基本工資;工作滿壹年以上者,給予補發(fā)壹個月基本工資。
十五、 開除開除員工須報公司領導批準。被開除的員工扣發(fā)當月工資及補貼,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觸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關部門法辦。員工解聘、辭職、被辭退、被開除的,書面通知離職員工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xù)。離職員工在離開本企業(yè)以前必須交還企業(yè)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yè)務資料。否則,人事部門不予辦理任何手續(xù),并追究法律責任。員工工資制度
十六、 公司實行“以崗定薪”的勞動分配制度。公司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員工月薪(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或加班費。工資按員工所擔當的職務及崗位套定。職務、崗位發(fā)生變動按新職務、崗位套定工資;所有的工資調整均從次月1日起生效?;竟べY標準表(附后)和崗位補貼(加班費)按規(guī)定發(fā)放?;竟べY是計算加班費、工會費、社保繳費、辭退經濟補償的基數。
十七、 員工的月薪計算、發(fā)放:
1、 以每月26天計算(安防、保潔等特殊崗位除外)。
2、 員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數以人民幣角為單位,不計“分”。
3、 工資于次月15日發(fā)放,逢節(jié)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節(jié)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發(fā)50%,節(jié)后第二天再發(fā)50%。辭職和辭退人員的工資原則上在次月15日發(fā)給,特殊情況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發(fā)給?;竟べY(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500 崗位補貼(加班費)(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 安防、保潔等人員的崗位補貼一欄為加班費。
5、 兼職人員的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由總經理定。
6、 員工當月全部收入超過個稅規(guī)定的,超過部分按規(guī)定交個人所得稅。
7、 級別說明:一級員工: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二級員工:部門經理三級員工:管理處主任、部門主管、財務人員、 技術管理人員四級員工:管理員、技術工種、安防員(保衛(wèi)員)、其他管理人員五級員工:保潔員、其他簡單勞動員工
8、 公司對由公司辦理社保的管理人員和其他骨干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給予補貼。員工勞動合同
十八、 公司所有轉正員工(兼職人員除外)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如下:公司領導、財務人員簽訂三年期合同;部門經理、主管和管理處主任以下員工簽訂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 公司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所有入職員工都必須參加新員工第二個月參加。保險費100元/人年,分4個月從員工工資中扣取。在保險期內員工因各種原因辭職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險期滿為止。
二十、 勞動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法律效力,勞資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約定。員工獎懲條例
二十一、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記大功、記功、嘉獎四類。
(一)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嘉獎、發(fā)給獎金:
1、 遵規(guī)守紀,工作認真負責,堪為全體員工楷模的;
2、 參加行業(yè)舉辦的競賽獲獎為公司爭得榮譽的;
3、 維護公司形象或聲譽表現突出的。
(二)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功、發(fā)給獎金:
1、 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臨時緊急任務有功的;
2、 完成或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或利潤指標的(指責任人);
3、 搶險或排除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
(三)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記大功發(fā)給獎金:
1、 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成效卓越的;
2、 消除事故有功,使企業(yè)免遭嚴重經濟損失的;
3、 及時舉報并防止營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為發(fā)生的;
4、 見義勇為,樹立或維護公司形象表現突出的。
(四)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晉級加薪:
1、 連續(xù)三年被評為優(yōu)秀員工的;
2、 對企業(yè)有特殊貢獻的;
3、 三年內獲二次記大功的。
二十二、 處罰對員工的處罰分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類。兩種處罰可合并使用。
(一) 行政處分。對員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職)、辭退、開除。如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交有關部門法辦。員工有下列表現的,給予書面警告:
1、 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 在工作場所內發(fā)生口角,經勸導不予糾正者;
3、 工作拖拉,質量低下者;
4、 未完成本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5、 對于上級指示未說明正當理由不予執(zhí)行,或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或處理不當但尚未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經主管領導口頭警告二次仍無改正者;
6、 辦公時間無正當理由擅離工作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時間私事串崗者;
7、 當月內遲到次數累計達五次以上者。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記過:
1、 直屬主管明知屬下員工舞弊,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揭發(fā)的;
2、 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明知所管轄員工工作有失誤不予處罰,或公報私憤處罰不公者;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之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
4、 未完成崗位責任制中所規(guī)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較輕的;
5、 冒、替簽到的;
6、 在工作場所有不道德或有傷風化行為的;
7、 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8、 未按公文處理時限積壓公文影響業(yè)務運作的;
9、 遺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 人為損壞公物或破壞工作環(huán)境的;
