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項目總監(jiān)是本工程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者,應負責本單位車輛的安全工作,負責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考核等項工作。
二、駕駛員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必須謹慎駕駛,嚴格按交通管理法
規(guī)的規(guī)定駕駛車輛。遇有交通標志處應按標志所示行駛;嚴禁駕駛無安全保障及手續(xù)不全的車輛;嚴禁酒后駕車;嚴禁用公車辦私事。
三、在危險的道路行駛時,應保證車輛安全。遇有塌方、滑坡、泥
濘、水塘、雪地等危險段時如無安全保障,嚴禁行駛通過。
四、車輛在倒車、掉車、牽引時應保證車輛安全。
五、行車安全貫徹“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開”。
一 一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 二嚴: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三 三勤:出車、行駛中、收車后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yǎng)。
四 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會車、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窄路段、冰雪路面、泥濘路面、橋梁、彎道、陡坡、車站、碼頭、城鎮(zhèn)、繁華街道及鄉(xiāng)村集鎮(zhèn)要慢。
五 五掌握: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氣候變化;掌握地區(qū)特點;掌握車馬行人動態(tài)。
六 六不開: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冒險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與證件不符車;不開超員、超載車。
1. 嚴格機動輛駕駛員的合同管理手續(xù)。在雇用機動車輛駕駛員時,對載人車輛駕駛員的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身體狀況,必須進行考核(雇用的駕駛員在簽訂合同前,完成此項工作),不合格的堅決不雇用。
2. 所有施工人員,有責任和義務重視行車安全,有責任制止駕駛員在行車前飲灑,否則如發(fā)生酒后開車或違章、肇事,乘車的職工尤其是領導干部,工作負責人要負一定的責任;如果駕駛員不聽勸阻,發(fā)生違章、肇事則加重對駕駛員的處罰。
3. 交通違章分類:
一 一般違章:
1 駕駛時吸煙、飲食或其他防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 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養(yǎng)路費繳納和行車路單;
3 貨運汽車載物,乘人不符合規(guī)定;
4 不按規(guī)定會車,倒車或調頭。
二 嚴重違章:
1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輛;
2 無駕駛證人員偷開機動車輛或司機把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駛;
3 未經(jīng)過主管領導批準私自駕駛機動車輛;
4 駕駛轉向、制動器、燈光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5 駕車下陡坡進熄火,空檔滑行;
6 不按規(guī)定超車或讓車;
7 學習駕駛員單獨駕車;
8交通事故分類:
一、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輕傷1-2人,或財產(chǎn)損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2人,或者重傷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及10人以下;或者財產(chǎn)損失3萬元以不足6萬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chǎn)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五、本《制度》指的事故損失包括:車輛損壞、修復費用;車輛拉運的物資,設備損失折款,醫(yī)療費用及事故善后處理費用。
1.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員和財產(chǎn)(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執(zhí)勤的交警,不得逃逸。
2.交通事故發(fā)生后駕駛員及用車單位應積極配合公安及公司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
3. 因個人違反規(guī)定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jīng)濟損失。
4. 監(jiān)理部應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有關交通安全的規(guī)定。
5. 對安全行車里程長、駕駛作風好、服務態(tài)度好的駕駛員監(jiān)理部給予表彰和獎勵。