11、 一年內被書面警告三次者。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的,給予開除或辭退,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 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失職、瀆職影響惡劣者;
2、 營私舞弊、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
3、 泄漏機密、制造謠言,使企業(yè)遭受重大損失的;
4、 玩忽職守,未能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致使企業(yè)蒙受經濟損失的;
5、 仿冒上級主管人員簽字、盜用印鑒或擅用公司名義的;
6、 一年內被記過二次的;
7、 當月曠工兩天或年累積曠工三天者;
8、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或違法亂紀受到刑事處分及治安條例處罰的;
9、 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影響惡劣的;
10、 不服從上級指揮調遣,并有嚴重威脅行為,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經濟處罰。經濟處罰類別視情節(jié)輕重定為:
1、 一般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100元;
2、 明顯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100元---200元;
3、 嚴重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0元---500元;
4、 連帶過失處罰,處罰金額為20元---500元,依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的量罰標準確定。一般過失、明顯過失、嚴重過失中若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付賠償責任。
1、 一般過失處罰范圍: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書面警告行政處分的行為。
2、 明顯過失處罰范圍:本條例規(guī)定中受到降級或記過處分的行為。
3、 嚴重過失處罰范圍:本條例規(guī)定中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以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過失行為。
4、 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范圍:
⑴ 管理處主任以上領導對直屬員工的工作過失負有連帶責任,直屬員工在一個月內受到三次“一般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直屬員工一個月內受到二次“明顯過失”處罰,該負責人應受到一次“連帶責任過失”處罰;若直屬員工受到“嚴重過失”處罰,該負責人均要受到“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⑵ 企業(yè)員工因工作需要須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項事務時,應明確責任人,發(fā)生過失時,配合人應負連帶責任,并視情予以“連帶責任過失”處罰。
(三) 處罰權限:
1、 企業(yè)員工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均有建議處罰權。
2、 公司領導對其所管轄的員工違規(guī)違紀行為擁有直接的處罰權。
3、 管理處主任對所管轄的員工擁有直接處罰權。
4、 嚴重過失處罰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本條例不妨礙員工受到規(guī)章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其他獎勵或處罰。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管理部。
第1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制度怎么寫
物業(yè)管理公司勞動人事制度
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員工聘用與任免
一、員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質、思想品德、身體健康和敬業(yè)精神為標準。
二、各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經理助理由公司經理聘用、任免。
三、項目區(qū)域各部門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務經理提議,報公司經理審批。
四、管理員、領班、技術專業(yè)人員的任免由部門主管提議,報常務經理審批。
五、普通員工(包括臨時工)由部門主管聘用,報項目區(qū)域備案。
六、新招聘的員工進公司,必須經過二周以上崗前培訓,試用期3-6個月(根據各崗位、工種確定,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由部門或項目區(qū)域提出建議,經公司經理批準,成為企業(yè)在職員工)。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成為企業(yè)在職員工。
七、各項目區(qū)域員工的聘用與任免應及時上報集團物業(yè)部備案。
●人事調遷
一、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員工,被調動的員工應服從安排。
二、各項目區(qū)域之間調動其管轄區(qū)域內員工時,應報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調遷。
三、各部門調動其管轄區(qū)域內員工時,應報項目區(qū)域常務經理核準。
四、跨區(qū)域調遷由原項目區(qū)域開具人事調遷證明,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應及時辦理移交手續(xù),按規(guī)定時間憑人事調遷證明并攜帶個人檔案前往調入項目區(qū)域報到。
如員工未辦妥交接手續(xù),擅自離職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五、項目區(qū)域對接收的員工應按人事調遷證明及時對調入員工進行接收備案。
六、項目區(qū)域對接收的員工嚴格按人事調遷證明對調入員工工資造冊,無人事調遷證明的不得發(fā)放工資。
七、每月25日之前調遷的員工其工資由調入后的項目區(qū)域造冊發(fā)放,每月25日之后調遷的員工其工資由原項目區(qū)域造冊發(fā)放。
八、各項目區(qū)域應及時將人事調遷情況上報集團物業(yè)部備案。
●員工離職
一、員工如要求辭(離)職(包括試用期),必須提前10日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二、聘用期滿,公司將提前
1 個月發(fā)出是否續(xù)簽的通知,如員工不愿與公司續(xù)簽合同,也須提前
1 個月書面告知公司。
三、凡辭(離)職或被辭退員工由部門主管按規(guī)定填寫《員工離(辭、退)職審批表》報上級審批,批復后三天內,按規(guī)定辦理離(辭、退)職手續(xù)及退還公司物品后,再領取當月應得工資,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凡受除名處理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填寫《員工違規(guī)處罰單》或《員工離(辭、退)職審批表》,報上級審批,待批復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辭(離)職或被辭退、開除的員工,其他項目區(qū)域(部門)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業(yè)務變更或其他原因而產生富余勞動力時,本公司有權決定裁減員工。
被裁減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提出無理要求,公司將提前
1 個月通知并按規(guī)定發(fā)給停工生活費。
●工資及福利
一、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 + 考核浮動工資 + 各類補貼(各崗位工資標準參照《崗位工資等級表》)。
二、每月工資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發(fā)放。
三、工資發(fā)放依據為上月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
四、新進員工在培訓期間只享受生活費補貼。
五、試用、留用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六、新員工培訓期間離職,不發(fā)生活補貼費。
七、因違規(guī)違紀而被辭退、開除,只發(fā)給當月實際工作日的基本工資。
八、員工的社會養(yǎng)老保險待遇按集團規(guī)定。
第12篇 船舶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guī)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jiān)督職權,并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fā)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二、聘用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yè)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yōu)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fā)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yè)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于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并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系。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面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xù)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xù)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xù)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準后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四、晉升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鑒定,并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干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yè)特長的干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xù)。
五、調配
1、調配系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批準。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
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7、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準后,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xù)。
2、辭職的員工如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guī)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fā)給任何書面證明并按有關規(guī)定索賠一定的損失費。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準后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xù)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guī)定醫(y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的為九個月)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辭退。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七、考績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系數的發(fā)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tǒng)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采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年度評選優(yōu)秀員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后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
八、培訓
1、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門和船舶定期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不得拒絕參加。
2、船舶應在每年底根據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分別向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訓需求,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審核后分別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輪機部、駕駛部、酒店部,及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3、岸基其余部門在每年底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4、人事部根據各部門和船舶的培訓需求編制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報分管總裁和總裁審批后由各部門和船舶實施。
5、船員適任證書和各類專業(yè)考證培訓按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資的臨時性培訓,各需求部門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職能部門和人
事部會簽,總裁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各部門、三船、人事部均應建立健全培訓臺帳。
九、退休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準,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xié)議書”,返聘使用。
十、臨時工的管理
1、船舶開航期間可聘用少量的臨時工,臨時工的崗位、名額由酒店管理部確定,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
2、駐船經理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確定的名額內提出招收臨時工的報告,并注明擬安排的崗位,經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準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臨時工。
3、駐船經理必須將所招收的臨時工的個人資料、指定醫(y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及時報船長、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備案。
4、駐船經理必須安排專人對所招收的臨時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專業(yè)知識、業(yè)務技能、員工手冊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以達到上崗標準。
5、公司對臨時工實行定崗培訓、定崗使用,原則上不予調配,以保證人員素質。
十一、附則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公司在適當時間再作補充規(guī)定。
3、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guī)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